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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 (墨赴长安)


  “在黑暗里待得久了,好与不好,便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子默,这真相,我愿你永不会知道。”白石长老。
  “你为什么每次都化成一只又丑又蠢的大狼狗?”墨无忧。
  “很丑很蠢吗?”
  “你以为?”
  “我觉得很可爱啊。”
  “……”
  “还有,那是狼!!!”
  “……”
  “这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先前好像只是座荒山来着,后来,后来好像有人给起了个名字,叫......奥...…万冢山!”
  万冢山.....又回到了这个地方啊。
  “万冢山……这里死过很多人吗”
  “没……”
  “没有”
  “是死过很多仙和很多魔。”
  “……”
  “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你觉得自己的双手好脏,染满了无辜的鮮血,可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那些痛苦的,罪恶的烙印,深深地刻在你的体肤上,让你看起来那么的丑陋与可憎。你千方百计地想要遮掩,可是没用,那些鲜血,那烈始般的红,充斥着你的整个世界,挥之不去,如影随形的难缠。你很难过,也很无助,可就是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
  “人如果不用活那么久就好了……...哈哈,我说笑的,别当真。”
  “作恶多端,说的其实也不错。”
  “真是想不明白,人为什么总想着活得更长久抑或是长生呢,还没吃够苦吗”
  “这些都是些什么人“
  “厌世,世厌,鳏寡孤独者,皆有之。”
  “他们在这里多久了”
  “大概,几百年。”
  ”一直待在这儿”
  “有出去过的。”
  “然后”
  “便再也不能回来了。”
  “为何”
  “见世俗之恶,心非原来之心,怎入初时归处。”
  “默默啊,给师父骗个徒媳回来!”
  “路上遇到了一个小孩。”
  “然后呢“
  “化成只大狼狗跟他玩了玩。”
  某日下山,简默遇见狼狗拦路,抬手摸了摸狼狗的头。狼狗龇牙咧嘴一吼,简默却岿然不动。
  有一日,默献二人偶遇一倒骑牛之牧童,轻吹竹笛。
  两人骑着白鹿一前一后,因为没有目的地,所以走走停停。
  也许是累了,牧童准备午睡,便拿斗笠遮阳,躺在牛背上翘着二郎腿。
  默献二人迷路,便问:无妄村怎么走?
  牧童轻轻一笑,随手一指,“哪儿。”
  “多谢。”
  “这山是我的山,这水是我的水,这天地是我的天地,一尘不染。”忽然,牧童如是说道。
  司徒献觉得有意思,便问,“小阁下名姓?”
  “我没有名字,我也不需要名字。名字很重要吗不过供人唤的称呼而已。”
  司徒又道,“你和别人有些不一样。”
  “异类吗?异类就异类吧,什么都比不上我的开心来得重要。论随心自在,我平生最佩服的人也仅有那么一个,玉骨兄。”
  简默一怔。
  司徒献却低声道,“原来竟是你的崇拜者。”
  “我有一头牛,相度余生。我有一只笛,可供交心。我有一方天地,任我任君,自在徜徉。”
  我所想要拥有的却无法拥有的,甚至未曾拥有的,诸如善良,勇敢,执着,坚韧云云,他们都有。
  愿君归来,仍是少年模样。
  且去纵歌,痛饮昼夜,狂舞天涯。
  ——墨赴长安写给《此间》的他们。


第67章 三杯为度
  避席,三杯为度。酩酊大醉之前,司徒献是这样推辞的。
  “不醉不归!”神志不清后,司徒献一边“念念有词”,一边离开酒馆。
  墨无忧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同司徒献双双挽着手臂,醉醺醺地茫然环顾。
  “完了……”墨无忧敲着脑袋,“子虚要是……看见我……喝成这副模样,吾……命休矣……”
  司徒献却笑道,“夫管严啊。”
  墨无忧道,“彼此彼此。”
  司徒献却道,“我跟你不一样。我们家仙君还愿去了,今日应是不在。可你——喏,小坛子来了。”
  司徒献松了手,陡然失去支撑的墨无忧身子向前一倾,来人快走几步,将将接住。
  “回见——”司徒献却已举着酒坛远去了。只是冲身后挥了挥手,连头都没回。
  墨无忧一阵心虚,忽然灵机一动,将头一歪,佯装昏了过去。
  子虚轻叹了口气,“真是拿你没办法。”
  司徒献逛到了专门卖花灯的铺子前,驻足不前。
  “客官,临近上元,不如来猜猜灯谜。”
  赢了几个灯笼后,司徒献满载而归。
  万魔山山脚。
  一黑袍身影,几盏灯笼穿梭在林间。
  最终于松边驻足,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欲来扶,以手推松,曰,去!
  端的是醉舞下山去,明月逐人归的潇洒不羁。
  忽然,一只发着绿色荧光的兔子停在了司徒献的脚边。
  司徒献瞬间酒醒了一半。
  “回来了?”那人长身玉立,脚边趴着一只荧光兔,怀里还抱着一只。
  司徒献道,“仙君……”
  正要蒙混过关,那人却幻化了身形,正是刚刚在酒馆里为司徒献二人端上酒菜的幼童小厮。
  在酒馆时——
  “仙君和钱可不一样!”争着抢着要结账时,司徒献左翻右翻,愣是没有翻出一文钱——同仙君一起时,他从来不管结账这事。
  “如何不一样?”墨无忧道。
  “我有仙君才能有钱,要钱不定要仙君!”
  回忆到这里,司徒献欲要解释,简默却直接转身离去了。
  “哎,仙君!回来!……等等我也行!”
  “不回去。不等。”
  附荧光兔来历——
  “荧光兔灯笼……此物作何解?”偶有一日,简默同司徒献在万魔山晒太阳时,发现了一只通体发绿的兔子。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偶有一日看书喂兔子的时候,随手扯了一把草,没承想竟是瀛洲的一种奇草,吃了在夜里竟会发光,还可以调节亮度。”司徒献一手握卷,依在那人怀里。
  “何以调节?”简默虚心请教。
  “多吃点草。”司徒献漫不经心答道。


第68章 残卷●玉笥山人篇
  吾名简默,字子默,师从玉笥山承天宫白石道人门下。
  同门师兄有二,一为幕泽,体态略臃,性格甚佳,为门派中第一人。
  二为韩子卿,性格跳脱,不拘小节。常常错漏百出,惹了掌门很多责罚。
  吾师叔为承天大秀两宫之首,玉筒山掌门,时常与我师父作口舌之争,还曾同我师父一起为我扮过女装,并留有写实逼真的画卷一封,某一日不甚被我爱妻司徒献看到,惹来好一番嘲笑。师叔常与我师父博弈,对诗云云。乃挚交。我师父去后,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先前只是于外人面前严肃),时常独自一人到我师父居住的地方睹物思人,自说自话。也常与我闲谈——其实基本上都是他在说,我沉默着听。他原意并非是想聊天,只是想找个人倾诉一番,以前那个人是师父,后来那个人是我。
  在我眼里,他从来都不是难以亲近的臭脾气老头,只是嘴笨不会说话经常得罪人,又因这身份不得说出失仪之言,索性便总板着个脸,做出一副不爱搭理人的模样。但只有师父从不在意他的心直口快。师父私下里陪他心直口快,教他在众人面前如何得体不失仪。师父走后,他像失去了生气。


第69章 后记
  有一穷困潦倒者,不明来处,不知名姓。偶有一日,拄杖行过一苍凉荒山,突现一茅屋。
  欲访,无人。推门而入,觅得一室散乱残破书卷。
  幸此人乃一读书人。将残卷草草整理后,携下山去,不知行迹。
  几年后,人间流传下一本书,唤作《此间》。
  然,因是残卷,且又无从可考,所述真实与否仍有待商榷。其中所书,多奇闻怪谈。心静捧读,或许落得一滴伤情泪。焦躁粗扫,也许读罢仍旧不知所云。
  后人视之,褒贬不一。
  因其流传版本过多,也不免多有遗失,记错作者之名者,错印漏印,残卷少章者更是不胜枚举。
  幸其读者不多,无误人子弟,愚弄世人之嫌。
  ……
  “走吧,故事结束了,人也该散场了。”
  “我愿这个故事永远不会有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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