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傅奚远当真是个小人呢?难不成他程楠还怕用小人不成?比起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反而是小人更能成事。若傅奚远真是个小人,也跳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总之,傅奚远这人,无论他本性如何,都值得一用。
他打定了主意,决心显示出求贤若渴的真诚来,便要请傅奚远往相府中一聚。
一行人相携着出了宫门。临上马车前,程楠想起什么似得回头对紧跟他身后的齐景阳道:“你先不用跟回来了。”看着这半大小子霎时红了脸,又忍不住取笑他道:“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去吧去吧,记得早些回来就好。”
齐景阳经不住逗,耳朵尖都发起烧来。他嘟囔了一句:“那我就……”
程楠怀揣着逗他的心思,哪会这么容易就放过他,便又加了一句:“身上有钱没有?别带着人家姑娘出去玩,却连半个铜板都拿不出来。这岂不是丢了我程楠的脸?”
齐景阳的“姑娘”,是乐工坊中的乐正。起初程楠听他说起时,还以为是哪个弹琴弄筝的小美人儿,后来才知道,乐正是坊中修缮乐器的官职。
程楠觉得挺好,在人前弹奏的乐伎,多多少少都和达官贵人有些关系,这姑娘专管修缮一职,想必稳重、妥帖,待以后给景阳娶回家来,也算圆满。
每当提到这事情,齐景阳都羞臊地不行:他连喜欢人家姑娘都没有在明面上说过,手更是没拉过,哪里就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他快步走在乐坊的小回廊上,手里紧紧捏着一个小陶罐,想起了第一次与秦长韵相见时的场景:她躲在门后,指着殿中一美娇娘手中的琵琶对同伴道:“再过五个音,那弦必断!教她再敢欺负咱们!”语气娇俏,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偷做坏事的顽皮小孩儿的模样。
齐景阳没注意那弦是不是真的过了五个音就断了,他只顾看着长韵发上簪着的那朵重瓣桃花,恍恍惚惚地想着:今年的春季,这般早就光顾我的身边了么?
“哎!坏人!”身后突然传来十几岁女孩子特有的、脆生生的嗓音。“坏人!你站住!”
齐景阳叹一声不好,反而加快了脚步。无奈这乐工坊建制奇特,其迂回曲折繁复难辨,本在他身后追着的小姑娘连跳几步,居然从前边的一条过道里闪出来,硬生生地把他截住了。
“坏人!”这女孩儿粉雕玉琢,就连骂人也无端给人以可爱娇蛮之感。然而她年纪小小,眼里的仇恨却露的明显,像是与眼前这男子有什么深仇大恨似得。
当然恨他。
齐景阳不与她争执,转身顺着廊道往回走去:恨就恨吧。这孩子的父亲是他看着杀的,她对他有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怎能不恨?
“坏人!站住!”女孩儿不依不饶,瘸着腿追上来。她是个小瘸子,走起路来左摇右晃,偏偏这条回廊架在半空中,若是不幸从回廊两侧雕栏上跌出去,那就没命了。齐景阳掉头走了几步,认命地叹口气,又走回来、站定在小姑娘跟前。
“坏人!”孩子咬牙切齿大骂一声,扑上来揪住他的手腕就要咬,齐景阳之前吃过这亏,极熟练地一抬手,躲了过去。
被她咬一口也是好的,齐景阳想。要是出了血,又能留在这里请长韵帮忙敷药、疗伤了。
“苏芸!不许伤人!”一鹅黄色衣衫的女子快步走来,将女孩儿轻轻拨开、揽在怀里,继而抬头对齐景阳道:“伤着你了么?这么多年了,这孩子……”
她便是秦长韵了。
齐景阳与她相识为友许多年,看着她从活泼娇俏的少女,渐渐变得温婉、稳重,心中的倾慕之情虽从未说出,但眷恋之意却未曾消减。年少时,他以为自己喜欢长韵是因为她犹如花上彩蝶一般俏皮;年岁日长,他又以为自己欢喜长韵是因为欢喜那股子祥和安静。
到了现在,他方才明白过来,自己喜欢长韵,不是因为自己喜欢怎样的人、而长韵恰巧是那样的人;是因为,他欢喜秦长韵,因此,怎样性子的长韵他都喜欢。
“有事?”
“啊!”齐景阳一拍脑袋,想起自己所来为何。他邀功一般把手中的陶罐递过去,语气中带着些小得意道:“你上次不是说需要东瀛露来黏什么东西么?恰巧有机会得了这么一罐,在我这里也没什么用处,你用了罢。”
“真的?”长韵接过这一罐东西,也是又惊又喜。“我是替一位朋友寻它的,想不到你那里居然有。只是东瀛露极贵重,我……”
“这样贵重的东西,放着不用才是作践了它。”齐景阳听闻不是长韵自己需要这玩意儿,心里有一点点失望,“哪个朋友?是要用它黏琴板么?”突然间又自责自己这是在盘问还是作甚,急忙道:“没事儿,你的朋友,不就是我的朋友么?下次你想用,再跟我说一声就好。”
“恩。”长韵将罐子抱在怀中,朝齐景阳露齿一笑道:“那就多谢你哦。对了,我前几日学会了做一种南方的糕点,京城里尝不到的。明日做给你吃,就当答谢好不好?”
“好啊。”齐景阳极快地回答下来,两眼一眯,欢喜极了。
第6章 争执
“宁叔?”
伏在案上批改奏章的刘璞刷地扔下手中朱笔,面容微动,悄悄松了一口气。
他怎能不高兴?这十几日他过得可真是水深火热:那些个大夫、将官,每日碎碎念的不是“礼仪等级不可废”,就是“陛下当立摄政王以自省”,好像按着皇帝他的意思来,明日朝国就会亡国似得。
而他此时受制于人,又能如何处之?他倒是可以和程楠死扛着,可大哥等不起:夏日炎热,棺椁停不过多少日子便要腐坏、生蛆,他怎么忍心?!
好吧,恪王葬仪的事就依他们的,反正葬仪说到底也只是表面功夫,大哥不缺这个。可摄政王一事也被咬的太紧了,哪里是进谏?简直就是在强逼!他若是真傻到把这位子给出去,那他直接退位禅让算了!
“宁叔,事情可妥当了?”刘璞几步迎了上去,焦急道。
宁瑜是恪王的挚友,还曾在皇帝年少时任过几年丞相,是个忠厚老实人。
“您知道?”宁瑜听他这么问,有些惊讶:他来宫中之前,还未和皇帝通过气。皇帝怎么知道……
“我问了檀云,他说你去了颍川。这个时候,去颍川还能干什么?”刘璞粗略解释几句,又急切追问道:“事成否?”
宁瑜摇摇头。“不成。颍川王毕竟是有妻儿家室的人,要他涉身险地,有些难为他了。”
他口中的颍川王即是刘宁。此番前去颍川,便是劝刘宁出头做摄政王,断了外族的念想,也给做皇帝的弟弟一些照应。但颍川王前些年刚刚大婚,过不久又得了个儿子,再加上颍川那地方又相当繁华,是凤皇、神爵现世之地,在安乐窝中躺久了,谁还愿意再回京做暗流汹浪上的一叶扁舟呢?
“颍川王既已如此,成侯之辈若何?”这唯一在世的兄长既然靠不上,那王叔们呢?难道就都甘心把祖辈辛苦打下的江山拱手相让?
“成侯那里,怕是更靠不得了。他这几月只顾加紧工事、一心牢固城池。冀中一地被他盘踞日久,他又是极其小心谨慎之人,若是逼急,恐怕宁肯自立为王、也不愿入京涉险。不过,”宁瑜顿口气、接过茶水轻轻一抿,“云滇王刘正在来往京城的路上,或许可从他身上寻得一线转机。”
“嗤!云滇王?”刘璞苦笑道:“他……算了,等他来了再说罢。我刘氏世代王侯、不可胜数,到如今却要把命系在一个痴子身上,当真笑煞人。”
不怪刘璞看不起这云滇王,只因这王当得确实窝囊。
古今封王立侯,大多选的都是些富庶之地:例如刘宁所封的颍川,就是个遍地落铜板、家家不闭户的好地方。假若皇子恰巧不得父兄欢喜,不幸落得个穷乡僻壤之地,这地方也得封得有些讲究,至少要年代长远、有史可论。但偏偏,这两条,云滇郡一点儿也沾不上边。
云滇那是怎样的地方?一则穷、二则杂、三则乱。
此地常年阴雨连绵,连粮食也难冒出头。居于此地的人,大多都并非汉人,后来再加上从番邦迁徙过来的木氏,便越发成了个各族混居之地。木氏虽与番人出自同源,但性情阴秘、独擅蛊术,此地树繁枝茂、毒虫甚多,却又是个饲毒喂毒的好地方。渐渐的,传闻便愈加的荒诞离奇起来。
在刘正之前,曾立过一任云滇太守,没想到上任不过半年便求告回京。先皇召了他入宫,问起缘故,太守只说,“彼处异族人,皆是疯魔之辈,不知德行、律法,实在是无法约束。”皇帝听了他这话,哈哈一笑,指着窝在凳下的痴儿子刘正道,“彼处有疯子,吾这里有痴子。以痴治疯,诸卿以为如何?”
诸卿还能怎么说?起初只是以为皇帝在开玩笑,没想到过了几日刘正居然真的被封了云滇王。大家聚在一处嘘叹几声,也就忘了还有这么一号人了。
朝文帝登基时,刘正还曾几次派人来朝都请求回京,都被文帝或是敷衍、或是压根儿忽略过去。一年一年捱下来,他也就在云滇呆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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