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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君一颗夜明珠 完结+番外 (花曳)


  施云听过一个下流的版本,关于尚书家姑娘悔婚的原因。
  说这秘密的人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真假及夸张成分都有点令人质疑。
  不知道什么人传了话给尚书家姑娘,说她要嫁的郎君身怀巨器宝物,一般女人根本降不住,新婚之夜就得流血身亡什么的。
  这样的混账话让迷信又不太情愿的姑娘大惊失色,愚昧的宁可死也不嫁给萧晫。
  此刻,无所事事的施云双手抄在冬季棉袍的袖口里,蹲在帐子外面晒太阳。
  冬天的太阳照在施云白瓷般细腻光洁的脸上,几乎能反光。
  “施云。”同僚方江兴冲冲走过来:“将军回来了。”
  施云哦了一声,吐掉嘴边衔着的草棍:“然后呢?”
  方江搔搔脑袋,傻乎乎的:“没然后了啊。哦不对,”就在这片黑土地降生的黑小子扬扬眉毛:“快到拜山节了,说不定今年将军能跟我们一起乐呵乐呵。”
  拜山节是西北边陲的重大节日,不亚于汉族隆重的春节。
  当地的人民穿上自己最好的衣袍,拿出家里最好的食物酒水,什么活都不干,休养生息的过上将近半个月的好日子。
  “往年你们怎么过的?”施云有点好奇:“萧将军给你们放假出去玩?穿新袍子发羊腿和大碗酒?”
  方江哈哈大笑着摇头:“怎么可能。大金国那边虎视眈眈,我们又不是老百姓可以什么都不管。不过过节时候会有顿好吃的是肯定的,只是将军一般不参加。”
  “那不就得了。”施云闲闲的摊摊手:“今年也不会出幺蛾子。”
  只是这回他可猜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篇。架空历史,轻松向,每晚20:00更新。不会太长。

  ☆、第 2 章

  还没到拜山节,大金国跟萧家军发生了一场小规模的遭遇战。
  萧晫亲自带的兵,让所有人吓个半死的是,顶天立地的大将军居然是带伤回来的。
  这简直是要了人命了。
  萧晫的居中大帐灯火通明,资历最深的老军医魏叔进去半个时辰,眉头紧锁着出来。
  其他几个受伤的士兵都是一点皮肉伤,很浅,早早就被闲的发霉的军医团处理好了。
  见到老大出来,几个人迎上去纷纷追问。
  魏叔摇摇头:“箭头卡在骨头缝里了,我不敢拔,怕伤到筋脉。”老军医充满希望的目光落在蘑菇兵施云头上,拱了拱手:“早就听闻施太医下刀极准,还请入帐为将军拔箭。”
  施云莫名觉得眼皮跳:“行啊,魏叔你可别这么说了,我现在可是你的兵。”
  魏叔扭着头,跟一众孩子们看着施云进了将军的大帐,很快转回身,若无其事的挥挥手。
  “都散了吧,该吃饭的吃饭,该看书的看书。”
  施云头一次进萧晫的帅帐,不免有点少年心性的四周张望了几眼。
  这间帐子比他们通用的帐子要大一圈,看过去也更厚实更暖和。地面铺了灰色的毡子,就是光脚走上去,看起来都不会冷。
  帐子的正中烧着一个炭炉,烘烤的整个房间都暖洋洋的。上面还架着木柄的铜壶,水开了,咕噜噜冒着白汽。
  施云咂了咂嘴,偷偷吁口气。
  他畏寒,这边的气候又冷又干燥,极其难捱。虽然从被流放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身体的反应最诚实。他小手指那里生了冻疮,痒的要命。
  相比较自己帐篷的冰冷,这里简直就是温暖如春,那种周身每个紧缩的毛孔都舒展开的惬意,让人懒洋洋的不想动。
  炉子里炸开了一块木炭。声音不大,却及时的拉回了施云跑马天边的心思。
  施军医定了定神,抬眼往帐篷里面行军床望过去。
  来了这么久,这还是他第一次跟萧晫这么近的碰上。
  少年心性的好奇实在憋不住。这个声名远播毁誉参半的威赫将军,难不成真长了三头六臂?
  摇曳的油灯光线照耀下,一个身量昂扬的男人披着厚实的黑袍子斜靠在床头看书,这幅样子看过去,不见伤重的狼狈,反倒有几分闲适的悠哉。
  疑惑归疑惑,施云还是不忘本分的行了个礼:“将军,魏叔说您受了伤,只是伤处近着筋脉不好下刀,请让在下先看看伤口。”
  萧晫放下手里的书,侧过脸看他,声音低沉的嗯了一声。
  心头忽的乱跳了一下,施云忍不住在心底赞叹。不管那些传言是真是假,起码有一条不准。萧晫这人的面相坚毅阳刚,即使染着西北的风霜,依旧不失俊朗。那些说他长得吓人的,若不是以讹传讹,就是瞎了。
  他不喜欢自己这种文弱的样貌。哪怕在京城的时候,有无聊的人士编排了京城十大潘安貌,施云名列第三。
  百无一用是书生。
  光线昏暗,施云再度往前走了两步。
  不知道为什么,坐在那里的萧晫,让他莫名的产生了几分说不清的熟悉感。
  “萧将军。”施云甩开那些胡思乱想,伸手去掀萧晫披着的袍子:“我先帮将军把箭头——”
  冷不防萧晫抓住了他的手腕,黑亮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箭头拔-出来了,就是原本缝好的伤口今天被震开了。”
  施云啊了一声,一头雾水莫名其妙。不是魏叔说不敢动刀吗?这怎么又有了新版本?
  “没关系,我瞧瞧。要不要缝针。”
  黑色棉袍子掉到床铺上,露出男人精悍壮实的胸膛。
  施云瞠目结舌。事实太过震撼,他有点回不过神。
  伤处在右肩,位置很刁钻。从肩膀绕过胸口的层层白纱布已经泛了黄又沁了新鲜的血渍,看过去分外触目惊心。
  这都不是让施云呆掉的真正原因。
  这人是——
  施云找回舌头,下意识的抬眼对上萧晫:“你是那天那个人!”
  萧晫笑,几分浅浅的得意:“萧家军的军医,我们又见面了。”
  翻了个很无语的白眼,施云呼口气。原来萧晫是这幅无赖疲沓的德性。
  伤口果然震开了。
  施云低着头,一边娴熟的缝针处理伤处,一边忍不住怼人:“这都半个月还多了,你都不知道要清洗伤处换纱布的吗?懒成这样,也不怕长虱子。”
  手脚麻利的重新裹好伤处,施云草草收拾了下自己的东西:“行了,萧将军休息吧。”
  “你不洗手吗?”一直“忍气吞声”的萧晫开口了,以牙还牙:“这么邋遢?”
  施云没好气的:“我出去打水洗手!就你这又是血腥气又是臭汗的,不洗的话晚上怎么睡觉?”
  萧晫笑了,丝毫不以对方的无理顶撞为忤,反倒兴味盎然:“你不是怕冷吗?手上都生冻疮了。”
  “冻死也得洗。”施云领会歪了,斩钉截铁:“以后每三天让魏叔安排人给你换药换纱布,真烂掉简直砸我招牌。”
  “不会。”萧晫发现这人伶牙俐齿的简直太有意思了。伸出没受伤的左手指了指居中的炭炉:“用热水洗。”
  施云惊讶的挑着眉毛,看看萧晫又看看刚才清创被自己用掉一半热水的壶:“当真给我用?”
  他不是矫情的故意要这么问。
  实际上施云来了半个多月,别的感触不深,西北这边缺水真是让人一言难尽。
  京城地处雨水丰盈的南方,施云打小从来没受过缺水的苦处,用水更是大手大脚惯了。每天的沐浴净身,每次接触过病患及药材后的洗手,甚至泡茶,一般的井水他都不用,非得是郊区飞凌泉的活水才肯用。
  到了萧家军才知道,自己的行径相比之下,简直都不能简单的用可耻来形容。
  西北旱,一年的降雨量不及京城梅雨季一天的量。在这里,不要说沐浴净身,就连做饭饮用必要的水,都得思量着使用。
  “当真。”萧晫笑出一口白牙,眼角有浅浅的笑纹,衬着男人明亮黝黑的瞳仁,当真如同是“春风过了玉门关”。
  “萧将军。”慢吞吞洗完手,施云扎着一双湿淋淋白玉石般的手,大刺刺伸到萧晫眼前:“我的毛巾,还我。”
  “送人的东西,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明明是强词夺理,却被说的人讲的理直气壮。
  “我、我什么时候送给你了?!”施云都气结巴了:“是你强抢的。”
  “一块毛巾,施军医你不是那么小气吧。”萧晫软了语调,有点哄人的意思:“我让魏叔帮你多领几条新的就是了。”
  施云简直头疼的要命:“那条是我用过的。我不要什么新的。”
  “就这么定了。”萧晫干脆的拍板,然后岔开话:“对了,你缝合的伤口,我看也别让魏叔安排别人了,就施军医随侍吧。我这么个粗人,平日里也不太注意,要是施军医不介意,就在我这帐篷里将就搭张行军床。你看呢?”
  施云没好气的翻眼睛,完全没有身为属下的恭谨:“又不是要死人的伤,用不着住在这里照看。”
  萧晫被他一句话噎的不轻,好半晌没说出什么有建设性的话。
  “其实我挺好奇,”萧晫不想他走,换了个话题:“那天在客栈,你连我是什么人都不知道就敢给我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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