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还想强求一次,如果就这么放弃了,周恕之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会活在悔恨之中。
但叫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是——
那个孩子,那个跟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孩子,那不会是他和柔章的孩子吧?
周恕之心里又高兴又落寞,高兴的是他和柔章有一个孩子,落寞的是哪怕柔章怀了孩子,也不会因此停留。
但这五年多来,他也仔细地剖白过自己的感情,他喜欢的就是那样夺目耀眼、永远赤诚的柔章,哪怕在离开他时,也不屑于用任何理由来搪塞他。
“这位夫人,我会离开,不过能不能请你代我向柔章转达一句话?”
阿辞吃完第二只鸡翅膀时,盛春芝终于从外面进来了,看表情谈得明显不算多愉快。
“盛姨,你好慢啊,不过阿辞给你留了腿腿!”
“阿辞乖,果然阿辞最疼姨姨了。”
阿辞就笑了起来,又张罗着要倒茶,又说这个烧鸡没有钦州城的好吃,说着又把手送到了谭昭面前:“大哥哥,刚才你可答应阿辞了,可不许反悔哦。”
“行行行,指定不会忘的。”
阿辞嘿嘿一笑,又凑到小哥哥面前说小话,其实是炫耀,听得贺兰固忍不住攀比,说两人同龄人,谭昭觉得自己真心没有说错。
盛春芝看着无忧无虑的小阿辞,笑了笑,这才说起自己为什么会来禹州城。
“方才我就想问了,沈柔章没跟你一起来?”
“嗯,她遇到了一个友人,有些耽搁了,不过禹城这地不太好,等我办完禹城的生意,就立刻带阿辞离开这里。”盛春芝脸上,那真是写满了“晦气”这两个字。
看来,刚才那位公子确实是阿辞的父亲,不过就光长相而言,确实也没什么验DNA的必要了。
“谭公子,关于方才那男人的事……”
“我懂,我不会多言。”沈柔章也不是一个会被他人言论所左右的人,毕竟锦绣坊家大业大,就开在江南一带,若沈柔章真想找人复合,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既然没在一起,就有没在一起的理由,小明的爷爷活到了一百岁,长寿秘诀就是少管别人的感情事。
盛春芝心想,这便宜爹可比亲爹识趣多了:“这几日我与阿辞都在禹州,就住在杨柳胡同隔壁的第三户院子,你若是有空,可以带阿辞出去玩玩。”
“这么相信我?”
“柔章和阿辞都信你。”
阿辞吃得肚圆,很快就犯起了食困,加上盛春芝赶着回去给柔章写信,吃过饭两边就分开了。
贺兰固和谭昭又逛了一下午,太阳落山才回到落脚的客栈。因为城中江湖人太多,便宜大碗的客栈都被订完了,所以两人住的是禹州城最好的云祥客栈,而且还是自带院落的豪华套房,这也让贺兰固实现了泡药浴自由。
至少,唔,不会熏到隔壁住店的客人,不说了,反正说多了都是泪。
泡完药浴又按照谭哥的方法行气一炷香的时间,贺兰固就借着药劲早早睡觉了。倒是住他隔壁的谭某人,深夜还有一位客人上门。
“周少东家,难不成云翔客栈也是你家的产业?”
周恕之讶异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嗯,一点小产业。”
……谢谢,已经开始仇富了:)。
“周少东家深夜而来,不知有何要事?我想,我们应当是没什么交情吧。”
周恕之走得近了,身上浅淡的酒味就飘了过来,但很淡,要不是谭昭鼻子够灵,也闻不到:“我……”
“诶——事先说好,别跟我打听沈柔章的事,我今日若是敢多说一句话,明日她就敢提着剑来戳我四个窟窿,为着我的小命,还请公子高抬贵嘴。”
周恕之心里的气一下就卸了,他看看温吞的自己,又看看对方,心里十分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他哪怕学了些粗浅的武艺,也做不成那快意恩仇的江湖豪侠。
“我并不是来向你打听她的下落的,只是想老见见她的朋友而已。”
至于为什么会想见,他也给不出理由。
谭昭:???
“要喝酒吗?城中最好的梨花白,以前柔章也喝过。”周恕之说完,不知从哪变出来一个酒壶和两个杯子。
谭昭本来不想答应的,但对方给他们免房租哎,这谁能拒绝呢,毕竟他从羽裳兄弟那打劫来的一百两早就用完了,能省一点是一点吧。
不过说起酒,他也可以卖酒赚钱,不知道江湖人有没有脱发问题啊,他最近店铺里的库存都被小祖宗酒占满了。
“谭兄,你说我真的没有习武天赋吗?”
这是什么问题?谭昭偏头看人:“一般来说,如果到了你这个年龄还想习武,如果不是天赋绝伦,我的建议都是抹脖子重来。”
“你和柔章果然是朋友,她也这么说。”
谭昭:……你要这么说,口才很好的我就得装哑巴了。
第291章 江湖剑雨(二二)
好在这位少东家没太纠结习武这事,很明显哪怕有些微醺,他也知道自己做不成那逍遥自在的江湖游侠。
他是家中独子,整个周家都承载在他身上,从小到大的教育不允许他任性妄为、抛弃家人随柔章游历江湖,如果不是那一场阴差阳错,或许他这辈子都没可能遇上柔章那样的人。
可正是因为见过了,所以才忘不掉。
“抱歉,让你见笑了。”
谭昭举着酒杯,笑了笑:“何来见笑之说,屋里那少年你见过的吧,他今年将近十八,因经脉问题不能习武,他比你还要不如一些,照样心向江湖。”
周恕之很明显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可我观他面色红润,似乎并无沉疴?”
“无碍其他,就是经脉先天堵塞,体质比一般人差一些,若是不习武,就没任何关系。”
“竟还有这种事情?”周恕之想了想,倒真平常心了许多,毕竟他自己知道自己对江湖并不渴望,他渴望的是江湖里的某个人,“那他……”
谭昭却没接着周恕之的话继续讲:“我的意思是,江湖并不苛求所有人都会武,心在江湖,便是江湖。”
周恕之一顿,随后陷入了沉默。
他饮了一杯酒,抬头看着冷月,忽然就没有了继续聊下去的兴致,但他不想聊,对方倒是兴致勃勃,甚至还跟他打听禹州乃至是整个江南地区好吃好玩的地方。
“诶?我吗?我不算江湖人。”谭昭摆了摆手,“若我是,就该去凑凑江南精英节的热闹了。”
抛开对方是柔章的江湖朋友这一点,周恕之很快察觉到,这实在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人,不说对方的谈吐,对方身上这种肆意洒脱的气质,就不是一般人身上能有的:“禹州城的话,城外的二山寺挺有名的,那边的庙会在江南一带都很出名。”
“那明天就去二山寺看看。”谭昭非常随意地拍板决定,他说完,看着欲言又止的少东家,率先开口,“我还以为,你会问问小阿辞的事,你可真憋得住啊。”
周恕之:……谢谢,其实他下午一出酒楼就找人去打听了。
现在没开口,只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毕竟……孩子都认人了,那般大了,当时在楼梯拐角,他对上那双孩童澄澈的眼睛,脑子里就像被钝器击打了一样。
现在头脑稍稍冷静下来,也依旧充斥着不真实感。
周恕之得承认,他心里有些窃喜,柔章愿意生下这个孩子,或许她心里……还有他的一席之地。
“你愿意告诉我那孩子的事情吗?他是叫阿辞吧,是哪个‘ci’?”
谭昭指了指自己的嘴巴:“我倒是不介意说,但今天我已经被下过封口令了,你也看到盛夫人那个态度了吧,以你家的本事,肯定能找到他们的落脚之处,你没敢去却来找我,应该也是不想太过得罪她吧?”
毕竟人家小姐妹,回去吹吹耳边风,保不准印象更差了。
周恕之:……倒也没必要这么直白地说出来。
“但你也别太沮丧,至少盛夫人是个光明磊落之人,如果你拜托她什么事,哪怕她心里非常不情愿,她也会代为转达的。”
周恕之惊愕:“你怎么知道……”
“唔,阿辞他娘曾经说过我能掐会算,是个半仙。”
第一天,谭半仙因为半夜与人喝酒,非常成功地起迟了,不仅起迟,甚至连午饭都睡过去了。等他睡眼惺忪地开门,就对上了贺兰固有些怨念的双眼。
“谭哥,你今天好晚啊,我听说江南精英节就是今天开场,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江湖大会哎,我们去凑凑热闹吧?”
“万一凑热闹变成被人看热闹怎么办?”谭昭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就是个事故体质,为了系统的核心着想,他最好是不要去凑这个热闹了。
贺兰固:“……会这么衰吗?”
谭昭不太肯定:“或许,你要是特别想去的话,那我们晚点去也行。”
“想去想去!”
谭昭找小一点了碗阳春面配素二鲜的浇头,毕竟早饭嘛,还是清淡一些比较好。不过昨日就答应阿辞了,今天要带烧鸡上门,所以吃完早午饭,他一个人独自出门去给空间里的烧鸡过了明路,然后带贺兰固一道去了杨柳胡同。
不巧的是,他在杨柳胡同外,看到了某位周姓少东家。
这精神头是真好啊,谁说这位没有习武天赋的,他觉得就熬夜这项技能,周少东家非常地具有潜力。
谭昭随手打了个招唿,然后在对方羡慕的眼神中进了盛宅。
阿辞闻着烧鸡味出来,立刻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哥哥,好香的烧鸡!是天下第一好吃的烧鸡,对不对?”
“对!喏,拿好了,这可是我单独请人做的,很难得的。”
阿辞立刻攥紧了油纸:“没问题!阿辞肯定拿稳!”
盛春芝很显然不在家,估计是去处理盛家的生意了,不过她人虽不在,家里的护院却非常多,防的是谁谭某人不说,但大家应该都猜得到吧。
“大哥哥,好好吃!”果然不愧是天下第一好吃的烧鸡,阿辞眼睛立刻就亮了,不过很快他的眼神就耷拉下来了一点,“这么好吃的烧鸡,要是娘亲在就好了。”
小朋友理所当然的,就想把自己觉得最好的东西分享给最喜欢的人,在阿辞心里,娘亲排第一,盛姨第一,大哥哥就是第二,唔,小哥哥勉强跟小黄一起排第四吧。
“你娘亲知道了,一定很高兴。”
阿辞立刻凑过来:“那大哥哥,你能不能写信给娘亲,告诉她阿辞留了天底下最好吃的烧鸡给她?”
“唔,这好像有些困难。”
贺兰固也跟着泼冷水:“烧鸡放不起,等你娘亲收到信,可能已经不能吃了。”
阿辞啊了一声:“哎,娘亲好忙啊,没办法,我是男子汉大丈夫了,只能连同娘亲的份一起吃掉,大哥哥,我又攒了金豆豆,等娘亲回来,能不能买天下第一的烧鸡?”
谭昭:……真是让人无法拒绝啊。
于是在小阿辞的萌眼攻击之下,谭某人空间里倒数第一只烧鸡被预定了出去。
吃了小半个烧鸡,阿辞就饱了,小家伙困得直接在塌上打起盹来,盛春芝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小家伙睡得四仰八叉的模样。
时间差不多,谭昭起身告辞,带着贺兰固去凑江南精英节的热闹。至于门外的周恕之,盛春芝显然不欲多说什么,反正等事情办成,她大不了搬回北方去。
等谭昭和贺兰固出了门,又看到了周恕之,不过相较于方才,这位脸上的落寞肉眼可见的增多了。
“谭兄这是要去二山寺?”
“计划有变,准备去凑凑江南精英节的热闹,听说今日第一天还有英雄大会,是不是真的?”
抱着某些小心思,周恕之提出了一同前往,贺兰固虽然不理解,但有马车不蹭王八蛋,而且对方还在大会对面的茶楼定了包厢,那可是观看绝佳的位置,他今天上午特意找人去打听过,临近看台的位置,早一个月前就被订走了。
“周公子好厉害,那边的位置听说有钱都订不到的。”
“没什么厉害的,禹欢茶楼本就是家中的产业。”
贺兰固:……突然有些理解,谭哥嘴里的仇富是什么意思了。
禹欢茶楼距离杨柳胡同算不上太远,马车半个时辰不到就能抵达,加上不用往人群里挤,二人到的时候,群英荟萃的英雄大会才将将过半。
不过谭昭也就看个热闹,毕竟他对这个江湖并不十分了解,所知的也就是“二派九教十六阁”,其中因为十六阁数量太多,他甚至叫不上所有的名。连大门派他都记不清,更何况是小门派小侠客了。
江南二侠他还是来了禹城才知道的,其他的人就更不认得了。
“听说江南二侠似乎有意在此次江南精英节择选徒弟,所以这一次才来了这么多人。”这说江南二侠,分别是飞侠陈阳钟、蝶侠欧阳许和玉侠随舟。
飞侠陈阳钟以轻功见长,近些年更是已臻化境,他成名之战便是抓住了江湖上最臭名昭着的采花大盗;蝶侠欧阳许则擅长司虫,与苗疆蛊毒不同,欧阳许擅长牧蝶,他手中的蝴蝶千变万化,甚至能在千里之外追击敌人,是谁也不想得罪的人;而玉侠随舟,是二人里最能打的人,他有一柄玉郎剑,剑招千变万化,化简为繁,传闻他巅峰之时,甚至能以假招在天下第一剑客的手中走上百回。
玉郎剑,也是江南地带最负盛名的剑客,所以这次的精英节筹码,也是由他提供的。若不然,宝剑未出,谁也不傻会千里迢迢跑来争剑。
“少侠说得不错,此次玉侠随舟随大侠确有收徒之意。”
周恕之虽不是江湖人,消息却是这张桌上最灵通的,不过他话音刚落下,楼下的群英大会却发出了哄闹声。
不知是谁尖声喊道:“不好了,随大侠遇刺身亡了!”
贺兰固第一时间,就望向了旁边坐着的谭哥。
第292章 江湖剑雨(二三)
“你看我干什么?”这人死了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好不好,而且一开口就说是遇刺,可见凶手当时就在现场。
贺兰固默默收回了视线:“没什么。”
倒是桌上唯一的一个江湖局外人,脸上充斥着震惊:“这玉侠随舟传闻武功剑术都很了得,谁有那么大本事能将他刺杀身亡啊?”而且江南三侠名声在外,侠义无双,谁非得在江南精英节上杀人啊?
哪怕不是江湖人,周恕之也察觉到了一些江湖风雨,玉侠随舟的死,或许只是一个开始。
然而正是话音刚落,便又有人尖声喊道:“是悬水剑!是悬水剑杀了玉郎剑!”
一听悬水剑三个字,周恕之当即坐不住了,他冲到窗边,却只看到底下密密麻麻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却根本不见柔章的身影。
“谭兄,可看到柔章了?”
谭昭和贺兰固也紧随其后到了窗边,只是今日精英节,人实在太多,又因为高台之上死了人,现在底下闹哄哄的,什么都看不清楚,更何况是找沈柔章了。
“你先别急,就算是她真的杀了人,那也只能证明这玉侠随舟该死。”但实际上,谭昭并不认为沈柔章会杀人,毕竟……宿主是不能杀人的,要是真杀了,小青蛙早就跳脚跑来找他善后了。
周恕之一定心:“你说得对,我武功不济,此时最好不要拖她的后退。”
这一届的江南精英节因为头筹宝剑和玉侠收徒一事,办得格外得热闹,往常是在城中的沐晨湖边举办,但这一次因为人多,这才借了禹欢茶楼的地方。
禹欢茶楼说是茶楼,其实更像是一个开放式的戏园子,除了贵客所在的高塔区域,往下还有散客坐的大区域,远处还有戏台和比武场。
往常禹欢茶楼都是作为云游的戏班子、杂耍班子或者是有名的弹琴大家来演奏之类,因为能容纳的人多,所以场子一向很热闹,这一次也是因为江南三侠的名头,才能在这里举办江南精英节。
可偏偏,这一次玉侠随舟人没了,如果不把杀人凶手找出来,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禹欢茶楼的生意。
本是共商江南武林要事、切磋进步武艺,这下徒弟还没收,人却没了,下面的江湖人闹腾也算是情有可原。
而且,这可是悬水剑啊,谁不知道沈柔章那个女人比她的剑还要狂妄,如果真是她杀了随大侠,他们必然要她给一个说法,若不然,便叫她遗臭江湖。
“离得太远了,根本看不清。”周恕之有些焦急,“谭兄,你可有什么办法和柔章联络?”
正适时,门外禹欢茶楼的掌柜就一脸苦相地敲门:“少东家,那群江湖人说是什么杀人的悬水剑离奇消失,言我们茶楼里必然有密道,此刻正闹着叫您出面,说明密道的入口和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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