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走吧。”秦牧和戈沙的态度都很好,稍微弥补了一点胡云笙想起翅膀受伤的难受心情。
胡云笙继续压榨坐骑小雀,抱着小狼崽坐了上去。又叫来另外一只大狼,戈沙沾了他怀里那堆工具的光,受宠若惊地爬上了大狼的背。
在狼群里待了一天,前前后后见过三十多只大狼,戈沙才发现原来那天那只也就是小雀,并不是最大的。狼群里真正能称之为巨狼的是狼王。戈沙的身高是七尺六,而狼王站起来居然比戈沙还要高一些。
“云笙,去哪儿?”真正能称之为巨狼的狼从山洞里慢慢走出,正是胡云笙的义父也是整个狼群真正的首领——狼王。
狼王步伐稳健,不见伤态。
胡云笙激动地跳下小雀背,蹭蹭蹭跑到狼王身旁,“爹爹,你好了!”
“嗯,彻底好了。”狼王声音柔和,微微伏地,“散散步?”
“好啊。”在戈沙目瞪口呆的注视下,胡云笙一手抱着小狼崽,一手扒住狼王的背,像个不会蹦跳的小孩子,不算太笨拙地爬了上去。
“爹爹陪我去,小雀你就不用去了,留下看家吧。”
“嗷~~”要走可以,奶妈留下。小雀的竖瞳紧紧盯着狼背上的戈沙。
戈沙不懂狼语,不知道小雀说了什么。他只知道这只大狼狠狠瞪着他,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少将军救命啊!
“不行~”胡云笙摇摇头,揉揉小狼崽肉乎乎的肚子,装着奶声奶气的嗓音,“雀奶妈还不快点过来接小宝宝嗷?”
戈沙偷偷看了看胡少爷,刚才是胡少爷再说话吧,不是小狼在说话吧?
把小狼崽扔给小雀,胡云笙趴在狼王背上,假装睡着了,不说话。
父母刚去世的时候,胡云笙总是做噩梦,睡不好觉。狼爹爹就让胡云笙趴在他背上睡觉,这么多年过去,长大了,能再赖在狼爹爹背上的机会太少了。胡云笙特别珍惜当下这个赖着的机会,闭上眼睛假寐。
驮着戈沙的狼知道胡云笙要去哪儿,走在前面引路。
小半个时辰后,到了山洞洞口。大狼歪了歪身体,就地卧下。戈沙抱着工具差点摔下来。
落地后,戈沙就像是跟着娘亲出门结果走丢的小孩儿,眼睛四处张望,嘴里不住对好心带他过来的狼说着谢谢。
好不容易找到“妈妈”后,激动地吼了一嗓子,换来两声“闭嘴!”
因为翅膀的缘故,胡云笙从小都习惯趴着睡。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趴在狼爹爹背上睡觉是一件非常非常享受的事情,但如果旁边有人聒噪,那就不是很享受了。
所以胡云笙从毛堆里抬起头,非常不耐地以更大的嗓音吼了回去。
与他同时响起的还有另外一道声音,是秦牧。
秦牧在山洞深处找到一只木桶。在胡云笙过来之前,他已经去到山洞的另外一个洞口处转了一圈,那边有一条窄窄的小溪,就着溪水洗刷干净木桶。
胡云笙来的时候,秦牧刚打水回来。
在一片安静祥和只能听见蝉鸣鸟叫的山洞口,突然冒出来一声吼叫,其功力不下平地惊雷。打定主意赖在阿笙身边,想要开始新生活的秦牧,猝不及防被吓到了。
戈沙离开军营才多久,这么快就把军纪忘得一干二净,又不是追兵赶来了,乱吼什么。秦牧气急,怒叫属下闭嘴。
狼王跃上山洞顶,在洞口上方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卧下。胡云笙也在洞顶寻了块石头坐下,懒洋洋地看着下面的主仆二人。
“我不允许我的地盘上出现任何一只蜘蛛,你们俩把山洞打扫干净,我就不计较你们闯我地盘的罪了。”
戈沙看看怀里的工具,这才发现他拿着的是扫把、拖布还有一筐抹布。闯什么地盘,难道这个山洞是胡少爷的私产?
戈沙有些呆愣,下意识看向少将军,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就听老大的。
秦牧挽起衣袖,说道:“我胳膊有伤,拖地拖不干净。一会儿我扫地和边角灰尘,你拖地,记住,不要放过任何死角。”
“……是,少将军。”
胡云笙两手托着下巴,心道,这个少将军不错啊,认错态度好,道歉也很诚恳,性格也不错。
不错不错,原谅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七尺六大约一米八
☆、第10章
秦牧记得阿笙曾经说过,外祖父去世后,他就跟着父母搬到山里居住。以前一直以为没有机会看一看阿笙住过的地方,没想到居然就是这里。
抱有一点私心,秦牧仰头呼唤胡云笙,“阿笙,这个山洞里面有木门被锁上了,你有钥匙吗?”
帮阿笙打扫卫生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因为不和,看到木门也不曾理会。现在回忆起来,当初阿笙似乎在那扇木门前站了多久,是想念爹娘了吗?
钥匙,胡云笙自然是有的,这个山洞洞口可以说是老家的后门,当初阿爹阿娘建造这里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把他和哥哥的房间放在里侧,外侧才是爹娘的房间。
木门后是堆放杂物的仓库,穿过仓库,左边是哥哥的房间,右边就是胡云笙的房间。
“你把钥匙给我,我开门后再还给你。”秦牧说道。
“我……”胡云笙刚想说我去开,突然想起来洞口那两只蜘蛛,万一洞里还有怎么办?想到这一层,胡云笙十分干脆地放弃了自己开门的打算,摸出钥匙扔给秦牧。
洞顶十分空旷,不远处的蝉知了知了没完没了,胡云笙双手捂在嘴边做喇叭状,朝着下方大声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不准乱动,擦干净必须放回原位,我要检查的。”
“哈哈哈好的。”阿笙总是如此,时不时就像是幼稚的没长大的小孩儿,需要人宠着。秦牧十分开心,阿笙能在他面前表现出这一面,也就代表着放下大部分的心防了。对比起来,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秦牧接到钥匙,宛若接到了珍宝,小心握紧,爽朗一笑,“你放心,一会儿就还你。”
秦牧拄着木棍,一拐一拐地走进山洞,消失在胡云笙眼前。
“……嗯呢。”胡云笙有些呆,这个人笑起来还挺好看的。而且有些眼熟,他们什么时候见过吗?
胡云笙小声呢喃,“总感觉似曾相识,为什么呢?”
“正常,以前山里人来人往,他又是驻守雁北的士兵,说不定你们两个就在人群里碰过面呢。”狼王头枕着前腿,阳光晒下来暖融融,舒服地眯起眼睛。
胡云笙回头,依旧很迷茫,“爹爹,你的意思就是我们以前真的见过咯。”
狼王:“应该吧。不然你怎么会感觉熟悉呢?”
“可我……”可我并不记得见过秦牧啊。
“这几天发生的事我都听说了,我还纳闷你脾气怎么变好了,原来是认识。如果把这两个人换成山里的猴子,现在早就死了。”狼王慢吞吞说道,“人类军队是有专门押送粮草的部队的,三个月前,还有押送粮草的部队从山脚下经过。你要真想知道,那你问问他,有没有押送粮草从山前经过?”
对啊,兴许真的是见过的,胡云笙挠头,眼中迷茫散去一些,“那我一会儿问问他。”
山洞内,戈沙看见少将军回来,殷勤道:“我来开门。”
“你一边去。”秦牧拿着钥匙的手转到身后,拧眉,“我开就行了。戈沙,有些时候要学会看形势,不该说话的时候不要乱说话,不该帮的忙就不要帮。”
戈沙:“……”什么是不该帮的忙?
可以看得出木门许久没有打开过了,门上落满了灰尘。木门后,右侧由大到小整整齐齐摆放着一排花盆,没有花。左侧放着的是一排大小不一的罐子,罐身上依次贴着花粉、霜糖、白糖、蜂蜜、小辣椒、川辣椒、辣酱,明显就能看出哪个是爹爱吃的,哪个是娘爱吃的。
爹和蜜蜂打过架,不爱吃蜂蜜,但是阿笙喜欢吃。阿笙说娘脾气很火爆,嗜辣如命,无辣不欢,娘是看不起小辣椒的,认为它不够辣,不过阿笙喜欢。所以他们被放在最中间。
据说哥哥很喜欢吃白糖,是个活体糖罐子。白糖的罐子也确实比其它罐子要大上许多。
秦牧一个个擦拭,突然想起一个人——林辰锐。
阿笙说过,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哥哥和爹娘置气,离家出走后再不见踪影。爹娘找了五年都没有找到。
爹重伤不治时,叮嘱阿笙一定要找到哥哥。可娘又说要阿笙不要去找哥哥,待在赤云山,好好活着。
秦牧曾经试图找到哥哥,但是阿笙知道的关于哥哥的信息十分有限,只知道哥哥跟娘姓,姓林,也是半妖。
“可是这些年我们走过这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第二个长着翅膀的人。哥哥到底在哪儿呢?”秦牧至今还能记得阿笙说这句话时候的思念,他一定很想哥哥。
尽管在阿笙的记忆里,哥哥只存在于爹娘一次次的念叨和一次次的外出寻觅中,但血脉相连,阿笙和哥哥本应该是世界上最亲的亲人才对。
可如果这个人林辰锐呢?秦牧擦拭的动作不自觉停了。
如果一切都没有变化,那么四年后他们应该会和林辰锐有一面之缘,对林辰锐有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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