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想摸一摸他脑袋的,可碍于满手的油渍便只能做罢,程远直直的看着我,眼睛刹那间就红了。
我有些被吓到,急忙说:“你这是怎么了,别哭啊……”接着又用不怎么干净的衣袖慌乱的给他擦脸,程远躲也不躲,依然看着我。
过了一会儿,他抽了抽气,略带些鼻音的说道:“不都做好了嘛,端出来吧,我都饿了。”
回过头看了眼狼狈的厨房,已经熄过火的砂锅还冒着热气,低头看了看同是狼狈的自己,这才反应过来他这样是被我感动的,便忙不迭的回应:“你先坐那儿,我这就去端。”
搭配着可乐,我俩合作将这锅饭吃得干干净,连锅巴都没剩下。程远说这是他吃过最难吃的煲仔饭,我点点头,这也是我吃过的最难吃的煲仔饭。
我们吃过饭,便一起去洗了澡,我帮他吹头发,他试我给他买的新衣服,当他将一颗颗扣子全扣好后,我又给他一颗颗的解开。我扔下手里的吹风机,将密密麻麻的吻落在他那副被骨骼撑得过于削瘦的身体上,指腹游走过他后背的每一寸肌肤,那是他最为敏感的地方。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敢问起那夜,问他当时心里是否还想着另一个人,可他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早就满心满眼只有你一人,不过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我笑了笑:“你的反射弧可真长,害我白白伤害难过这么多年。”
幸运的是,我们最终还是没能错过彼此。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第14章 第十四章
不止是我被吓到,就连阿齐他们也有被他吓到,短短两年的时间,程远就足足长了有八公分。程远刚过十九岁,我俩分别在健身房量过身高,健身教练差点以为我要晕厥过去,忙伸出手来就要扶我。测量仪上的数字定在了181.5上,我转头问了问教练:“刚才我量得是多少?”
“183.5.”
我腿一软,直接坐到了地上,程远笑着过来拉我,却被我一把甩开,我有气无力的喊道:“你要敢再往上蹿,我就截了你半条腿……”
对于程远而言,这当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我却始终挂愁云惨淡的脸,感觉头顶悬了把斧子,说不定哪天就要落下来。这种危机感随着他日渐增长的身高而增加,这次还稍有些距离我就已经挺不住了,要是下次量出个无差别来,估计我会当场毙命。
然而,忧患永远只是忧患,程远的身高定格在了182上,与他相差的这1.5,就像蹦极时最后将你拉住的那根绳索,这可是救命的1.5啊。
阿齐对此似乎是有些失望,时常拍着跟他差不多高的程远叹气道:“怎么就不争争气再长点呢,可惜,真是可惜。”
程远扬起眉毛:“来日方长,你等着看就是了。”说完,又对着我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我有些不寒而栗,连忙灌了口酒来压惊。
他身上此时穿的是我的衬衫,早几个月前他就已经跟我混着穿衣服,有时候我俩一起进酒吧,总会引得店里的人侧目。程远现在不比当初那么容易害羞,别人要看他就大方的让人看,见到认识不认识的偶尔还要打声招呼,店里的常客早就知道我与他是一对,像那种来挖墙角或者旧爱找上门的戏码几乎就不可能会发生。但有些人也爱捕风捉影,将看到的夸大一番再转述给我听,等我再去质问时,程远便要反咬我一口,将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说了又说,后来我学了乖,只要不是亲眼所见,别人说什么就全当放屁好了。
这世上不乏有些不识实务的,不管这人是不是已经打上了别人的标签,只要看上了便不顾道德和颜面,强抢也好,哄骗也好,总之非要将人弄到手不可。
提起这事,现在都觉得有些后怕,但凡当时我有些心不在焉,这小孩儿怕是就跟人跑了。当然这还要感谢阿齐,要不是他拥有常人不及为朋友献身的精神,我也不可能这么轻易的避开这次情敌危机。
这个称不上情敌的情敌叫任信,起初听到这名,不难想象他父母在为他取这名时所抱的期待,所谓为商之道当以仁信为本,想必他父母也是希望儿子长大后从商才取了这名儿,他倒也没辜负了这名字,同何彪一样,任信也是个商人。
后来我才领悟到,其实这名字还有另一个读法——任性。要说他任性到了什么地步,这又得从第一次见面说起了。
第一次来我店里,他便要了瓶路易十三,我这酒吧虽然在镇上是最大的,但相较于市里的的确算不上高档,像路易十三极品威士忌这类的酒进过来也就只在柜台上摆摆,仓库里多不过五瓶。任信一来,吧台的服务生便跟我打了声招呼,这是我之前就交待过的,但凡来了这种客人就得通报一下,我也好出去招待一下,只为发展长期业务。
我端着酒杯走过去,对他微微一笑:“你好,我是这家店的老板,梁硕。”
他也微微一笑,起身向我举了举杯:“你好,任信。”说完,便眉毛也不眨的将杯子里的酒饮尽,我也不示弱,一仰头将酒全数喝了下去。
“第一次见你过来,便想着过来打声招呼,要是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多包涵。”
他摆摆手:“都挺好的,我喜欢这里的气氛,装修得也很不错,当然最主要的是梁先生会挑人……”他顿了顿,伸手指了指我身侧:“就台子上那位,别的酒吧可不好找。”我跟随他的目光,竟一眼瞄到了程远。
这死小孩儿,趁我不注意,又跑台子上蹦跶去了。
我略带歉意的笑了笑,接下来要说的话不为其它,只这宣示程远为我的专属物品:“噢,让你见笑了,都是给我惯的,有事没事就爱往台上跑,管都管不住。”
“哦,原来是这样,还以为他是你专门请来跳舞暖场的呢!”说着又望向程远那边,刚才眼里一闪即逝的东西却被我准确的捕捉到,立马我便有了不好的预感。
还没等到我禁程远的足,任信便再一次来了酒吧,他似乎是特意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什么酒贵就点什么酒。我知道来者不善,但也没想到这人竟然就这么毫不避讳的向我宣战,当他将那句话说出口时,我差点就要拿起酒瓶往他脑袋砸去。
“我想,像梁先生这样的人,应该敢于同我公平竟争吧!”
我花了几秒钟来消化这句话,接着又花了半分钟来克制自己想要将他脑袋砸到开花的冲动。赶上程远好死不死的跑过来找我,问我要水喝。
任信站在我旁边,倒了杯原本用来兑威士忌的苏打水,一脸温柔的递给程远:“不介意的话,喝这个吧。”
程远当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见我和他在说话还以是我与这人很熟,笑着道了谢,便将苏打水喝了。
任信问:“昨天见你舞跳得不错,不知怎么称呼你?”
“噢,我叫程远。”他毫不在意的回答道,擦了擦头上的汗转脸看向我:“梁硕,回去给我做煲仔饭,饿死了。”
本来攥着拳头想打人的我,见到任信因被程远忽视而变得有些尴尬的脸瞬间就释然了。我满怀笑意的看着任信,心想程远可比不得我,不会你来我往的那一套,跟你熟就多说几句,不熟搭都懒得搭理你,要不是你给他一杯水喝,估计他连眼都懒得抬。
“你看你满头大汗的,跑过来的?”我摸了摸他的脸,顺道为他拂掉几颗汗珠。
“嗯,刚把店门关了。”
抬手看了眼时间,已经十点多了。这要是在平时我还不一定能走得这么痛快,但今天情况不一样,面前这人对程远已是虎视眈眈,我自然是能走多快走多快。
我对任信说:“真是不好意思,看来今天我得先走了。”
任信抢先拦在程远前面:“诶,自己回去做多麻烦啊,我有个朋友正好在这附近开了家店,里边就有煲仔饭,味道也还不错,正好我也没吃饭,要是不介意……”
程远回头看了我一眼,似乎是在征求我的意见,两人都看着我,有眼色也没法往出使,便只能咬着牙说:“没事儿,程远肠胃不好,外面的东西我不放心让他吃。”
“这你就更不用担心了,我带的人过去,他还不得尽拿好的东西往里上啊,你就放心吧,要是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言语之间诚恳的就差拍着胸脯做担保了,见我不答话他又问:“还是说梁先生不肯给我个面子?”
“小孩儿,你怎么说?”我把问题丢给程远,只希望他能说句我想听的。
程远眨了眨眼:“那就去呗,都快一年没吃过外面的煲仔饭了,也正好比比是你做的好吃还是别人做的好吃。”
我真恨不得当场掐死他,这死小孩儿怎么就一点眼力架都没呢,没看见有人想挖墙角嘛?
“那咱们还等什么,走吧。”任信催促道。
里面刚输了一场,出一酒吧门还没比试我又输了一场,早知道哪怕把积蓄花没了也该换辆车的。
任信开着车在前面带路,好几次我都想直接变向走人,可一旦我这么做了便表示我向他认输,身外之物输了没关系,这气势要是输了那就是真输子。不知情的程远当然不会了解我此时的心情,偏还哪痛往哪儿戳:“梁硕,我觉得那车挺酷的,平时不怎么常见,是不是很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