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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我回小镇开书店(舂相不巷)


电动车侧的护栏被放下,顶上摆着一溜儿的罐头,旁边架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着:
手工罐头,5元一瓶。
那是王铃和宋老三的摊点。
车上的罐头有大几十瓶,估计是这几天又做了不少。
发现宋疏,王铃连忙招手:“小叔!”
宋疏走过去打招呼,就见对方讶然地盯着他身上的衣裳,叮铃咣当四处是绑带和链条,在小镇的街道上十分与众不同。
他抵唇咳了一声:“偶尔换换风格。”
“挺……挺好的。”
如果王铃没有捂着嘴偷笑的话,宋疏兴许会信。
不过找到了熟悉的人,宋疏终于问到了小小说的哪家米线摊的位置。
与城市的路边摊差不多,这里也是在三轮车上架着摆放材料的透明遮棚。除了米线,这家还有凉皮、凉面、擀面皮等类似的小吃。
摊主是个利落的女人,看起来三十四五岁,煮面、抓料、装碗,动作干脆利落,脸上的笑容也明朗,黑亮黑亮的眼睛里仿佛装着一颗最亮的天狼星。
“老板,一份米线。”
女人回头,笑着问:“要辣吗?”
前车之鉴,宋疏谨慎地选了微微辣。
小摊旁边摆放两张长长的矮桌和长凳,供人使用。宋疏准备感受一下小镇集市风情,准备在这里吃,刚转身准备找个位置,就对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
最靠近的矮桌边,一个扎着两个冲天揪的小女孩捧着半碗清水面,睁大眼睛也不知道盯着他看多久了。
宋疏疑惑地歪了下脑袋。
小丫头也跟着歪脑袋。
青年忍不住笑着坐到她对面,对方立刻松开筷子,伸出小手,肉嘟嘟的奶膘写满郑重:“你好,我叫李芝。”
宋疏也伸出手,握住她的小手轻轻晃了晃,同样一脸郑重:“你好荔枝,我叫松鼠。”
小女孩颔首:“你喜欢吃这家的米线吗?”
虽然还没吃过,但毕竟还在别人家地盘,宋疏弯眸道:“喜欢。”
闻言,小丫头豪迈地大手一挥,头顶两只冲天揪都跟着晃两下:“来做我们家的女婿,天天都能吃得到!”
宋疏愣住:“女婿?”
小女孩重重点头,拍拍胸口道:“我是这家店的唯一继承人,长大之后你嫁给我,米线可以随便吃!”
没想到有一天,米线自由会这样展示在自己面前。看着对方两颊嘟起的小奶膘,宋疏简直哭笑不得。
他轻轻戳了下她肉肉的脸颊,笑着道:“那可不行,等你长大,我就变成一个小老头了。”
大约是知道小老头的模样,女孩抱臂盯着对面好看的青年,眼睛咕噜噜转着,似乎对这个见色起意的决定有了些许犹豫。
这时一碗米线搁在桌上,推到宋疏眼底。他抬眸,看见摊主给小丫头弹了个脑瓜崩儿。
女人不好意思地笑笑:“人小鬼大的,别理她。”
“没关系,小女孩很可爱。”
事实证明,李芝小朋友不仅有恋爱脑,还有事业心。
宋疏吃完要走的时候,她还在费力地扒拉那半碗清水面,含糊不清地嘱咐:“松鼠,下次还要来我们家吃啊。”
为家族产业的生意简直操碎了心。
接下来的几天里,宋疏偶尔会发些消息关心一下学校里的侄孙女,经常去陪阿婆吃饭,最主要工作还是与方圆沟通老宅装修事宜。
由于只对三楼做装修,在量房以后,对方很快给出设计图与效果图。
依据青砖外墙的风格,内部装修采用复古田园的风格,以白色与木棕为主调,点缀绿色,看起来舒适温馨。
看一眼就知道十分适合阳光照进来。
调整了一些细节以后,随着图纸确认,施工队的工作也随之明确。
修缮屋顶,改水电路。
开窗换门,修复墙壁。
最重要的是换上一扇好看的漆红双开豪华大铁门。
方圆不负所托,找到了一扇仿古的简约铁门,一体的漆红配上复古的青瓦门楼,与里面的青砖房、老槐树相得益彰。
前期准备完成,老宅终于开始施工。
动工的前一晚,宋疏坐在楼底的石阶上,望着院子角落里堆在一起的旧家具,疲惫地叹了口气。
仔细回想,他发现自从回到小镇以后,自己一直忙来忙去,竟然根本没有安稳睡过懒觉。
好不容易有机会睡久一点,还会因为家里的门神想喝饮料这种事情,被以噩梦要挟,被迫起来给他买。
宋疏撑着脸,侧眸幽怨地看向旁边。
一尺远石阶上铺了一地的白衣,央酒正捧着一瓶橙子汽水,每喝一口,漆黑的眼瞳里总会闪过一道新奇的绿光。
最近槐树妖沉迷于碳酸饮料在口中咕嘟咕嘟炸泡泡的感觉,每天不下三瓶。
宋疏觉得再让他这么喝下去,色素沉淀,那一头白发难保不说,明年院子里的这颗老槐树不知道会开出什么颜色的花出来。
明天这所房子就会交给施工队,宋疏终于能睡个懒觉。他指向门神面前满满一大袋的饮料,恶狠狠威胁:“这里是一个星期的量,你如果再敢因为这种事,用加班恶魔把我闹醒,我就让人把槐树给锯了。”
“明天、后天、大后天,我都要睡到下午!”
宋疏豪言壮志,信誓旦旦出门。
央酒瞥了他一眼,扔掉空瓶子,换了一瓶蜂蜜柚子汽水,没喝过的新口味让他眼前一亮。
当晚宋疏洗了个热水澡,关闭所有闹钟,躺进暖烘烘的被褥。
优越的面庞陷进暖白的枕头里,他听着外面逐渐喧嚣的寒风,安静地闭上眼睛。
夜半,手机铃声响起。
宋疏抬起想刀人的眼神,摸起床头忘记静音的手机,震动的屏幕上亮着两个大字:宋季。
央酒是没来打扰。
但烦人的除了他,还有别人。
宋疏深吸一口气,按下接听键,耳边立刻炸开一道鬼哭狼嚎的声音。
“松鼠呐,听叔公的话,爱情狗屁不通,男人一无是处!搞钱才是正道!你记住了吗!!!呕——”
宋疏伸直手臂,耳朵差点聋掉。他看着发出奇怪声音的手机两眼发蒙,都忘记生气了。
这是什么动静?
作者有话说:
最近两天我是不是贼勤奋,快,夸我!
鉴于社畜加班日常,以后改为晚上11点更新。
还有,最近可能会对前面的章节进行修改,不会动情节,只会捉虫、修措辞描述等细节,不用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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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这样的。◎
“拼命拦着他往小小学校里冲,说要找徒子徒孙玩儿的时候,我第一次体会到上有老下有小的感觉。”
胖哥倚着车门如是说。
他觉得小小该给自己献束花,再送副红锦旗,否则她的高中生活将不堪回首!
宋疏站在凌晨三点半的冷风里瑟缩了下,转眸看向出租车副驾上躺成一摊的金发男人。
“他这是怎么了?”
胖哥也转头看向皱眉睡着的人,过了好一会儿,才沉重地长叹一口气:“酒品差呗。”
“一喝醉就发疯,没事儿还就爱喝酒。”他自豪地拍拍自己道:“有我这种负责人的好兄弟,真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副驾上的人身子一歪要往车外倒,被一只胖手眼疾手快地按了回去。
宋疏裹着外套,见此笑着肯定附和:“是。”
胖哥立刻喜笑颜开。
他把人背到身上,吩咐道:“小松鼠,帮忙关一下车门。”
砰地把副驾门关紧,出租车开走,宋疏护着两个人进了隔壁百草堂。可能是中药的原因,凌晨的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药苦味儿。
熟门熟路地把一米八二的醉汉扔回床上,胖哥累得擦了把汗,宋疏想了想走过去拉起粉红大被,把人给盖上。
“嗨,不用管他。”
胖哥话音刚落,床上的宋季仿佛拥有自动巡航功能,蹬掉鞋子,翻身一裹,砸砸嘴美美睡过去。
窗沿两道视线颇为幽怨。
关好百草堂的门,胖哥拽着胖乎乎的肚子朝快递站走去。他没有开门,反而拉住放在门口便民用的长凳,一屁股做下去。
宋疏在原地犹豫了一下,默默坐过去做到他旁边。
这一次的时间比摘梨那天更早,天空完全是夜晚的模样,今天是初一,天上的新月是一弯窄小的牙儿。
“不回去睡觉吗?”胖哥问。
宋疏打了个哈欠,困顿让他更不爱说话,缓缓摇头作为回应。
旁边安静了一会儿,椅子的另一段忽然一轻。他偏头看见胖哥起身,拉开一半的卷帘门弯腰进去。
过了会儿,他拎着一只暖水瓶和两个玻璃杯走出来。
冒着热气的净水从壶口倾斜而出,落入椅子上的玻璃杯,发出一阵“呼呼——”的震荡音。
两个人一人抱着一杯水,重新坐在月夜下的长椅上。头顶是闪烁的星空,对面是空荡荡的街道,背后是浓黑的夜。
指尖的冰凉在触碰炙热的水杯时,温差烫手心,却又因寒冷不肯放下。
宋疏抱着水杯,左右手间来回倒腾,企图暖手的同时不被烫到。
旁边的胖哥倚着后墙,小心翼翼喝了一口热茶,温热顺着喉管一路往下,安抚了酒后难受的胃。
“我总觉得宋季不是属于这里的人。”
胖哥转头看了眼安静暖手的青年,又补充了一句:“你也是。”
宋疏捧着水杯,疑惑地望向他。
“为什么?”
“因为你们都是能出去的人。”
胖哥想了想觉得这话不严谨,又解释了一下:“和出去打工的那种不一样,你们去上过大学、见过世面,都是有本事在大城市安身立命的人。”
看了眼青年好看的脸,他竖起肉肉的食指,在他脑袋顶画了个圈儿:“跟这里长个圈儿似的,身后还有小翅膀,和咱们这种土里的人不一样。”
胖哥其实也有些醉,胖墩墩的两颊红成两坨。
“是吗?”
宋疏喝了口茶,学着对方的样子伸出手指,转动手腕在他脑袋顶也划了个圈儿:“可我觉得你们才是头顶长圈儿的人。”
胖哥眯着眼睛,绕迷糊了:“为什么?”
宋疏手肘支在膝盖,身体前倾昂首望着初冬的夜晚,清透的眼眸弯起:“反正就是这样的。”
背后长着小翅膀的天使散发出来的光应该与冬夜相反,是柔和而温暖的。人越是身处寒冬,越能体会得到那种温度。
对于现在是人来说,安身难,立命却难如登天。
人人都在寻找精神的寄托,一年、五年、十年,消耗着漫长又短暂的生命。宋疏曾觉得自己不幸,现在又觉得自己有些幸运。
二十五年而已,他似乎看见了方向。
上空的路灯光芒幽黄,浅浅笼罩一方空间。宋疏怔然眺望黑夜下小镇的暗色轮廓,忽然觉得自己以后要做的事情应该与这个地方息息相关。
“对了。”
胖哥的声音让他回神,宋疏偏头看过去,看见他倚着墙昏昏欲睡,嘴里嘟囔着:“我对不起你呐,小松鼠……”
他支起耳朵,歪着脑袋过去听。
“为了救你侄孙女,是我提醒他还有个人能嚯嚯,所以才给你打电话的……对不住呐……”
宋疏失笑,轻声说:“没关系。”
直到人累得睡着了,手中的水被冰冷的空气夺走全部热度。宋疏面对瘫在椅子上的一大坨人,才发现大事不妙。
他连忙晃动对方的胳膊:“胖哥,别睡,快醒醒!你背得动宋季,我背不动你啊!”
胖哥比宋季靠谱,迷迷瞪瞪又睁开眼睛。他让宋疏赶紧回去睡觉,拎起水壶进家的时候忽然叫他一声。
“松鼠,宋季那些话你不要在意。”
他用手指在自己的太阳穴绕绕,满脸一言难尽:“那是他发酒疯的特点。”
宋疏本来是没在意的,被他这么一说反而好奇起来。第二天上午他起床时,百草堂和快递站都大门紧闭,只好将好奇心暂时按下。
今天要去阿婆家蹭饭。
说好要做鱼汤,路上他去买了嫩豆腐和几条黄颡鱼。
这种鱼背部褐色,腹部黄色,头大眼圆,嘴巴长得像香肠嘴,旁边还有像鲶鱼的根须。
在这里它有个特别的名字,格格燕。
阿婆说格格燕没刺,营养丰富,煮汤好喝。尤其是对小镇上有小孩的人家来说,这是补脑子的首选鱼。
宋疏虽然暂时不需要补脑子,但需要弥补一下又没有睡好的心情。所以,当土灶台的木质锅盖被掀开,浓郁鲜香的气味扑面而来的,他决定多吃一碗米饭。
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晴空,阳光从水洗般的天空撒下来,将一切都装点得明朗好看。
吃饱喝足,宋疏搬张椅子在院里晒太阳。
对面鹿角少年坐在水井旁的石台上,昂着脸迎着阳光,悬在半空的双脚前后晃荡,似乎很享受。
关于这一位门神的名字,前段时间他寻找机会问过。对方一脸迷茫,不确定地告诉他:“乖乖小鹿?”
少年原型是一只驯鹿。
六十几年前,阿婆所在的张庄后曾有一大片未开发的山林。那时驯鹿还不是保护动物,在去找水的路上落入猎人的陷阱。
绝望之时,他遇见了年轻时的阿婆。
拥有一双笑眼的人类少女怜惜地摸摸鹿角,帮他拆掉冰冷的捕兽夹,轻哄着道:“乖乖小鹿,要往林子里走深一些呀。”
后来终于修成人形,驯鹿找回来。
可惜少女已经长大嫁人,不再住在这个人类村庄。
他挨家挨户地问门神,花了好大功夫才找到青城镇。再见时,少女已经变成了头发半白的老人。
这家门神力量不足,即将消失。为了报恩,驯鹿就成为了这里的门神,一直陪伴着他的人类。
少年是只鹿,是个新妖怪。
妖怪天生地养,没人给他起名字。
所以驯鹿就是驯鹿,没有名字。他唯一记得的就是当年少女救她是,笑眯眯叫的那声“乖乖小鹿”。
听完他的故事,宋疏想了想道:“人类的名字是有意义的,或许是一段祝福,或者是一段故事。这也是属于你的难忘记忆,不如就叫乖乖小鹿吧?”
少年没有察觉他眼睛里的调侃,十分信任地点头答应。
之后,宋疏还好奇去问过央酒的名字是哪里来的。这只槐树妖十分臭屁地昂着下巴,不屑一顾说:“我厉害,会自己起。”
至于起名的根据,他就没问出来了。
看着眯着眼满足晒太阳的少年,宋疏小声呢喃一句“乖乖小鹿”,忍不住笑出来。
“什么小鹿呐?”
阿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宋疏回头,看见她拖着一只红色塑料袋走出来。
坐到旁边的椅子上,阿婆撑开袋子,里面露出十几团粗细不同的毛线球,红黄蓝绿什么颜色都有。
“来,挑一个。”
宋疏看了一圈儿,从一群高饱和的大红大紫里,捡出一只白色线团。
“行,这个就是你的。”阿婆接过来,在青年的脸庞比了比,点头笑道:“咱们小不点儿适合白色。”
宋疏问:“选这个干什么?”
“天冷了。”阿婆垂眸拂过柔软的羊毛线团:“给孙子们织围巾,过年回来都能带上。”
阿婆用的是的银白色的金属毛线针,把线头固定在棍上,手指缠着白线,一绕一勾,很快起了长长一排。
如果说刚刚起第一排的时候宋疏还能跟着比划一下,后面就真的眼花缭乱了。
看不懂,只知道没一
会儿,毛线针下面神奇地拖出一段小尾巴。
“哇。”
他惊叹。
阿婆戴着老花镜,一边勾着毛线,抬眸看向青年笑呵呵问:“怎么样,想学吗?”
宋疏跃跃欲试地搓搓指尖。
为了防止浪费,他找了个最丑的棕黄色毛线团。在阿婆的指导下,宋疏一下午的成果是一块皱皱巴巴的梯形毛线。
因为中间掉了好几针,手劲也不对,越织越紧。宋疏看着手里的丑东西,觉得当杯垫都嫌弃。
阿婆却笑眯眯夸得出口:“很棒。”
这个瞬间,宋疏感受到了何为溺爱。
捏着被织得梆硬的毛线,阿婆垂眸不知在想着什么,忽然开口道:“小不点儿,过几天陪阿婆去一趟县城吧。”
宋疏点头:“好。”
傍晚回旅馆时,宋季和胖哥正好在。两个人都一脸丢了魂儿的憔悴模样,在半夜和胖哥坐的那只长椅上碰杯喝姜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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