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钰摩挲着白瓷,饮了小口,就着还未散去的茶香上下打量着,忽然轻声一笑,回道:“几年未见了,小侯爷倒是又长高不少。”
这人剑眉星目,鼻若悬胆,三年前便是个如此端正俊挺的模样,只是当时年仅十六岁的他还是个半大孩子,一把长枪舞的呼呼生风,却又一脸早熟,总爱抿着唇自个儿蹲在旁研究行军布阵。云钰当时也是闲的发慌,看他这样免不得逗逗小孩子,于是叫人拿了武器过来,站一块比较起来,看到底是立起来的枪高还是封霁月的个头高。实在巧合,这俩高度竟然相差无几,少不得开了盘赌局来定个输赢。
这一番闹腾下来,封霁月自然不会忘记,听始作俑者还敢提及,立刻冷哼:“你倒是会装长辈,说起话来也像个老头了。”
“我本来就老了,三十好几,半辈子也过去了。”
“啧,你也学会倚老卖老了吗?”封霁月难得调笑起来:“我听说杀人的时候你可利落得很,二十来的小兵追在你马屁股后面追死了都追不上。”
云钰也笑:“谁说的?”
“刘副将啊,说你和打了鸡血似的,精力比谁都充沛,拿着剑要把夷人追到天涯海角,不杀干净不回来。”
“他自己才是呢,还有空编排我。”
“不过,他说的也不全错,”云钰软和了语气:“人未老心已老,我是不想打了,还不如一次杀个干净。”
封霁月听他语中不似是开玩笑,也认真起来:“你是何意?圣上他……”
“我还没提,不过这一战后,四海大概得以安定几年,以后什么样子再说罢。”
云钰又饮了口热茶,笑道:“你要想,便早点顶替了我,叫圣上封你做这大将军,我乐得让贤。”
“你说得轻巧,天下兵马大将军品阶超凡,圣上轻易不册封,难道你真想放弃这等尊贵,回你的淮安,领着些俸禄老死在那里吗?”
“好归宿呢。”
大概就是因为喝了酒,云钰的话难免多了些:“我以前不晓得,现在出去一遭,一次几个月,才晓得想家……想家里的人,打仗时飘忽不定,一会儿追着人往西,一会儿又绕回南边,收封家信都难,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
“淮安是我的故土,回去了,守着家里人,白首偕老,好归宿啊。”
他又重复了一遍,这话曾经在他口中不知咂摸了多少遍,今日趁着醉意说出时,每个字都混着嚼碎的茶叶,香涩浓郁的味道从舌苔滑落到胸腔,贴近着心跳的位置终于沉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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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更了,耶,最近两章走心走剧情,下章开始走肾~
云钰回来后其实这篇已经写了一半了,我预想里定的两个攻,最后是谁剧情都能圆回来,有点像玩乙女游戏的不同男主线,我打算随缘,到时候边写边定。
感谢看我的废文,比心!
第25章 娇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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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霁月的年岁正巧小了云钰一个周轮,也是因为这少浪荡的十几年,他的心思便飘得远些高些,不仅不盼着安定,还恨不得天地再广阔些,遇见的人事更纷繁些,好叫他可以尽情品尝世上百味,肆意纵情漫长韶华。
所以,对于云钰放弃权势,偏安一隅的念头,封霁月理解不了只能撇嘴一笑,随意嗤道:“你说得那是什么好归宿?”
“难道真的是年纪大了,你也越来越没出息了?”
这话已是冒犯,云钰却好脾气得应了,只笑着叹口气:“没出息便没出息吧,我现在只盼着过那样平淡的日子了。”
话不投机本该就此罢手,封霁月却怎么也咽不下莫名的怒气,他只觉得当年那个军营里叱咤风云的将军如今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怎么看怎么碍眼。他的视线从云钰弧度微翘的唇角往上滑,走过挺直鼻梁,停在熟悉的眉眼上,以前那里精光四射,笑意吟吟,盛着兵法布阵,纵横壮志豪情,如今却好像在地窖里面沉淀得久了的酒液,是深沉浓重的一滩黑色,只在转动间不经意得晃着温柔的水波。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封霁月忍着怒气冷静下来:“你的事我无资格管,不过我却好奇,当年说着要战死沙场的人,几年后怎么变了个样?”
云钰哪能听不出青年的怨气,一怔之下,了然道:“我是让你失望了?”
本是家事,云钰不愿细提,但他一抬头,便看得封霁月不自然收紧的下颚和定定盯着自己的双眸。虽然对方几年前便在修罗战场上走过一遭,可仔细想想,这人还不及弱冠,比家里那个孩子也大不了几岁,这么一想,云钰突然就觉得胸腔被轻轻撞了一下,态度顿时柔软下来。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话,当年你执意要北上,圣上和老侯爷谁也拦不住,便只能嘱咐我多照顾你,别叫你去前线。可是,只要打过仗的人都知道,在战场上,只要提了枪提了剑,便不分什么前线后线。越是躲避,反而越是容易出事,只有大着胆子冲到前面,抢先斩下敌人的头颅,自己才能活的久些。”
“战死沙场,将生死度之事外,我自今日,也是如此想的。”
“可当年我说那话时,问心无愧,现在,却不得不犹豫。”
云钰坦然道:“我怕死了,我喜欢一个人,怕自己死了,护不住他。”
他说得那么情真意切,半点虚假都无,封霁月不得不相信了,可更多的疑惑也冒了出来,极为诧异地问那人:“你便是要回淮安和他在一起?什么守着家里人,白头偕老,这就是你要和他一起的好归宿吗?”
谁也不会想相信这功勋磊落,壮志凌云的将军会是个情种,一生功业竟要这样收场。封霁月越是惊诧,看在云钰眼里便越有难以对外人难以言明的感慨,他自小孤寂,二十来岁和恩师的独女成婚,也只是因为周围说闲话的人多了,而方璐兰看着懂事得体,又有恩师做媒,云钰便娶了一方妻子,举案齐眉了几年。可扪心自问,云钰对方璐兰并无半点心思,他实在闲暇苦闷时,也去寻妓召欢,男男女女甚至是京城最出名的那畅春楼里的双喜,他也试过几次。可搂着这些温热的身体,身上热了,心里却依旧冰凉乏味,既找不出个可爱可怜的人,让他又喜又怜,能付出满腔热情,只愿好好疼爱呵护起来。
而后,当他年过三十,当真放弃希望时,却得了故人消息,他叫封霁月担着主将的责任入京面圣,自己却从班师回朝的途中一路飞奔向南,而日夜兼程,马蹄踏着最后一缕夜光赶去时,在冰凉而带着血腥的空气里,云钰意识到自己还是晚来了一步。
日头渐渐升起,沾着血迹的石粒和泥土之间,一条暗线显露,云钰追寻着那人匍匐爬动的痕迹而去,血迹斑斑却断断续续向前绵延,越是走了许久,云钰越是看得心惊。他以为自己最终会看到一个昏厥无力的人,却万万没想到,在斑驳的深丛里,却露出一双黑亮颤抖的眼眸。
那还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拖着伤腿在坎坷不平的路上爬了那么远,又能强撑着血肉模糊的痛楚,清醒着熬过冰凉而漫长的黑夜,云钰不知道如何形容他看到云翡时候心间的震惊,回忆起来最清楚的镜头里,竟然还是那张白净小巧的脸颊上没挂着半点泪痕,却在抬眼时候,露出晕红一片的眼角。
那孩子下意识伸出手,似乎想要遮挡些什么,云钰却冲动之下一把抓住,用阔大的手心包裹住冰凉的指尖,嗫喏三四次,终于迎着那双澄澈干净的眸子,低声许诺:“对不起我来晚了,跟我回去吧,我以后保护你。”
他从那时起,抱起那个泪流满面的孩子,也放下了无所倾系的一生柔情。云翡又乖巧又可爱,愿意听他讲故事,也会细声细气的反驳,他的腿伤难治,每次痛时都要哭得极为伤心,可哭完便罢,从来不向云钰抱怨些什么。养了几年,也能慢慢悠悠地走起路,折了枝头第一缕春风下的花苞,捧着来找云钰邀功。他太好懂了,也太干净了,有时当他睡着,云钰既想无所顾忌地亲吻他,又害怕破坏纯粹平静的日子,只好拉着他一只小手,十指交缠,放在嘴边轻轻吻吻那纤细的骨节。
因爱生怖,可这份爱意是他一直以来所渴望的珍宝。在这半年多的军旅时间里,云钰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克服恐惧,他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着毫无音信的云翡,在驰马征程的间隙里回忆告别时答应在家等他的少年,他想回家,也怕不能活着回家,他无法放下爱意,也无法克服恐惧,于是,终于是下定决心,要在最好的时候远离那些动荡纷乱的战场,远离他曾经最熟悉的天地。即便偏安一隅碌碌无为,只要守着他的小云翡,云钰便半点都不觉得委屈。
想到这里,云钰便道:“正是这样,你怕是还理解不了,对着喜欢的那个人,只要能长久相守,无论放弃什么都叫人心甘情愿。”
他酒气散了不少,也能站起身拍拍后辈的肩头:“能喜欢一个人不容易,你若是有心仪的人,便要多多珍惜。”
他三十岁之前见过那么多人和事,可迷醉欢愉后清醒过来,一个面孔也留不下来。在年过半辈的时候遇上喜欢的人已经幸运,可相守的时间也无奈少了许多。若是像封霁月这种年少时候碰上,却是怎么也羡慕不来的好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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