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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森林 (朗夏)


书名:犹豫森林
作者:朗夏
文案:
这是一篇小学生水平的文章,没文笔,也没逻辑。别拍朗夏板砖,就当多给自己一个吐槽的素材吧。
白一城与林豫,从小一起打到大,啥时候开始爱得都不知道,反正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把子按到!
后来呢,两个人啥也不知道就结束了。
林豫再也不会回来了,剩我白一个人!尼玛!虐心又来,坚决弃坑!
到最后,朗夏故作惊人的说:“我讲的是爱与等待,珍惜与悔悟。”
路人甲:我咧个去!骗谁呐?文笔不好直接说!给你颗糖,当救济难民了!
路人乙:此文有毒,虐死不偿命,慎入!
路人123456789:坚决弃坑!坚决弃坑!坚决弃坑!坚决弃坑!坚决弃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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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受白一城X忠犬攻林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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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希望有个人能如我这般爱你!希望我们一起:勇敢爱,不将就!我是朗夏,我在《犹豫森林》等着你!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阴差阳错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一城,林豫 ┃ 配角:程子初,杜亦(栓子) ┃ 其它:犹豫,朗夏


  ☆、第一章

  “对不起,你恨我吧!”栓子说着。身边的马戏团闹闹哄哄,他的声音在嘈杂的演出场地里显得十分不真切。
  “我不会恨你,也不会原谅你,因为太不值了。”我把车钥匙还给他,转身离开。
  栓子看着我离开的背影,欲言又止。
  最终,他冲上前抱住我,在我耳边窸窸窣窣的说:“白一城,他已经不在了,我们重新开始吧!”
  我解开他环在我腰上的手,摇了摇头。
  走出门时,我的手机进了一条微信,栓子忧伤的声音响起:“白一城,我从未想过会是这样的结果。你变了,冷漠。”
  阳光正好,灰尘一颗颗的在阳光中漂浮舞动。每一颗尘埃都是生命悲壮的归宿,飞舞中演奏着我们已经逝去的岁月。
  冷漠?我是何时变得冷漠?我苦笑着,自己已浑然不记清了。
  十年前,我十七岁。十七岁的我喜欢上一个人,他叫杜亦,小名栓子。
  因为他叫栓子,所以我叫自己钉子。
  我深藏着这份喜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疯狂的迷恋栓子,迷恋到无法自拔。那种莫名的迷恋,仿佛妖冶的火焰,燃烧着我所有的骄傲。在无数次的挣扎、无尽的折磨下,最终我败得一败涂地。
  还记得初见栓子的场景,那是在诗情画意的年华,可是却没有诗情画意的结局。
  那时候,我刚上初中,作为我们村里唯一考到城里重点初中的学生,我爸妈特意在城里买了按揭放房,盼着有朝一日我能出人头地。
  年少的我懵懂无知,刚刚来到城里生活,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新鲜,对未来充满着绚烂迷幻的梦想。
  开学一个多月,班里来了一个转学生叫褚浩。也是因为褚浩,我认识了栓子。
  褚浩刚来到班级的时候,他一身高冷,差点没冻死我。而且,我还不知天高地厚的误把他的名字听成“除号”,于是被他一顿语言攻击。好在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较真,你越不理我,我越要让你理我。于是偷偷找老师调了座位,死皮赖脸的成了褚浩的同桌。
  日子一久,和褚浩的关系就渐渐的有所好转。直到初中一年级结束的暑假,我和褚浩已经成了铁哥们。
  暑假时,我闲的无聊去找褚浩。就这样,在某个燥热难耐的日子里,我一不小心认识了刚刚高中毕业栓子。
  初见栓子时,他带着对大学的向往,而我恰好少年不知愁滋味。
  那时候的栓子,准备报考到某大学的金融专业。栓子和褚浩的父亲是发小,正好褚浩的父亲在银行上班,于是栓子隔三差五的就往褚浩家跑,恰好被我不偏不正的遇到。
  其实,栓子一直就是一个现实的人。只是那时候的我年幼无知看不懂,全当他是一个极好的大哥哥。
  从初见的惊艳,到后来的情难自控,整整四年时光。四年的光阴流逝,由于我的原因,我的父母和栓子的父亲、还有褚浩的父母成了朋友。
  而我和栓子,尽管只是偶尔的相见,尽管只又言片语的关心。却不知是从何时起我对栓子有了别样的想法,在无形之中埋下了情根深重的种子。
  我曾天真的以为,或许有一天栓子会发现我复杂的心思,那时候他依然会把我当作朋友。可是,最终一切在我十七岁生日那天悄悄的改变。
  十七岁的我刚刚高中,而栓子已经大学毕业。
  生日那天,我第一次喝酒。栓子对我唱了一首歌——《偏偏喜欢你》,借着酒劲我鼓足了勇气对他说出了埋藏心里的秘密,可是终究是我会意错了。在那之后我青涩的爱情就这样无疾而终,最终换来的只是清冷寂寥。
  后来,栓子去了北京,他告诉了所有人,唯独没有通知我。当我碰见刚刚送站回来褚浩后,崩溃的跑到车站,而火车早已经驶离。
  晚上,回到家里不吃不喝,感觉心中好像有什么东西拧在了一起,解也解不开。
  或许每一场青春都会有一些无疾而终的痛楚,而栓子就是我整个年少时最不能说出的痛楚。曾经一刻栓子给了我一种错觉,让我误以为他是喜欢我的。可是当我说出一切后,所有的事情都变了,我的初恋就这样在暗恋和单相思下化为灰烬。
  曾经一次又一次午夜梦回之际想起栓子,在别人面前装得不露痕迹,可却骗不了自己。有一次,我不小心翻出栓子的照片后,难过了好久。
  林豫看着我,说了一句话。他说:“白一城,你怎么就忽然这么寂寞?”
  寂寞?是啊,喜欢一个人注定是寂寞的。恰如我对栓子的喜欢,凄凄寂寂开始,冷冷清清结束。
  我抬起头看着林豫,他正眉毛一高一低的看着我。
  我被他的样子逗笑了,他点点头郑重其事的说:“这就对了,白一城要永远都开心的笑。”
  一阵感动涌上心头,幸好有他陪在我身边。曾经他还是一个比我小的孩子,如今却是我最好的陪伴。就算这么多年来的无数次争吵,可是他依旧不离不弃,不由得鼻尖一酸。
  高中毕业,我来到这座城市,在这里上着一所全国非知名大学,那一年我二十岁。
  在新的学校里,周围一切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我对栓子的思念。这枚思念的种子在我心里扎根萌芽,最后长成盘根错节的参天大树。以至于每一次的回忆,都会纠结疼痛。
  刚到大学的我被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纠缠着,或者说我用各种各样的活动来代替对栓子的想念。忙碌麻痹了我思念的神经,让我放弃了了对他的一切幻想。日子久了,就渐渐的习惯了不去想他。
  偶尔忙碌的间隙,我会拿起电话打给林豫。蓦然间发现,和林豫从认识到如今,不知不觉已经认识十六年了。十六年,我算不清有多少个日夜,也算不清那是多少的分分秒秒。因为分分秒秒有他的陪伴,所以青春才没那么孤单。
  那一刻我自私的想要和林豫永远这样下去,直至天荒地老。
  某一天里,林豫打来电话,跟我说他已经高三了,还有不到一年时间就高考,他要报考我们大学。
  恍惚间,我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夕阳下,黄昏中,林豫蓝色的校服,戴着MP3,抱着个篮球,浑然天成自然成画。
  那个画面是在我高二那年,那年林豫考到我们临校那做重点高中。每天放学后,他都会准时的出现在我校门口。每次看见我后,他都会一边说着“嘿,接着!”,一边把篮球扔给我。
  可是天生运动神经不发达的我,除了被篮球砸到的份。每每这时,我都会用手抱住头蹲下,像只若鸡十分滑稽,此情此景让他笑话我了好一阵子,每当这时,他总会说:“呆瓜,看你长的挺壮实的,怎么就跟个提线木偶似的?”
  他一直是这样,运动神经和智商甩我几条街。
  有一次,他考了他们学校全学年第十二,对于这种我难以企及的成绩,他居然评价为“发挥失误,正常水平是前十”。
  于是,他遭到我好一阵白眼。
  林豫比我小两岁,却提前上了学。在我小学二年级时,他来到小学一年级。我比他高一个年级,所以很多时候我总以学长的身份自居,顺带着以学长的身份欺负他。很多时候我十分惊奇,林豫是如何在我“毁灭性摧残”的阴影里茁壮成长,而且长成了如此俊朗的翩翩少年。
  有的时候,褚浩也会给我一通不长的电话。他的话题很单一,无非就是让“我们这帮孩子”好好学习。
  还记得我大一军训那段时间里,褚浩的电话异常频繁。每次都神秘兮兮的跟说:“林豫是不是看好哪个姑娘了,好像是瞒着家里给人家买了什么,手头紧得慌,我去看他好几次,都是大馒头配咸菜。”
  当时我讶异的差点掉下巴,林豫这么早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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