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何难?”他从帽兜下露出半个苍白的下巴,几乎没有血色的唇角隐隐约约地翘起来,“冯宣骐在朝都城,冯家岂能安心?肯定是有消息流通的。再者冯家遭受重创,第一个要告诉的人一定是冯宣骐,就算下刀山、趟火海,他们也会派人通知冯宣骐一声,以免他也被拉下水。”
说的也是。二十年前那一场风云变色的大战,令冯家元气大伤,是绝不会舍得把冯仁义的这点血脉也断在京城的。
可就算顺着冯宣骐查过去,人家冯氏终究不是吃素的,就这么容易地被他摸清了瓜藤?
傅奚远不信,温晚书也没打算瞒得住这只成精的老兔儿。他咳嗽两声,抬起右手来慢条斯理地搽了搽嘴角,笑声柔媚如丝:“我说傅小公子一脑门儿的机灵劲儿是跟谁学的呢,你们傅家人,都是个顶个的人精。冯家与冯宣骐的联系,一早就追灭了,连主子都没办法的事情,我又能怎么办?不过误打误撞、偶然瞎猫撞上死耗子罢了。”
瞎猫撞上死耗子?
温晚书这家伙平日里最是自傲,何时也学会假惺惺地自谦了?
“昨夜,太尉府里的老先生光顾我长春馆,喝多了酒,醉醺醺地聊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颠三倒四的,倒是有趣儿。”他说着话,又伸手去捋斗篷上的缎子边儿,“你猜怎么着,沈无双的小女儿和冯宣骐订婚了。”
“我能怎么着?我一个老头子,要去太尉府抢沈无双的丑姑娘不成……”
等等,冯家的小子,和沈氏联姻了?!
沈无双曾在冯家手下官至左将军,在历次大战中立下汗马功劳。若是不出意外,凭他救过冯征老将军的功绩,在边境一路升官指日可待,与冯家结亲也只是动动嘴皮子的事情。但不巧的是,经历过千里奔袭、支援成怀王一役后,天下人才知道,他的正妻,居然是程寒风的侄女。
冯家与程家界限分明,一个入赘程家的人,却来边境投奔冯氏,其居心不难猜想。
得知此事后,冯家自然愤怒。但念在他救过老将军的份上,终究没有为难他,只是举全族与沈氏断交,自此远离京城、一心戍卫边境。
冯宣骐身为冯仁义之子,定然知道其中利害。可他居然敢扛着同族长辈的滔天怒火、同沈氏联姻?!
沈无双娶过一门妾室,但人家得知他有正妻之后就不告而别了。现在这位要嫁给冯宣骐的姑娘,一定就是程家女儿所生、名唤沈蔷的那位。
难道是冯宣骐□□熏心,所以敢于冒全族之大不韪、娶这位沈蔷姑娘?这不大可能。傅奚远和这小子打过交道,虽然不是极其聪明伶俐之人,但尚且有些头脑,不像是能为了一个女人与全家决裂的角色。
再者,京城中人尽皆知:京城三大丑女,排名第一的便是这位沈蔷姑娘。要说以色悦人,那也得先有色,才能勾得住冯家这条大船吧?
既然此路不通,就只剩一种可能:冯家这条大船,其实已经塌了。
边境上一定出了些什么事情,使得冯宣骐为了自保,不得不投入旁人的羽翼下。
是谁干的?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是普通的军权旁落、还是外族插手?傅奚远转着自己灵光无比的脑瓜子,眼前闪过无数臆测的来龙去脉。待他把这一条条似是而非的推论都归结出应对之策后,抬眼一看,窗下披华贵斗篷的那位已无影无踪,雪地上空留一行浅浅的脚印。
傅奚远长吁一口气,仰头看了看对面屋檐上的积雪,关窗钻回了凉被窝里。
果不其然,不过十多日,冯宣骐娶沈蔷过门,京城上下俱是万分惊奇,种种流言蜚语遍布大街小巷,各式猜测扰人耳目。但扬起的千万灰尘总有落地的那一天,这许多流言蜚语、胡猜乱想,终于也被一件事压了下去。
皇帝立后了。
那晚傅奚远抱着凉被窝冻了一宿,想出来这主意。无论冯家遇到什么天灾人祸,都代表着边境安宁,这消息固然被哪位藏头露尾的大人物封锁了,但纸包不住火,越是遮遮掩掩,老百姓在脑子里越揣测得离谱,反倒不妙。
不如一面细细纠察,另一面引出件大事来,转移各路人马的注意。
要把自己女儿送到吃人不吐骨头的宫里去,是早就下定决心的事情。早送晚送都得送,没什么舍不得。再者,一来皇帝大婚能安稳人心,二来也能暗中传达消息、周旋宫中势力,岂不妙哉?
婚宴之上,傅奚远拿着金樽,端坐上位,俯瞰着瑞语台下的芸芸众生,心中感慨万千。
在下边的,一心往上边爬;在上位的,互相之间厮杀得见刀不见血。此刻琴弦软语、美酒佳肴,不过是庆祝一个棋子嫁给了另一个棋子,有何可欣喜的?
在座诸位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得不在这风雨飘摇的乱世里身如浮萍、随势浮沉罢了。
圆台之上,无数婀娜美人儿舞姿如风摆柳,脸盘儿皎若明月、双眸灿若星辰。尊贵如皇帝、卑贱如奴仆,都正看着这如云胜景,可他们各自怀有的心思,彼此又明白多少分呢?
大婚的主人公望着这一群莺莺燕燕,心里倒没有傅奚远老丈人嫁女儿的感慨万千。他只觉得莫名无趣,且十分庆幸燕归已经离开京城。昨晚来的消息,说冯叔行驻军通天,燕归也在此处休憩。虽不知冯叔行为何在通天停留,但好歹远离京城,摆脱了这繁华之都的乱七八糟。
那家伙怕黑,性子又十分别扭,吃东西还特别挑。不知道他出了宫,过得到底怎么样。
纷扰世道,已经不奢求过得多好,只要能活下去,就挺不错了。
刘璞凌然一笑,黯然摇头。即使他身为一国之帝,也不是天下万物都由他掌控的,这道理他知道的很清楚,但知道和甘心,永远都是两件事。他百无聊赖地搅一搅琉璃碗里的鱼羹,眼珠子顺着底下一位位朝臣看过去,瞟见了全心全意吃东西的穆棠。
穆棠吃东西的时候,用“全心全意”来形容,真是一点也不过分。他一嚼起东西来,似乎除了味觉,其他嗅觉、知觉都没了,满心满眼只剩下眼前的东西。
是个死心眼且十分专一的孩子。
死心眼到苏隽都提早离席了、他居然还不知道。苏隽这小琴师,是个爱琴如命的,与习惯于拿练字来消磨时间的穆棠在一起,各有各的事情做,倒也不会觉得无趣。可原本坐在穆棠身边的苏隽,又跑哪里去了呢?
长春馆中,为了保持小倌们的身段、模样,从小就不会让他们吃太多东西。苏隽虽然不是红倌,但也得接受馆中师傅的管制,早已习惯了每日只进两餐、每餐只用一丁点儿饭食。
皇宫宴席里大多都是鱼类、肉类,即便是蔬果也烹地浓墨重彩,实在不合他清淡的口味。
“吃不惯么?”
趴在桥头的苏隽骤然听到声音,脊背蓦地一僵。此次出长乐宫,他脸上带了面具,但此时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摸了下自己的假脸,有点说不清是想撕下来、还是希望它不要掉。
“我刚刚在宴席上看见你,还有点不敢置信……许久不见,你居然肯离开长春馆了。我听宫人们讲,说是住在皇弟的长乐宫,是么?”
苏隽转回身来,没答话,先十分疏离地行了礼:“颍川王。”
三年前,恪王刘颐病重,刘宁回京看望。因为恪王不过四五个月便有了好转,再者自己婚事将近,便在半年后就离开京城。
时间虽短,却得遇妙人。
刘宁幼年离京,一晃十几年过去,在京城中早已无多少熟人可作伴。偶然一次,他一人糊里糊涂地逛游到护城河边的杨柳堤,听闻有人吹笛,觉得十分悦耳,便生出结交的意思来。世人皆知,颍川王刘宁不是附庸风雅之人,而是真正听得懂阳春白雪的真名士,他长于乐理,谈及此道万分娴熟,甚至能明明白白地指出非高手不能洞察的小瑕疵。
正是这份博识与雅致,让苏隽觉得他与常人不同。
身为长春馆琴师,他琴艺超伦,各种乐器也都触类旁通。说起拨弦弄孔,他自诩算得上高手,当然也不大情愿和俗人谈艺,往常有不懂装懂之人,为了他那张脸与他套近乎,最是让他厌恶,乍逢一位当真精通于此的知音,万分欣喜也在情理之中。
可是没料到,雅公子颍川王,原来也是个看重脸皮的。
苏隽的脸,是他自己亲手毁去的。那年他年方十二岁,在长春馆已待了五六年,该是分红倌、清倌的年纪了。温晚书告知他此事的那一晚,他自己用蜡芯的一点儿火苗,一寸寸地把半张脸烧了个焦干。
正是夏天,没有炉火可用。细小的烛火在脸上燎过,就像是拿小刀在面皮上细细割裂,一刀复一刀,统共用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毁了个干净。
可见其心性坚韧。
这样子坚若磐石的人,反而更容易落入旁人的温柔乡里。刘宁根本不打算在朝都城留下来,他的婚事也早就定好了,然而相互中意的两个人压根儿就没想到这一茬,直到半年后两人要分开,刘宁问苏隽愿不愿意和他去颍川。
苏隽拒绝了。
以不愿意离开长春馆为借口,实则不想看着刘宁大婚。
“你莫不是还恨我?我对不起你,但我的心意……没有半分虚假。我往长春馆中寄了许多封信,你可收到了?那支摔裂孔的长笛,我也请名工修复如初了,现下就收在我朝都府邸之中,我派人去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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