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尾(Fine不Fine)
- 类型:
- 作者:Fine不Fine
- 入库:08.20
“嘿,小孩儿,吃糖吗?”
如果孟归南知道,十几年前无意递出的一颗糖果会惹来一场被迫的金钱与尊严的交易,他绝不会踏入那间教室,去哄一个哭得特别伤心的叫庄雁鸣的小孩儿。
孟归南太需要钱了,他用那双本该握手术刀的手在一切能赚钱的地方把自己搞得一身铜臭味,庄雁鸣捡他回去,洗干净,养在一栋四季都有花开的漂亮房子里。
别人养娇花,庄雁鸣养狗尾巴草,且这株草养着养着根就在他心里越扎越深。
庄雁鸣送了孟归南很多礼物,他最初什么都不求,只等时间一到就放孟归南离开。可后来他既想要孟归南永远在他身边,又想要孟归南爱他。
“孟归南你真的很不讲礼貌,别人送了你东西,你至少应该回点什么。”
“和我谈恋爱。”
“?谈个屁!谁要和你这样的王八蛋谈恋爱啊?”
孟归南以为他和庄雁鸣的初见是三十一岁那年初秋,却不知,从十四岁到二十六岁,有一双眼睛,在这十二年间,一直暗中窥伺着他。
隐忍深情爹系攻(庄雁鸣)x阳光开朗坚韧受(孟归南),年下,差四岁
“谁他妈把我电瓶偷了?!”
一声怒吼响在明月湾售楼处的临时停车场里,震得沈瑞凡从岗亭里探了个脑袋出来:“咋了?孟哥。”
孟归南指着他那辆眼看着都快散架了的电瓶车,冲沈瑞凡说道:“我电瓶被偷了。”
沈瑞凡一愣,旋即哈哈大笑起来,直到眯缝着的小眼睛瞥到孟归南越来越黑的脸色,他才清了清嗓子:“我也没看见有什么可疑的人啊?这小偷咋这么想不开,你那电池又不值钱,偷它干嘛?”
“我说孟哥,你这电瓶车用胶带缠的都跟木乃伊似的了,趁着这回换一辆吧。钱也没少挣,咋这么抠搜呢?”
孟归南懒得跟沈瑞凡多说,习惯性地把电瓶车钥匙戳进钥匙孔,拧动车把才反应过来电瓶都没了,这个动作纯属多此一举。
好在这是辆电动自行车,没了电瓶,还能像骑自行车一样蹬着走。就是轮子太小,脚蹬子都转了三圈了,才往前走了一两米。
孟归南一肚子火,路过憋笑憋得脸部肌肉抽搐的沈瑞凡时狠狠剜了他一眼。
这辆二手电瓶车已经骑了三年多了,不值钱到收破烂的都不会多看它一眼,至于偷他电瓶的人……
除了王伟栋,没人干得出来这么缺德的事。-
王伟栋正站在售楼处门口抽烟,看见孟归南就忍不住嘴贱了一句:“又早退啊?”
王伟栋看不惯他,原因很简单,自从孟归南半道从别的案场调来明月湾,王伟栋就再没拿到过销冠的额外奖金。
之前王伟栋顶多是打打嘴炮,但也许是因为昨天开表彰会,孟归南拿到奖金后眯着眼笑得太开心,把王伟栋刺激得不轻,今天就开始把找不痛快这件事付诸实际行动了。
孟归南两脚一撑,在王伟栋面前停下。
“电瓶给我扔哪儿了?”
“可能这会儿已经进了垃圾站吧?”王伟栋装也不装,捏着嗓子笑得皮带都快兜不住的肚皮上下抖动,“要不你去扒拉扒拉?”
王伟栋长得五大三粗,讲话却尖声细语,孟归南每次听他说话都牙痒到恨不得往他脸上攮一拳。
孟归南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盯着王伟栋看了两秒,然后学着他平时的样子,捏了个不太标准的兰花指:“贱人!再笑一声我撕烂你的嘴!”
“孟归南!”
孟归南一甩头发,扬长而去。-
远远地,孟归南就看见了菡雨楼气派的招牌。
菡雨楼名字起得雅致,实际上是个集餐饮、茶室、室内高尔夫和ktv为一体的商务会所。
孟归南和房子算是杠上了,他白天九点到六点在明月湾卖住宅楼,晚上七点到凌晨两点半在菡雨楼卖包房,在时间管理方面堪称大师。
都是卖房,只是这两种房子的意义大不相同。
住宅被赋予了家的含义,是安定,是归属,而会所的包间里安放的则是人们白日里锁在躯壳里的各色欲望。
不过孟归南没功夫去思考什么意义不意义的问题,他只关心提成有没有按时打进他的工资卡里。
路过菡雨楼继续往前骑,大约二十分钟后孟归南到达一片繁华但杂乱的街区。这里位于新区的边缘地带,附近有三四个安置房小区。
虽然这里的房价没法和其他商品房相比,但租住在这里的年轻人实在太多了,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孟归南在水莲嘉园租的那间六十来平的房子,每月的房租就要两千块。
孟归南循着记忆在路边找到了一家修车铺。
“老板,电瓶车电池有吗?”
“有,铅蓄电池还是锂电池啊?”修车铺老板正在给一辆电动车补胎,回答完他的问题后抬起头,眼神落在那辆已经惨不忍睹的电动车上后,笑了笑:“我说哥们儿,你这车都这样了,小心哪天骑着骑着直接散成一地零件了。”
“这不没那个条件换新的吗?电池什么价啊?”
老板给他报了两个价格,孟归南听后皱起了眉:“这么贵?!”
“电动车也就电瓶值钱,我给你的已经是最低价了,不挣你什么钱。”
孟归南从车上下来,右脚在地面上划拉了两下,踢了个空。他弯下腰查看,发现电瓶车的脚撑离奇失踪了。
“靠!”
孟归南被迫接受了这辆陪伴了他三年多的电瓶车确实是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
“这儿有二手电瓶车吗?”
老板指了指旁边摆放着的一排车:“有,都在那儿,你去看吧。”
孟归南在那一排花花绿绿的电动车里挑了一辆看上去还算新的,拿出卖房子时的看家本领和老板磨了半天,最后磨得老板实在受不了了:“七百五十块,少一分都不卖!”
孟归南从西装外套的口袋里掏出烟盒,刚拿出来,发现是自己常抽的四块一包的红梅,又从另一个口袋里翻出半盒江南韵,磕出一根递给老板:“我把那堆零件儿抵给你。”
老板接过烟,孟归南很狗腿地替人点上火,继续说道:“哥,再便宜五十呗。我真不跟你磨叽了,付了钱骑上就走。”
“行行行,七百就七百吧。”
“谢了啊哥。”
“充会儿电吧,放挺长时间了。”
孟归南点了点头,付了钱,又拿出手机来给同事李乔发了条信息,拜托她帮忙顶半个小时班。
等充电的功夫他绕到了后面的小吃街,买了两个鸡蛋灌饼和一杯豆浆,不太讲究地边吃边在街边闲逛。
饼里加了两个鸡蛋和两根火腿肠,险些包不住,孟归南单手捏着饼,辣椒酱沿着塑料袋的边缘淌到了他雪白衬衣的前襟上。
“……”倒霉透顶。
返回修车铺时电已经充得差不多了,孟归南丢掉手里用来擦辣椒酱的餐巾纸,视线往门边一扫,看见一整排崭新的铁链锁,他开口问道:“老板,这铁链锁多少钱?”
“十五。”
孟归南没好意思再跟老板讲价,付了钱,把电瓶和车架锁上了,才骑上车离开。
这七百一十五块花得孟归南很肉疼,在去会所的路上,他把晚上已经订了包间的几个大老板盘了盘,琢磨着从谁手里能把这钱给赚回来。
最后他把目标定在了一个名叫赵有德的人身上。
赵有德来了四五回了,除了第一次,后面他再来倒不是为了招待客人谈生意,而是为了一个叫何慕霖的服务生。
何慕霖属于那类被客人摸了屁股就要给人一耳光的愣头青,刚来不到一个月,孟归南就替他擦了两回屁股。
何慕霖头一回拎着啤酒瓶要干的客人就是赵有德,当着众人的面,赵有德非但没生气,还笑眯眯地让何慕霖留个联系方式,约他散场了去吃夜宵。
不仅夜宵没吃成,何慕霖连个好脸都没给过他,不然赵有德也不能一直惦记他惦记到今天。
菡雨楼声名在外,没人敢在这里做强买强卖的生意,所以孟归南并不是很担心何慕霖的处境。至于规则之内能从客人兜里掏多少钞票出来,那是各人的本事,会所不会多加干涉。-
菡雨楼对员工有着严格的着装要求,男穿西装,女穿套裙。工装根据每个员工的身材量身定制,袖口和领口都有精致的云纹刺绣,无论男女,套上这身衣服,那是个顶个的端庄和优雅。
孟归南换好衣服,戴好耳麦,站在大门口抽了上班前的最后一支烟。
夜色漫上来,渐渐吞噬了太阳留在今日的最后一缕光明。
将近三米长的水晶灯切割下的斑驳光影随着大门的开合而不断晃动,孟归南转过身来,迈开步子,进入一个刚刚在夜晚醒来的,明亮而灿烂的金色世界。
从员工电梯里出来,孟归南对着通铺的玻璃墙壁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然后挺着肩背向前,看见从客梯上来的赵有德后,向他鞠躬问好:“赵总您来了?303给您留着呢,这边请。”
【作者有话说】
南:倒霉的一天从失去我的电瓶开始虽然是4月29号,但也算四月份捏(对手指)(很心虚)
赵有德不是单独来的,身后还跟了几个朋友。
一行人进了包间,孟归南把酒水单递给他:“赵总今天喝点什么?”
赵有德脱掉外套丢进沙发里,问:“小何呢?叫他来见我。”
孟归南把酒水单往他面前送了送:“小何在工作,您想见他,得有个由头不是?”
赵有德这才接过酒水单子,点完酒,把单子往孟归南怀里一丢。
孟归南扫了一眼酒水单,不露痕迹地建议道:“知道您喜欢葡萄酒,今天刚到了一批好年份的索德拉大龙,您试试?”
赵有德冲他摆摆手,示意让他安排。
孟归南笑着应了,出了包厢,正好看见何慕霖推着餐车从306出来。
孟归南把单子递给何慕霖:“赵有德来了。”
何慕霖的脸色顿时冷下来,孟归南见状就把已经塞进他手里的酒水单又抽了回来往他脑袋上呼扇了两下。
“你赶紧去照照镜子吧,你比花钱的看上去还大爷!”
“你到底是在乎你那提成还是不在乎啊?”
“我只拿我该拿的。”何慕霖说。
孟归南知道何慕霖没爹没妈,和小妹的生活费学费都靠他一个人撑着,因此明里暗里的总想帮帮他,但这会儿看着他这幅油盐不进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去去去去去,干你的活儿去吧。”
“哦。”
何慕霖从他手里拿过单子,推着小餐车往酒水间去了,孟归南看着他倔强又沉默的背影,不知怎的,怒火突然一下就没影了。
“呆死了!”-
孟归南和何慕霖在赚钱的态度上是完全南辕北辙的两个人。
像过去五年里的每一晚一样,孟归南穿梭于各个包厢之间,游刃有余地应付着客人们各种毫无道理的刁难和离奇的要求,尽可能地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钱从口袋里掏出来。
付枫晚是在十一点过五分时来的,孟归南下楼接她,一路把她送进了302包厢。
“付姐,今天怎么来这么晚?”孟归南接过她脱下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
“刚开完会,累死我了,过来放松一下。”
付枫晚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是某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但她整个人的状态看上去顶多三十岁出头。
她不结婚,不恋爱,身边总围绕着各种类型的男人。
她总说只要不结婚,就能永远漂亮。不过孟归南很务实地认为能让人永葆青春的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大把的钞票。
“今天喝点红酒?”
付枫晚指了指和她一起来的朋友:“今天她请客,听她的。”
田敏珠眯着眼把孟归南从上到下细细打量了一番,笑道:“确实很帅,怪不得付姐总把你挂在嘴边。”
孟归南眨了眨眼睛,回道:“付姐太夸张了,我哪儿值得她惦记。这脸再好看也比不上会所里青葱一样的年轻小男孩,叫几个过来?”
田敏珠的调侃被孟归南挡了回去,他觑了眼付枫晚的脸色,见她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也没有对他的提议发表看法,又继续说道:“我去拿酒,您二位先聊着。”
在付枫晚提出包养他之前,孟归南曾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是朋友。
现在想来其实有些天真可笑,在菡雨楼,连接孟归南和客人之间的东西本该只有一样,真诚的友谊在他们这样简单的关系里没有立足之地。
但或许是付枫晚从来没有用过居高临下的眼神看过他,他那被人揉搓来揉搓去的自尊心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所以不免对付枫晚产生了很强烈的好感。
当然了,这不是两性关系里代表了暧昧含义的好感,只是对一个有涵养,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女士单纯的欣赏。
几天前,孟归南送付枫晚下楼,两人靠坐在她那辆白色的玛莎拉蒂车头上抽了一支烟,聊了一些关于婚姻的话题。
在孟归南问出那个庸俗的“为什么不选择和一个人共度余生?”问题后,付枫晚的笑声简直响彻整个安静的露天停车场。
“谁都别跟我来这套。”付枫晚指间的火光随着她身体的抖动摇来晃去,“人为什么要选择结婚呢?如果是为了爱情那谈恋爱就好了。只要愿意花钱,情绪价值,年轻鲜活的身体,我想要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她转过头,看着孟归南,“人心是瞬息万变的。注定一地鸡毛的婚姻关系和永远保持新鲜的恋爱,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孟归南也跟着她笑,说付姐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活得都清醒。
空气安静了片刻,两人谁都没说话,各自抽着手中剩下的半支烟。
一辆车闪着大灯朝停车场外轰鸣着离去,孟归南忽听付枫晚开口道:“小南。”
“我挺喜欢你的,你跟了我怎么样?”
孟归南弹烟灰的动作一顿:“跟?”
“那我换个不太体面的词……”付枫晚的手指在孟归南脸侧轻轻划过,“包养?”
孟归南看着付枫晚盛着笑意的眼睛,在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上位者都是一样的傲慢,没有例外。
孟归南垂下头,用鞋尖踩灭那抹苟延残喘的火光,随后笑着说:“包养……可我喜欢男人啊。”-
孟归南从包厢里退了出去,对着玻璃墙面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在耳麦里嘱咐酒水间准备两瓶赤霞珠。
凌晨一点四十,302叫了包厢服务。
会所里最好看的几个年轻男孩儿围坐在两人四周,其中一个正半跪在付枫晚身前,手肘搭在她的膝盖上替她点烟。
“黎明之前。”付枫晚扬了扬手指,“五杯。”
“黎明之前”名字好听,实际上是会所里很畅销的一款调制酒。以号称“生命之水”的高度数伏特加为基酒,加入蓝橙力娇酒和椰子朗姆酒,味儿冲,度数高,一杯下去就能撂倒一个酒量不太好的成年人,这会儿听付枫晚说要五杯,他劝阻道:“付姐,酒烈,影响睡眠。”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付枫晚不在意,孟归南更不在意,他笑了笑,回道:“好的,稍等。”
酒水间将酒送来,孟归南将它们端进了包厢,刚放下,就听付枫晚问:“小南,你真的喜欢男人吗?”
“我要是喜欢女人,肯定一早就跟您走了,放着好日子不过,我不是脑子有病吗?”
付枫晚像是接受了他的这番说辞,扬起下巴点了点桌上的酒杯:“好,这几天我思来想去都觉得心里不舒坦,你把酒喝了,咱俩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孟归南迟疑了一瞬,他可以选择不喝,毕竟陪客人喝酒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但不喝就意味着彻底得罪付枫晚,失去这个常客对他来说是比喝下这几杯酒更加让他无法接受的结果。
桌面上的酒液在香槟色的灯光中泛着幽暗的蓝光,孟归南看了一眼起哄的众人,端起了酒杯:“付姐,敬你。”
漂亮澄净的酒液进了喉咙就变成了被火烧红的刀片,一寸一寸刮过他的食管,最后进入胃部。它们经过哪里,就在哪里燃起一片火。喝完五杯“黎明之前”,孟归南的手指抖得几乎握不住杯子。
酒杯放置在蓝翡翠大理石制成的台面上,磕出清脆的一声响。
“行了,结账吧。”
酒意在缓慢上升,孟归南赶在身体还没被酒精彻底接管之前,火速帮付枫晚结了账,又叫了代驾,送她们下楼。
临上车时,付枫晚扯着孟归南的领带,把人往身前拽了拽,像是不太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你真是个同性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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