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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无名(诗无茶/熟茶/生酒祭)


四岁的夏天,一次喝醉后的争吵中,父亲砸了母亲的小提琴,还有那几个常年束之高阁的水晶奖杯。
温伏躲在门后,父亲的背影和母亲绝望的眼神像一幅黑白默片定格在那年的回忆。
不久后,母亲自杀了。
她在自杀前的那个下午,给温伏戴上这个佛牌,再一次告诉他:无论如何,一定要好好读书。
接着就消失在门外那条路上,温伏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知道她一个晚上没有回家,又过了一天街上的人说在河里捞出一具女尸。
除了黄昏时坐在窗边拉动小提琴的那个背影,这些就是温伏对母亲的所有印象。
父亲甚至懒得负责母亲的葬礼,草草通知了娘家人就把母亲的尸体留在被打捞起的河岸边。
母亲的棺材运上山那天,父亲不在。
温伏趁机跑出家门,企图找到娘家送葬的队伍,跟上去看看母亲的墓碑立在何处。
刚刚跨世纪的边境小镇治安混乱,正是人贩子猖獗的年代。
温伏就这样把自己遗失在未名的路边。
起初人贩子是把他卖给了乡下一户人家,可他不安分,到家的第一晚就翻窗翻墙跑了。
人生地不熟的村子,他前脚跑出去,后脚撞上在别处休息的卖家。
温伏被打了一顿,买家不要他了,人贩子只好退了钱,带着他去别的地方。
去一处温伏就闹一处,每到一个地方他都把新家弄得鸡飞狗跳,慢慢地人贩子不卖他了,又舍不得放了他,干脆把他带在身边,贱养着,随时找机会把他卖出去。
跟着人贩子没什么好日子,到了该上学的五岁,温伏还成天跟着对方到处游荡,一天一点剩饭咸菜,人贩子吃什么,他就跟在后边吃剩的。
对方不担心他跑,温伏跑了连那两口吃不饱的饭菜咸菜都没有。
有一次人贩子在街边打牌,温伏饿坏了,左看看右看看,从后墙爬进一家饭馆的厨房,伸手就往人家橱柜里偷吃的。
污糟糟的手刚摸到食物,老板从前头进来,一看他在偷犯,二话不说先把手里的不锈钢菜钵往他头上砸过来。
温伏被砸得耳朵里嗡嗡直响,等不及清醒,身体先反应过来,拔腿就跳上窗子往外逃,一边眼冒金星一边跑,没跑两步就被人逮到,店里的厨子左右开弓扇了他两耳刮子,扇得温伏鼻血长流,店家让他滚了。
听到动静赶来的人贩子瞧见这一幕,回家又把他收拾一顿,心里却冒出个主意。
没过几天,人贩子和他在一个户口簿上,成了他的养父。
温伏开始被指使去各种各样的地方偷东西。
起先是去超市偷一些贵重物品,然后是去某些单位的车库偷电瓶车里的电瓶。
他是小孩子,反应快,速度也快,偷东西被发现了随便找个洞钻出去就能逃,即便被人逮住,也不过是打一顿,对那位养父而言不痛不痒。
最重要的是,就算温伏被扭送去公安局派出所,也会因为年纪小被口头训斥一顿就让养父带回去。
温伏个子小,可以钻各种各样的墙洞,养父为了不让他长得太快,喂他吃的越来越少。
六岁了,温伏还跟四五岁的孩子一样高,不读书,还在到处翻窗钻洞,被训练成了专门的扒手。
可偷东西被人逮住的滋味并不好过,温伏被派去盗取的东西,小到几百,大到上千,被人逮住无非三个下场:若失窃的是女士,大多数情况他只会被教育一通,遇上好心的,只要他归还了东西,她们见他可怜,还会给他一些钱;可遇上男人,总逃不过先劈头盖脸几巴掌。
时间久了,他倒乐意被送去公安局。至少警察讲文明,不打人。
可养父不乐意。
干过人贩子的哪乐意随时见警察。
温伏每被送去一次派出所,养父把他领回去,他就要挨一顿打和一天饿。
那次温伏饿得受不了,养父又要他去偷一家单位的电瓶,并扬言再被逮住就让他等死。
温伏饿得两眼发白地出去,忽然意识到自己这次只有死了。
他跑不动,去偷东西必然被抓,一旦去了派出所,养父知道还是个打。
天气下起雨来。
温伏路过河边,看到桥下有一根柱子和桥底之间断了一截。
他慢慢走过去,午后的河岸没人散步,温伏翻过栏杆,钻到那处断裂的空间,把自己蜷成一团,抱着膝盖窝在桥下。
雨越下越大。
有人经过河边,发现了他。
温伏从上一阵饥饿中缓过神来时,才察觉河水涨潮了,就快漫到他的脚下。
如果不尽早出去,他会被淹死在这里。
然后他试着用钻进来的姿势爬出去,可是被卡住了。
他的头顶着桥底,喉咙下就是膝盖,整个脊背以一种无法改变的角度佝偻着,浑身上下只有一双手还能动。
河水波动着打湿了他的脚,温伏意识到自己在下面待得太久,身体已经麻木。
而那么久的时间还没回去,养父必定会出来找他,找到他就会把他往死里打。
温伏奋力把手伸出去,抓住头顶的桥底边缘,试图借力让自己有一点可以往外探的空隙。
头皮在粗糙的水泥面上摩擦着,温伏痛得龇牙咧嘴,几乎以为自己整个头顶的皮肤都被剐了下来。
“扑通”一声,他从那个空间了挣扎出去,掉进了河里。
六岁的温伏还没学会游泳。
他发了疯地在水里扑腾,想要发出一些喊叫,可是一张嘴就有无数河水灌进喉咙。
脖子上那个长长的佛牌漂了出来,在温伏的动作间不知撞到什么东西,撞掉了一个角。
我要死了。他看着佛牌这样想。
这次真的要死了。
灭顶的窒息感淹没而来,温伏渐渐停止摆动,就在河水快要灌入鼻腔时,有一股力量从腰部环住他,把他往上送。
温伏在一个窄瘦而温暖的怀抱里浮浮沉沉,模模糊糊中吐了许多水。
再睁眼时,他先猛然吸了一口气,随后看到一个女人。
“醒了?”对方头发湿漉漉的,水滴一滴一滴滴在他脸上。
温伏闻到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他直愣愣地看着她,喊了一声:“妈妈。”
“我不是你妈妈。”女人笑着扶他坐好,“下次不要跑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你家长呢?”
温伏不说话。
女人叹了口气,拿过脚边在下河前脱下的外套,从包里拿出五十块钱:“去换身新衣服吧。”
她准备走了,走前问温伏:“要不要我打电话给你家长?”
温伏还是不说话。
女人摇摇头,刚要起身,衣角就被温伏拉住。
她再次蹲下:“怎么了?有事要说?”
温伏动了动嘴唇,很想问她能不能把自己领回去,一低眼看到对方脚腕处穿得磨破了的袜子,又陷入了沉默。
他抬起手,摘下自己脖子上缺了一个角的佛牌,举在女人眼前,示意对方低头戴上。
“给我啊?”女人笑了笑,“给了我你爸爸妈妈不会骂你?”
温伏摇头。
“那好吧。”
女人垂下脖子,让温伏给自己戴上那块佛牌。
很多年后温伏想起来,自己执着于费薄林身上那股淡淡的香气,第一次是在她身上闻到的。
原来斯人虽逝,却留有指引。

那次温伏回去,没被抓,但也没偷来东西,兜里五十块钱全给了养父。
他像确实死过了一次那样变了个人,手里摊着那五十块,在养父开口之前先说话:“我要去读书。”
养父指间夹着根三块一盒的玉溪,懒洋洋靠在床头,胳膊肘支在落满烟灰的柜子上,眯着眼睛抽了口烟,白茫茫的烟雾往温伏脸上喷:“你说什么?”
温伏说:“我要去读书。”
养父眼睛稍微睁开了点儿:“什么?!”
温伏说:“我给你偷东西,你让我读书。你不让我读,我就不去偷。”
养父盯着他看了会儿,突然从床上起身往他肚子上踹了一脚:“反了你了,你个小杂种!”
温伏跌坐到地上,熟练地躺下蜷做一团,用双手护住头部,准备迎接即将落到身上的拳脚。
这次他铁了心要达成目的,养父那双被耗子啃得边角残缺的塑料凉拖像雨点般抽打在他身上也没有堵住他的话:“我不管!我就是要读书!说什么都要读书!你不让我读,你就打死我!”
养父的拖鞋抽得从手里飞出去,换了一双接着打。
潮湿阴暗的老房子里灰尘滚滚,叫嚷声愈发减小,慢慢只剩下鞋底和拳头无规律击打在他身体上的动静。
不知过了多久,养父打累了,拖鞋丢到地上,一只脚穿进去,叉着腰问他:“还去不去?”
温伏没说话,只有卧得像虾米一样的身躯在静静呼吸。
过了很久,他仍是双手抱头,沙哑细微的声音从胳膊缝里钻出来:“……要去。”
“操你x的!”
养父作势还要打,可转念一想,他又不能真的把人打死,闹出人命不好处理,万一坐了牢,为了这么个孩子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不值当。
若把温伏放了呢?以这小子的机敏,会不会跑去报警不好说,但放出去就是个祸患。温伏脑瓜子聪明,指不定早就摸清了他的行动轨迹,如果真去找警察,有这小子协助,自己肯定跑不掉。以前他跟着他是因为有饭吃有地儿住,找了民警不定会被送去哪儿,还不如老老实实跟着自己这个人贩子。
如果他主动把温伏丢了,这小子读不成书,还挨过那么多顿打,一时报复心起来,哪怕自己暂时没落网,也免不得以后提心吊胆。
温伏并不能听到养父心里这些算盘,只是余光瞥到对方高高扬起的手,下意识抽搐了一下,双臂把头护得更紧,最终却没等到拳头落下。
他听见养父往他身上啐了一口:“老子看你以后考个什么状元。”
身后的床垫吱嘎一声,养父坐了回去,从抽屉里拿钱——打牌的时间到了。
温伏敏捷地从地上起身,像兔子一样窜出去,跑到门口的水龙头面前,用冷水胡乱冲干净满头满脸的血。
他知道自己有书读了。
人牙子也有自己的关系网,没过多久,温伏在附近的镇小入学。
他白天在学校上学,晚上和周末就在养父的指使下潜入各种公共场所进行不起眼的盗窃。温伏的手腕上总是带着青紫的指痕,那是一次次不慎被人发现时,所有人下意识抓住他的第一个位置。
偶尔温伏的鼻子和脸也带着青紫,是养父喝了酒或打牌输了钱拿他发泄的结果。
他们搬迁的频率很高,因为温伏偷钱被抓总会有几次逃不过被送去派出所,去的次数多了,警察就会起疑,从对温伏进行口头教育变成了对来接他回家的养父进行探究的审视。
每当养父收到来自警察的打量时,就是他们连夜搬迁的时候。
读书,偷盗,被抓,转学。
读书,偷盗,被抓,转学。
读书,偷盗,被抓,转学。
温伏对这样的日子渐渐麻木了。
唯一愈发敏捷的是他逃跑的速度,只有跑得越来越快,才不会被人抓住,不用随着年龄长大得到路人越来越少的怜悯从而在被抓包时承受更重更狠的打,也不用一次次被送到派出所,看着早已熟悉的警服,接受那些他早已学会不去听的苦口婆心的教育。
更重要的是,只有跑得更快,见警察的次数更少,他才能减缓养父搬迁的频率,得以延长自己在一个学校接受学习的时间。
他已习惯像影子一样让自己沉默在每一场人潮中,静默得使任何一个人转头就能忘记他的存在,用无比熟稔的盗窃手法,在被害者身边来去无踪,宛如鬼魅,偷完钱就消失不见。为了不让人对他留下印象,温伏不与人交流,更不与人对视——他那双眼睛太容易叫人记住。
声音、容貌、性格,他停留过的每一个地方,同学与老师有关他的记忆都是模糊。
除了成绩。
温伏在所有盗窃与挨打的间隙里抓住时间学习,他所去过的每一所学校,唯一能提醒那些人他曾到来的证据,是他留下的每一次名列前茅的成绩。
他一直记得幼时母亲耳提面命的叮嘱。
纵使到现在,温伏早已变得对一切苦痛都麻木到迟钝了,他不知道读书的意义何在,但还是僵硬而机械地依照母亲留在他回忆里那句遗嘱般的话活着:要读书,拼命读书。
无止境的流浪里,母亲的一切形象都在温伏脑海中凋零远离,他和他四岁以前的童年像隔着一块毛玻璃在水火中对望:难以窥探,凭借本能感知而已。
温伏不记得母亲的面容,不记得她纤细还是臃肿,美丽或是丑陋,他甚至不记得母亲的名字——太遥远了,他在学会写字之前就失去了她,在看到她的墓碑之前又遗失了自己。
但毫无疑问母亲是爱他的,纵使记忆如此遥远,温伏也十分笃定。从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一片空白时,他对爱的唯一感知就就来自于她。
渺茫而确信,像直觉那般,如同他第一次看到费薄林的眼睛就知道有一天可以去敲响对方的家门。流浪动物对爱与危险的判断都无比准确,他知道费薄林不会伤害他就像他知道母亲的爱。
无数个疲于奔命的深夜,他靠着这点朦胧的感知挣扎自救。
高频的搬迁使本就对他学业不上心的养父认知混乱,温伏在小学到初中的阶段跳了两次级,从云南迁徙到四川,快七岁上一年级的他,十一岁时小学就已结业,初三毕业时,温伏还不满十五。
义务教育过后,温伏要上高中了。
他的中考成绩依旧出彩,温伏无所谓自己上一个什么样的高中,只要能上就可以。
他报的永远是离目前的居住地最近的城镇高中,太好的学校学费高达几百,城镇中学无论如何总归钱花得少一点。
养父染上了赌瘾,时不时背着一屁股债,短短一个学期,温伏又转学了两次。
高一上的期末面临分科,温伏毅然决然选了理科。
文科不止要背书,没有课堂上老师及时的辅助讲解,根本无法在考试时准确理解题干和做出能拿高分的应答。
但理科不一样,纵使错过一些课程,只要在练习册上系统地刷题,通过对照答案和解析一样能掌握知识点,这对随时面临着迁徙和转校的他来说是最好兼容每个学校不同的上课进度的选择。
高一下中期,他们又搬迁了一次,来到戎州的一个小县城。
这回呆了几个月,直到温伏升高二。
高二开学前一天,温伏回到暂居地,养父不出意外正坐在自建房门前的棚子里打牌,地上洒满了抽过的烟头和一盘蚊香,头顶的电灯泡用三根拉到柱子上的电线吊着,坑坑洼洼的水泥地上积着些不明水渍。
养父叼着烟,嘴里爹妈并行地跟人开着玩笑,但脸色并不是很好,估计才输了钱。
温伏站在他旁边,用多年练就的又小又轻的声音找他要钱,说是交学费和报名费。
养父洗着牌,快速扭头瞥了他一眼:“什么?!”
温伏又把话重复一遍。
养父笑了一声,把嘴里的烟取下来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另一只手放在压钱的麻将上面,冲温伏招手:“过来。”
温伏往前跨了一步。
养父拿出一叠皱巴巴的红红绿绿的人民币:“要多少?”
温伏抬手等着接钱,一分都没有多报:“一百八。”
养父哼哼一笑,夹着烟的手慢慢数钱,挑着眉毛根牌友们调笑:“娃大了,没说赚钱来养我,还天天来要钱。”
牌友们给面子跟着笑两声。
温伏不说话。
“一百八……”
养父一边数着,嘴里念叨这个数字:“一百八……”
突然,他变了脸色,手里的钱一把拍在桌上,抓过温伏的胳膊,烧得红晶晶的烟头直直戳到温伏的手腕:“老子看你长得像一百八!”
温伏一动不动,因为一旦闪躲,接下来落到他身上的就是一顿更残暴的殴打。
烟头仿佛烧穿了他的皮肤,从他的手腕上升起几缕似有若无的白烟,温伏恍惚中听到伤口处正滋滋作响。
烟熄灭了,温伏的手腕烧烂了,养父起身,顺手拿起身下的塑料凳子朝他劈头盖脸地砸,牌友们纷纷过来拉起了架,养父的嘴里不停冒着那些经年累月挂在嘴边的不堪入耳的辱骂。
他输了钱,拿温伏撒气,温伏习惯了,打完了兴许还是会给钱的。
这次养父指着温伏喋喋不休:“老子看你不惯很久了!活活不干,钱钱不赚!老子白饭养你,有进不出!天天八竿子打不出个屁,捧着个书读,读你妈的昏书!你以为你能读到哪去?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你一辈子都是个杂种!还敢来找老子要钱!滚!明天就滚!今天晚上就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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