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可南瞟向当事人,小声问:「甘无?」
春娇:「或许吧……我不知道他会理解成这样。」
乔可南叹息,以一个男人立场来说,志明兄听来真的满可怜,好像他在妻子面前就从来不曾抬起头来──直到今天,离婚成了他的胜利宝剑。
他像个英雄王,挥荆斩棘,他的妻子则是人人得以诛之的黑魔女。
最后律师结尾,说来说去,就是一百万,仁至义尽,赶紧笑纳了,大伙了结此事,回去洗洗睡吧。
换女方发言,春娇全权委赖,乔可南开口:「你所提的我当事人性格之类的问题,在十年前你们交往时,就已如此。何况她是会计员,对数字原本就计较,要求你拿钱回家,她也并无挥霍,你如今拿得出一百万也是她督促你存下。她不希望你抽烟,是因她气管不好,对你本身也无益处……十年这样过来了,为何你突然变得难以容忍,提出离婚?我想,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
他不觉用上乡民句型,没料法官也是个懂行的,他问志明:「嘿啊,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乔可南默默OS:例如你出轨劈腿或……阳痿。
志明愣了愣,随后辩驳:「哪有什么误会?!」
紧接又是一串哗啦哗啦的指责。
乔可南有点想笑,可他忍住。「婚姻生活本来就是你我互相,人非完人,原PO……不是,这位先生,你敢说在十年里,你没有任何缺失?我保证有。但是你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当事人,她从头至尾没有跟我讲过一句你的坏话。」
他问:「为什么?」
不仅仅是询问男方,更是询问在场众人。
无人回答,他继续:「这是法庭,我不想讲跟法律无关的话,但情理法,情字在先,这位先生,在你一面倒做出控诉的时候,你似乎忘了你们还是夫妻。
「何谓夫妻?法律又为何要特别立法保障你们的关系?因为你们是一个家,而家是组成一个社会的稳定核心。人家说家丑不外扬,便是说一个家的人,再怎样有恩怨,也不该对外说三道四。从这场案件以来,你对外必称你妻子为第三人称,甚至公然贬抑她有残缺,她与你结褵十年,你却不把她当家人看待,她十年青春付诸流水……那好,我们直接算帐。」
乔可南拿出计算机,现场敲打:「法官,我的当事人提出的赡养数字,全部有凭有据。这场婚姻统共持续三千八百八十二天又三小时,等于九万三千一百七十一个小时。她担任『妻子』职位,以法定最低时薪一百一十五元新台币来算,总计一千零七十一万四千六百六十五元,撇除她为自己服务部分,我们除以二,只要求四百多万,相当合理。」
说完他瞥了当事人一眼,似在征询意见。她面无表情颔首,乔可南才说:「甚至在调解失败一周不到,男方竟以『你既然还是我妻子,就该履行夫妻义务』为由,对我当事人做出了婚内强奸的行为。」
对方律师变了面色,不敢置信地盻向他的当事人,看来并不知有这桩。
男方茫茫嗫嚅:「那是我喝多了……」又喊:「证据呢?你没有证据!」
乔可南冷笑,从资料夹里拿出几张单据。「这是验伤单,另外我的当事人怀孕,为期四周,当然你也可以怀疑这孩子不是你的,等十五周,我们就验DNA,届时赔偿金额可能又会不一样。」他补加一句:「毕竟,多了一个人。」
志明脸色惨澹,晴天霹雳,全面崩溃,过一会突然回过神来说:「不离了!我不离了!」
此时,从头沉默到尾的女方却开口:「我同意离婚。」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下子立场互换,众人皆愣,她说:「法官,我要求更改赡养金额。」
法官似乎觉得这场戏颇有趣。「哦,你要改多少?」
春娇:「两块。」
「蛤?!」所有人满头问号,包含乔可南。
春娇望向志明,说:「我始终不懂你为何铁了心要跟我离婚,现在我知道,你偷看了健康报告,认定我不孕对吧?」
哎唷,拼图对上了。
有残缺、欠我的、那么大问题……原来是这个。
除非女方婚前瞒骗,否则不孕一般很难成为离婚理由,九成败诉。难怪男方绝口不提,净扯一堆五四三。
男方尴尬不说话,春娇目光凄楚:「那是我妹的……她不敢给老公知道,先搁在我这里,你只看了一眼,因为隔天我就把它拿回老家了,原来真相如此。这十年,简直是一场笑话,我要抹煞它,除了婚前你欠我的两块钱。」
她拿出一张十分破旧的发票。「总共一百零五块,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请我喝咖啡,却差了两块钱,你把这债清了,从此我们恩怨两消,至于这孩子……呵呵,或许不是你的。」
「不!是我的!」男方哀嚎,他转向法官,差点冲上去:「我不离了!不离了!」
法警上前拦住他,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法官,如今眼神多少添了对男方的鄙视与对女方的同情。他睇向春娇,询问:「你确定?要不我们今天先到此,大家冷静冷静,你也为孩子好好想想……」
女方摇头。「不必了,如果非要孩子,他才肯承认我是他妻子,那不如不要。」
她说的不要,不知说的是这场婚姻,还是孩子——抑或两者兼俱。
男的哭喊:「那是我的孩子!你敢拿掉他,我要告你谋杀……」
法官敲槌:「肃静!肃静!」
春娇隐忍多时的眼泪终于崩落,一个新生命的到来本该是充满喜悦的,可反而令她残酷看清了十年婚姻背后的种种不堪──婆婆有意无意的暗示、志明催促生育……最后,是转瞬间突变的态度。她说:「我不要了,统统不要了,两块钱还我,我希望回到那时……一切结束。」
结束在她人生,最美好的那一刻。
一个羞涩男孩,面带腼腆,鼓起勇气询问会计系系花,托人递纸条,上面写:A.有没荣幸请你喝杯咖啡?B.不愿意?不要这样,我们聊聊嘛,给我一个机会。C.这堂结束,我在学校星巴克等你。D.不见不散。
那年代,星巴克是罕物,一个穷学生哪喝得起?一百零五块,他还缺了两块,当下掏光口袋,找不出钱,脸都红了。她面无表情,默默补上那两块,志明兴冲冲问:「好喝吗?」
「……好喝。」
志明很开心。「那就好。」
凭良心讲,他不出色,是所有追她的男人中,条件最差的,却是唯一一个愿意为她付出手边仅有一切的男人。所以,她选择了他。
同意求婚那一刻,他泪下,不敢置信。「我一定用光了我这辈子所有的好运……」
春娇曾经觉得自己很幸福,未料如今竟成错误;她终于摁捺不住,扶着桌子,大声哭泣。
哭她被偷走的这十年。
乔可南在旁,不胜唏嘘。
──我们没有流血,却都已经牺牲。
法官表示本案候核办,意思是法官目前也无法给予判决,得想想再通知。
毕竟女方怀孕,孩子没意外是男方的,他希望夫妻俩能好好沟通,总归自古以来,劝合不劝离。
志明走过来,他同样哭红了眼,满脸残败。他说:「老婆,我们回家吧。」
春娇摇摇头。「还我两块钱,我们离婚。」
志明表情更不好看,显露狰狞,他趋前一步,乔可南挡在身前问春娇:「要帮你申请保护令吗?」
春娇同意,她是真不愿再多看一眼这男人。再多看,也不会变成正确的。
志明睇睐乔可南的眼神里有股驱不散的恨意,他已经很习惯。律师就是神坦,专拉仇恨值,何况这样的人,他不介意更招恨一点:「光是婚内强奸这一项,就足以让法官判决离婚。」
志明咬牙切齿。他知道,唯独错估了春娇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但凡牵涉到法庭,很少会有双方乐开怀的结果,有时赢了都不见得开心。赢了世界输了你,值不值得,很难说。
乔可南回到事务所。
他不是什么大律师,但每个礼拜会特意拨出一天,给予一些人法律相关援助。这当然是没钱的,权当积功德,顺道满足内心底的八卦因子。
他挑择一些来电,回拨过去,表明身分,这次接电话的是一名男性,他一劈头就说:「律师,我想离婚。」
又来了。二○一三年台湾离婚率全球第三,现在不知多少,若GDP成长也能TOP 3就好了。
乔可南翻回眼,用肩膀夹电话,从储物箱拿出一包洋芋片悄悄打开,口气特别真诚:「为什么?」
男方:「我感觉她背着我爱别人!」
「最心爱的情人~却伤害我最深,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乔可南小声唱。
男方:「??」
乔可南:「哦,没事,有证据吗?」
男方沉默了一下,乔可南吃洋芋片,等他回答。
最后他有点沮丧地承认:「没有,但她最近变化好多。打扮跟以前不同,出门还化妆,甚至开始花钱买东西……有时不知谁打来,她都会避开我到房间打电话,以前她不会这样,肯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