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的,乔万山却突然恶寒。
“俺都看见了,你白天骑车带他进城,晚上躺在一张炕上,做那事儿,”卢晓红着双眼睛,“还有那回在麦场,俺全听到了!”
他伸手去拉乔万山的袖子,却被甩开了,又不死心地拽着人衣角,死活不放手。
“哥,他是出不来了,让俺跟着你好不好?俺伺候你!”
好几年了,清水村人走的来的,人人都有伴儿,就他一个,孤零零一人,他老早就看上乔万山了,结实,能干,长得又端正。
可不敢说,哪里敢说?只敢偷偷瞧着人家,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变态,他本想着看到人有一天娶媳妇了他也就死心了,可后来呢?眼睁睁看着方卿搬进去。
无数个早中晚,他躲在地里,看这一对好命鸳鸯在乡间小路上来来回回,晚上他蹲在人家后山墙,贴着墙皮听屋里动静,心里酸疼得要命。
凭什么他们过快活日子他却要受孤苦的罪?他本可以......他不甘心!
求而不得啊求而不得,这世上最折磨人的就是这四个字,磨得人抓心挠肝,痛不欲生。
乔万山给他说得脸色铁青,他把死拽着自己衣角的那双手给掰扯下去,瞪着眼前那张厌恶至极的脸,一字一句道:“你敢!”
三叉被一把插在地上,杆子稳稳地立着,结结实实打出来得麦场,被击出三个窟窿。
卢晓被吼得瑟缩了一下,他偷偷看了乔万山那么久,从没见过他对人这么凶。
“好,好,好!”他连说三个好,乔万山眼见他一会儿青一会儿白,连换了好几张脸色,最终什么也没说,忿忿地走了。
乔万山还是不放心,自这之后老觉得身边有双眼睛盯着自己,叫他做什么事都心不在焉的,方卿问他怎么了,他含含糊糊说着粮食之类打岔过去。
他天天到那墙上看着,生怕上头一张纸,让方卿再没活路。
半个月过去,没有一点动静,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没过多久竟听人说卢晓自杀了,拿了根绳子挂在房梁,吊死的,卢家就这一人,谁也没看到,还是隔壁人家好几天没见着他了,觉得奇怪,敲门不应,撞开门就见眼前悬着的两只穿着黑布鞋的脚。
再一抬头,就是一张勒成青灰色的脸,把人家小孩子吓得当晚就发起了高烧,怎么也退不掉,娘娘庙那老婆子也不在了,气得那家人天天在卢家门口叫骂,可人已经死了,上哪说理去?
乔万山这辈子从没做过什么坏事,可这一件,多少是因为自己,他内疚,但在心里不知名的一角,竟是还有几分庆幸。
哪有什么纯粹的好人?被逼急了,不知什么样的邪念就落在心底,生根发芽,偶尔冒出来,吓自己一跳。
执念有时候不是一件好事,想不通道不明,无处诉说,苦水全是自己尝,感情上尤其如此,差那一点缘分,强求不来。
第四十二章
秋收过去,王寡妇便找人挑了个好日子,赶着给闺女和李书华成亲。
王翠云肚子一天天大起来,谁家结婚新娘是大着肚子的?叫人笑话。
新娘家不要四大件,不要彩礼。
王寡妇成天跟旁人说,她王家不图李书华一分一毛,只要他以后对自己闺女好就成。
人都道王寡妇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岳母,李书华行尸走肉一般,跟着道:“是啊是啊,好岳母,好岳母啊!”
李书华一直尽量避着去外头,他生怕看见那个小傻子,那人被拖走时候的眼神伤心又绝望,常常在梦里把他惊醒。
可他到底还是要买菜吃饭,把家里最后一把米吃完之后,他出门了,远远看见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晒场上去,那儿架起了唱戏的戏台子,以前每次村长开大会的时候都要搭起来,现在是每天都要在那上批斗人,索性不拆了。
李书华鬼使神差地跟在一群人的后头往那地儿去,只见人在台子底下看热闹,一溜人被压上去,全给剃了奇怪的阴阳头,脖子上挂着一块木牌,上面用毛笔字写着“败类”、“荡妇”这样的字眼。
李书华一眼就看见徐六,小小一只,头上被剃了一半的头皮发青,本来就瘦,现在更是皮包骨了。
徐六蹲在最边儿上,手里扶着挂在脖子上的那块木牌,他的木牌上字跟人不一样,写着“同性恋败类”。
他应该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旁边的女人都把头低下去,他却抬起头来往台下看,像是在找什么,视线扫过来的时候李书华赶紧把头低下去了。
他转身就要走,可这时候台上却突然乱了起来,回头看了一眼,正好对上徐六的目光,热烈,急切又渴望。
那个小傻子不知什么时候站了起来,眼看就要往台下冲,连忙有人过来给他制住了,把他按在红布台上,一边脸正好压在那块木板上。
太混乱了,李书华听不清台上讲了什么,旁边有人看见他:“这不是准新郎吗?怎么不回去陪媳妇儿,来看这些腌臜玩意儿。”
他还没说什么,旁边有人抢着道:“哪有成婚前新郎和新娘还在一块的?人家还差这一会儿。”
李书华不想再听什么,转身就要往回走,深秋里冷风吹过,卷起地上残叶。
马上就要到冬天了。
“是我害了他,”他想,“我对他不住。”
成亲日子愈发近了,满目皆是喜庆的颜色,他却愈发不安,心里头有什么声音在嘶吼。
秦朗劝他:“能躲过这劫就好了,再过几年咱们应该就能回去了。”
他心里隐隐约约感到不甘,就这样了么?他一向逆来顺受,凡事没个主见,人推着他往哪里走他就往哪里走。
他反复告诫自己不要再去想,可午夜梦回,梦里那张脸怎么也忘不掉。
平时吃饭的时候,干活的时候,哪怕什么也不干,就在屋里坐着,他也习惯一回头,叫声:“六儿?”
可身后再没一个人。
偌大天地,身边热热闹闹人来人往,竟还是有几分凄凉。
他终于暗暗下定决心。
第四十三章
黑夜里方卿看不见,只听见大约两三米远的地方有个人在焦急地喊着“六儿”。
徐家那个小的,人家都喊“小傻子”“小哑巴”,好一点的叫他“小六”,谁会这么喊?
不一会儿旁边的草堆处有了动静。
那声音从高处变低,可能是人蹲下了。
“六儿,别怕,我来了......我来带你走。”
抖着声儿,可能是恐惧,仔细听起来竟是有些难以言说的激动。
“怎么穿的这样少?冷不冷?”又是一阵抖着包袱的声音,在黑夜里被放大,“六儿乖,穿上咱就走,昂,来,胳膊支起来。”
可能徐六没什么动静,只听那声音又道:“你别怕,再也不扔下你了,嗯?别怕,乖,胳膊抬起来。”
不知道徐六做了些什么,那声音犹豫了一下,竟是喊起自己来:“方先生!”
方卿把头转向那边,可什么也看不见。
那人道:“你......你是个好人!但我带不了你啦!你要是能熬过去,将来我肯定来谢谢你!谢你照顾六儿!”
方卿冲他挥了挥手,鞋子和杂草摩擦的声音就渐渐远了,不一会儿牛棚里又是一阵死寂,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李书华一手提着行李,一手牵着徐六的手往清水河那边跑。
冬天夜里的风又干又冷,跑几步就能哈出白气,叫人嘴干舌燥。
他胸前的口袋装了两张去上海的火车票,是在县城里辗转托人买的,这种时候,出去不容易。
突然旁边牵着的人往前一个踉跄,摔了一跤,他连忙放下行李,转身去扶人,可徐六竟是站不住。
朦胧的天色里,他低头一看,那双脚上竟然没穿鞋,他看不大清具体光景,但这么冷的天光脚在外头......
李书华突然就想到徐老爹跟他讨酱油那回,也是这样冷的天,这双脚上只有一双不合脚的破|鞋,小腿肚上被他气急了踹的一脚,青青紫紫的,招人疼。
他蹲下|身碰了碰那双瘦脚,徐六瑟缩地躲了一下,李书华一抬头,只见得小傻子疼得咬着嘴噙着泪。
他心里又急又气,那帮龟孙子!可一想到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他又说不出来话了。
李书华把行李袋往脖子上一挂,把徐六半扶起来,转身把人背在背上,就像过去几年里每一回偷偷地把人从徐家那个小隔间背出来一样。
他们玩了那么多回私奔游戏,这回终于是真的了。
古往今来多少苦情鸳鸯,李书华没能想到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一只。
这天儿好像更黑了,下午的时候天上已经没有一点日光,全被黑压压的乌云遮着。黑夜里看不清天上的光景,只听得远处云层里好像传来一阵阵雷鸣。
背上的人还是一如既往地瘦,李书华心疼地要命,他好不容易把人给养出来一点肉,这一折腾,全没了!
胸前的行李袋随着奔跑不断撞击着他的胸膛,好在他只是带了一身换洗的衣服和一些七七八八的信,不重。
两条细胳膊揽着他的脖子,他感觉到小傻子把身子紧紧贴着他的背,为了跟他更近一点似的,往背上爬了爬,把脸贴上他的侧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