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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 (事后疯烟)


  成年后的我和他,最终都成为了无关的人。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丧礼过后,守完大伯母的头七,程浩便同着父亲回了镇上。我们各自过着生活,上不一样的中学,接触不同的人。大伯母的死是一座分水岭,也是自那天后,我与程浩的人生都有了各自的走向,像是两个无关的路人,再无任何交集。
  在学校里,我变得愈加沉默起来,程欣却越来越放肆,才刚上初二家里的书柜便已经被她塞得满满当当。因为她的学习成绩好,对于她看闲书的爱好父母也就放之任之。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每日循规蹈矩,也从来不逃课。可就是这样在长辈们眼中乖巧的我,学习成绩却是一日不如一日。父母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视力,可其中原因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听不进课,脑子满的塞不下任何东西。我不知道那些阻塞在脑子里的东西是什么,他盘踞了我整个的少年时代,时而清晰时而模糊。
  同性恋这个词是从程欣的藏书中得来的,她收集了许多此类的小说,而我也借由着这些小说才终于弄清楚那些一直盘踞在我脑中的是什么。
  原来我竟是个同性恋。
  从小到大,总有人跟在我身后叫我的外号——四只眼。往往还击他们的是程浩的拳头,而我则自始至终都毫不在意。我觉得他们说得多了我不理会他们便不会再说,可始终有那么些人,也许十几岁的孩子都是这样,你越是忍让他越是觉得你好欺负,爬到你的头上任意妄为像是一种荣耀,你不还击,他更是变本加厉。
  初三下学期,我的同桌是个胖子,他平时最大的爱好便是欺负我,我的眼镜也被他弄碎过两次。回到家我只说是自己不小心弄碎的,从来不敢告诉他们学校里的事情。那天胖子又抢了我的眼镜,举着手在教室里来回跑。我无法看清他的脸,但凭借着声音也能知道他此刻有多意。他笑着喊到:“四只眼这下成了瞎子,小瞎子,四只眼……”
  我害怕瞎这个字,因为我知道医生对我未来的预言有很大的可能会成真,但就算要瞎也不会是现在。胖子彻底激怒了我,我抄起凳子便追着他的身影跑,他可能是没想到我会有这样的举动,竟然呆愣在原地,任由我手中的凳子向他砸去。
  从来没有打过架的我,一时间竟变成了失去理智的疯狗,心中长久积蓄的愤怒让我再也停不下手。我脑子里又回想起了那个夜晚,疼痛与耻辱隔着时空再次回到了我的身上,眼前浮现的是那张张令人作呕的脸。一下又一下,我恨不得将地上的人砸得粉碎。直到班上的同学将我拉开,直到愤怒与仇恨慢慢从我的身上褪去,我才意识到地上的这个人不是我记恨的那个人。
  他的两根肋骨被我砸断,脚踝骨也碎了。父母赶到学校见我浑身血迹斑驳,以为是又出了什么事儿,我却冷静的告诉他们这血不是我的。老师把一切经过都说了,父母却始终不愿意相信我会做出这种事,他们再三向老师保证我不这样的孩子,是不是搞错了。可全班的同学都是见证人,由不得他们不信。
  被我打伤那人的父母,要不是校长老师在场,想是会立刻将我掐死。我的眼镜两片都碎掉了,所以我无法亲眼见证他们的愤怒,也看不到父母眼中的失望与惊愕。赔付了高额的医药费后,家里还要承担起他一切后遗症所带来的后果。我并不庆幸自己没有被送进警察局,因为我不觉得自己做错。
  我自然是被退学了,父亲将我狠狠的揍了一顿,那是十五年来我挨过最重的打。他拿着家里挑石头的扁旦在我身上渲泻着愤怒,我躲也不躲任由他打,可他仍旧是那个疼我的父亲,盛怒之下仍有理智避开要害来打。打着打着他竟然哭了起来,似乎是疼痛都转移到了自己身上,他说:“就你那双眼睛,不读书又能干什么?”
  父亲的眼泪无疑给了我前所未有的震憾,那一刻我才终于明白自己错了,我千不该万不该去伤他们的心。从小就被过度保护的我,在他心里的份量又是何等的沉重。我咬着牙不让自己哭出来,心头像是有万把钢刀在扎,那句“我错了”却始终说不出口。
  一夜之间,父母将家底都交了出去,我打伤人的这事才平息下来,收到巨额赔偿的人也不再提起此事,可学校仍然不愿再收我。那半年,我就一直待在家中,在店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雕刻墓碑的石头与打造灵柩的木材运到店里,父母却从不让我动手帮忙,我知道在他们眼中我还是那个需要被照顾的孩子,我连证明自己已经长大的机会都没有。
  听大爷爷说,程浩念完中学也缀学了,之后他就和镇上的混混一起,成天打架闹事,大伯父也管不住。
  这年春节,就在除夕那天,程浩回来了。我去找他时大爷爷说他去给大伯母烧年纸了,得知他的去向后,我便一路小跑去坟地找他。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可能是半年,也可能更久。每次再见,我都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变化,似乎从我有记忆以来他就不停的在长个,这么多年过去,他仍旧比我高出大半个头。
  程浩和大伯父站在大伯母的坟前,脚下的纸钱正肆意的烧着,未燃尽的灰烬在空中张牙舞爪的飞扬。程浩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衬得身形修长,他的背微微弯曲着,像是拨节的骨骼跟不上身体的成长速度。我远远的喊着他的名字,却不喊他哥。
  他点了根烟向我走过来,脸上是若有若无的笑意,他抽烟的姿势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反倒像极了我曾看过的那部电影的男主角。他将头发剃成了毛寸,左额角一条两三厘米的疤痕不遮不掩的暴露在空气之中。他笑着对我说:“你还会打人,看来真是长大了,以后就用不着我保护了。”他的手一下一下抚过我的头顶,宽大的手掌传递过让人心安的温暖,我没有躲避,任由他将我的头发揉乱。
  晚上,吃过年夜饭,村里便热闹了起来,家境好点儿的都买了烟花来放,我和程欣在村子里来回穿梭,追着那一簇簇的烟火跑。我想叫程浩和一起出来看,可他却说自己又不是小孩子,烟花有什么好看的。他同大人围坐在一起,传递着手中的香烟,在烧得正旺的煤炉前吞云吐雾。我也不再跑出去看烟花,搬了个凳子坐在他身后,听他与大人们的交谈。
  这一年,他已经站在了成年人的队列里,而我依旧是生活在父母□□下的孩子。
  过完年,我便同父母说不要再待在家,想去镇上找份工作。得知我的想法后,父亲打了几通电话,夜里他俩又商量了一番,最终决定让我在小叔的餐馆里帮忙。我没的反对,只要不在家,去哪儿都行。决定好后,母亲为我收拾了几件衣服,还给了我一些钱,那天是小叔亲自来接的我。
  一提起小叔,大爷爷就会有说不完的话。奶奶死的时候我还年幼,关于他年轻时做的事情也是从长辈那儿的来的,据说奶奶死的那天,小叔在磕过几个响头后接着就将奶奶手里的金戒指拿了下来,当然这事是只能突出他这个人本性的其中一件。他二十岁那年带了个女孩回家,嚷嚷着要同她结婚,那时已经成家的大伯父和父亲分别都给了他些钱,大爷爷的积蓄也拿出来了一些,交到他手中后没多久便挥霍一空。那姑娘久久没有进门,再问起小叔他也只敷衍着,慢慢的大家也都知道这件事肯定是黄了。大伯母曾说以小叔的性格肯定是借着那姑娘的手来家里骗钱的,我父母最开始还替他说好话,觉得是大伯母误会了他,但这事儿接着又发生了两次,大家也就心知肚明了。
  大爷爷退休下来后存了好些年的养老金,几乎全给了小叔,他是最小的儿子,没能接到大爷爷的班,长大后也没去学份手艺,大爷爷心里对他始终有些愧疚,所以只要他伸手,大爷爷便会将什么都给他。等到小叔三十多岁,似乎真的是长大了,最后一次带回来的姑娘成了他的老婆。夫妻俩在镇上开了家小餐饮,挣没挣钱谁也不知道,但至少他不再往家里伸手要钱了。
  这些从别人口中得知的事情,其实并没有影响小叔在我心里的地位,我就像对待其它长辈一样对他怀着尊敬之情。在我眼里,他和大伯父是一样的,小时候会给我们零花钱,也会同我们玩耍。那时候我一直没长个,他便双手夹着我的脑袋将我拎起,说是这样能拨苗助长。有时候他给我剪指甲时会剪出血,因为怕被大爷爷骂,便不停的讨好我让我别哭。这些儿时的记忆长久以来捍卫着小叔在我心里的位置,更是一份亲情一份羁绊。
  在他餐馆帮忙的半年里,我记忆里的小叔已经荡然无存,他时常被小婶婶指着鼻子骂窝囊废,有时甚至要波及到我,自身难保的小叔自然无暇顾及我。
  餐馆上面就是小叔一家住的地方,楼上是用一块木板隔出来的两个小房间。我刚去时小婶婶还挺着大肚子,没过两个月康康就出生了,是个胖嘟嘟的小男孩。他的精力很旺盛,几乎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哭闹,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哭声,店里的客人逐渐减少,每天赚到的钱也只够维持一家的花销。康康出生后,我不仅要洗店里碗盘和菜,还要洗他的尿布,小叔将我当成他花钱雇来的人一样使唤,再没有小时候的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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