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戚应淮躲了进去。
空气中浮动着陈旧木料与安息香混合气息的教堂里,他遇见了正在安静收拾圣器、身形颀长的李兀。
那年戚应淮刚满十三岁,还是个半大少年,而李兀已是温润清隽的青年神父,在这片教区声望颇隆。
李兀听到角落的动静,转过身,看到蜷在长椅阴影里的他,声音温和得像拂过殿堂的微风:“你是谁?躲在这里做什么?”
戚应淮梗着脖子,努力让自己显得理直气壮:“我就在这里躲一躲,保证不打扰别人。”
李兀没有追问,只是弯下腰平视着他。他穿着素净的白色神父袍,浅亚麻色的发丝被一枚造型精巧的金色枝叶状发饰别在耳后,整个人在从高窗洒落的日光里,干净得有些不真实。
他看着戚应淮沾了灰尘的脸,轻声问:“那你饿了吗?如果想要吃东西,可以来找我。”
戚应淮本能地想拒绝,可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发出一阵轻微的咕噜声,彻底出卖了他的意志。
真是不争气,他想。
他跟着李兀穿过回廊,眼睛滴溜溜地打量着四周。
他听父亲提起过,这座教堂因李兀的缘故,收到过许多富商慷慨的捐赠。
戚应淮以为餐桌上至少会有些精致的点心,可最终摆在他面前的,依旧是和普通信众一样的黑面包、豆子汤和一点时令蔬菜,朴素得让他有些错愕。
不过戚应淮还是吃得很香,风卷残云般将那份朴素的食物扫荡一空。
李兀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由得轻笑了一下,声音温和:“看你的举止衣着,是哪家的贵族继承人?我以前似乎从未见过你。”
戚应淮心想你当然没见过。他父亲是出了名的不信教,从不让家人踏足教堂半步。
他身上的衣物料子很好,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带着这个年纪贵族少年特有的、未经挫折的骄傲,与那些在泥地里打滚的平民孩子截然不同。
李兀认识这片领地大多数有头有脸的贵族,但对眼前这个少年,确实毫无印象。
夜色渐深,依旧不见有人来寻。
李兀便将自己的房间让给了他住。
夜里,戚应淮耐不住好奇,偷偷溜出房间在修道院回廊里乱逛,结果误打误撞,推开了一扇虚掩的门,撞见了正在沐浴的李兀。
偌大的浴盆在寒冷的季节被移到了特意建造的暖房里。
按照修道院从前的规矩,沐浴本该是件速战速决的事情,进入浴盆,用力擦洗身体,几分钟后便起身擦干,再换上干净的亚麻内衣,整个过程强调克制,旨在防止懒惰和享受的念头滋生。
但后来,商时序为李兀单独出资修建了这处暖房,引入了更舒适的设施。
李兀于是接纳了这种独处的、带着些许享受意味的沐浴方式。
戚应淮闯入时,看到的便是李兀背对着他,赤裸地浸在温热的水中,氤氲的蒸汽缭绕着他清瘦却不显孱弱的背脊,水珠沿着流畅的脊线滑落,皮肤在烛光下泛着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般温润的光泽。
李兀听到门口的动静,下意识地回过头来看向声音来源。
戚应淮猛地对上那双在雾气中显得格外沉静的眼睛,脸颊瞬间烧了起来,心脏在胸腔里擂鼓般狂跳,他像只受惊的兔子,转身就跑,脚步声在空旷的回廊里慌乱地回响。
等李兀匆匆穿好衣服追出去,那莽撞的少年早已不见了踪影。
后来,李兀在主持布道时,偶尔会在人群中瞥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戚应淮不知何时混了进来,没大没小地,隔着人群就朝他挥手,口型清晰地喊他“兀”,全然不顾周围信徒投来的诧异目光。
有一次,戚应淮甚至皱着眉,语气不善地对李兀说,他讨厌那些总是围绕在他身边的、眼神黏腻的家伙,像挥之不去的臭虫,他恨不得把那些不干净的眼睛全都戳瞎。
李兀微微蹙眉,声音依旧温和:“不要说这种话。”
戚应淮哼了一声,显然没听进去:“为什么不能说?特别是那个商时序,看你的眼神……像个毫无品味的暴发户,令人作呕。”
戚应淮每次来都是偷偷摸摸的,毕竟若是被他那位厌恶教会的父亲知道,少不了又是一顿严厉的斥责。
但他总会想方设法给李兀带些东西,有时是包装精致的甜点,有时是难得的新鲜水果,悄悄塞给他。
再后来,是李兀继任主教后,受邀出席一位显赫贵族为其长子举行的骑士授剑典礼。
阳光炽烈,洒在铺着红毯的观礼台上。
一身戎装的戚应淮握着象征骑士荣誉的长剑,在完成一系列庄严的仪式后,于转身的瞬间,精准地捕捉到观礼席上李兀的身影。
他隔着人群,朝李兀的方向,极快地、带着点少年得意的狡黠,挑了一下眉。
李兀穿着庄重的主教礼袍,站在一众贵族与教会要员之间,对上那道明亮又带着点莽撞的目光,唇角几不可察地微微弯起,回了一个清浅而的笑容。
戚应淮动用了家族的身份,强行潜入地牢。
他抓住李兀的手腕,要带他离开这片死地。
李兀看着他,摇头,让他不必为自己做到如此地步。
年轻的骑士没有说话,只是抬手,利落地解下了胸前那枚象征家族荣耀与忠诚的骑士绶带,将它扔在肮脏的稻草上。他握住腰间的佩剑,目光灼灼地看着李兀:“从前,这把剑只效忠我的家族。但从这一刻起,它只效忠于我的良知。”
或许是因为戚应淮的身份,以及他们家族在权力天平上的微妙分量,看守竟真的眼睁睁看着他将人带走了。
戚应淮的父亲得知儿子的背叛,震怒之下,视此为对整个家族的背叛。
他毫不犹豫地派出了麾下最精锐的骑兵队,下达的命令简短而冷酷:带回叛徒,若遇抵抗,格杀勿论。
戚应淮凭借着对领地内每一条小径、每一处山坳的熟悉,以及对家族巡逻队规律的深刻了解,带着李兀在追兵的缝隙间艰难穿梭。
他们躲藏在猎户遗弃的破旧木屋里,蜷缩在野兽栖身的狭窄山洞中。
昔日用来比武竞技的长剑,如今成了猎取野兔山鸡求生的工具。戚应淮用它削尖树枝,也用学过的草药知识,小心翼翼地处理李兀身上那些尚未愈合的伤口。
夜晚寒冷刺骨。李兀单薄的身体受不住,戚应淮便将他整个抱在怀里,用体温和厚重的斗篷包裹住他。
两人紧密地贴在一起,面前是噼啪作响的篝火,驱散着黑暗与寒意。
李兀靠在他年轻的胸膛上,能听到里面沉稳有力的心跳。他抬起眼,火光在他浅色的眸子里跳跃,声音带着深深的疲惫与自责:“看到你这样……我真的觉得,是我迷惑了你。让你这样年轻、本该前途大好的人,为我付出一切,落到这步田地。”
戚应淮收紧了环住他的手臂,下颌轻轻抵着他的发顶,声音低沉而坚定,没有一丝犹豫:“不是你迷惑了我,是我的心,早就自愿为你臣服。”
他望着跳动的火焰,一字一句:“我会护送你离开的,一定。”
戚应淮忽然低声问:“如果我们能活着离开这里……你能接受我的爱吗?”
李兀沉默着,没有回答。他觉得这份来自年轻骑士的心意,太过炽热,也太过沉重。
戚应淮似乎并不期待答案,他低下头,珍重地亲吻着李兀布满细小伤痕的手指,声音沙哑:“你不用答应的。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心甘情愿。”
追捕的小队最终还是追上了他们。
在一片林间空地上,戚应淮为保护李兀,与带队前来的堂弟爆发了激烈的剑斗。
金属交击的声音刺破寂静,火星四溅。他最终击败了对手,剑尖抵在堂弟的咽喉,却终究没能刺下去。
他对着昔日兄弟,眼眶通红,声音嘶哑地低吼:“回去告诉我父亲!他的儿子……没有哪一天,像今天这样,是一个真正的骑士!”
他们跌跌撞撞,抵达了通往自由领地的最后一道关卡,一座由家族卫兵重兵把守的石桥渡口。
行踪暴露,他们瞬间陷入了重重包围。
箭矢如飞蝗般射来,戚应淮将李兀死死护在身后,用身体为他挡开致命的攻击。
一支箭穿透了他的肩胛,鲜血迅速浸透了他破旧的衣衫,但他依然牢牢守护在李兀身前。
在接应船只即将靠岸的瞬间,戚应淮猛地将一个东西塞进李兀手里,那是一枚染血的家族纹章戒指,上面还残留着他指尖的温度。
他深深看了李兀一眼:“别忘了我……”
随即,他用尽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将李兀猛地推向岸边等待的接应者,自己则毅然转身,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为他们争取最后宝贵的逃离时间。
李兀看着那枚戒指流下了泪,逃到了对岸安全的修道院,得到了庇护。
他活了下来。
数月之后,在一个飘着细雨的黄昏,一封没有署名、辗转经过无数双手、边角已磨损的信,被秘密送到了戚应淮手中。
他此刻正藏身在家族领地边缘一处不为人知的农庄里养伤。
信纸上没有任何落款,只有用古老的教会密文书写的、一行简短的文字,墨色已有些黯淡:
「福音已传至彼岸,愿神与你同在,我的骑士」
随着信纸滑落的,还有一枚小小的、薄薄的金色叶子,像是从某本弥撒经书上小心取下的书签,边缘已经有些柔软,带着被长久摩挲过的温润光泽。
戚应淮用手紧紧攥住了单薄的信纸,指节因用力而泛出青白。
他将那承载着寥寥数语的纸张,连同那枚金色的叶子,一起贴在自己唇边,闭合的眼中滚下灼热的液体,无声地渗入粗糙的纸面。
那些断裂的骨头,流失的鲜血,背离的家族,以及险些付出的生命……所有沉重的代价,在这一刻,都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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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戚小狗都没来得及吃一口,不过停在这里还挺美的,本来是be的,但还是he了。
这个文中文就完结在这里,回归主线内容了,正文完结了,会有很多番外。[加油][加油][加油]
所有外出的人返程之后, 通常会有几天的休整时间。
李兀婉拒了他的前夫们发来的各种邀请,拖着略显沉重的行李箱回到家。
他正准备上楼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楼下停着一辆小型厢式货车, 几个穿着统一工装的搬家人员正忙碌地进出,将一些打包好的纸箱和家具搬上车。
上楼才发现是隔壁邻居。
他不由得停下脚步,心里升起一丝疑惑。
他记得隔壁住的是一位热心肠的阿姨,似乎是一大家子人,夫妻俩带着两个孩子。之前上下楼时偶尔会遇到, 阿姨还会热情地拉住他聊上几句。
那时,他还没经历后来那些翻天覆地的事情。
印象最深的一次,阿姨非要给他介绍对象,嗓门洪亮,带着不容拒绝的热情:“哎呀, 小李老师多好的人呀!我三姊妹家的女儿也是当老师的,你看你们这职业多般配!”
李兀被这突如其来的牵线弄得有些无奈, 又觉得好笑, 只好温和但直接地表明:“阿姨, 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是同性恋。”
阿姨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表情呆滞了足足有两秒钟, 随即, 她猛地拍了一下手掌, 声音比刚才还响亮, 带着一种奇异的、豁然开朗的兴奋:“哎呀!这可真是太巧了!你怎么知道阿姨家也有一个同性恋的侄子?他是做程序员的, 收入稳定,你看,这不是更般配了嘛!”
后来没过多久,李兀就因为一些事情意外地“火”了。
再后来在楼道里遇见时, 阿姨看着他,眼神复杂,最终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惋惜:“小李啊,看来我家那个程序员侄子,在你这儿是彻底没戏了。”
李兀带着点诚恳:“……阿姨,您侄子条件很好,一定会找到更合适的人的。”
他是真没想到,阿姨这一大家子,竟然就这么搬走了。心里多少有点怅然若失。
他其实还挺喜欢这位热心过头的阿姨,虽然偶尔让人招架不住,但那份毫无保留的热情,以及偶尔从自家小菜园摘了新鲜蔬菜,非要塞给他一把的举动,还是很有人情味的。
第二天一早,李兀还站在洗手池前,满嘴泡沫地刷牙,就听见隔壁传来沉闷的“咚咚”声,像是重物落地,夹杂着工人隐约的吆喝。
这么快就搬来新住户了?
他漱完口,带着点好奇,下意识地打开了自家房门,朝外面瞥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目光扫过那些正被搬进隔壁屋子的家具时,心里猛地咯噔一下,一种极其不妙的预感升起。
那家具的款式和木质纹理他太熟悉了,一个以昂贵和低调设计闻名的品牌。在他认识的人里,会如此讲究地用着这种牌子的人,除了某个恨不得把“我有钱”刻在脑门上的家伙,他还没见过第二个。
果然,这预感从来不会凭空而来。
没过多久,甚至连半小时都不到,他家的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敲响了。
李兀打开一看,商时序正站在门口,身上穿着剪裁合体的休闲西装,头发精心打理过。
他声音清朗:“嗨,兀兀,真巧。是这样的,我搬来你隔壁了,以后有什么需求,随时叫我,二十四小时待命。”
李兀看着门外那张笑得过分灿烂的脸:“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段,逼得阿姨一家搬走的?”
商时序立刻摆出一副委屈至极的表情,那双桃花眼都黯淡了一些,语气夸张:“兀兀,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我是那种人吗?阿姨一家是开开心心搬走的,新买的房子环境更好,空间更大。”
“走之前,阿姨还拉着我的手,说把她这好邻居托付给我照顾,还给我投了票。”
李兀被他这番说辞堵了一下:“你一天到晚钱多得没地方用,可以捐给希望工程,做点实实在在的善事。”
商时序从善如流地点头:“兀兀,我每年都以你的名义在做公益啊,你要看看吗?”
李兀一时语塞,眼前的商时序显然已经“进化”了。
他甚至没办法再从道德层面和思想层面上谴责他。
虽然商时序确实有钱得令人发指,但李兀忽然想起,自己现在似乎……也是个有钱人了。
当初和商时序离婚的时候,他分到了相当可观的一笔财产,多到他连具体数目都懒得去细看。更何况,还有来自另外三个人的……
李兀这会儿可算是切身体会到,这世界上为什么总有“骗婚”这种事了。自己账户里那串长得过分的数字,不得不承认,这行当的“回报率”确实相当可观。
如果他真是个心怀不轨的骗子,现在早就可以卷着这笔巨款,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逍遥快活,几辈子都花不完了。
李兀对门口那个笑容碍眼的家伙提出最低要求,语气带着警告:“商时序,既然搬来了,就做个安安分分的‘中国好邻居’,别动什么歪心思。”
商时序从善如流地点头,话里有话地接道:“当然,我当然会做好邻居,也会努力做好老公,做好老板,全方位发展。”
这位新邻居倒是没空手来,还知道带个见面礼,一束搭配得相当雅致的花,洋桔梗的柔白衬着玫瑰的秾丽,间或点缀着几枝灰绿色的尤加利叶,清新又别致。
李兀瞥了一眼,心里默默评价:人是不怎么样,品味倒还凑合,花可以留下。
商时序亲手做的饭,那味道实在难以恭维,简直是对味蕾的一种挑战。
被训练了几天,才勉强算是能入口。
当晚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兴冲冲地自己捣鼓出一道红烧鱼,竟然连带着那个沉甸甸的珐琅锅子一起端了过来,美其名曰给李兀“加餐”。
李兀刚打开门,一个冒着热气的锅子就差点怼到他脸上,他下意识地整个人往后仰了一下。
定睛一看,商时序脸上、甚至额头上,都零星溅着几个明显的油点子。
商时序天生皮肤底子就白,是一种他自己很不喜欢的、近乎冷调的苍白,少年时期还特意跑去晒灯,才勉强维持住现在这种看起来健康些的小麦色。此刻,那几处被热油溅到的地方,红痕在他偏深的肤色上显得格外扎眼。
李兀那句已经到了嘴边的“不吃,拿走”,在看到他脸上那几点红痕和那双写满期待的眼睛时,莫名其妙地又咽了回去。
他侧过身,让出门口的空间,声音没什么起伏:“进来吧。”
商时序小心翼翼地把那个沉甸甸的珐琅锅放在餐桌中央,锅盖边缘还丝丝缕缕地冒着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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