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也未尝不可吧?人生苦短,又何妨一试。叶孤城唇畔泛起一抹笑意,想着决斗之后,许或可以去见见他弟弟,告诉他,未尝不可。
是了,叶孤城说,决战之后。他从一开始,就从来没有想过,和西门吹雪不死不休。那日之后,在远赴京城的路上,两人两骑,并肩而行,叶孤城曾经和西门吹雪闲谈。
叶孤城说“庄主可有牵挂?”
西门吹雪抚过腰间的剑,默然对叶孤城点头,他无需隐瞒,更不能对叶孤城隐瞒。西门吹雪一生至诚,诚于剑,诚于心,更诚于知己。而叶孤城,便是他此生,唯一的知己。
叶孤城一笑,有些了然,又有些明悟,对西门吹雪道“这个牵挂,恐怕让庄主更为无往不利,而非让庄主的剑慢下来。”
西门吹雪并不惊讶于叶孤城的通透,他们,本就是一样的。所以,叶孤城懂他,正如他他懂得叶孤城。“是。”
“庄主以为,与君一战,吾等赌上生死?”
西门吹雪良久不语。抚摸在剑上的手也顿住了。许久,他方才开口“城主高义。”同样的话,别人说来,恐怕就是贪生怕死。然而,说这话的是叶孤城。叶孤城所言,其实动摇了西门吹雪的道。西门吹雪的道,是决绝的道。生死之间,谋求突破。
西门吹雪的心性,加之十余年的剑意锤炼,岂能因为旁人的三言两语就动摇。然而,叶孤城所言,却真正点明了他今日所思。
从前,西门吹雪了无牵挂,而今,却终归还是被羁绊住了。他在这样的羁绊中,寻求了突破的契机。却隐隐觉得,和曾经自己来时的路相驳。叶孤城问他,可需再赌上生死。字字句句,仿若雷鸣。
西门吹雪,自然不怕死。可是,他心里已经有了不舍。若无奇遇,他与小剑灵相守的时日不过百年。他舍不得无端缩短这百年之期。他更不愿意想,若他中途殒命,小剑灵该何以自处。虽然小剑灵满不在乎的说,大不了陪他地底沉埋。可是,作为一个剑客,西门吹雪怎么会不明白,名剑藏锋,对于一把剑来说,意味着什么。
是毁灭。
剑一旦如土,一年则钝,十年则腐,百年则气韵销,千年则灭矣。所以,西门吹雪也不舍得。
西门吹雪自剑灵化形,曾经闭关三月。三月之后,情动情定,剑意大进。非是狂傲,纵观江湖之中,能接得住他一剑的人,固然有之,然而,能与他比肩之人,只剩下了叶孤城。他知道,至此之后,他和江湖中的寻常剑客,真正开始不同了。他隐隐触摸到一个新的境界,突破最后的隔阂之后,他将接触一个新的武学世界。
所以,西门吹雪撤销了一年杀四人的规矩。没有必要了,从前的生死之途,已经无益于他的剑道了。
所以,他找到了叶孤城。叶孤城的话,忽然点醒了他。他不是剑神,不是九天端坐,俯瞰人间的神。小剑灵的存在,已经分明的告诉他,他也会有欢喜,忐忑,寂寞。与其空留一人独享孤独,不若,留一知己在江湖。
留一知己在江湖。叶孤城所想,正是如此。
那天,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不再说话。然而,有些事的既定结局,却已经不可挽回的改变了。
此日的湖面仿佛一块幽蓝的水晶,夕阳的余辉洒在上面,为它镀上一层金色的华彩。此刻,正是秋日的艳阳天。水光潋滟晴方好。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船内坐定。这是他们租凭的渔船,船内布置不甚精致,却也别有一番野趣。只是,这样难得静谧,却终归还是被打破了。
十几道人影,从水中窜起,联手攻向船头。摇桨的汉子还来不及惊呼 ,就被一道不知从何而来的衣袖一扫,扫入船舱之中。
长剑破空而出,将船舱棚顶撕裂了一个大口,白影一闪,就将闪烁的银光扫回,剑锋一转,直取来人咽喉。
百十道连绵的水箭射向船舱,却在还未接触到船舱的时候,被另一道剑气击落,一时间,本就摇晃的小船显得更为可怜。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见状,分别飞落船头船尾,不染尘埃的落地,却仿佛千斤加于船身之上,晃荡的小船渐渐稳定下来。
偷袭之人见一击不成,纷纷搭弓,再欲要射出手中之剑。这一次,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却都没有动作。他们知道,这些弓箭,已经射不出了。
一枚铜钱能做什么?许或只能买半个包子。可是,就是这不起眼的一枚铜钱,从岸边冲偷袭之人疾射而来。这些人武功不俗,并不是没有人察觉到岸上之人的动作,然而他们自信,在这枚铜钱到达他们眼前的时候,他们就能将它打落。
然而,他们到底还是错了。
电光火石之间,这枚铜钱从他们眼前飞过,坠入水中,荡起层层波纹。而他们手中的弓,却齐齐被割断了弓弦。二十八张铁弓,配上软铁所制的弓弦,却被一枚小小的铜钱割断了。天下能做到如此的,还能有谁?
陆!小!凤!
作者有话要说:叔特别喜欢写武斗场面。姑娘们会不会觉得神烦?
额,城主哥哥心路历程神马的,庄主心境变化神马的,就是酱紫。
第65章 凤凰凤凰止阿房
这一场刺杀,手段不可谓不凌厉,然而,他们还是败了。
叶孤城取出随身的碎银,递给受了惊吓,在船舱中瑟缩的渔夫,便和西门吹雪一道,足下轻点,掠上岸去。
伏击他们的人死伤过半,自然不敢再做纠缠,兀自悄悄寻了水路,四下逃散。竟连同伴的尸体也不管不顾的抛弃在岸边。
陆小凤觉得,自己真是命途多舛。三个月没回京城,回来的途中就要遭到如此巨大的刺激。他没注意到的是,他说的是,“回”京城。旧年浪子,竟已将此做故乡,许或是因为,此地住着的,是心里的旧人罢。
岸边血气冲天,不宜多做停留,叶孤城做了一个隐蔽的手势,潜伏多时的暗卫现身,不必叶孤城多做指示,便将那些残骸收拢一处,一把火烧了干净。
醉仙楼是此地最好的酒楼,临近水源,有一方浩浩荡荡的芦苇荡,芦苇荡中河鲜不知凡几,只是捞上来做简单清洗,佐以生姜,葱蒜,芥兰一同煮熟,临出锅之前倒上一碗店家自制的黄酒,鲜香甘甜,却又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河鲜的原汁原味。仅此一道菜,就引得周边的商贾富户,乃至皇亲贵族慕名而来。
临近晌午,方才又是一番激战,饶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也不觉有几许饥饿。三人在醉仙楼包了一个包间,各自坐定。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自然不会承担点菜之类的活计,陆小凤也是自觉,摸摸胡子,径自出去招呼店小二,点菜要酒,逐一安排。
“来一盆河鲜,一只烧鸭,六厅薄饼,外加二斤竹叶青,四样下酒菜。”陆小凤熟稔的招呼店小二,报上菜名。想了想,有添了一句“再上几个白煮蛋和一壶白开水。”陆小凤知道西门吹雪出门只吃白煮蛋的规矩,然而平日里西门吹雪出门只是为了杀人,而今天这次,又略有些不同。然而有备无患,他还是给西门吹雪准备出来的好。
小二是方才引他们入座的那个,见此不由瞪大了眼睛“客官您说的是,一盆河鲜?”他在这家老店跑堂多年,王孙贵族,商贾富户接待了不少。然而这些人虽然被他们小店的特色美食吸引,却也讲究个精吃细咽,用的是巴掌大的小碟子,酱料之类的,更是用极为纤巧的小碗。甚至有些人嫌弃他们酒楼的碗筷不洁,根本就是自带碗筷的。
店小二最会的就是察言观色,他悄悄打量过三人,两名白衣剑客虽然衣物并不繁复华贵,然而针脚细密,用料考究,绝对是出自技艺高端的绣娘之手。手中的剑虽然没有珠宝配饰,然而却让人胆寒。这样的好容貌,好风度,怎么可能不是大家出身?
再看跟他说话的这位爷,言语可亲,仿佛在市井厮混多年,然而那样的气质岂是区区市井就能练就的,必然是在江湖纵横多年。掌柜曾经吩咐,千万不要得罪江湖中人,江湖中人过的,可都是刀口舔血的生活。
然而,就是这三个看起来非富即贵的人,居然说,要一盆河鲜?盆是什么概念?这是他们酒楼最常用的器皿,陶土所制,沿用多年。洗干净的河鲜放到盆里,直接坐火煮熟,盆边垫上隔热的湿手巾,由伙计直接端上桌子。虽然有几分粗陋,然而却是最大限度的保存了河鲜的鲜香。只是,终归难登大雅之堂,一般这么点的,都是寻产百姓,甚至贩夫走卒。
一旁观察三人许久的掌柜,闲闲拨弄算盘,眼睛漫不经心的从账本里撩开,轻声训斥店小二“客人怎么说,你就怎么上,哪有那么多废话。”沾着墨汁的手拍上店小二的后脑勺,店小二回过神似的对陆小凤讪讪一笑“客官您稍等,马上就上咧您咧。”言罢一撩袖子,飞也似的跑进后厨。
“会要一盆河鲜的,要么是百姓无力讲究,要么,就是老饕了。”掌柜的没看陆小凤,低头继续算自己的账。“陆小凤肯定不是寻常百姓。”他在柜台后面算账,柜台前就是大厅,晌午正是饭口,大厅人员喧闹,竟无人注意到这边。
陆小凤眸光闪了闪,嘻嘻一笑“陆小凤自然是老饕,不过也是个经常没钱,无力讲究的老饕。”
“但是你有许多朋友。他们总是会请你吃饭的。”掌柜看起来不算老,面皮很白,眼神也很年轻。沾着墨汁的手指在算盘上飞快拨动,不多时,就算完了半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