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道,“不知道,自从下凡回来后,她就奇奇怪怪的。下凡之前,我记得她还挺黏你的。”
孟寻红了红了脸,“别乱说。”
风神道,“好了,你先回去。我跟连横关系最好了,我帮你问问她去。”
送走了孟寻后,风神到了花界去找宋连衡。
宋连衡道,“风神,你来了?你说为什么天帝会派我来这里掌管花界啊?”
花界虽隶属妖界,妖界虽隶属魔界,但这花界之主的位置却由天界之主来抉择。
风神道,“谁知道呢,也许是权力大。”
宋连衡似懂非懂。
风神道,“先别说这个,你过来,我问你个事。”
“什么事啊?”
“你跟孟寻怎么了?”
“我跟她能怎么样。”
“你为什么见了她就跑,为什么总想躲着她?”
宋连衡如实回答,“她总是板着脸,我见了她就怕得想哭,而她最烦别人哭。”
她哪里是烦别人哭,她是见不得你哭。风神心道,却终是无奈一叹。
待知晓宋连衡记忆有损后,发觉自己灵力受损后的孟寻却道,“忘了也好。桃花,风神……待我去后,你们要好好帮衬她管理花界。”
幸好连衡忘了。若是连衡没忘,等她去后,连衡该怎么办呢?
你瞧瞧这个人,她都临死了,还这么不让她省心。
“桃花……我死后不要告诉她我的事。免得她白白伤情。”
“……是。”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临死前,她手里还握着一张宣纸,上面写着宋孟二字。
不知多少年过去了。有一日,花界的梨花树突然焕发了生机。
桃花仙人醉眼朦胧,笑得开怀,“是她要回来了。风神,花神呢?她又跑去哪儿玩了?”
宋连衡就没认真管理过花界一天。
风神躺在桃花树下,只道,“过几天就回来了。她不是最怕那个人吗,那个人回来了,正好治治花神。”
宋连衡刚从人间那个换了主人的边关府邸回来,她刚进花界,却见屋内书桌前立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一身白衫,手里执笔,垂眸认认真真地写着什么字。
是宋孟二字,不过二字而已,却写了很久。
写了无数张纸也写不完,写了近半生也写不腻。
宋连衡忽然开口,“孟寻?”
那人搁下笔,轻轻一笑,“我若是再晚回来几天,恐怕花界就要鸡飞狗跳了。”
宋连衡快跑几步,却又在仅离那人几步之时又停下来,垂着头,强忍住这多年的相思与不得相见的委屈,“你走的那天开始,我的世界就已经鸡飞狗跳了。你说我怎么这么坏,怎么就忘了你了呢。”
宋连衡心里藏着个秘密,孟寻并不知晓。
其实,妖王那一刀也没那么严重。她只是故意假装晕倒,想让孟寻抱抱她而已。幸好,孟寻当时没有发现。
孟寻心里藏着个秘密,宋连衡并不知晓。
其实,初见之时,桃林芳菲里,她漫不经心的一瞥,早已怦然心动。只是她怕被发现,又急忙垂下了头。
其实,她们心里都藏着一个秘密,对方明明都知晓,却都假装不知。
在被贬下凡历劫时,孟寻忽然伸手握住了她的,双双拥吻,难以自拔。
“孟寻,回来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好不好?”
“嗯。”那人垂着头,眼角眉梢却都染着笑意。
归了这愿,还有一愿也是在凤唳国。
是位中举的秀才发了疯。
他屡次不中,终于得中却疯癫了。
他跳着舞,却弄丢了一只鞋子,手里拿着一本翻烂了的书,身上的青衫穿的歪歪扭扭,“让你们都嘲笑小爷我中不了,你们看看我中没中!”
他大笑着,将手里的书本高举过头顶,“看看,这都是小爷我一字一句呕心沥血所作!什么剽窃,什么不成文章!让你们整天拿着些子虚乌有的证据来讽我!”
云端,司徒献立在简默身侧,摸着下巴问,“这个愿怎么归?他都中了举了,疯病怎么治?”
简默道,“解铃还须系铃人,心病还须心药医。”
司徒献道,“好嘞,你在这儿等着,我去办!”
半晌,一群被揍得鼻青脸肿的人跪在了那举人面前。
司徒献回来后,笑着邀功,“怎么样?我让他们都道歉了。这下那个书生的心结该解了吧?”
简默有些无语,“那也不能动手打人。”
司徒献,“我是魔嘛,是恶人。恶人有自己解决问题的方式。恶人的方式,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第44章 相思误全一篇
囚念是远近闻名的大魔头。
他遇见司徒献那天,是在一个不错的艳阳天。彼时,少年郎枕着双臂躺在树上,嘴里衔着一尾草,端的是漫不经心。
“魔头,我是来还恩的。”司徒献如是道。
囚念坐在树下,端起一碗酒饮了一口,笑道,“我还以为你忘了。还恩,嗯,怎么还呢?”
司徒献道,“滴水之恩,都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更不能有丝毫马虎。”
囚念点点头,“嗯,在报恩之前,你先同我去个地方吧。”
入了万恶山,标着“不许进”的山洞前,囚念犹豫了会儿,回头看了眼叼着狗尾草的司徒献,又问了一遍,“真的想好了,要报恩?”
司徒献笑道,“欠别人的恩,不还会良心不安。”
囚念低下头,终于没有再说什么。
洞天石扉,訇然中开。
可是,与司徒献料想的不一样。里面竟是亮如白昼,在这不见天日的万恶山,这山洞竟是唯一拥有如此多光明的地方。
“进来吧。”囚念率先步入,司徒献尾随其后。
这件事史书是怎么写的呢?
《仙录志》上没详细写,只是删繁就简记录完以上内容,在末尾随意注了一句后事不详便算作罢了。
至于《魔录志》嘛,那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史官粗心大意,在这一天喝的酩酊大醉,因此并未将此事记录在册。
司徒献也很少回忆起这件事。
那日,囚念让他尾随,他在山洞光亮最盛之处瞧见了一人。是一名穿着嫁衣早已逝去的女子。
一排排喜烛点燃,沿着石棺摆了一圈。与人间的洞房摆设一般无二,却不会有倾盖如故,也不会有白首与共。
囚念在石棺前停下,他问道,“小伙子,有没有特别喜欢的姑娘?喜欢到连命都可以不要,见到什么好东西都想拿来双手奉上的那种?”
司徒献摇摇头。
囚念伸出手握住那女子的手,“我有。”
很多年前,囚念继任魔尊之位不久。妖界之王同魔界起了争执,他刚刚平叛了战乱,回来的路上却捡到了一只小妖。
是只还未修成人形的小兔子。
他看了看自己染着血的手,与那只前身几乎全部立起的兔子面面相觑。
临了,他染着血的手还是没有直接去触碰那兔子雪白的毛发。他用法术变了一个箩筐出来挂在身上,同时凌空将小兔子扔进了箩筐里。
久而久之,小兔子修成了人形,是位极端庄的美人。
日久生情。任凭他是铁汉也难逃,终于醉倒于这似水柔情。
可是不幸的是,妖界与魔界的战乱又起。
妖王故意挑起争端,却自食恶果,于战争中身亡。刚刚继任的小妖王年轻气盛,与魔界隔着这血海深仇,梁子自然是越结越大。
善了?怎么可能。根本不可能。
若是他妖界杀了他们魔尊,他们魔界会善罢甘休吗?
不会,自然不会,当然不会。
所以,小妖王也不肯。
有些人哪,他们心胸狭隘,他们鼠目寸光,他们卑鄙无耻,就总拿着镜子里的自己的虚影,强行借代于他人之身。
他们耿耿于怀的,也总认为别人同他们一般小肚鸡肠,斤斤计较。
大丈夫有他的宽宏大量,可小人的世界里,瞧谁都是小肚鸡肠。
起初明明是妖界狼子野心,故意挑衅滋事。到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了却反过头来要怪罪于别人的头上。
你瞧瞧,我父王死于你们的刀刃下!小人这般怒号着。
可挑起争端的是你们啊,自食恶果难道也要怪罪于别人身上吗?大丈夫看着无理取闹的小人。明明是两败俱伤的事,为何还要乐此不疲?
可是小人他不听啊,他为了一己之私,他践踏良知啊,他蒙蔽自己的子民啊。
我们妖界同魔界之争是正义的。
于是,妖界子民前赴后继着为那人的一己之私疲于奔命。
累啊,无休无止的征战。疼啊,骨肉至亲的分离。
是谁造成了这一切?
那小人指着大丈夫,是他,全是他害得啊!
那些子民疑惑着,他害的?那个大丈夫害的?
是啊。小人循循善诱,往大丈夫身上泼着脏水。要是他乖乖地把魔界交由到我的手上,我们的战争就可以结束了。要是他乖乖的不反抗,就不会有鲜血了。
不,那些子民中有些人醒悟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