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男生小说女生小说纯爱耽美

当前位置:趣书网 > 纯爱耽美 > 全文免费阅读

气,我翅膀破了! (嘉寒)


  可随后,阿笙就会叫他的名字,故意嚣张、故意跋扈,指使他干这干那。在他去干的时候,又会突然想起,哦,这是一个病号啊,“算了,你别动,就坐在那儿,我来。”
  是阿笙,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你还活着。
  日常琐碎里,秦牧甚至感觉到一丝被宠爱的感觉。
  秦牧去找戈沙,提到胡云笙,那个仿佛新婚期甜蜜眷侣的模样,戈沙觉得瘆得慌。经常性怀疑少将军是不是被下降头了。
  秦牧:“……”
  如果真有人被下降头,那被下降头的这个人可能是戈沙。
  戈沙照顾的小狼们这半年来长得很快,最大的小乔已经到戈沙大.腿了,猛冲过来能直接把人推倒。
  按照阿笙的话来说,这些狼已经长成大狼了,不需要照顾了。戈沙却愁得不行,坚称它们现在还在发育期,饮食、运动量、捕猎都不能和大狼一样。
  每日,戈沙单独给小狼们开灶做饭,研究狼的合理饮食,少吃多餐。狼王带狼群去猎鹿,戈沙带小狼们去打兔。不仅如此,他还向过路商人买了布匹,带着小狼们专门拦路打劫落单的绵羊,剪光了绵羊的毛要给小狼们缝过冬的衣服,被阿笙非常严肃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不过阿笙依然让戈沙缝了衣服,就是现在他们披着的这件披风,披在身上非常暖和和舒适,还是要感谢戈沙。
  秦牧的身体经过胡云笙的仔细检查后,确认完全康复。
  狼王转醒,慢悠悠踱步出来,看见他们两个人居然还在,很惊讶,“没去看日出?”
  胡云笙努努下巴,“下雪了,好冷。”
  狼王醒后,狼群其它狼也都陆陆续续醒了。大雪封了洞口,群狼无所事事,四散卧成一片,都聚在洞口这块区域。
  小雀看了看互相依偎,裹成一团的两个人,突然嗷呜了一嗓子。
  胡云笙眨了眨眼睛,“就是你想的那样,秦牧完全好了,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狼群爆发出一阵欢呼,秦牧好了,那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出发去找药了。
  小雀比胡云笙还要兴奋,出生后就一直生活在赤云山,现在有机会出去走走了,不知道山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胡云笙这个半妖太脆弱,出门找药身边没有厉害的大狼护着怎么行。它必须得跟在身边保护才行。
  小雀:“嗷——”
  戈沙:“嗷——”
  胡云笙:“……”
  秦牧:“……”
  胡云笙:“我们还没决定去哪儿呢,你确定要跟着?”
  秦牧摇摇头,戈沙可能真的被什么东西下降头了。
  赤云山横亘在雁巡城与其它城市的中间,商人们带着雁巡城的特产穿过赤云山,到其它城市卖,再从其它城市买东西带回雁巡城卖,如此反复。
  也就是这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商队或者商人经过赤云山。
  胡云笙曾经帮一些商人赶走过猴子,领着狼群围殴过不知从哪儿跑来的豹子,商人们每次路过都会送胡云笙一些货物。
  以前胡云笙不关心外界的事,只向商人们打听过哥哥的消息。这半年因为秦牧的原因,和商人们打听了不少外面的消息。
  半年前,沧海王反雁,沧南地区宣布脱离大雁独立。朝廷数次派兵,数战有胜有负,陷入僵持。
  督军林辰锐返京复命后,秦家军谋逆秦家三代均已正法的消息传遍整个大雁。
  按照大雁律法,若士兵参与谋逆,祸及三族,均杀之。皇帝燕响宽容,为兵的,一人之责,祸不应及三族;为将的,没收家中家产,贬为庶民;在京城的,驱逐出京。
  狼王眯眯眼睛,提出建议,“先去找沙漠兰花吧。”
  确实从位置上来说,沧海和蜀地距离都比较远,不是首选。林辰锐又带着翅骨回京了,京城防范森严,能见到林辰锐本人都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更别提出发的两个人一个是半妖,一个是已经死了的人,恐怕还没进城就会引起注意。
  塔木格里沙漠是大雁的西北边界,上万里荒芜地带,没有人烟,是天然的屏障。
  秦牧略加思索,赞同狼王的建议,“那就先去塔木格里。”
  阿和得勒部落迁徙北退,前往沙漠也不会经过阿和得勒聚集区,是四选一里最佳的选项。
  “我有疑问。万一我们去了,兰花没开花怎么办?直接把花连根拔回来?”胡云笙转头看秦牧,“秦牧,沙漠兰花长什么样?多大个子?仓库里那些花盆带哪个合适?”
  山洞里这些人都没见过沙漠兰花,胡云笙就更别提了,什么花都分不清楚。
  戈沙:“带花盆的话,是不是也得带土啊?沙漠里的土缺水,不好养活兰花吧。”
  小雀:“嗷嗷嗷~”那还得带水。
  洞内响起各种讨论的声音。
  “还得带块披风,听说沙漠里经常有风暴,到时候用披风把兰花裹住。”狼王也琢磨了一下,也补充道。
  秦牧:“……”
  真的是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要带一下啊……
  “不用这么麻烦。”秦牧无奈解释,“沙漠兰花开两季,夏天一季,冬天一季,这会儿正是开花的时候。不用带花盆,直接剪断带回来就可以了。”
  “哇哦,大将军见多识广,什么都懂哦。”胡云笙大声鼓励,十分赞赏。
  胡云笙是个见到粉色的花就会以为是桃花的人,完全没有继承父亲对花谱如数家珍的天分。
  过路的商人里有一个特别懂花的,以前送过胡云笙一盆紫色曼陀罗。虽然曼陀罗被胡云笙养死了,但不妨碍他很欣赏这个人。
  秦牧很懂花,即使是山中草丛里盛开的野花,也能说个一二来。在花的问题上,胡云笙很崇拜秦牧,有时候真的怀疑他和秦牧,到底是谁继承了来自蝴蝶的血脉和天赋。
  “那是,少将军可是大雁最年轻的将军,统领三万秦家军。要是没真本事,怎么可能让那么多兵将心服口服。”戈沙跟着附和,开始闭着眼睛狂吹。
  秦牧嘴角抽抽,阿笙到底还是又一次跟着戈沙学坏了。什么叫见多识广,只是刚好山里开的花他都认识,沙漠兰花已经摘过一次。什么叫最年轻的将军?沧海王之女曹绮十六岁就统领两万水军了。
  “我也只是听说,常年驻守边关,各种传说见闻听了不少。”虽然想是那么想,但是面上,秦牧脸不红心正常跳,接受了来自阿笙和戈沙的夸赞,“冬天塔木格里风沙较小,天气也不会太炎热,现在前往刚刚好。”
作者有话要说:  要换地图嘞,大概会发生一些惊喜或惊吓的事吧~

  ☆、第12章【修】

  第12章
  第一场雪还没化干净,秦牧和胡云笙就出发了。
  没带戈沙,因为戈沙还要照顾那群小狼。但是在狼王的建议和小雀的坚持下,带上了小雀。
  大漠边界,骑马骑驴骑骆驼骑什么的都有,牵着一只狼,只要不进雁巡城城内,就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生活在沙漠边缘村落的人们,几乎每家每户都养有骆驼。
  秦牧熟门熟路地找到当年带过他们的向导,住进了向导家。
  安顿下来后,两人一狼商量,一致决定进沙漠不带小雀。
  沙漠兰花长在塔木格里深处,进沙漠本身就非常危险,而小雀是森林狼,在沙漠里很容易就会缺水。
  说白了,就是容易拖后腿。
  一直努力成为胡云笙大.腿的小雀蹲在墙角,郁闷了半个时辰,最后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
  “阿笙,你也不要去了,和小雀在这里等我就行。”秦牧突然说道。
  刚刚还幸灾乐祸嘲笑小雀的胡云笙:“……”
  简直暴躁,“不!”胡云笙蹲在小雀旁边,强烈抗议,“我必须去!”
  “马上就到月初了。”秦牧解释。
  妖的修炼极大部分是需要借助自然的力量来修炼的,比如有些美貌的妖物会借助人类的精元达成自己的修炼目的,比如大部分植物会借助月华化妖。
  胡云笙虽然是半妖,却也借助了林木精华修炼。林木借助月华,胡云笙借住林木,每月月初伴随着月华的减少,妖力就会减退。
  身为半妖,胡云笙受到的反噬只会比其它大妖更严重,身体虚弱堪比常人。秦牧只要想到胡云笙要进沙漠,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就会冒上心头,他很担心,若是阿笙此时进沙漠,可能会有危险发生。
  胡云笙倒是不在乎,“我不能去,你一个普通人类就能去了?不过是身体虚弱一些,又不是病歪歪要死了。”
  秦牧自然不是普通人类,只是已经进过两次塔木格里了,各方面都非常熟悉。对沙漠兰花的熟悉度恐怕比向导还要多一点。之所以找向导,只是小雀不能进沙漠,需要有地方休息,除此之外,秦牧还有一点私心。
  如果他们和前世一样,会在塔木格里遇见林辰锐,秦牧不会让他活着离开。
  胡云笙常年在山野间打架,即使是变为一个普通人类,那也不是普通人。
  秦牧的担忧论一点都站不住脚,说服不了胡云笙,最终胡云笙还是决定要去。

首页推荐热门排行随便看看 阅读历史

同类新增文章

相似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