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
“说不准,有点泛蓝,有时候一眼看去真他妈的像鬼火。”
“泛蓝……”秦冉喃喃念了几句,追声道:“你们在雾中行走有没有看见什么奇怪的事情?”
“什么奇怪的事情?”
“比如,突然出现幻觉,见到农人桑种,儿童嬉戏什么的……”
黑衣大汉突然按着额角道:“你一说,我好像见着了又好像没见着了……不知怎么搞的,最近有些头疼……”
小青年插话,对秦冉道:“阿叔最近记性不好,刚说完的话转眼就忘记了。他昨日向我提过,他们马队确实有一位脚夫,好像见着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回了家就疯了。药石无医,躲在家里不敢见人,疯疯癫癫说什么‘杀人’,‘火’。”
秦冉道:“这位脚夫住在何处,可否劳烦公子带我们一程?”
小青年摇摇头道:“真不巧,前几天发了疯病,跌进自家茅坑淹死了,他独身一人,无妻无子,父母早亡,还是街坊邻居凑钱斗了一副棺材。今日早晨刚出殡埋了。
你若是有心,我可以引你去他家看看,人死茶凉,他家住的简陋,也有一些留存的遗物,还未被左邻右舍分完。若去晚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秦冉道:“这倒不用,多谢。他死前可曾说过什么?”
小青年:“不太清楚……一个疯子,他说的话谁在意呢……”
疯言疯语,浪言浪语,一个疯子所言,纵然句句属实,句句无假,又有谁信,又有谁敢信呢?走在街上,不遭人白眼和嫌弃,便是万万有幸了。
约莫深有感悟,小青年垂了眼细嚼慢咽吃饭,不说话了。他的姐姐,也是患了疯病的可怜人。
黑衣大汉拍了拍小青年的手背,作无声的安慰,像才缓过神来,颇为疲惫道:“咱随老当家带领马队经泰阿山,在浓雾中转悠了一天一夜,干这行三十年来,头一遭遇着这么诡异的事情。”
秦冉道:“这么说,你亲眼所见,亲自证实,这雾确实不同寻常,不是人为干扰,而是自然产生,很诡异?”
黑衣大汉牛饮一壶酒,语气甚哀道:“岂止诡异,它要吃人哩!跟我们一个车队的小伙子就折进去哩!好好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说没就没了,哎哎,当初怎么没把他看住呢……”
“节哀顺变。”
黑衣大汉和小青年吃完饭,向秦冉二人告辞离去。
秦冉这一桌的饭菜,慢慢悠悠等了许久才上来。
菜色甚为清淡,清汤寡水,比之李琳琅为他点的莲子粥还不如。他记得自己点的菜,没这么清淡吧?
菜还是那么几样菜:红烧锦鲤成了清蒸锦鲤,没有酱汁,鲤鱼上象征性洒了几根切得碎碎的青嫩的葱花。扁尖笋不放艳红的辣椒,约莫为水煮,再捞起来拼盘。虾籽豆腐乳的豆腐少了盐,白味,虾籽也不是爆炒,放水里氽过,软软搭在白森森的豆腐上。
他的菜,被叶秋动过手脚——约莫在他和黑衣大汉他们谈话的时候起身换的。
秦冉匆匆一瞥就没有胃口,语气不大好道:“这样做出来的菜,能好吃吗?”
叶秋执箸,示意性夹了一片鱼肉,一片尖笋,一小块豆腐,品尝后,认真道:“能吃。”
能吃,在秦冉字眼里就和吃不死人差不多。
养病期间最忌油腥辣酒。秦冉不会顾及这些,他喜欢什么就点什么,旁人在时还会收敛一点,其余时候完全随性子来,不然也不会把自己弄到沾酒咳血这个地步。
秦冉硬脾气来了,谁也劝不住,叶秋知他秉性,不会当场反驳,暗地里下手罢了。只是换了一种烹饪法子,鱼还是鱼,尖笋还是尖笋,味道不尽如人意,却也另有风味。
秦冉不会真和叶秋较劲,他一言难尽道:“李琳琅换我菜谱,是连锅端,点的大菜转眼端上来一碗荷叶清粥。你比他照顾我些,没动我食谱。我是该谢谢你呢,还是该谢谢你?
何必这么麻烦,你当面和我说,我又不会怎样。”
叶秋道:“说了你听吗?”
秦冉唇角勾了勾,勾得张扬无比,一锤定音:“不会。”
他若改了性子,就不是他了。
“这菜不吃,倒拂了你的一片好意。我尝尝。”
秦冉在三碟菜盘里挑中了豆腐乳,心道这玩意扮相不错,应该能吃。
他吃饭的时候旁桌又坐了两位青年汉子,一位着灰布衣裳,一位着土色衣裳,都是火辣辣的性子,春季里仍然赤膊打扮,肌肉虬结有力,袖子撸到肩膀,露出蜜色的健康的肌肤。
“等俺有钱有势,俺一定要娶个比小翠更漂亮,更温柔,屁股更大的女人生孩子。”灰布衣裳说。他中意的小翠今日嫁为人妇。他喊道,“伙计,来两壶黄酒,热过的。”
“我上月走了一趟京州,倒真见着不少有钱有势的大人。说起来让你开开眼,京州什么地方?俺们的国都,一根房梁砸下来,十有九个是当官的,还有一个哇……不是大贾就是侯爷。”
“你说的侯爷比得上俺们的长平候?别的不说,俺就问你,你见着他没有?”
“这排名第一的,姓柳名翠翠,年芳二八……排名第二姓李名燕,年芳十七……”
“哦……我听人提过……”秦冉摸了摸下巴,装模作样报出名来,“后面是不是还有张圆圆,韩依依,沉鱼,落雁,羞花,闭月?”
“公子记性真好,正是如此……话说这长平候模样惊为天人,会七十二般变化。平日里不出门,出门必换千百张面目,遇女子则化为翩翩公子,遇男子则化美貌少女,若是一拍即合,约定圆月之时幽会兰树,共赴巫山云雨……正二八经男女通吃……”
灰衣汉子啧啧赞叹,惊奇道,“那遇着男子……是用他下面的玩意……还是后面那玩意……”
刚说完此句,灰衣汉子从尾椎骨升了一股子凉气,头顶发凉,毛骨悚然。他侧身一看,看到秦冉对面坐了一位白衣公子,面色微寒,眸中似有千万支利箭,森森可怖。那骇人的眸子轻描淡写扫了他一眼,又垂了眼睑,不再看他。
第九章 嗜好男风
灰衣汉子心有余悸,又不知为何害怕,白衣人眼中的寒光像是冲他来的,让他浑身一个哆嗦,只觉得冷。
“堂堂长平候……你当他是什么?!”土色衣裳汉子大怒,一拍桌子,引得四方食客纷纷转头,竖耳倾听,听他严肃正经道,“岂是那些青楼小倌,优伶仕子可以比?”
秦冉勾唇一笑,刚有几分动容,便听土色衣裳汉子掷地有声道,“生为男子,俺们长平候就算与男子行鱼水之欢,能是下面那个?”
秦冉差点没被一口茶水呛死:此地民风淳朴,不忌口,还真是什么都敢说。
汉子话犹如一滴石子激起千层浪,众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土色衣裳汉子见自己成了众人中心,心满意足,志得意满,声音大了许多,又接着“正儿八经男女通吃”继续往下说去。
他似乎极钟爱“长平候”,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都能把侯爷拉出来遛遛。
秦冉搁下碗筷,手杵着下巴,脾气极好听着,像听一出戏文似的,时不时点头应和几声。只觉得这汉子口才极好,添油加醋绉出的一番见闻,口里的“长平候”比他本人活的还精彩万分。
说者说得尽兴,听者听得开心。茶满了三盅,酒饮了一壶,那股热闹喜气洋洋的劲方才散了场。
流传在市井小巷的,多半是些捕风捉影的传闻,人们妄自揣测的臆想,没有确凿的事实,也不需要什么真凭实据,他们喜闻乐见,也不乏编撰些王侯将相的风流秘史,成为引人振奋的可喜的谈资。
秦冉镇守漠北,在黄沙漫天的苦寒之地一待就是七年,除了回京述职一趟,长平候府就他孤家寡人,无牵无挂,夜里一盏孤灯万分凄凉。
他回京养病,待在深宅大院不露面,是是非非,流言蜚语若非刻意传不到他耳中来。
传言归传言,听闻是听闻,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与听府里下人所言感觉又是不同。
难得听见自己的风流秘史……
秦冉把背靠上黄花梨木的雕花椅背,两手随性又自然地搁在两边薰花的梨木扶手,看起来就像茶足饭饱后的老太爷子,极为懒散没个正形。
消瘦不少的病体窝在轻轻摇晃的梨木椅中,像要慢慢往下陷,往下陷——
将他整个人囫囵吞下去。叶秋的眼从他有一搭没一搭敲击扶手的手移开去,落到久病后对秦冉来说宽大了些的青色外袍,露出一点素白的里衣领子,颈项的肌肤如衣领的色泽——苍白无力。
叶秋目光再移开去,往上,对上秦冉刚好抬起的眸子。比起外人,他更想知道秦冉自己的想法。
长平候风流事迹的余温缭绕不散,四方众多的食客粉墨登场又粉墨退场,留给秦冉本尊将流言蜚语收尾。
怎么说呢……
秦冉将虚虚泛白的病容往天花板抬,只给满身肃杀的叶秋露了个下巴尖,用开玩笑的语气认真道:“今天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呢……三人成虎……人言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