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时涯瞪过去,却掩饰不住面容上的笑意:“胡闹!不知道妇人生产,男子不能进去么?”
林长照想着孟时涯方才硬着头往里走的傻乎乎的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两个呆瓜!”
难得他笑得这么开怀,孟时涯就不与他计较竟然把自己这般丰神俊朗的才子叫做呆瓜。只是不知解语何时能生下孩子,徐绍作为丈夫和父亲必须站着等,他作为表哥和舅舅也得陪着。但无论如何他舍不得叫林长照在院中久站。
孟时涯催林长照去花厅坐着休息,林长照瞧了他一眼,笑笑没说话,孟时涯还要劝,他又笑着摇头。
于是这一晚,孟时涯与林长照难得共同度过。
将近子时,柳解语生了一个男孩,好在一切顺利,母子平安。赵嬷嬷将包好的小娃娃抱出来给众人看了一眼,作为舅舅的孟时涯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长命锁拴在孩子襁褓上,只等他再长大些带在脖子里。
徐绍抱着儿子不舍得撒手,奈何小娃娃不能吹风,孟时涯与林长照不得不把他扯开,顺便把恋恋不舍的孟承业也请到花厅里坐着。
产房收拾干净后,柳解语吃了药又用了些粥饭,睡了近两个时辰才醒来。徐绍、孟承业、孟时涯一同去看过她,确认她无事,又一家人哄着小娃娃玩了会儿,才放下心来去休息。
孟承业要回孟府,荻秋跟着回去了,林长照不好跟着一起去孟府,可是他人困得东倒西歪又不能留宿徐府,孟时涯只好叫上徐府的马车,一路抱着林长照回到了林长照租借的那个小院。
幸而林长照还存了两分清醒,拿出了钥匙,要不然孟时涯只得带他去住客栈。
开了门,想想要折腾许久就把大门给栓上。到了林长照房间,将人放在床上,燃起了灯烛,孟时涯出门去后院厨房烧了些热水。他端着热水回房时,林长照正坐在床边发呆,瞧见他后眼中有了亮光。
孟时涯看着他洗漱完毕,又看着他收拾了屋子,忙来忙去的,终于忍不住叹气:“你一个人住着,难怪把自己折腾瘦了……”
林长照其实已经习惯自己住,但瞧见孟时涯这么怕他累着,心中感动,不由得抬眼看过去,向他笑了笑。
这一笑,仿佛几个月来的疏离淡漠都不见了。
孟时涯一颗心砰砰砰地乱跳,高兴万分。
此前,他一直怕林长照有了贺之照,要避嫌再不愿与他多来往,忘了前些时日的情分。这一刻他瞧着林长照,知他并非刻意疏远自己,只觉得此生无憾。
孟时涯叫他早些休息,转身要走,不想林长照猛然伸手抓住了他衣袖。愕然回头,孟时涯对上了林长照怯怯的眼神。
“孟兄……你再回去,天都要亮了……就,凑合在这小睡一会儿吧。”
不告而别
前世今生,孟时涯第一次与林长照同榻而眠,尽管不是同一个枕头,还背对背睡下。
大约是真的困了,又有醉意残留,孟时涯心中激动忐忑了没多久,就昏昏沉沉陷入了睡熟。
他又梦到了杏花林。杏花林中,林明见向他走来,面带羞赧,如春风化雨。他轻轻抚摸明见的脸庞,低下头去亲吻明见双唇。明见没有将他推开,反而伸手环住他腰背,任凭他放肆侵略口唇……
孟时涯从燥热中醒来,怅然若失。
但是怀中的异样叫他顿时愣住。
许是睡相不好,林长照本来背对着他,睡熟了之后脑袋离了枕头,整个人都钻到他怀里,半个身子趴在他胸膛上,一张脸埋在他臂弯里。锦被下,这样的姿势,要多亲密有多亲密。
孟时涯心中是有几分窃喜的,然而窃喜之后,又忍不住叹息。
如果,如果林长照嘴里没有含含糊糊地喊了一句“贺大哥,救我”,他定会乱了心绪,不忍离去的。
可惜,这一世的林长照,到底没有把心许给他,而是给了另一个人。
天色蒙蒙将亮之际,林长照从睡梦中惊醒坐起。喘息片刻,他想起昨夜容留孟时涯小住,抬眼望去,室内只剩下他一人。
不远处的圆桌上,倒多了一纸信笺。
林长照死死盯着那薄薄的一张纸,好半天才下了床,赤脚走到桌前,拿起信笺来看——“今日起,为兄远赴通州为兵卒,天涯相隔,不忍别离。惟愿长照平安无事,两年后春闱大考重逢,文武并列,再续前缘。”
落款,正是孟潮音三个字。
林长照忽的冷笑起来:“再续前缘……有什么前缘!你这个骗子!”他挥手打落了圆桌上的茶壶茶碗,整个身子因为这突然的动作而颤抖不停,扑倒在圆桌上,爬起来时,两眼盈泪,无辜又可怜。
“孟时涯……你别再回来!”嘴里是埋怨的,可眼中的泪却止不住。
林长照抓着那张纸,按在心口处,哽咽一声,终于忍受不住,昏倒在地上……
那时孟时涯正走在十里坡的杏林中。一入秋,叶子便开始泛黄,昔日杏花如粉云的盛景不再。他身后不远处的官道上,荻秋牵着两匹驼了包裹的高头大马,闷闷不乐地用脚踢路边的碎石。
从京城邺安往西要路过十里坡,孟时涯本来没打算停留的,可是经过杏花林的时候,听见头顶一对大雁比翼齐飞,似乎跟雁群离散,迷茫无措落在了杏林中。孟时涯想着瞧一瞧那对大雁,就不由自主抬脚走进了杏林。
光线越来越亮,渐渐地暖和起来了。这也意味着时辰不早,再不上路晚上的行程就得耽搁在荒郊野岭。
荻秋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少爷,不多时,孟时涯走出了杏林,大约是一无所获,表情沉闷。
他们二人默不作声地上马,催马前行,离开了十里坡,离开了京城邺安,离开了魂牵梦萦之人。
这一路,算是风平浪静。先皇洪武帝治下,匪患大减,新帝登基严惩恶贼,律法甚严,是以京城周遭向来平安无事。只是,邺安到通州,千里迢迢,免不了风餐露宿,跋山涉水,一路辛劳是免不了的。
荻秋到底年幼,骑术平平,跑出了三百里路就开始叫苦,恨不得收回前言,立刻回孟府享福去。
这天黄昏,左右赶不上客栈,孟时涯就选了个背风斜坡,点了篝火,猎了只野兔烤来吃。荻秋坐在地上,喝着凉水,连声叹气,那神情仿佛是去赴死一般。
孟时涯觉得好笑,斜睨他一眼,道:“去通州,是你自己跟老爷请求跟着去的,怎么,后悔啦?”
荻秋嘟着嘴,忍不住抱怨:“当然后悔啦!我以为少爷你是驾着马车去,谁曾想你要骑马!这几天跑下来,我骨头都要散架了!早知如此,我还不如……”
“行了,到了通州,有你享福的时候。广安王府我就交给你当家了,宅子修好,买一些仆役,置几间铺子,你坐着只管使唤人、收银子,比我在孟府还要威风,怎么样?”
“说来说去,还不是要我跟纪管家一样,忙里忙外……”
“你还不乐意?那不如你跟我去通州大营当个小兵?你这年纪也足够了。”
“我不要!”
“怕死怕伤,就乖乖留在广安王府,等你这个小管家变成了大管家,少爷我就给你寻一门好亲事——”
荻秋听了这话立刻拿手捂住耳朵,满脸不高兴地咕哝了一句“我不成亲。”
孟时涯转动着木棍上的烤兔,瞧了瞧他的脸色,想起了什么,笑了一声。随后,孟时涯收敛了笑容,不再打趣他,换做了平常与他谈话的口吻,带几分威严又不失自幼相伴的亲近。
孟时涯轻声道:“荻秋,你也十五了,许多道理应该懂的……长照,林公子他是有大志向的人,他不能耽于儿女私情。再说……他已经心有所属,你不若早早丢了这份心思……”
荻秋闻言,登时涨红了脸,看向孟时涯,紧张地捏着袖口,结结巴巴地想要解释他没有对林长照起过心思,转念一想孟时涯何等聪明的人物,只怕早把他那点儿心思看了个透,解释反倒成了掩饰。
跟了孟时涯这么多年,荻秋也早学会了察言观色,知道自家少爷对林公子格外不同,只怕用情极深。他一个小小的书童如何能跟邺安四公子之首这样的大人物相提并论呢?
更何况,荻秋不过是年幼懵懂,初识情滋味,并未深陷下去。自从之前落雪时孟时涯有意无意地提醒他,林公子大约已经与贺大人约定了终身,荻秋哭了一场,这份儿心思也就淡了。
主仆二人在异乡的夜里提起了这茬,索性摊开来说明了。荻秋红着脸,只说自己早就对林公子不再抱有痴念。
“倒是少爷您,对林公子掏心掏肺的,却不见您对他袒露心意,也不知是为什么。”荻秋叹气,用力咬了一口兔肉,发泄心头混乱的情绪。
孟时涯怔住,苦笑了一下:“为什么……想来是怕,说了连挚友都做不成。”
荻秋嘴里嚼着肉,含糊不清地说道:“怎么会……我觉得……林大哥对少爷您,不比对贺大人差……或许……”
听了这话,孟时涯望着篝火中跃动的火焰,眼眸里渐渐多了温暖,但很快的,又化作了一潭死水。他摇了摇头,把这种蛊惑心思的想法从脑海里甩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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