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不要试试?”蒋雨用叉子叉着一块草莓问:“听你们圈内人讲,你挺喜欢女人。我倒是不介意把我们的关系搞得复杂点,反正我没有试过,说不定不错。”
任鸽耸耸肩,却忽然心生一计:“工作和生活我分得很开,对了,你要不要先到我家住下?”
“你家?”
“是。”
“想要试试看我能不能让男人女人都欲*仙欲死吗?”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持续。。。。如果不行。明日得停一天咯。。。
105第104章
任鸽笑了笑,尴尬的摸了摸头发:“多谢了,真的不用。”失神了一会儿才再继续说道:“以后吴宜之总会问起你和我之间的关系,还不如现在就装得亲近一点。而且,我家也有客房一两间,也不用你无谓的花那些钱。”
蒋雨缓缓的摇了摇头,研究性的看着任鸽:“我才不信是你讲得那么简单,必然有其他条件,对吧。”
“哎。”任鸽叹了口气:“以你这慧根,何至于和一鬼佬结婚,混到这么不堪的境地?”
“因为太相信人性和爱情。”蒋雨把杯子里的红酒一饮而尽后道:“说吧,你要开出什么条件?必须让我这活人遵守?”
大概不会料到蒋雨会叹出那么一个句子,任鸽呆了呆,举起叉子在空中虚划了一下才道:“我只有一个条件,你得在我邻居面前假装是我女朋友。”
“嗯?好。"蒋雨点点头。
当任鸽把蒋雨乱七八糟几大个箱子拖到自家门口,弄出噼里啪啦好多声响,可是旁边的邻居都没好奇的出门观望,这让任鸽有些失望。摸出手机,看现在才下午四点二十,出门上班上学的人都没回来,可旁边那户无所事事的夫妻理应在家里蹲着。
可没反应就是没反应,整栋大楼感觉都空空的。
直到旁边颇有耐心的蒋雨揶揄的问:“任鸽,你是准备把我的行李箱摔几遍?”任鸽才停了手,非常失望的开了门,把蒋雨让进了屋。
看着蒋雨忙忙乱乱的把自己的私人用品放在卫生间、厨房、客厅。任鸽坐在窗边想,在小半年以前,要是有人告诉她,有除了麦苗的其他人会和她过同居生活,她一定会认为那人有精神病。
真是世事难料。
一连两天,前后左的邻居都出现过了,他们有的出门买菜有的边走边打小孩儿,只有右边的邻居就像无声无息的幽灵,持续的保持着缄默。任鸽有些坐立难安,心烦气躁。幸好这时陈姓制片人打电话给她,说她打报告用女骑兵拍摄的申请已经下来了,这一整个星期的中午休息时间都可以安排。任鸽在电话里谢了陈姓制作人,挂了电话翻了翻欧阳红不知道从哪儿找的A市日报最近的A1版的日程安排。看着搅着酸奶的蒋雨道:“好了,该你粉墨登场了。”
任鸽在做吴宜之的性格分析的时候,就像拍电影之前那样,做过不少性格描述,总的来说,吴宜之就是个有着强烈自我风格的人。虽然被他父亲三令五申要低调行事,但以他仕途呆过的不少地方看,人们总是会发现一些个人风格很浓烈的地标、习俗。让人一眼就能知道这东西肯定是吴宜之捣腾的。比如,他十分热爱无比宽阔的广场,必须空旷,必须有白鸽;比如他爱马,也爱骑马,便在所在城市里不竭余力的组建着女骑兵这种华而不实的警种,必须马壮人妖娆;比如他有出镜焦虑症,一周有七天,他必然会规定自己在新闻中出镜四到五次,用各种不同的方式。
所以,吴宜之就是一个需要舞台、镁光灯和存在感的人。而最让他心驰神往的角色,则是“英雄。”不过,“英雄”二字却并不是褒义词,因为曾经有一个社会学家说过——英雄,其实就是社会化中的反社会份子。而吴宜之则深具这般气质。
对于吴宜之,任鸽从一开始就采取着一种官人要什么,小的就提供什么的战术。
接连三天,任鸽都不紧不慢的进行的对宣传片的拍摄。虽然进行得还算顺利,但陈姓制作人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任鸽会请一个年级不算小,但名气不算大的女人当A市宣传片的主角。可是他看了样片,当那些看似平淡无奇的光影汇集在那女人身上,比滤镜的效果还强烈,也就无从从鸡蛋里挑出骨头了。可是内心对任鸽的疑惑更加深了一层,明明就是一强人,为什么会在A市电视台这小池塘里领着几个小钱,游得这么开心。
第四天中午,根据吴宜之的日程安排上说,今天他会到某广场进行调研活动。任鸽是不懂为什么调研要去某广场,难道就因为那地儿摄起影来光彩照人?但她也来不及腹诽,从一大早开始就把今天的拍摄定在这广场上,让女骑兵和马们在广场上来来回回的溜达。
终于溜达到她眼见几部小车一顺溜的往广场过来,便不慌不忙的牵出一匹棕马,指了指蒋雨:“坐上去。”
蒋雨立刻会意过来,理了理并不乱的头发,看了任鸽一眼,坐了上去。
大约是A市新闻今天确实没什么好播出,又不能像娱乐新闻一样,谁谁谁去菜市场买个七块八的橘子都能做十五分钟的新闻。所以A台新闻组的摄像师紧紧的跟着吴宜之,力求将市长的一举一动都记录下来,回去一秒不剪的播十五分钟。而听着北区区长乏味冗长的区上规划,正两眼无神,等待放空的吴宜之,见到娇娆女警牵着的马忽然来了兴趣,说干脆不如自己骑着溜一圈,看看区长讲的话到底属实不属实。
任鸽眯着个眼,就像盯着耗子的老鹰,一见吴宜之上马,一直捏着缰绳的手开始颤抖,她看了蒋雨一眼,问:“能不能装不会骑马?”
“能。”蒋雨果断的点头,坐在这四处乱动的马屁股上,她轻而易举的放开了马鞍。
“那你注意你自己的安全。”任鸽小声的回了一句,举起马鞭一扬,狠狠的抽在马屁股上,本来无所事事脑子里只有吃草拉屎的马忽然一吃痛,嘶了两声就是发足狂奔。在围观群众的惊呼声中,在蒋雨偷偷的驾驭下,疾风骤雨般的往吴宜之的方向奔去。
吴宜之本沉浸在环顾都是城市发展的悠哉之中,忽然看见从广场的小道上横着冲出一匹马,马上还有惊慌失措的一个女人,在越来越多人的惊呼下,睾*丸素激增,立刻扬起缰绳往蒋雨方向追去。
任鸽并没有跟着过去观看,而是优哉游哉的坐回了自己车里,玩起了游戏。听着一阵大一阵小的惊呼声和欢呼声,以及拍马屁般的掌声,她便知道蒋雨必没有大碍。要知道蒋雨的某个工作申请表上可写着“兴趣爱好——马术”这几个大字。
英雄救美,几千年来的海内外男人都为了女人而耽误了江山社稷,何况那个女人长得又是自己最钟爱的那型那款。吴宜之看着因为惊讶头发散乱,却自顾自的带着些许风情但就是吓得说不都说不出来的蒋雨,好生怜惜。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顾一旁的警卫的劝阻,执意要等救护车把这不知姓名的女人接走才离开时,心中激荡着侠骨柔情。而这一幕幕则被在旁边跟拍的A市电视台新闻部悉数收入摄影机中。
远远的坐在车里的任鸽看着这一幕,觉得这事儿也算是旗开得胜了一半,正作势下车摆个造型收工就往医院赶的样子,却被一便衣拦住。
“怎么?”任鸽装作不明就里。
“你是拍摄组的负责人?”那胖胖的警察问。
任鸽点了点头。那警察便钻进了副驾:“去公安局,我们有事问你。”
因为一匹马,任鸽就要进局子,而且规格高到由公安局副局长亲自审问,这倒是任鸽始料未及的。
公安局副局长周建安很不喜欢这临时指派给他的任务。虽然他刚刚调到A市,虽然他对这里的业务不熟悉,虽然连正式调令都还没下来。但作为一个老江湖,在A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为了一匹马审问一个人,这让他十分不爽。要不是他女朋友让他要韬光养晦,不然他早就给吴宜之拍桌子了。
他走进审讯室,拿起笔写了第一个字,嘴里有气无力的念起来:“姓名。”
“任鸽。”
“性别”
“女”
“工作单位”
“A市电视台。”
周建安把笔扔在一边,好奇的看着任鸽:“你说你一做节目的,怎么就会和吴市长的马发生冲撞呢?”
任鸽打了个哈欠:“其实我也不想的,你知道,拍戏嘛,各种状况都会遇到,我也就是个围观群众。”
猛的把台灯照在任鸽脸上的周建安,把心中的不满顺利转换成了对犯罪嫌疑人正义的喝阻:“放屁,有人说就是你抽了一鞭子,那马才发狂的。”
“我需要拍摄一个女主角在广场上策马狂奔的画面。”
“根据你的工作人员描述,根本就没这场戏,而且,根据围观者说,你看到你女主角有危险,第一反应不是去救,而是转身就进了自己的车里。你说,你是不是借拍戏这事对吴宜之市长进行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