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莫先生出来,王请您回去。”沙哑的声音第二次宣告,更是不带一丝感情。
阿伯拉罕掏出了自己怀中的弯刀,又扔给我一把镶满红宝石的带套的匕首。“先生,这是我家传的匕首,既然主让我遇见您,我就送给您。我家乡的老巫师说过我能活到五十三岁的时候,我非常高兴,因为我的家族之前没有一个活到四十岁以上的男人,他们都战死了。”圣徒大叔的话中还是满满的圣洁和温和,好像他没有预见到自己的死亡一样。
我接过匕首,但摇头摁住他。“你现在的抵抗没有意义,我出去。”
阿伯拉罕张嘴想说些什么,我已经把匕首揣进怀里,开门蹦出车去了。
“我是莫。”我大叫一声。
“请您向前移步。”那个沙哑的嗓音继续说。
我向前继续大踏步的走。
他身后有人嘟囔了一句我听不清楚的什么,还摆了一下袍子。我又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回头,两辆马车已经都陷入凭空出现的泥沼了,而我刚刚坐的那辆,已经没顶。
我愣了。
往回走了两步,跪地,头深深的低下。
圣徒大叔,对不起,我没给你战斗的机会。我在心中默念。
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土,回头,走向那群乌鸦似地生物。
为首的巫师拽过我的双手,每个手都套上了一个类似于手镯的黑铁环。然后又念叨了什么,铁环收紧。
“黑巫师大叔,请问你多少天洗一次澡?啊,我错了,是多少年洗一次澡啊?”我问他,我相信他身上散发着能让虱子都哀号的味道。
当然他没回答。只是黑乎乎的脸似乎更黑了。
我是无聊的人。
在口袋里,似乎有失重的感觉,这帮家伙似乎也会飞啊,难道真的会骑扫把么?黑乎乎的大袍子里藏一把应该也藏得住。据说教廷诬蔑巫婆骑扫吧还会嗷嗷的叫是因为扫把有棍象征男性,嗷嗷叫啊飞啊都是对某种运动的模拟,因为很HIGH啊。这帮黑巫师貌似是男的吧,也要在扫把上很High么?
我是无聊的男淫。
(下面的心理承受力低的同学不要看啊不要看不要看绝对不要看会做恶梦的抠鼻,如果有同学觉得不够重口,是我怕写的太吓人……)
皇宫还是皇宫,瀚玛还是瀚玛,一切都不会因我改变。
着地,就没有人管我了。黑乎乎的一片伴随着让人难以忍受的味道,我决定尽力出来。但是用到手的匕首太冒险了,我还打算用这个凶器做别的事情。
用手臂使劲往上探探,出乎意料的是,外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阻拦,口袋口的绳子是松着的,很轻松的出来了,外面是我非常熟悉的内景,塔楼,我一直住着的,塔楼。四周没有人。
我稍微整理了下被猫尿大口袋蹂躏的不行的衣服,然后打开窗户,观察四周。皇宫还是那样运行着,和我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毕竟进攻过来的军队还远吧。只是塔楼下面看守我的加强连怎么没了呢?这也太美好点了吧,继续逃跑。
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通向下面的旋梯的门,像我这样胆子神奇的大的人,心里第一次一麻,后背发凉。太狠了。小孩子请捂眼睛不要看下面的情节。
本来隔一段就挂着一个吊灯的地方,现在,吊着的,是更大的东西,风吹过塔楼的窗,他们双目圆瞪,舌头外伸,脸色发青,表情狰狞,随风飘荡。
那是不停的监视我的一个加强排。
尸体似乎做了防腐的措施,完美的保持着他们的灵魂离开时的样子。或者说,用什么方式,留下了他们的灵魂?
我小心翼翼的往下走。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随着我的走动,他们的眼睛都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我走过第一个尸体的脚下,他的身体,就转过神来,继续盯着我,第二个也是,第三个也是。三十来具尸体,随时保持着盯着我看的样子,以我为轴心转动着,每当我走过他们,就无声的转身。
啊,一定是我太帅了,连尸体都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我对自己说,想让自己轻松一下,可是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害怕是肯定的了,我这么大胆的人,都后背发冷,但这带着暴力美学和行为艺术感的奇特场景并没有足够震撼到影响我的理智。尸体就是尸体,是死人,死人就没什么可怕的,因为最可怕的是活人。
他们这样盯着我,是想把我怎么样吗?难道,他们受了诅咒,还在爱德华的命令下看管我?丧尸,死人活尸,植物大战僵尸……这些词汇在我脑中闪过。是要整死我吗?不对,不是,应该不是这样,有些不对劲。
我又路过一个尸体的时候,把双手的手腕举起,缓慢向左移动,他的身体就向左转,向右移动,他的身体就向右。果然,那黑巫师给我套的圆环,有绝对的古怪。证明了吸引他们的不是我本身而是手上的环,我就更放心了,慢慢的向高塔的门走去
门开着。
我蹑手蹑脚的走向门外的大片光明,走了两步,却发现,我的脸正对着那三十多具尸体的双眼,我正往回走。
那里产生了一个扭曲的空间。
我回头,继续往门外走,这次极为仔细,却发现刚迈出塔楼,我眼前的景物就没有剪切的转化为我往塔楼内部走的景象。不是锁,而是魔法。不是锁住的魔法,而是根本无法跨越的空间扭曲。
我好像理解了。
我蹦跶蹦跶的上楼,瞅准了一个窗户跳了出去,果然,在塔里,以反方向,摔了个屁蹲。
这次,是用这种方式锁住我么。安说过黑魔法需要祭品,而祭品正式那些个随风飘摇的家伙吧。
尝试了各种方式均告失败,好啊,我在自己惯常呆的起居室里,等待爱德华来找我。
我的大脑已经放弃运转各种算计程序,只剩下血淋淋的四个字在空空的大脑里,爱咋咋地。算了,从本笃回来,心就彻底的累了。爱咋咋地。
手腕内侧在此刻轻微的抽痛。抬起,黑色的铁环滑动,露出那个血红色的精巧十字,这是岚的血。
可能是累了,我在沙发上大喇喇的睡着了。
醒来时,已经是天黑了,爱德华仍没有来。
口渴肚饿,跑去卧室,还好,我留着准备逃跑的干粮还在壁橱的那个角落里。口渴,找了半天,只发现一瓶酒,是爱德华有一天过来留下的,那天他想灌醉我试试,但我先把他解决了,就没喝成。
酒足饭饱,酒壮怂人胆,酒后吐真言,不惜千金买好酒,只为醉忘负心绝情人,好哇……我把空瓶子往窗户外一扔,就听屁啊叽一声,酒瓶子在塔楼外面摔碎了。
这破碎的声音使我清醒,意识到还有一种方法我没有尝试。
我抬出一个边桌和一个高几。边桌的宽度刚好放在台阶上,而边桌和高几摞到一起,刚好,能够到台阶上的吊灯。
因为挂着人,灯没点,又是黑天,高塔这面又曾经被爱德华严令禁止走动,现在这面的人,非常极其以及特别的少,在这种情况下30具尸体在晃悠,现在的我都能想象出来当时那氛围恐怖成什么样,可是当时的我什么都没想。只是爬上边桌再爬上高几,用匕首脸对脸的把吊死在上面的加强连的尸体的上吊绳割断,然后,拖着尸体走到最近的窗户,扔出去。
“咚”,重重的钝响。
长时间的无声。
“咚”,第二个。
又是长时间的无声。
“咚”,第三个。
……
死人好重,好在窗户多,基本上一个吊灯附近就有一个窗户。
我大概往出扔了十具左右的尸体,累的我不行不行的,于是奔向高塔的底端。
试着往前走。
寂静无声,只有我酒后放纵的心跳。
魔法是有代价的,如果相应的特定的代价消失,那么魔法就不成立了,等价交换,这是安同学魔法课中的一课提到的。我改变了魔法等式的一边,那么,理论上,我应该已经打破了魔法。
闭着眼睛,迈一步,在睁眼睛,是皎洁的月光。
空间的扭曲消失了,我站在塔外,往左右看,是如果上电视台一定要打上马赛克的情景,不提也罢,一堆马赛克。
我往前走了几步,抬头仰望高塔。在底下看它,它是如此的高啊。
“果然不能小瞧你啊,小猫。”老变态爱德华的声音在前方不远处响起。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但是谁让我刚才那么无聊啊。
“您不去找我啊,王,所以我想去找您。”我笑着,向他走去。
☆、第十一章 人生若只如初贱 上
人生,如果,只是最开始那么贱就好了,可是人活着就是越来越贱,越来越贱,最后贱到无以复加终于贱死了,就有人长吁短叹。人生,如果真的只有当初见你那面那么贱就好了。
人生若只如初贱,我们,要都是只有第一次见面那么贱就好了。
“果然不能小瞧你啊,小猫。”老变态爱德华的声音在前方不远处响起。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但是谁让我刚才那么无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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