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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三个怨种前夫(妤芋)



去年秋天起,我就嗜睡,每天都睡不醒,脑袋懵懵的。
最近,我发现,我的记忆力也不大好了。刚刚拿着水壶要浇花,走到半路想起锅里还煮着蛋,急急忙忙去关了火,我端着水壶,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儿我要去做什么?
万幸我本来就不是什么聪明人,对于记忆力的退化,除了回过神来想起自己拿着锅铲找锅铲很好笑以外,我也没感到怅然。
睡久了,我的腰啊、臀啊、背啊都发痛,我本来没放在心上。结果昨晚起夜,不慎跌倒,搁以前只是拍拍屁股起来的事儿,现在,我却浑身都痛,散架了似的,坐在地上缓了半天才慢慢爬起。去医院检查,说是骨质疏松了。
修复手术后,我的左臂至今都提不了重物,以往到下雨天,我左半边身体发麻发酸。如今这股酸麻扩散到了全身,包括关节,我以为是修复身体的材料与我出现了排异反应,急急忙忙又去了一趟医院。一个月跑了两次医院,还是前所未有的事。
“B-等级,这个年龄有风湿很正常。”医生安慰我说,“您别太担心,注意保暖就好。”
我点头连连说好的、好的。
正常是正常,我拿着体检单,看着上面列出的一大串老年病,还是觉得很奇妙。
冥冥之中,我有一种感觉——我感觉嗜睡也好,健忘也罢,骨质疏松也好,风湿酸痛也罢,这些病症都是我的身体觉察到我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中,于是将过去我无意间积累的劳累、对身体超负荷的压榨,依次向我报复了回来。
说报复不准确,应该说是延后反应。
做社工的最后几年,每次外派到那些恶劣的边缘星球,我都默默祈祷身体别出状况。而我还真就一次病都没生。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年,我和几个年轻人一起到一颗终年酷暑、蚊虫肆虐的星球调研,他们纷纷生病,上吐下泻,就我啥事儿都没有。
看来,还真是我的身体回应了我的祈祷。它将那些负面的状态压下,等到了合适的时候,再将此返还给我。这么多年来,我的身体从未拖累过我,它健康又轻盈,满足了我的所有需求。
我记得千万年前,在人还将虫视为神的时代,人都爱拜佛拜神,以为神佛能满足他们的心愿。却不知道,如果有能满足人类心愿的存在,那一定是人类自己。身体是肉身宝殿,灵魂是真理指针,只要绝对虔诚、绝对真实地对待自我,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神佛。
走出医院,我琢磨着身体的事儿,心里全然没有对它正在老化的惶恐或紧张。相反,我对此心存感激。或者说,我无时不刻都对我的生命充满感激。我热爱着我的生命,热爱着自己。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烧饼店,面团在炉里烤焦后的小麦香气扑鼻而来。我嘴馋,买了三张张甜饼,我啃一张半,半张喂给堤坝上遇见的麻雀,还有一张带回去给小缘。
今天是奚子缘春假的最后一天。明天开始,他又要过上昼夜颠倒、不分黑白的职业生活了。每年夏天都是案发高峰期,他们刑侦科连轴转是常态。
为此,我和他准备大吃一顿,作为假期的断头饭。
我把外套挂在玄关处,奚子缘听见动静,从厨房探出头,他手上举着漏勺,腰上系着围裙,看见我,他蓝色的眼睛亮了亮。
“哥!”奚子缘咚咚咚地跑向我,海藻似蓬松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一摇一摆的,我瞅着他头顶那根翘起的卷发,有点儿想笑。他紧张地上下打量我,“你的身体怎么样?还好吗?”
我摆摆手,“不要紧,都是些小毛病了。”
我看他还是很担心的样子,给他看了看我的病历本,“什么骨质疏松、风湿之类的,就是些常见的老年病。”
奚子缘没被我宽慰到,更惴惴不安了,“可是哥去年身体没有一点儿问题啊,什么征兆都没有……”
“老了嘛。很正常。”
中午,奚子缘特地加上了道骨头汤,说是补钙,他还煲了番茄土豆牛腩,炒了一盘油麦菜,一桌饭菜可健康了。我点的全家桶和披萨放在中间,总感觉格格不入。
奚子缘看了看满满当当的炸鸡,又看了看我,欲言又止,我扭过头,假装没瞧见他对我吃垃圾食品满脸的纠结之色。管他的,我昨晚全身风湿,可难受了。我今天就要释放心中的野兽,狂炫五对香辣鸡翅,再来俩奥尔良烤翅!
“以后要半个月才能有两天假期了。”奚子缘沮丧地垂着脑袋。
我同情地看向这个可怜的社畜,安慰他,“半个月很快的,一眨眼就到了!”
奚子缘不停搅碗里的饭,他小心地看我一眼,又飞快地转移视线,“我还是每天回来住吧,”他小声说,“虽然晚上见不到哥,但是早上还能和哥打招呼。”
“不行。”我想也没想,一口否定了他的打算,奚子缘工作的警视厅距离这个偏远的老社区有俩小时的车程,他要是回来住,就意味着他每天最早凌晨2点才能到家,第二天6点又得赶飞船,“你想啥呢,我六点可起不来床,你这个时间点绝对见不到我。”
奚子缘大失所望,他目前脾气见长,早没了最初见面时对我的唯命是从,他咬着筷子嘟囔,“哥真讨厌。”
“诶?就由于我六点起不来床吗?”
“嗯。”他点头。
好吧,就算小缘讨厌我,我也没办法六点起床。这就是我身为懒鬼的觉悟!我故作伤心,“既然这样,那好吧,你就讨厌我吧。”
奚子缘不说话了。他把脸埋进碗里,假装自己忙着吃饭。踌躇了好一会儿,他才磨磨蹭蹭地放下碗,不好意思地搅着手指,“没有讨厌哥,”他小声地说,“是假假地讨厌。”
我忍不住地笑,果然还是奚子缘逗起来最有意思。
吃完饭,我跟着奚子缘去他家,帮他收拾行李。
奚子缘的屋子布局和我的大相径庭,不过他是一个人住,室内面积小些,院子要大点儿。他没有保留梧桐树,全种上了细密的黑麦草,方正的草坪碧绿整齐,修剪得像一块发绿霉的蛋糕。
其实也没啥好收的,奚子缘以前住他单位的宿舍里,什么东西都有,只是要拿些衣服过去。我帮他叠外套和裤子,他自个儿收贴身衣物。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在收纳上有分类强迫症,相同的东西要根据大小、深浅排列,放进一个颜色的袋子里;功能一致的几个袋子则要保持同一色系。颜色之间也有讲究,譬如上衣是红色系,下衣是蓝色系,那么腰中间的穿戴,如腰带、内裤一类的就是紫色系(红+蓝=紫)……
我看着奚子缘勤勤恳恳地分类,如同一只整理粮仓的松鼠。想起我衣柜里洗干净后就胡乱堆一起的衣服,和他比起来,简直跟垃圾堆没区别。
我正感慨着,奚子缘已经关上了最后一个收纳袋的。他跪坐在地上,直直地望向我,我看向他。和我四目相对一瞬,他又低头,躲开我的眼睛。
“怎么了,小缘?”我察觉到他有什么难隐之言,开口追问。
他抬起头,难为情地抿了抿嘴,“我想问哥一个问题,但是会很冒犯,”他不自觉地绷直了腰,“可现在不问,我担心以后没有机会问哥了。”
他这么说,我倒是好奇了,“你直接问。”
奚子缘顿了顿,他撇过脸,视线游移,略显不安。我看他还犹豫,立马添了句,“你问,不用再铺垫了。”
他深吸一口气,“冻冬哥,最喜欢的那个人……”奚子缘双手紧紧用力地扣在一起,“过得怎么样呢?哥还会和他见面吗?”
他问完,我却懵了,“最喜欢的人?”我茫然地反问他,“你说的是谁啊?”
奚子缘回答,“我侧写的大概形象是:有碧蓝色的眼睛,金色的卷发,肤色偏白偏暖色,身高在一米八三到一米八九之间的alpha男性。他的年龄比哥小五岁左右,性格单纯开朗,人际关系简单,大概率出身单亲家庭,由母亲抚养长大,喜欢园艺、编织,有良好的居家性。”
他这么一描述,我恍然大悟。
“我靠,”我完全没想到,奚子缘对塞尔瑟的侧写会准确到这个地步,我可从没和他提过。伊芙绝不可能透露我的情报。我惊讶于奚子缘的侧写能力,“真是厉害啊,小缘。”
奚子缘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局促的笑。
赞叹完,我点头承认,“确实有这么个人存在,”我还是不解,“但最喜欢的人这种说法是怎么回事?谁告诉你的吗?”
“没有谁这么说,是我的猜测。”奚子缘又垂下了脑袋,“哥最喜欢的不是他吗?”
我不明白他怎么会这么想,我更疑惑了,“为什么这么认为?”
“他很漂亮吧。”奚子缘说。
“很漂亮。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了。”我颔首。
“……因为我和他相似,哥才注意到我的吧?”他轻轻地说,“哥说对我是一见钟情。第一次见面,我恰好就染了金色的头发……”
“也没错。”这一点,我无法反驳。我注意到奚子缘,确实与他和塞尔瑟相似的外表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也承认,我对奚子缘就是见色起意,“他的外貌对我有很大的影响。毕竟他是个难得的美少年。”
我说完,奚子缘的脸都快埋进胸里了,他整个人都陷入了自闭。我大概猜到了他到底误会了什么。真是没想到,我一把年纪了,还要向我的前夫解释年轻时的事。
“但是小缘,我怎么可能因为相似而爱上另一个人呢?你和他的相似,只是我注意到你的原因。就跟喜欢蓝色的人,见到好看的蓝色会多留意两眼一个道理。”我哭笑不得地走到他身边,赏了他一个脑瓜崩,
奚子缘吃痛地捂住额头,接着询问,“他现在还好吗?哥和他还有联系吗?”
我笑着叹气,“小缘,我不清楚你究竟把我和他之间侧写成什么样的关系了,得出了‘最喜欢’的结论。”
“事实上,我不知道他在哪儿,过着怎样的生活。我和他相互帮助过,除此之外,再没了别的关系。我偶尔会想起他,像我想起每一个爱我但已远去的朋友。对于他,我从来没有所谓的念念不忘。我和他彼此得偿所愿,我们之间没有遗憾。”
奚子缘安静地听着。我说完了,问他是怎么发现的,“这是什么侦查能力吗?”我兴致勃勃的。
他的目光闪烁着,游离着,“不是什么侦查能力……”他的情绪低迷,“是我总觉得,哥——哥在透过我的眼睛在看别人。”
居然是这样吗?
他这么一说,我反而若有所思。我很确信,我从来没有吃代餐的行为和想法。我坐到奚子缘身旁,双手拍住他的肩膀,在他惊诧的注视下,喊他别动。
奚子缘本来就不敢和人对视,我这下直愣愣地盯住他,他的卷发都快被我吓得竖起来了。他满脸通红,眼珠子转溜,险些飞出眼眶。
“你让我想想,我以前盯着你的时候都在思考什么,”我说着,盯住他漂亮的蓝眼睛,回忆过去每次凝视这双眼睛时,我的所思所想。
这么一回忆,我发现奚子缘貌似还真没说错。
“我透过你的眼睛,的确在凝视别人,”我松开手,缓缓回答,“但那个人不是他。”
奚子缘呆呆地看着我,“那、那是谁呢?”
“是我自己。”我答道。
我看着他一副傻了吧唧的样子,笑出了声。我边笑,边摇头,不再对奚子缘做过多的解释。
第一次凝视奚子缘的蓝眼睛时,我看见了他的美丽,也看见了他的无助。那份皮囊之下的无助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它和我的倒影融为一体。
我总会想,当年塞尔瑟见到的我,是不是也和我那时见到的奚子缘一模一样?二十多岁的我和二十多岁的奚子缘,是不是都在无意识地求救着,向偌大的宇宙发射着‘帮帮我!’的声波?

六十九岁的夏天,我开始学着自己做缸腌菜。
以往这种麻烦的东西,都是裴可之在做。我俩分开之后也是如此,每年他会多做几坛,分给我。但今年他打算去极东之地的群星,估计年底才能见到他了。
极东之地既偏僻,又不稳定,位于整个星系的太阳死角,是风暴潮的频发中心,每年就只有五天适合时空跳跃。我年轻时去执过外勤,为了保护检修信号塔的工人。那地方连我都不想去第二次。
可能我是真的老了,裴可之这种哪儿有危险往哪儿钻的作风,真的很让我担心。昨天得知他已经踏上行程,黑洞穿梭期间又联系不上,我辗转反侧,一晚上没睡。
好在裴可之顺利落地,赶在我忧心忡忡,要申请救援前,他打消了我的顾虑,‘我和科考队一起来的,很安全的。’
好吧,好吧。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我也只能相信他。
信号时好时坏,我这边看不到他的现况,一片黑屏,但他能接收到我的视频。裴可之的声音夹着滋滋的电流声。我把终端对向桌子上依次摆好的泡菜坛子、白酒、大蒜、花椒、小米辣还有芹菜。他嗯了声,说东西够了,便开始远程指导我做老盐水,“烧开的水,要放凉了再倒进去。”
他盯着我往坛子里撒盐,裴可之这种又会吃又会做的美食家,向来不屑记什么配料比,量多量少全靠感觉。他感觉我撒够了,立马喊停,我迅速收手。
“放红萝卜皮进去。”他说。
“只用萝卜皮吗?不放萝卜?”
“对,”裴可之回答,“要厚一点,小心切到手指。”
我按照他的话把所有东西都塞进坛子里,就算是大功告成了。也没有很难嘛!我沾沾自喜。裴可之嘱咐我在坛沿添一层水,“搁在避光通风的地方,搁七天左右。”
“到时候就能泡菜了?”我最关心这个问题。
“差不多可以,但是在那之前,还得把老盐水收个尾,腌出来的菜才好吃。”他答道。
“怎么收尾啊?”
我听见裴可之的笑音,尽管见不到他,但我也能想象到他微笑的样子,“是秘方哦,到时候再告诉你。”他说。
“好吧,”我把坛子放到阴凉的储物室里,“你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子。”
“对啊,”裴可之说,他的语气温和,“所以你夏天想吃泡菜了就会想起我,秋天想吃柿叶饭团了也会想起我。”
我这么一想,他说的还真没错,每年秋天我都挺想他的——想他做的饭,“那我冬天和春天绝对不会想起你。”
“没关系,有两个季节想起我就很好。”
“我学会做泡菜了,以后夏天也不会想起你。”
“所以我打算藏私。不告诉你真正的秘方。”裴可之轻描淡写地告知我他的阴谋诡计。
“啊!怎么这样!”我大惊失色,差点忘锁储物室的门。我转动钥匙,半信半疑地反问他,“你真的不告诉我吗?”
“对,”裴可之说,他把他的计划说得头头是道的,“不仅如此,我还要故意告诉你错误的秘方,这样你就会吃到难吃的泡菜。”
我呵呵一笑,威胁他,“难吃的话,下次咱们见面,我就让你把我泡的一缸菜都吃完,”说完,我想了想,又险恶地补充道,“我还不给你饭和粥,让你就吃泡菜,咸死你!”
裴可之的轻笑声传来,他感冒了,嗓子有点儿哑,“我发明了新的菜,适合冬天吃。”他说,“夏天没有了,还有冬天。”
我颇为稀奇。按道理说,上次见面后,他就一直奔波在路上,怎么做到一边荒野求生,一边琢磨新菜式的,“你不是在外面跑着的吗?”
“就是在外面,在现成的材料都有限的情况下,才能琢磨出特别的新菜啊。”裴可之答道。
我闻言,肃然起敬。我挺佩服裴可之的,尤其是在情趣这方面。养植物花草也好,琢磨吃食点心也罢,或者动手做点儿小玩意也是,不论在什么环境下,他总能找到合适的方式去享受生活。
“我冬天回来给你做。你肯定会喜欢。”裴可之笑着对我说。
接着,我们俩闲聊了几句近况,我给裴可之看了看院子里的兰草,去年秋天种下的草现在长到我的小腿了。几乎每一株兰草都发了新芽,一根根茎从根部衍生,茎上挂着小小的草苗。我移植了好多到花盆中。长得好的,就送给了我的朋友们,长得一般的,就放在屋内养着。
“我给你留了一盆,”我带他到书房里看,我放到了书柜上面。这可是我特意留给裴可之的,绿得最纯粹,长势也最好,放在白色的瓷罐里,挺拔有神。我夸张地向他形容,“你要是冬天来,它都能垂到地上,变成兰草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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