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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尾蛇镇|Rattlesnake (Kim Fielding)


  他把前一天穿过的衬衫、内衣和袜子洗干净晾在浴室里。只要有条件,他都会尽量保持清洁。他讨厌身上有异味。他有时难免会脏兮兮的,特别是不得不在户外过夜的时候,可每当看见旁人绕开他走,仿佛怕从他身上沾染污垢和贫穷时,他会难过。找工作期间他会尤其注重卫生;没人会雇一个肮脏的流浪汉。
  上路奔波或是失业的日子里,无所事事的空余时间颇为难熬,所以他才努力练习放空脑子。他在床上坐下,试着什么也不想,但今天他始终无法达到那种境界。他脑子里乱糟糟的,嘈杂堪比那辆破福特。房间里的电视是遥控器出现之前的老古董,它尖声哀叫,画面时有时无。最终,吉米拿出了书。这本斯蒂芬·金的旧作他已经读过了,但他不介意再读一遍。
  夜幕降临。房间外的嘈杂音量达到了新高度。一对夫妻在互相嘶吼,中间夹杂着婴儿的啼哭。汽车呼啸而过。火车隆隆驶来,整栋建筑都跟着摇晃。一个女人在某处不停地重复着“你没法阻止它,因为它要阻止你”,那声音仿佛来自地狱深处。
  而条子并没有上门。
  尽管还不怎么累,他还是关灯躺了下来,依旧没有脱衣服。他梦见了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还梦见了蛇。
  * * *
  第二天上午,他不得不再交三十五美元。给钱的时候,他老大不情愿,收钱的接待员似乎也没什么好气。
  “这附近有杂货店吗?”吉米问。
  “往那边走四个路口,‘狂飙痛饮’。”接待员扬了扬大拇指。
  “哦,我昨天去过了。我想找地方买点正经东西吃,就是,不放乱七八糟添加剂的。”
  接待员瘪起嘴,摇了摇头。
  “好吧,”吉米说。“那我不打扰了,祝你一天愉快。”
  他走出旅店,在停车场里悄悄打量了一会儿那群孩子。他相当肯定他们这会儿本该在学校里上课,而那些应该照看他们的大人也不知猫到哪儿去了。根据自己的童年经历,吉米知道这样的孩子往往对当地的一切了如指掌。“嘿,”他招呼一个邋里邋遢的男孩。那孩子大约九或十岁,是其中最大的一个。“这附近除了‘狂飙痛饮’,还有哪儿是卖杂货的?”
  那孩子眯起眼睛。“问这干啥?”
  “吃腻了喷射奶酪啦。”
  “给我五块钱就告诉你。”
  这会儿其他孩子也围了过来,盼着有热闹看,或者有便宜占。“很有商业头脑,”吉米说。“我很欣赏。不过我付不起五块钱。”
  “那你就别指望从我这儿打听。”男孩叉起胳膊。
  “打个商量。你告诉我超市在哪儿,等我回来的时候就给你们表演杂耍。”
  男孩不信任地挑起眉毛。“杂耍?”
  “没错。我去买东西的时候,你们找三个可以扔起来接住的东西。不会伤到人的,就是说别太大,也别太沉。”
  年纪较小的孩子兴奋地叽叽喳喳,讨论着他们能找些什么,可他们的头儿还是一脸“少唬我”的表情。“我咋知道你到底会不会玩儿杂耍?”
  “那是。可就算我不会,你们也能看我手忙脚乱出洋相呗,少说也值五块钱哪。”
  “话是这么说,可你回来了要是翻脸不搭理我们呢?”
  吉米耸耸肩。“那你们也只能先相信我了。”
  男孩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写着他信不过大人。吉米不怪他。他敢拿自己仅存的所有现金打赌:这孩子不知被大人坑过多少次了——那些不靠谱的混蛋。
  “小朋友,你能有啥损失?你要是不说,我肯定不给你们表演;可告诉我的话,指不定就有把戏看。这么算来,不如给我指个路。”
  男孩琢磨了一会儿,点点头。“行。可你最好说话算话。”
  杂货店大约在一英里半之外——一路尘土飞扬,沿途的小房子相当破旧,门窗都得用木条加固。商店不大,地板遍布划痕,空气中弥漫着食物腐败的难闻气味,但货物比‘狂飙痛饮’可丰富多了。他买了两听带易拉环的金枪鱼罐头、一盒薄脆饼、几个小苹果、一袋杏仁、几条蛋白棒,又买了一小盒牛奶。要是有电磁炉的话,他还能弄点更健康的东西吃,或者有台咖啡机都好,他能用热水做出不少花样。
  他往回走着,感觉袋子越来越沉。
  他跟站在停车场门口的妓女问了个好。那群小地头蛇已经在等着他了。“我们给你找了东西。”说话的是个缺了上门牙的小女孩。
  “太棒了。让我先把这些放下。”
  他们显然不乐意等,但他还是坚定地撇开他们,打开自己的房间门,把纸袋放在脏兮兮的椅子上,接着才回到外面。“好。咱都有些啥?”
  他们兴高采烈地把东西摆了出来:一根只剩半截的木质球棒,一个有点发蔫的葡萄柚,还有一个赤身光头的盗版芭比娃娃。“品种挺丰富啊。”
  “要我说,你压根就不会。”最大的那个孩子把胸膛一挺,气鼓鼓地说。吉米在脑海中想象这孩子十年后的样子——刺着纹身的壮汉,一副战天斗地的架势。至少他不会任人摆布。
  吉米对他笑了笑,把那三样东西拿在手上,挨个掂了掂,试了试重量和重心。然后他就耍了起来。
  这是他的拿手好戏。某人在多年前教了他这一手,算是为了消磨两个人的时间。他师父的技艺并不高明,但吉米时常练习,一下子就把二三十分钟给打发过去了,况且这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道具。有那么一两回,他路过大城市,手头紧,就在路边摆个空纸杯,随手拿起点什么就开始表演——钥匙、鞋、书本、石块,或者破烂的塑料制品。他靠这个赚足了钢镚儿,就去买咖啡和快餐了。
  孩子们全神贯注地围观着,每当他把东西高高抛起,他们便欢呼雀跃。他让那几件东西在空中不停地转圈,几分钟后,他把它们接住,深深鞠躬谢幕。观众们为他送上掌声,此时此刻,他们看起来就像一群快乐的小娃娃,甚至连最大最难缠的那个也一样。吉米知道,这快乐转瞬即逝,但在他看来,快乐即使短暂,仍然值得拥有。
  “你怎么学会的?”那男孩问。
  “我在马戏团待过。我骑在大象背上耍燃烧的火把。”
  孩子们瞪大了眼。“那你怎么不在继续待在那儿?”一个年龄较小的男孩问。
  吉米笑了笑。“被狮子咬伤了,怕了。”他俏皮地行了最后一个礼,告别了演出场地。他的金枪鱼和薄脆饼还候着呢。
  * * *
  那天下午,拉米雷兹警官没露面,弗雷斯诺警局也没派任何人来。嗯,也不是没有,但不是来找他的。当时已经入夜,吉米正大口啃着苹果,沉浸在“眺望旅馆①”中,暂时忘了“彗星旅店”。停车场突然传来了刺耳的喊叫声,然后一声高过一声,直到被突如其来的枪声打断。吉米条件反射般翻身下床,趴在地上。死于流弹,那可真是轻如鸿毛了。没多久,外面就响起了尖锐的警笛声。接着是更多的吼叫,继而归于沉寂。但愿没有人中枪。
  注①:Overlook Hotel,斯蒂芬·金著名惊悚小说《闪灵》(The Shining)中的故事发生地。
  “你们托伦斯一家②真是怂逼。”他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对着书本骂道。“老子宁愿跟一群鬼魂作伴也好过这帮带枪的杂种。”闹鬼的汽车旅馆算啥?扯犊子呢!
  注②:Torrances,《闪灵》的主角一家,入住了闹鬼的“眺望旅馆”。
  那之后,他再也没法投入进书中的剧情了。他坐在床上,背靠着开裂的床头板,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不能一辈子都在这儿闲待着等拉米雷兹上门。他或许该在这儿找份工作,找个地方住下——到某人家里租个房间,或者换一家条件稍好点、可以按周租住的汽车旅馆。
  可说实在的,他真不想这么做。他对弗雷斯诺这地方没什么成见,这儿虽然土里土气的,但比这儿更糟的地方他也见识过。可他就是不想留下来。这里让他浑身不自在,就像扎人的粗毛衣一样。他在大多数地方待上一阵之后都会有这种感觉,可他来这儿才两天就已经待不住了。
  他必须得离开。
  再待一天。他打定了主意。要是二十四小时之内拉米雷兹还不出现,吉米就会搭个便车,或者扒上火车,脚底抹油逃之夭夭。他会不停地前进,直到那股难受劲儿消失。暂时消失。
  他又冲了个澡,今天的第二回 了,仿佛这额外的清洁感能攒起来日后使用一样。他把前一天洗好的衣服叠整齐,塞进拉米雷兹给他的袋子里。他数了数钱包里的那点现金,然后试着入睡。
  但有人在不远处吵架。这次没开枪,只有怒火与恐惧。一列火车鸣着笛飞快地过,震动了整座旅店。他那不着调的大脑还不肯乖乖地安分下来,思绪翻涌,不时溅出零星的记忆,最后定格在一桩新近发生而且一直在他潜意识中徘徊的回忆上。
  还来得及。汤姆对他说。
  呵,吉米身无长物,但他有的是时间。时间,一本书,几件换洗衣服,装在塑料袋里的盥洗用具,一点儿食物,还有大约一百块钱。汤姆说他应该抓紧时间补救。得了吧。他的人生没什么需要补救的。哦,除了那辆福特,可就算他付得起修理费,那破玩意儿大概也已经不值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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