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晗灵光一闪,顿时理清纷繁复杂的事件。若他料得不错,王致主和,跟裴信针锋相对,而宛康作为西北前哨,地位举足轻重,一旦开战,足以左右战局。可高柔偏与王致结为一党,所以裴信让王经赶来,要除掉高柔,剪去王致在西北边塞的势力。
高柔这人,没什么卓越的本领,顶多算是庸才,比起凉州知度事息慎差远了。裴信想动他,丝毫不奇怪。
檀王也主和,还让平都公主和亲,他一直觊觎帝位,不知私下跟王致有什么交集。再者,林晗实在不明白,安太后又在当中搅什么浑水。照罗刹说的,裴信的真实身份是先太子,那就是太后的亲生儿子。这么多年,他俩不会没有交集,只要一见面,哪有母亲认不出孩子的。裴信本就缠绵病榻,心力交瘁,她若是害死平都,岂不是给亲儿子添乱么。
他越想越觉得费神,额头突突地疼。
往年在宫里,每天都要面对这类错综复杂的斗争,稍不注意便会走错棋,遗害无穷,只好不辞辛苦地理清头绪,分析利弊。太久不在朝中,林晗怀疑自己安逸惯了,有卫戈在,愈发想躺平了享受,连动动脑筋都费劲。
他满怀心事地睡下,听着外头呼啸的大风,接连做了好几个光怪陆离的梦。
清晨一醒,林晗听见浑厚的嘈杂声,有人在外喧哗,下大雪了。他起床去看,天地间果然一片灰蒙蒙的雪幕,寒风翻涌,灌到耳边,侵入肌骨,刮得人双臂打颤。
艳红的火把在浑浊的大雪后燃烧着,仿佛一双双晦暗不明的眼睛。卫戈不在,兴许又去忙碌军务了。帐中多了几个炭盆,暖意滚滚。炭盆边上燃着风炉,炉上坐着把黄铜曲柄壶,壶里温着热水。林晗取了热水洗漱,手臂一动,后腰就有些疼,臀边也是火辣辣的,十分难堪。
梳洗一番,他拿着镜子自照,只见眼角眉梢好似荡漾着柔波春水,顾盼间情意绵绵,流眄生辉。林晗从没想过会在自己脸上看到如此姿态,看着看着便羞愤至极,把铜镜掼在地上。
这还怎么出去见人。
正巧这时,帐外有人求见。林晗谛听一瞬,辨出韩炼的声音,便拿着卫戈的面具,让他进门说事。
“达戎人来了,”韩炼肩头落着白雪,一进帐便融化了,铠甲上湿漉漉的,“世子说午时启程。”
林晗穿着身银甲,慢条斯理地戴上面具,点头道:“那公主呢?”
“达戎王子已经去拜见过公主。新月居那边想必准备好了。”
林晗的手凝在半空:“怎么来的是王子,哪个王子,贺兰稚?”
“正是。达戎王……不便跋涉,故而在默苍山下设帐迎接公主。”
“知道了。”林晗轻声道,“你去吧,我过会就来。”
达戎是草原四部的联盟,古时四部首领在默苍山下会盟,推举出共同的领袖。默苍山是他们的神山,每任达戎王的婚礼都会在默苍山脚,在山神的见证下完成。
草原民族的婚俗粗犷豪迈,届时默苍山下葳蕤连绵的草原中,将搭起河川般的青帐,举办迎亲仪式。四部领袖和贵族会在盛大的庆礼上觐见新娘,尊她为王庭的阏氏。
这次庆礼并非正式的婚礼,长达十来天的庆贺后,达戎王将带着新娘北上,返回王都莫怛沃,达戎语里意为“龙庭”的都城。在那里,阏氏接受达戎子民的朝拜,与王大婚,成为国家的女主人。
第140章 别有幽愁
韩炼心眼实在,让他走便一阵风似的赴命去。床榻边叠着几身棉衣,林晗之前挑了件浅碧玉石的穿了,其余的散在榻上,跟周围摆放整齐的器物格格不入。
桌案上摆了饭,已有些冷,他用炉子热着饭,便坐在榻边叠衣服,不小心抖落出只旧荷包,拿手掂一掂,沉甸甸的,发出细碎的清响。林晗打开荷包一看,里面装着些碎银子,估计是落下的,等叠好衣服,就把它收在身上。
燕云一带口味重,禄州人尤甚,喜食一道色泽红亮的菜汤。伙夫大概是燕地人,今早送来的就有这道红菜汤,配上紫苏羊肉炖萝卜,一碟酱拌菘葵,硬生生叫林晗在四月天里吃出数九隆冬的味道。
三四月正是耕种的时候,突如其来一场大雪,不知会有多少农田受损。庶民看天吃饭,还要缴纳赋税,日子实在难过。
林晗正吃着饭,外面一阵吵吵嚷嚷的。韩炼折返回来,身后带了两个人,是他在凉州城买来的小厮,方黎昕的表弟杨启和矮个子小景。
杨启一进帐,便哆哆嗦嗦地给他下跪:“哎呦我的老爷,你可真是大老爷啊!”
小景不明就里,跟着他跪拜。
林晗道:“行了,快起来!不是早让人去接你们,为何今天才到?”
杨启擦了擦眼角,从地上爬起来,心有余悸:“大老爷,当初买我们的时候,咱也不知道您这么大的来头啊。看见军爷找咱们,还以为犯了事,不得吓得东躲西藏?”
林晗吃光了饭,站起身来,道:“找你们来是有事,待会让人带你们去馆驿,有个叫崔临渊的小郎君,我不在的时候,务必照顾好他。”
“大老爷要去哪?”
“塞外。”
林晗想了一瞬,拿出先前找见的荷包,数了数碎银,觉得不够,便把荷包塞进杨启手里,径自往帐外走。
“在这等我。韩炼,世子呢?”
韩炼拜道:“世子在和几位将军议事,末将带公子过去。”
林晗点点头,随他步入漫天大雪,不一会便到了议事的军帐。卫戈和独孤毅都在,还有个面生的银袍将军。那银袍将军亦是一副好皮相,眸若寒星,唇若施脂,缓带轻裘,俊秀不凡,有股翩翩的儒将风度。
他仔细看了看,这人眼珠子和罗刹一样,透着些蓝汪汪的水色,像是冰湖,一看便知有异族血统,可头发跟中原人没差别,甚至更加黑亮。
独孤毅热络地跟他打招呼,顺带引见了新面孔。
“公子你来啦。这是我表哥,宇文跋。”
闻言,宇文跋便向林晗见礼,依旧一言不发,深杳的双眼里暗含着几分探究。
独孤毅忙道:“表哥他就是这个性子。”
林晗看向卫戈:“燕云五姓?”
从他进帐起,卫戈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轻轻颔首:“是。”
林晗暗自忖度,燕地跟宛康十万八千里,他们不辞辛苦长途跋涉到塞外来,想必是打定了主意,要干出一番事业。
卫戈轻声道:“含宁找我有何事?”
林晗回过神来,朝他伸手:“给我点钱。”
卫戈一愣,从身上找出个钱袋,递到林晗手里。林晗拿了钱袋,旋即转身出门,回到主帐。
杨启被他风风火火的劲头惊了一跳,语无伦次:“大,大老爷好。”
“这些给你们当平常的花销,千万记住我的话,”林晗把钱袋交给他二人,“照顾好临渊……若有必要,带他到肃州去。”
假如两国开战,宛康就是前线,势必波及到城里。林晗转念一想,改口道:“算了,干脆直接到肃州去,别在这等了。”
杨启连连应声:“那大老爷什么时候回来。”
林晗摇摇头:“少则十天半月,多则几个月。你们去吧,我也该走了。”
小景露出副不舍的神情,忐忑道:“奴想跟老爷一块去。”
林晗瞅着他年轻的脸孔,颇为感慨。当初买小景的时候,林晗正与卫戈分隔两地,问清这少年十六岁,和卫戈初遇他时一般大,想也不想就选了他。
“都听我的,”林晗看了看二人,“等我回来,会到肃州找你们。”
他着人把两个奴婢送走,独自在帐中看了圈,找了柄腰刀带上。大营里已经开始点兵,为出发做准备。林晗安排好事务,便到议事军帐里找卫戈,在帐前遇上交头接耳的两人。独孤毅一手拿着本册,一手拉着他表哥小声攀谈,说的都是胡语,不知在嘀咕什么。
林晗弯了弯嘴角,站在原地,等那两人回神。宇文跋不经意抬头,正巧撞上林晗的目光,薄唇微抿,扬手碰了碰正说得兴起的独孤毅。
独孤毅望见林晗似笑非笑的神情,立刻变成炸毛的猫,慌忙把本册藏在身后,不自然地笑道:“公子,好巧。”
林晗走到二人跟前:“在说什么坏话?”
“不是坏话……”独孤毅无奈,只得把本册交给他,“世子让我们找一队人,帮忙运送公主出嫁的陪礼。”
林晗打开本册瞧了瞧,上面记着衣物布匹,首饰器皿等嫁妆,种类丰厚,却远不及一般公主的陪嫁,着实显得有些……寒酸,怨不得人家说闲话。
他心里堵得慌,把东西塞回独孤毅怀里,道:“世子让你们办事,还不快去。”
独孤毅如蒙大赦,交掌一拜,连忙拉着宇文跋跑路。林晗走进帐中,卫戈正面对书架收拾卷轴,见他来了,立时会心一笑。
林晗几步到他跟前,抱着他的腰,闷闷地叹了声。
“怎么了?”
“好羡慕你。”
卫戈大为惊诧,放下卷轴,伸手捧着他的下巴。
“羡慕我?”
林晗抬眼看他:“长得好看,有钱有势。等你有了功勋,不会腻烦我了吧?”
卫戈摸摸他额头,哭笑不得:“你吃错药了吧。”
林晗轻哼一声,把他推开。他不是吃错药,只是没来由的慌乱。当初他身份贵重,从不担心身边没人,可如今他什么也不是,一无所有,竟也生出些微妙的恐惧,害怕孤身一人。
他忽地回忆起长公主的话:若是他长大了,不再围着你转了,你还会喜欢他吗?才相处几个月就定下终身,不是年少轻狂是什么?
林晗一点也不怀疑卫戈对他的爱护,他只是怕,怕屡变星霜,物是人非。因为得到过,才会忧惧失去,变更与离散的滋味,他不想再尝了。
“钱不够?我再给你就是。”
“把我当什么了。”林晗耷拉着眉毛,语气很是委屈,可他自己也理不清这股莫名其妙的落寞,便往他怀里一扑,低声道,“抱一会就好。”
卫戈唇角动了动,有些窃喜,把事务搁置到一旁,任由他抱着。
今日天寒,帐子里没烧炭,不一会林晗就冻得手脚冰凉。他的脖子被穆思玄踩过一脚,右胳膊脱臼过,清徽给他治了,可落下了病根,每到下雨阴天,骨缝里就会酸麻胀痛。卫戈看他无精打采的,瞧出林晗身体难受,很是担忧,便伸出两手,耐心地替他按揉。
“是不是炭添晚了,着凉了?早知道让他们把营房腾出来,去屋子里睡。”
他们远道而来,借用城北大营,却没占宛康军的营房,麾下都是自己搭设军帐。林晗摇摇头,捉住他的手,满腔心绪终是掩藏不住,柔声开口。
“桓儿,我真喜欢你。”
卫戈一怔,紧接着脸颊通红,快要烧起来。林晗说完这话,明亮的双眼便定定地瞧着他,既认真,又坚定,以往从未出现过。他忍不住,在他眼睛上亲两下。林晗垂下眼睑,只觉得那吻好似一瓣羽毛滑落。
“你怎么了,有心事?”
林晗叹了声:“就是想起以前,灵州那段时日,我……想法设法勾引你来着。”
“我是存过利用你的心思,包括聂峥那件事,最初也是想利用你。”他鼓足勇气,惴惴不安地坦诚心扉,“可是,利用是真的,喜欢你也是真的。如今想想,比起旁人情根深种,相濡以沫,我待你的这份真心,一开始太不单纯了。”
他心神不宁,一番话颠三倒四地说完,有些自暴自弃地长舒了口气。
卫戈静静地瞧了他许久。
“含宁在跟我道歉吗?”
林晗颓然闭眼,道:“不知道,我心里很乱。”
“我们还不算相濡以沫?”
林晗想了想,轻轻地唔了声。
卫戈握住他的手,垂着双目:“你说的利用,我早就知道。我就是你手里的刀,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林晗咬了咬嘴唇,缓慢地摇头。
“你以为我们是靠‘勾引’才在一块的?”
林晗有些窘迫:“难道不是?”
“不是,”卫戈沉声否认,“我早就喜欢你了。只是从前情窦未开,心中无端放不下你,闲来无事更爱招惹你,你的模样老在心上来来回回。”
林晗惊诧不已:“原来你那是……”
仔细想想,他当初确是老爱在他面前晃,偶尔还故意说些话惹人发火。原来这是喜欢。
类似美人计的策略都不算高明,会咬住诱饵的人,一定早就动过心了。
“当初我也以为,男欢女爱是天经地义,直到遇见你,才发现我喜欢的是——”卫戈停顿一瞬,斟酌着措辞,“不,我也不是喜欢男人,喜欢男人,因为你恰好就是,若你是女子,我也会喜欢。归根结底,只是想要你,只要你。”
林晗怔怔地看着他,胸中怦怦直跳。
“那时候看着你跟聂峥亲密,我就生气。可自知性命微末,配不上你,便暗中决定,只要能助你实现心愿,就无憾了。何曾奢求过,有一天能和你在一起、像现在这样抱着你。”
“我哪有你说的这么好。”
“旁人怎么想我管不着,”卫戈摸了摸他的脸,含情脉脉,“在我心里,谁都比不上你。”
林晗蹭蹭他手心,道:“长公主还在逼你成亲?”
卫戈眉头紧皱,顿时恹恹的。林晗苦笑道:“还以为皇姑松了口,不然怎么放你到这来了。”
“别提她,”卫戈语带疲惫,“大不了不做这劳什子世子,我们私奔。”
林晗哑然失笑:“谁昨天跟我说想要军功来着?”
“军功哪能跟你比。”卫戈道,“我养得起你。”
林晗以为他只是开玩笑,孰料卫戈将他放开,在帐中翻箱倒柜,最终摸出个嵌贝紫檀木盒子。打开小盒子,第一层垒着许多票据,左侧有颗海螺钮,轻轻拨开,隔层里存着几张地契。有房契,还有田契,上面详尽描述了房屋农田的状况,盖了禄州府的印。宅子三进,与田地相连,前宅后地,屋后有几十亩的梅花林,不算泼天富贵,也称得上殷实无忧。
“私奔之后,禄州不能待了,就把地契卖掉,到蜀地益州去,谁都找不到我们。”
林晗愕然地捏着地契,心知他是认真的。私奔的事,想必盘算过很久,不然哪会随身带着家当。
“含宁,只要你一句话,无论何时,我都愿意带你走……像寻常夫妻一样过日子,比现在好。可是,若你还想搏一搏,我也会忠心相随。乱世将至,未尝没有翻身的机会。”
林晗喉中哽咽,手指不禁发抖,一个“好”字几乎要脱口而出。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想开口请求他,让他带他走,从此隐居江湖,做对神仙眷侣。
他把地契放回盒子,小心翼翼地锁上,短暂的雀跃和憧憬渐渐平静下来。
“倘若天下大乱,四海之内,哪有真正的安宁呢。”
卫戈淡淡一笑,像是意料之中:“那好,我们就留下,总有一天能再回盛京的。”
林晗想了想,微微掂起脚,在他眉心落下一个吻。
耽误半天,离午时越来越近。卫戈做事喜欢趁早,不会踩着点办,等真到了才出发。各营集结完毕,新月居也传来消息,万事齐备,他便下令出城,与达戎使节一同前往默苍山。
两国的队伍浩浩荡荡,仿若连绵不绝的川流,盘桓在荒莽寂寥的戈壁上。今日下着大雪,节旄静落,旌旗不动,雪片狂飞乱撒,几步外都是灰扑扑的,再远一点,只能看见人马模糊的影子。林晗骑着白马,周围都是阵列齐整,披坚执锐的亲兵,他时不时回过头,望一望公主鸾车的方向。
几声马鞭的厉响传到林晗耳畔,有人策马而来,隔着几道亲兵与他谈话。
“我认得你,”那人身形挺拔,裹着棕黑的裘衣,肩上披了狐毛大氅,胸腹间的轮廓健实有力,像头漂亮的野兽,“你的箭法很不错。”
林晗轻笑道:“达戎王子谬赞。”
贺兰稚偏过头,深褐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你为何要戴面具,梁国的风俗?真奇怪。”
达戎人长得高鼻深目,有种别致的美感。贺兰稚虽强壮,皮肤却天生苍白,眉毛浓密,眼睫黑长,嘴唇也很浅,带着点淡淡的藕色。
他身旁跟着个沉默寡言的护卫,乍一看,和白莲教的明无心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林晗有些出神,没答话。贺兰稚盯了他半晌,甩着马鞭道:“听说在梁国,只有女人出门会把脸遮住。”
“女子不可抛头露面,这都是开国初的事了。殿下对我朝不够了解,女人出门不必戴着帷帽。兴致来了,穿男装上街也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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