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一匹马,要不要搞得这么严重。那你要这么认为我也没办法,有本事就判我的刑啊。”任鸽有些不耐烦,说着说着就像打了兴奋剂的狗,忽然扬起头对着周建安狂吠,羸弱的拳头还在他面前挥来挥去:“青天在上,朗朗乾坤,老子就不相信没王法,可以乱污蔑人。”呸,她吐了一口唾沫在周建安身边:“没证据的事情你也能乱栽赃。你有本事就抓我啊。”
周建安合上资料夹,作势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对旁边的人淡定的说:“先刑事拘留三天。”
于是,任鸽便被扔进了拘留所。在被里面的老大扁了两天、极尽侮辱之后的第二天半夜,有人踢了任鸽一脚。她抬起头看,原来是周建安,他面无表情的看着左眼淤青右眼红肿嘴角还有一丝血迹的任鸽道:“起来,有人想见你。”
“谁。”
“你去了便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我肥来了。
我肥来了。
106第105章
任鸽被周建安领着,上了一辆小车,左拐右拐半个小时之后,她又走了长长铺着红色地毯的走廊,站在一扇精雕细琢的门面前。
周建安把门推开,任鸽就知道,她即将见到吴宜之了。
这是任鸽第一次见到吴宜之。在并不知道麦苗那根本就不现实的身世之前,她从来没想过,也没盼望过这辈子会见他。而知道他无时无刻的主宰且折磨麦苗的人生之后,任鸽也在梦里见过了他许多次了。有时会梦到她抓着不知道是哪找来的匕首愤怒的戳在吴宜之的胸膛上,看着伤口流出鲜血大笑;有些时候梦到吴宜之牢牢的抓着麦苗的手一次又一次的在人潮中与她擦肩而过,而每一次她想抓住麦苗的手,吴宜之都在大笑,笑得嘴巴开合到能见到后槽牙的程度。反正在梦里,他们两个见面就如仇人,势如水火,能分外眼红。
但在现实里,任鸽小心翼翼的坐在吴宜之对面,等着俯首于办公桌上如山般高的文件下的吴宜之的注意。她从电视上观察过他,把他的在杂志上的照片剪下来认真更是认真揣摩过,这面对面才发现这保养得当的中年人确实年轻的时候算帅哥一个,更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任鸽等了快二十分钟,差不多把所有注意力都耗尽后,吴宜之才把笔扔在桌上抬起头问:“你就是任鸽?”
“是,我是任鸽。”
“很好。我曾经听麦家人提过你,对,麦家的人。”原来日理万机的吴宜之对任鸽也不是一无所知,他把老花眼镜取下,刻意的收好:“本来以为麦家那古灵精怪的女儿会喜欢一个浪荡不羁的男人,谁会想到是一个女人。”他兀自摇头,笑了很久继续问:“你来A市就是为了用马可以弄死我。”这声音里有种无法抑制的上等人对下等人的嘲讽。
“当然不是,我没那么笨。”
“那又为什么,我实在想不出来一个颇有市场的电影导演会到内陆城市来工作,这里根本就没有你要的土壤和资源,所以,你只是为了找个借口扳倒我而已。可惜”他拿起一张纸,慢慢的把它撕成两半:“可惜,演砸了。”
任鸽轻轻抚着自己快破相的脸,做出一个难看的笑脸:“吴市长,如果我真的想弄死你,到黑市买一炸弹捆身上咱们同归于尽是不是更简单?我只是一个有点浪漫情怀却汲汲于名利的前导演,想以让你过目不忘的方式给你送份大礼却被人发现,搞了个乌龙而已,别把我想得那么复杂。”
“什么大礼?”
“女人和。。。”任鸽特意拖长了音调:“大家对你喜闻乐见的名声。如果您有心去查查今日A市新闻,因为小道消息和近乎桃色绯闻的炒作,A市人对您可是交口称赞你的英雄救美。”
吴宜之沉吟了一下,对这个被揍得脸都看不清楚的女人有了点兴趣:“你不恨我?”
任鸽摇摇头:“我更恨权力,要是你不是个有钱有势的人,怎么能拆散我和麦苗。”
“那你为什么又想帮我?”吴宜之揉着鼻梁,盘算着。
“恨到一定程度就是爱了。”任鸽笑了起来:“如果权力能帮我得到更多的金钱和女人,我为什么要恨它?”
吴宜之拿起刚刚放下的笔,在手里面摩挲,良久才问了一句:“为什么是A市?”
“不是每一个人都机遇遇到像你这么有。。”任鸽作势停顿了一下,演出很困难才想出这个词的样子:“前景的官员的。既然因为麦苗的事情让你知道了我,我何苦浪费这个机会?”
“呵呵,”吴宜之笑得白牙森森:“难道你不怕我忌讳你?”
“我又没做出士为知己者死的样子。无所谓。我们互相利用,我会让你看到我能帮助你的能力,你给我好处便是了。我只求在没利用价值时,您能发发慈悲告诉我,我能跑得快点。没感情的交易不是更安全?就像我送给您的女人,知根知底不仅能玩爱情浪漫,还容易甩掉。不是更好。”
“痴人说梦。”吴宜之轻微的笑了一声,声音变得严肃而无味:“周建安说要关你三天便放了你。可我觉得应该给你点苦头吃吃,我实在不喜欢自作主张的人。所以你得在拘留所里蹲够七天才行。”说完抬手摁了一下桌子右上方的的摁钮,一声嘟声之后,周建安便出现在门口,对吴宜之郑重的点了点头,押着任鸽就回了拘留所。
又是每日数次的挨揍。任鸽也不求饶更不言语,每次被人K的时候都心平静气,就像是为了完成一日工作一般。扁到最后,那老大的搪瓷缸子再砸在她头上的时候都有顾虑,最后放了她一马。那老大私下和爪牙讲,像任鸽这样的人最难对付,阴阳怪气也就罢了,真的把她给惹毛了,不是变态就是非常变态,怕是没有其他选择。
于是任鸽开始扒着指头算日子,在想着还有两天就到了可以被放出来的那日清晨,任鸽正啃着拘留所分发的早饭,等着那老大因为萝卜干太硬而准备火起而进行的每日一毕的胖揍,狱警却提着警棍表情厌烦的踱了过来看着她:“任鸽,有人找。”
人都有狼狈的时候,从幼儿园第一天就拉屎到床上不愿老师看见到物理只考29分不愿同桌奚落,这些都是不愿让人看到的时刻。而任鸽是真心不愿意面前的这个人看到她现在的样子。
“你怎么会在这里。”任鸽站在麦苗面前,眼前的麦苗在任鸽眼里就像个仙女,不,一直都是仙女。让任鸽一见她就失了方寸,忘了掩饰自己青肿的脸,变成了单细胞动物。
麦苗没有理她,而是转过身对狱警特别温柔的说了句:“谢谢你。”便径直往外去。而任鸽站在一边还在发呆,那狱警端着茶杯转过来看着她,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她一番之后,斜递出一个白眼道:“还不走?你是喜欢这里”
A市的冬天常常有大雾,任鸽出公安局的时候,发现麦苗正在街对面站着,不知是看风景还是等任鸽。应该是等任鸽吧,因为她一见到任鸽的身影便转身向前,任鸽跟着过街,看着行进中的车流、神色各异忙着上班的行人和不断拆迁以便重建的建筑们在她们身边一一掠过,像一幅怎么也走不完的图片。
“喂。”任鸽跟着麦苗走了快一站路,终于忍不住向前喊道:“麦苗。”
麦苗站定,也不回头。任鸽急忙跟上去,声音低低的道:“难道我们就要这么一路走回去?这离我们住的地方也太远了。”
“怎么不好,在路上再加几点风霜,说不定你新女朋友会更加心疼。”麦苗虽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可句子里的嘲讽还是忍不住泄露出来:“别以为我还在贪恋旧时光和你那可怜的半点情谊。是你女朋友杵着拐杖到我家敲门,说请我代她把你捞出来。说她已经打点好,只是现在有点不良于行。”麦苗说得很清楚明白,可心里的巨浪却在汹涌澎湃的翻滚。当那风情万种的女人自称是任鸽的女朋友时,她几乎忘记到A市的目的,手里抓着的茶具又再一次掉满地。那女人似乎对她的这表现了然于心,居然也有脸求自己把身陷囹圄的任鸽带回家。她居然就算绝望也答应。拘留所?任鸽?这两个完全无关的名词为什么会连在一起?她实在不懂任鸽。如果她要忘了自己,为什么会亲人、朋友、理想都不要的跑到A市?如果她是忘不了自己,为什么逼着自己结婚后就立刻有了新女朋友?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那么那么生气还是因为担心任鸽而走了这一趟。看到任鸽一脸被揍的样子还是会忍不住心疼。。。
“我女朋友叫你把我捞出来?”任鸽立定在街角,望着安装在角落的监视器,就像看着洞悉全情的吴宜之。从尾椎骨处升起一阵寒意。蒋雨去找麦苗,这绝对有问题。她连忙伸出右手拦了辆出租车,把麦苗推进左后座后对司机报了地址,皱着眉,便闭上了眼睛。这几日她太累,累得不想再想其他事儿,特别想念以前按着本能过生活的日子,现在必须装模作样的想着方方面面工于心计,快让她力竭。
任鸽靠着车窗,因为路程的颠簸和无话可说而假寐了过去。可不巧因为司机的一个急刹车,任鸽由不得离心力的往麦苗的身上靠。也许是离开那怀抱太久,也许是那怀抱温暖得无法逃,任鸽紧闭着眼睛装作睡着,贪婪的吮吸着有关于麦苗身上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