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青说:“去杀了那些欺负过他的人,杀了章世秋。”
“别冲动!淮青,你是个警察!”叶阮求道:“这些事让我来做,我不会让他们有好下场。”
“不需要。”淮青偏过头看他一眼,“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不欠任何人,我对得起这个身份。”
劝慰的话堵在嘴边,叶阮再说不出口。
淮青在离开前对他说:“兰卿,把我埋在他身边,用我和他的心脏喂养这棵树。这是我唯一的心愿。”
正午的阳光灼烧着人的皮肤,一晃春天快要过去了。
雁放使了个眼神,宁远先行离开。
“为什么不告诉他真相?”雁放不理解。
“爱是什么?恨又是什么?有时候恨比爱更能让人活下去。”叶阮看上去没剩多少力气了,他又绕回被打断前的话题,“这条路上牺牲的人够多了,我现在已经站在了悬崖边,没有退路了。雁放,我放你走。”
“我不走!”雁放倔劲儿上来,这两天他也一肚子气,“凭什么对我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繁女士和炭头出事之后,雁放就明白他不能再袖手旁观了,他根本逃不开,从回到雁家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踏入这血雨腥风之中。
但他很快缓过神来,叶阮刚经历过这么大的打击,他不该这样大声跟他说话。
“走吧。”他把声音放轻了些,“老爷子让我来接你回家,过两天是你生日吗?怎么不告诉我。”
谁知叶阮啼笑起来:“那不是我的生日。”
在雁放的注视下,他咬着牙吐出这句让人毛骨悚然的话。
“我也不叫叶阮,叶阮是我妈妈的名字。”
【作者有话说】
真相应该都大白了①出自史铁生《我与地坛》②出自齐奥朗《在绝望之巅》是我想送给小书的一句话小书,世界上有很多人都认识你啦,她们都会想和你交朋友的。
兰卿一直觉得,阁楼很像蜗牛的壳,他是蜗牛。
从住进来的第一天开始,他就被永远地关在了这里,跟真实的世界隔着一层壳。渐渐地,蜗牛退化掉两只触角,他分不清感情、分不清爱,唯一能感知到的只有恨。四百一十二天后,兰卿被彻底弄丢了,他变成叶阮,脑子里只剩下复仇。他不恨妈妈。
人在巨大的痛苦面前是难以自控的,他不怪她。丢了性命就什么都没了,这张脸让他苟活了二十余年,他没理由恨她。
北京的气候干冷,他适应不了,总是生病,尤其在耳朵坏掉之后。尽管从阁楼搬到了二楼,也总像跟这世界产生了隔阂,只剩下一颗心还会时刻钝痛,提醒自己还活着,活着该做什么。
二十二岁,福利院倒台,雁玺死于非命。兰卿下的棋终于开场,他把目光收向了即将回到雁家的雁放。
只有弱者才会选择好控制的对象,他要把养不熟的狮子变成忠诚的狗,哪怕被他撕烂也无所谓。
他本来就是烂的,一个披着亲生母亲影子的、畸形的残次品。
那晚雁放酩酊大醉,压着他痴看了好一会儿,久到像是睡了过去。兰卿躲开他的视线,听到他说:“你好美。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人。”
他实在是个美人,美人学会勾引,更是事半功倍的武器。
他在说我还是在说妈妈?兰卿在颠簸里想。美人是妈妈,勾引是他。
后来他想起他一直侧着脸,眼下的痣被他藏进了枕头里,这一晚没有人扳正他的脸、纠正他。
雁放跟他道歉,他那么真诚,连压掉他两根头发,都像是犯下了天大的过错。从来没有人问过他疼不疼,兰卿不懂,雁放总在做让他不懂的事。
雁商最爱看他疼,最爱欣赏他痛苦的模样。他把对妈妈的怒气、痴情、疯癫,全部迁怒到他这副皮囊上。他把他一次次扯碎了,强迫他拼凑出记忆里“叶阮”的模样。
兰卿觉得他很可笑、也很可怜,妈妈并不是这样的,就连雁商要求他涂着红色的指甲,也只是偶然一次爸爸帮妈妈涂的。
他嫉妒他们的感情,他毁灭了他们,又妄图在自己身上投射那些感情。
“爱”真可怕,兰卿想。连雁商这样精明的人都陷进爱而不得里,这很荒唐。
直到雁放对他说“爱”,兰卿发现他并不是无动于衷。雁放的爱不要求平等、不要求结果,甚至不要求他知道。他甘愿做他一只忠诚的狗,做他棋盘上的棋子。
兰卿真的不懂爱,但他想,如果自己还拥有爱的能力,也许这是他短暂的人生里最接近触碰到“爱”的一次。
他感谢雁放,他要放雁放离开。
在回程的车上,叶阮把一切真相都告诉了雁放。
二十年过往,几句话足以概括,他说得很平静,像阐述一件旁人的故事,手里的烟盒却抽到了一半。雁放开着车,车速缓缓,始终缄口不语。
回到雁家,老董一早候在门口,他看了副驾驶的叶阮一眼,对雁放交代:“老爷要你去出席一场晚宴,孙副已经在前厅等着了。”
又对叶阮说:“叶少爷,老爷在那儿等你。”
雁放坏死的脑神经在听到这句话时好像突然激着了,他猛地砸了一下方向盘,喇叭响起来,额角的青筋暴起。
叶阮的脚踝被淮青扯那一下扭伤了,他点了点头,解开安全带要下车,却见雁放已经推开车门下去了。
他们都知道雁商也许正站在阁楼看着,雁放不怕,他夺过叶阮手里抽剩了一多半那支烟咬在嘴边,弯腰把他打横抱了出来。
雁放抱着他,穿过林道、经过花园。孙副正好出来,撞见他俩愣了一瞬,又看见叶阮脚踝上的伤,知趣儿地问候了一句,指指时间:“小雁总,咱得快点出发了。”
雁放没理他,咬着烟又进了主宅,直把叶阮抱进二楼的房间。门顾不上关,他走到沙发边,单手抱着他,腾出一只手拿开烟,把吸了满肺的烟雾通过吻渡给叶阮。
他们在这呛人的尼古丁里尝到了对方的疯狂。
叶阮被他放在沙发上,感觉心又在痛了,痛得发闷。雁放在他面前蹲下来,拿手掌圈住他的脚踝揉了揉,给他换了舒适的拖鞋。
两个人都沉默着,但彼此口腔里的尼古丁却又好像道明了一切。
雁放做完这些,没有再多停留,起身离开。叶阮在沙发上呆坐了会儿,撑着疲乏的身体站起来,走到那扇挂满了妈妈旧衣的衣柜门前——孙副在耳边叨叨,介绍着待会儿的注意事项,雁放一句也没听进去。
正是华灯初上,汽车拐过街角,大片的橘色光影映在雁放眼中,他撑着额角,放在腿边的手紧攥成拳。
孙副说完,又拿出一套包裹着防尘袋的西装让他换。雁放心里气恼,这车里他谁也甩不开脸,只能委屈西装外套多添了几道褶皱。
晚宴规模不算大,算是商圈开年的联谊活动,含金量却很高。去年年底的慈善宴会上雁放已经露了脸,这次他替雁商来,全场焦点几乎都落在他身上。提点的、巴结的,接连不断。幸好有孙副陪着,他漫不经心的模样倒让人觉出几分集团的气魄来。
觥筹交错一番,雁放的耳朵仿佛闭了门,什么话听了只当听了,统统没往脑子里进。此刻若是装满一脑子水,叶阮、哦不,兰卿恐怕都在里头游起泳了。
入座之后,哪家集团最近新扩展了品牌,主打婚纱礼服线,安排了一场走秀。宴会厅灯光暗下来,调整成幽幽的水波纹,缓缓的轻音乐畅流其中,身着婚纱礼服的模特挨个往外走。
可惜林圃不在,这种场合他最爱嚼八卦,凑在雁放耳朵旁边乱点鸳鸯谱,谁是谁的情人,谁又是谁的金主。
雁放垂眼看着手,想那上面有叶阮脚踝的温度。又想,得亏林圃不在,他现在该怎么跟兄弟说啊?认识你真好,不认识更好……朋友一生一起走,一部《雷雨》缘,一世兄弟情!
孙副以前帮衬过雁玺,对治理熊孩子很有一招,会在他走神严重的时候凑过来提醒两句,找的话头还都是极有分寸,不让人觉得冒犯的。
雁放抬起头,白、黑的礼服已经晃过去了,走秀接近尾声,最后几套是浓烈的红色婚纱,代表着热情与反叛。
他的目光定在最后那件稍显简约的红色长裙上,裙身修长流利,只有左心口点缀一朵白花,裙摆剪裁复杂,行走间像极了展开的蝶翼。恰巧一束暖光打下来,模特旋身时仿佛被一把烈火窜上脚踝,层层叠叠烧将起来。
刹那间,那些痛苦的、麻木的话如数撞进雁放脑子里——
“我父母去世,只发生在半天之内,几个小时,两条生命……他所以为的一见钟情是我们家噩梦的开始……”
“雁家所有人都视我为异类,我躲在别院长大,没躲过16岁……那个夏天我吓坏了,没日没夜地哭,耳朵坏掉了,甚至听不到自己的哭声,哭到后来嗓子也坏掉了,变成现在这种声音……”
“我想活下去,我得活下去。我不再哭了,他才给我饭吃,强迫我做那些……更多的时候都只是单纯的发泄。他喜欢看我疼,最疼的一次,他弄断了我一根肋骨。”
雁放顿感胸闷,抬手按在肋骨上,仿佛陪他一起痛过那个夏天。
叶阮的手虚虚地按在那里,胸腹间最柔软的位置,雁放从来连抱他都不敢用很大力气。
“在这里,两厘米的断痕。”叶阮陈述。
“还好你没有被他养大。”他笑了笑,又很快反口:“不,如果你被他养大,也许完全不会像他。”
车停在主宅的雕花大门外,雁放没有抬头,他知道叶阮一直盯着的那个方向能看到阁楼,那是他噩梦的起源。
雁放最后听到他说:“世界为小书点了一把火。雁放,我也想点一把火。”
叶阮很残忍地告诉他这一切,他把自己的灵魂掏空了,不着片缕。繁莹的安危高悬在他头上,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不得善终,叶阮是在用这样极端的手段逼他走。
雁放不知道他计划了什么,他内心惶惶不安起来,另一方面情感如洪水一般冲垮了他,丝丝缕缕的怒火终归抵不过揪心的疼惜。
他沉浸在往事巨大的撼动中,连佳肴都只品尝出痛苦的滋味。
孙副看了看表,松了口气,告诉他可以提前离开。大厅的灯光重新点亮,模特们排着队回后台,雁放又追了一眼,抓住孙副:“我想要压轴那条礼裙,帮我买下来。”
失魂落魄的重量大概很轻,叶阮从三楼下来,每走一步脚踝都在痛,铺着红地毯的楼梯却连脚步声也听不见。
二楼走廊尽头的那盏顶灯被雁放换上了大功率的,叶阮沐浴在那灯光下,不由得拢紧了外袍。
他这副模样,很不体面。
辛巴还在的时候,他去阁楼前总会给门留一条小缝,辛巴听到他的脚步声,就会跑出来迎接他。它离开后,叶阮还是习惯给门留一条缝隙。
今夜风有些烈,似乎把门吹上了。
他换了口气,推开门将身体挤进去。黑暗中,伸出一只手将他抵在了门上,后背靠进熟悉的体温里,雁放的胸膛挤压着他,厚重的门板都发出沉闷的声响。
叶阮被他按在那,手腕撞在门上,来不及回头。雁放疯了一样噙住他的左耳,像只不受管教的猛兽,急切地抚摸他,撕开他腿上的丝袜。
“不要……放开我!”叶阮叫道,他嗓子哑了,用尽了勾人的气焰,叫得不像是拒绝。
雁放一边啄吻他的耳朵,一边动作着,他松开口,挪到叶阮右耳边,闷声道:“别害怕,不是他在欺负你。是我,兰卿,现在是我在取悦你。”
叶阮的外袍扯落在地,碎了满地的灵魂被他一片片捡起来、又拼凑在一起。
他面前的门板渡上一层雾气,雁放一刻不停地在他耳边说:“我买了一套礼服,红色的,很衬你。穿上它嫁给我,好不好?我把我的一切都献给你,当聘礼。”
雁放捉住他的手往自己蓬勃的胸膛上按,他要把命交出去,叶阮不要,挣扎着把手按回到门板上,雁放追上去与他十指紧扣,才摸到他无名指上那枚陈旧的戒指。
——戒指。他现在不能戴别的戒指,他的无名指正被仇恨占据着。
叶阮招架不住这只狮子,他觉得自己出了很多汗,狮子在撕扯他,滚烫的汗从脖颈滑过,流淌到心脏的位置,一片刺麻。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不是汗,那是雁放眼眶里没关住的一滴泪,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倔强地替他而流。
狼藉之后,雁放把他转过来,腾空架在手臂上。他们保持着这个姿势拥抱了许久,叶阮累得再想不起那些算计、那些仇恨,他脑内秩序失衡,有人打破了这规则,闯进荒芜的废墟里。
雁放又变回了狗,温顺地在他耳边吻了吻,吻像没有尽头似的。
他最后把叶阮放到床上,离开房间,独自去了阁楼。
叶阮久违地梦到了福利院那场大火,明黄色的火光将罪恶的源头付之一炬。那野蛮的、肆意的火光将长夜燎开一个豁口,那是他第一次创造出光明的景象。
迷蒙间,叶阮仿佛感受到那愈加灼热的火光,呼吸间掺杂着浓烟的味道,他听到有人在喊“着火了!”……
叶阮终于清醒过来,从露台玻璃上捕捉到一丝反射的明黄火光,他当即明白了什么。
这时门打开,雁放身上席卷着黑烟,冲过来抱起他。华丽的睡袍在风里展开山雀一般的羽翼,雁放冷峻的脸上弥漫着一丝快意。
他抱着叶阮踏出主宅,老董背着手站在门外,沧桑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忍。他不言语,提着水桶的下人们不敢贸然救火,只能面面相觑地围观这愈演愈烈的混乱。
叶阮抬起头,喧天的火光将阁楼一把烧成了灰烬,那尖矢型的房顶被火舌融化,坚固的房梁噼啪折断,火星像烟花一样四溅而下!
叶阮胸膛剧烈地起伏起来,他还是把这只狮子养成了赶不走的狗。
雁放为他放了一把火,在黎明破晓之前。
【作者有话说】
放子,太有种了!(来自亲妈的肯定放子跟林圃打电话:很遗憾以这种方式重新认识自己……
这是一种宣战。
拉了遮光帘的会议室里,雁放坐在最外侧的位置。集团高层开会,个个西装革履,最是衣冠禽兽的那个位居主座,发表着令人信服的总结陈词。
繁女士不在家,没有人会一大早把他从被窝里揪出来套上西装。主宅灭了半夜的火,叶阮睡在他床上,雁放起晚了,出门前随便拉了件运动外套,格格不入地扎在人堆里。
桌面上放了一沓报表,开会前孙副塞给他的,雁放拿来翻了翻,他能看懂,怎么说也在商学院混了四年,数字的东西难不着他。
他岔着腿,趁旁人开会的工夫挂上蓝牙耳机,两只手虚捂住屏幕,从监控备份里滑开一段录像。
陈国富持枪伤人那段铁证拷给警察之后,雁放把叶阮出现在工作室的监控都给删除了,只留了备份存在手机里——荧荧绿光的春夜里,他们纠缠在一起,汗在幽暗中映出发亮的色泽,雁放听到他们交错的喘 /息,像猛烈的水滴穿石头,那爱浓稠到要做到死里去了。
凌晨那场狂妄的大火烧着他的心肺,雁放的心脏擂动起来。他是在爱里走到这一步的,既然走到这一步,就不打算再回头了。
会开到午后才结束,雁放本打算扭头就走,雁商却在身后叫住了他。
叔伯们出去前跟他打招呼,雁放皮笑肉不笑地应承了,孙副拉上门,空旷的会议室顷刻间就剩下他俩。
坦白来说,如果没让雁放知道真相,他还暗自琢磨着不白占便宜,为着亲妈也要堂前尽孝,好好给这便宜爹养老送终。
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迟滞地反应过来,叶阮是在感性与理性之间果决地替他做了选择。他并不是在一次次地推开他,而是保全他,按照原计划那样,保证他成为最终的既得利益者。
“冲动的滋味好受吗?”雁商翻着面前一本文件,连内容都没仔细看,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了名,“我提醒过你,你还是学不会掌控自己的情绪。”
雁放把手机揣进兜里,蓝牙耳机里还在重复地播放着录像的音频,叶阮哑掉的声音剐蹭着他的耳膜。
始作俑者坐在面前,也就他敢这么混不吝。雁放牵了牵嘴角,发觉笑不出来,干脆冷淡地说:“起码当时挺爽的,我不后悔。”
“傻子。”雁商冷笑了一声,把那本文件抽出来,扔到他面前。页面哗哗翻开,是一封任命书,提升他回到集团总部,给了个响当当的职位,意思也摆在明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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