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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罪者2(吕吉吉)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他凝血功能异常,牙龈、鼻腔出血,尿常规潜血三个加,尿蛋白三个加,见大量管型。血肌酐都到六百多毫摩尔了!”
说着,副主任将病历递给了他们科的大老板,“您看,生化肝功那块儿更是一塌糊涂!”
主任接过病历,仔细翻阅起来。
“看着不像是普通的呼吸道炎症啊……”
片刻后,他蹙起眉,一边说着,一边将病历翻到入院信息处,“他之前去过什么地方,或者接触过什么人和动物吗?”
“不知道。”
值班的副主任一摊手,“我们问不了病史。”
“啊?”
主任抬头,透过厚厚的近视眼镜,疑惑地看着昨晚值班的两位医生,“什么叫问不了病史?”
“这病人急诊送上来的时候就是昏迷的,根本无法交流……”
小医生小心翼翼地解释:“入院手续都是他家属帮忙办的。当时那人跟出入院处说他太着急了没带证件,手续先办了,晚些时候再登记。”
主任点点头表示理解。
毕竟病情这么重的病人,多耽搁一下搞不好人就死了,先办入院后补登记也是常有的事。
“可是,那个家属我只见了他一面,简单问了两句,刚好老师喊我去开医嘱,回头他就不见了!”
小医生一边解释,一边悄悄瞥了副主任一眼,见对方神色如常,才接着说道:
“后来再给他打电话,电话死活打不通!一直提示已关机,我什么都问不了啊!”

早上九点二十五分。
鑫海市桃林村,一个坐落在城市北面,与核心城区有段距离,但又没到市郊,是一座有些规模,且拥有大量流动人口和治安死角的城中村。
这个点儿正是人们活动的时间。
与正常社区相比过于狭窄的巷子人来人往,随处可见的路边摊临时摆出的板凳条桌堵住了半条路,路人需要侧身才能通过那些摊位。
饶是再小心,路人的挎包还是会时不时擦碰到吃早餐的食客,不过在这里吃东西的客人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就餐环境,大部分人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只熟练的一偏头,不让包包碰到自己的脑袋。
这里生活着数万流动人口,每个人都忙着自己的生活,街坊、邻居、室友频繁更迭,甚至他们自己就是今天来、明日走中的一员,大部分人都没兴趣关心其他人的生活,甚至从未仔细留意擦身而过的那些人的样子。
这时,一个戴着口罩和帽子的年轻男人经过一个卖煎饼果子和豆浆的摊位,往前走了十多米,在盲巷深处停下,左右四顾,又不得不折返回来,黑着一张脸,来到一个蹲在路牙子上吃早餐的青年面前,用他所能做到的最平和的语调问:“不好意思,请问这附近是不是有个‘阿炳理发’?”
被他问话的青年茫然摇头。
倒是刚刚打包好一份煎饼的中年摊主对附近的街道颇为了解:
“‘阿炳理发’是吧?后生仔你走错啦,出了这条街左转一直走,直到你看到一家卖水果的店,拐进去走到底就能看见啦。”
男人点了点头,闷闷地挤出了个“谢”字,转身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了这条小巷。
尽管煎饼摊主说得简单,然而实际操作起来便会知道,要在一个“门牌号”这种东西几乎毫无意义的城中村里找一家小小的理发店是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十点过五分,帽子男终于寻到了“阿炳理发”的店面。
他隔着玻璃门探头往里看了一眼。
店里只坐了一个人。
店主约莫三十岁出头,胖墩墩的一脸福相,穿着一件灰色的围裙,正侧身坐在柜台里看平板,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
帽子男认得他,先是很警惕地左右看了看,见没有别人注意自己,才压了压帽檐,闪身进了理发店。
“哎呦,大辉,来啦?”
店主人抬头看到男人,笑着打了个招呼,末了又补了句调侃:“够大牌的啊你,迟到了一个小时了。”
“是你们这里太难找了!”
帽子男关上玻璃门,见门边挂了个营业牌,于是顺手翻到了“关门”的一面。
“难找是难找,可是也安全啊。”
胖店主笑着回答:“大隐隐于市懂不懂?谁想到我这小小店面,可是做‘大生意’的地方。”
“行了炳哥,我没空跟你扯这些。”
男人走到店主旁边,不放心地四处瞅了瞅,又看向久未擦拭占满了油污灰尘与水汽的玻璃门,“你要跟我在这里说话?”
“哈哈哈,好谨慎啊你!”
店主人引着被他称为“大辉”的男人进了理发店的内室。
这是一间店员的休息间,约莫五六平米大,窗户又高又小,即便百叶窗帘是拉开的,房间依然十分昏暗,看起来倒是个合适讨论“秘密”的地方。
“你说有‘生意’要和我谈?”
店主笑容可掬,像一樽弥勒,“怎么?有什么好帮衬呀?”
“这个,你收吗?”
帽子男从夏季的薄外套内侧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袋子,递给店主。
店主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没有直接接东西,而是隔着袋子,用手指轻轻捏了捏。
这是他们这行的“规矩”,过手的物件出了差错,那可就扯不清了。
店主捏到了好些圆溜溜的小球,疑惑地挑起眉,“这是什么?”
帽子男不答反问:“你这儿有盘子吗?”
店主拿来一只白瓷盘——那是他用来装染发膏试色用的。
帽子男这才打开了袋子,将里面的东西倒在了瓷盘上。
店主倒抽了一口凉气。
在小房间如此昏暗的光线下,盘里的东西仍然闪烁着柔和的暗金色的光芒,光泽迷人。
帽子男一直注意着店主的反应,看他眼中做不得假的惊艳和贪婪之色,心里有了底气:“正宗的南洋金珠,你收不收?”
苏禄国盛产珍珠,而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呈金色的金珠。
这次男人带来的南洋金珠足足有二十颗,每一颗都起码有1.5厘米,形状圆润,呈炫目的金茶色,一看就是上上之品。
“正啊!”
店主没有上手去摸那些金珠,而是让帽子男将瓷盘放到百叶窗下,让他能在光线中仔细欣赏这些珠子的美貌,一边看一边啧啧感叹,“好货!坚啊!好久没见过这么靓的大金珠了!”
帽子男一开始还担心店主会故意挑刺压价,现在听着对方一声声赞美,还有不住点头夸赞的神情,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样吧,三万块。”
欣赏够了以后,店主转向帽子男,一双小眼睛眯得更细了,“这里的金珠,我全收了。”
“可以!”
一听报价,帽子男大喜。
这种尺寸这种品质的南洋金珠裸珠,市价差不多要五万一颗,他现在是卖黑货,对方只把价压了不到一半,实在够厚道了。
“这里一共二十颗,三万一颗,一共六十万,我只要现金。”
帽子男盯着店主,目光灼灼,像夜里饿极了的孤狼,“如果你能在今天之内付款,我愿意打个折,五十万给你了。”
店主闻言,用一种很难形容的目光瞄向男人,“怎么,大辉,你现在很缺钱?”
男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追问:“你就说行不行吧!”
“我可以现在就给你钱。”
店主呵呵笑了起来,笑容依然和气得像樽弥勒,但却在下一句图穷匕见,“不过,我是说,三万,这里的,我全收了。”
帽子男原本兴奋的神色凝固在了脸上。
不是一颗三万,而是一共三万,收他价值一百万的货。
这已经不是交易,而是明晃晃的打劫了。
他阴沉下脸,“炳哥,你这……什么意思?”
“大辉啊,你这些南洋珠哪来的,我会不知道吗?”
胖店主一点都没被他那仿佛毒蛇一样凶狠的目光震慑住,依然笑得一脸和气,“你们最近做的那桩‘大买卖’还是我给牵的线咧!”
他又眯了眯眼:“可是,这些珠子,你‘老大’不知道吧?大辉啊,私自昧下这么多好东西,你好‘调皮’啊!”
帽子男的脸色更僵硬了,甚至已经能用面如死灰来形容。
“反正这些南洋珠留在你手里也是累赘,你在鑫海市也没别的熟人可以替你出货了不是吗?”
看男人的反应,店主就知道对方听懂了自己的威胁。
果然,帽子男把牙关咬得咯吱作响,想发火又死死忍住,憋屈到脸颊涨红。
半晌,他才咬牙切齿道:
“炳哥……你帮帮我,再加点……我弟生病了,我现在真的很需要钱。”
“这样吧,看在阿贵的面子上,我退一步,五万。”
他伸出五个指头,“货我全要了,也不会跟你‘老大’提一个字。”
“现金吗?”
男人又问:“现在就给?”
店主笑着点头。
“成交!”
帽子男居然不再扯皮,而是当着对方的面,低头把二十颗金珠装回袋子里,什么都不说直接就递给了店主,“拿去吧,炳哥,我信你。”
“好好好!”
店主喜笑颜开,一连说了很多声好,接过袋子就往围裙口袋里揣,一边揣一边转头,“大辉啊,你在外面等一下,我现在就……”
然而,就在他放松警惕的下一秒,只觉一股劲风袭来,直奔他的后脑。
关键时刻,店主条件反射地扭头,劲力堪堪从他的额头擦过,强烈的疼痛之下,他失声大喊:“你干什么!!!?”
帽子男并不回答。
一击未能达成目的,他扑了过去,照着店主的头又来了一下。
沉重的水晶香薰瓶像一柄钢锤,一下一下地往对方的脑袋上砸。
店主一开始还试图挣扎并高声呼救,但面对杀人不眨眼的悍匪,他根本不是对手。
很快地,他就倒在了地上,满头是血,一动不动了。
帽子男扔下沾满鲜血的水晶香薰瓶,并未急着下一步的行动,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对手套戴上,转回到理发店的店面,从美发工具袋里拿了一把尖头剪刀,再折返内室,一剪刀插入店主的脖子。
大量的鲜血从剪刃的缝隙间涌出。
男人笑了。
这下他能肯定,人是真死透了。
做完这一切,他清理了水晶香薰瓶和白瓷盘上的指纹,然后拿回死者围裙口袋里的金珠袋子,又在内室翻箱倒柜,果然找到了店主藏在柜子夹层里的现金。
时间紧迫,他来不及清点,一股脑儿将钱全塞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然后他来到外间店面,直接拔了监控的电源,又将链接了监控的平板电脑从固定架上拆下来,也塞进了包里。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关掉理发店店面的灯,又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飞快地清理了门上的指纹,关上店门,伪装成今日闭店的样子,转身扬长而去。
一边走,男人一边回忆自己刚才的犯案经过。
——我本来能做得更好的!
可惜刚才他只顾找钱太过匆忙,不然他应该从阿炳身上搜出理发店的钥匙,将门反锁起来,让尸体烂到臭了都没人发现。
——不过,应该可以拖上几天吧?
男人想着:
——只要三天!
——只要把阿贵的命保下来,他们就“走线”去苏禄国或者去暹罗国!

庄越抬头看了看牌坊上“桃林村”三个字,严肃的点头。
这位从明珠市来的庄警官年逾四十,相貌说不出有什么特点,但常年在一线工作的经验让他身上多了一份普通人没有的干练精悍之气,不说话都很有存在感,人们远远看一眼就知道这一定是个厉害角色。
而他的搭档闻礼祥则年轻许多,甚至比林郁清还要小一岁,不仅面嫩,而且因为习惯说话语速偏快的关系,给人一种性格外向但沉稳稍欠的感觉。
这老带新的搭配在刑警队伍里很常见,在戚山雨“出师”前,他的搭档也是像庄越这样的老资历警官。
明珠市和鑫海市只相隔了一百公里,两地不管是风俗、语言和城市文化都很接近。
而比起核心城区大都市化得很彻底的鑫海市,这种城中村式的社区在明珠市更常见,庄越和闻礼祥对这样的环境一点都不陌生。
四人进了桃林村,在七拐八弯的村中小路里绕了大约半小时,终于找到了那间名叫“有利士多”的小杂货铺。
店主是一对中年夫妇,两人都是城中村的住户,死守着祖宗留给他们的一栋四层房产等着不知何日才到的“拆迁”,夫妻俩都没有上班,靠出租自宅的房间和这间小杂货铺维持日常收入,日子算不得紧巴巴,但也绝对不宽裕。
两个月前,Huell Dantes用好友张先生的手机从濠镜打来的那通电话,正是打到了这间小杂货铺的固定电话上。
今天守在店里的是夫妻俩的丈夫,小小的店面一下子挤进四个身材高大的刑警,平日里没干过什么违法乱纪事儿,最多也就打麻将赌上个百来块的中年大叔也不禁胆怯起来。
“啊这……这个,我每次就收五毛钱啊,这应该不犯法吧。”
大叔让他们看了那台给他招祸的电话,心中有些忐忑。
“你们这电话装在这里让别人当公用电话多久了?”
庄警官问店主。
“这……”
四人中,店主最怕的就是这看起来很有“杀气”的老刑警,眼神与他一对心里就犯怯,下意识低头,反而显得自己很心虚,“大概有四五年了吧。”
这四位警官又不是电信局的,住宅电话当公用电话到底违不违法完全不归他们管,他们只想知道,那天接了Dantes那通电话的人究竟是谁。
“……这个,我真想不起来了阿sir!”
被问到那天的情况时,大叔苦着脸皱起眉,拼命摇头,“其实啊,我这几天也想了好久了,但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啊!”
他指了指那台红色的有线座机,“虽然现在人人都有手机吧,但附近街坊邻居借电话一天也有个十来次的……所以呢……这个,你们懂的……”
言下之意,他这儿每天人来人往的,记不得是谁也很正常,更何况是两个月前的旧事了。
庄警官又问:“你们店里的监控呢?”
虽然大叔解释过监控已经被覆盖掉了,但警官们还是抱着一点儿希望——比如万一能找到云存档之类的。
店主立刻垮下脸来,“真没有了啊,我这几天认真找过了啊!”
未免让警方觉得是自己不配合,大叔直接将他们让到了电脑前,打开监控软件,放在那儿给他们自己看。
然而警官们注定失望了。
店主没说谎。
虽然他的监控摄像头连接了电脑,但他的电脑是老古董的型号了,内存很紧张,所以未免挤爆硬盘造成系统错误,店内的监控设置的保存期是一周,一周后,新的数据会自动覆盖掉老的数据。
而且为了省钱,店主并没有购买云存储服务,所以就算是把硬盘拆下来送回市局信息技术中心,也大概率不可能找回两月前就被覆盖掉的旧数据了。
庄警官和闻警官都很无奈,但也无计可施。
两人只得转而询问店主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可疑人士,或者来借电话的人里有没有在通话时说过可疑的话。
店主再度摇头。
“您看,我平常坐在这里。”
店主指了指店面深处的柜台,然后指了指放在门口的电话,“我只能看到有人来打了电话,至于他们说了什么,除非是大喊大叫,不然我是一个字也听不清的!”
确实,这个便利店虽门面狭窄,但纵深有足足五米。
小闻警官站在门口亲自尝试了一下,这距离,且在露天环境中,正常音量说话时,坐在柜台后的人最多只能听到含糊的说话声,却压根儿听不清对方到底说了什么。
“唉,看来这里的线索要断了……”
小闻警官沮丧地嘟哝。
毕竟这是一个住了好几万人的城中村,外来户更迭频繁,一个套间能挤七八个住户,即便知道他们要找的目标就在这间杂货铺附近,要一户户排查过去,也是极费力极耗时的。
原本闻礼祥还指望着店主能给他们一些有用的信息,然而现在看来,不管是靠人脑还是靠电脑,都是不可能的了。
“还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这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戚山雨忽然开口了。
他提问的对象是中年店主大叔。
店主连忙一叠声表示有什么问题您别客气尽管问。
戚山雨:“你平常帮别人接电话的机会多吗?”
“时不时吧。”
大叔抬手朝前面的一间自建房一指:“比如那边,一楼住了一群打工仔,那边信号不好,特别是天气不好的时候,经常打不通电话,这时就会有人打我这台固话,我接到了就去敲窗大喊一嗓子,就会有人跑过来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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