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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生(无穷山色)


晏灵修接过来,点头道:“可以。”
孙凌愣愣的:“……孟哥,前辈,你们饿了啊?”
“当然没有,”孟云君被他的猜测逗笑了,主动解释道,“我就是在想,这位小偷既然喜欢吃水果,那挑个一看就很诱人的苹果摆出来,说不定就能把它引出来呢?”
孙凌还没发表意见,店主老爷子就大力支持道:“这个办法好!还有,你们要是抓到了那个偷吃我苹果的小妖怪,也尽量别伤了它,我觉得它挺可爱的,想留着当宠物养!”
孙凌:“……”
按照驱邪师出外勤的一贯流程,他们要先根据有限的情报,将精怪的种类划定在一定的范围内,然后再因“怪”制宜,制定一个万全的捕捉方案,务求一击必中。
相较之下,直接用诱饵的办法似乎草率了些,显得不太正规,但连事主都不介意,他们试试也无妨,最多就是损失一个苹果而已。
于是,店主暂时拉下卷帘门,孟云君取来一把小巧的水果刀,将苹果均匀等分,放在精怪常常出没的几个角落,顺手布了个“有进无出”的小阵。
一切准备就绪,他们关上灯,做出打烊的样子,走到和杂货铺连通的起居室里,密切关注着监控摄像头下的画面。
孙凌有点苦恼。
许多小精怪都是有灵性的,一块苹果明晃晃地亮在那儿,有点脑子都知道有诈。
这样粗糙拙劣的方法,孙凌本以为那个藏在暗处的小偷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上当的。没想到他们才刚坐下,一团黑影就隐隐约约地从货架底下“探出了头”,见周围没有人,它的胆子大了起来,垂涎三尺地绕着苹果块乱转,然后毅然跳进了陷阱。
作者有话说:
满血复活啦!感谢布洛芬救我狗命!
就是咳嗽时快要把眼珠子咳掉了~

第20章 失踪的少女
众人拉亮杂货铺的灯,低头一看,阵中果然多了一只黑团子,叼着苹果可怜兮兮地看着他们。
孟云君上前,把它拎到和双眼平齐的位置,了然道:“原来是一只‘丫丫’啊。”
“它有名字?”老大爷新奇地看了又看。
黑团子团如其名,全身上下都是黑漆漆的一团,唯有一双白环眼又亮又大。即便被孟云君揪着“后颈”提起来了,也还是倔强地不肯松嘴,三两口把苹果吞掉,弱弱地叫了一声:“呀!”
“这一类小精怪只会发出‘呀’的叫声,所以俗名就叫‘丫丫’。”孟云君道,“它们胆子很小,也没有攻击性,就算是鬼怪,也喜欢养一两只解闷。”
孙凌把分散在其他地方的苹果块捡了起来,叫丫丫看见了,不顾自己还受制于人,冲孙凌急切地叫了起来。
“苹果有那么好吃吗?”孙凌百思不得其解。
孟云君隐晦道:“丫丫以吃瓜果为生,但它们最喜欢的食物,其实是一些大鬼怪身上的优质鬼气,任何沾染了鬼气的东西,对它们来说都是一顿难以拒绝的饕餮盛宴。”
孙凌恍然大悟——合着这小精怪看上的不是的苹果,而是厉鬼前辈特意留在上面的鬼气啊!
这类天生地长的小精怪感知极度敏锐,晏灵修气息收敛得极好,寻常人根本窥探不出他的真身,可孟云君一松开手,黑团子就果断地往他身上蹦,被晏灵修冷着脸地扫开,也没有丝毫气馁,不依不饶地顺着他的袖子往上爬。直到晏灵修懒得管了,黑团子才胜利地蹲在他肩上,发出“呀呀”的快乐叫声。
老大爷显然没有从黑团子的举动中窥见真相,惋惜地看着它在晏灵修肩上又蹦又叫,落寞地说:“它喜欢的东西,我这儿也没有啊……还是你们带走吧。”
黑团子一对白环眼转了过去,它大概也清楚自己这几天吃的都是老大爷家的苹果,很给面子地跳到他手心,软软地蹭起了他的手指。
有人嘭嘭敲响了卷帘门,黑团子呲溜一下钻到晏灵修的袖子里躲了起来。
老大爷回味地捻了捻手指,嘴里回道“就来”,转身拉卷帘门去了。
来的是个骑摩托车的中年男人,一边咬着香烟,一边吐字不清地要老大爷给他称几斤瓜子和花生。抬眼看到了晏灵修他们,目光不由自主地多停留了几秒。
这个县城人口有限,家家户户都能混个脸熟,乍一见生面孔,他颇有些好奇,吸了口烟问道:“这是……亲戚来了?”
“哪是!人家是驱邪师,专门从市区调查局过来的。”老爷子利索地给花生瓜子称好重量,报了价递过去,来人却突兀地没了动作。
他呆呆地望着晏灵修几人,好像被当头打了一棍,说话的调转眼高了八度:“驱邪师?”
他的反应着实奇怪,孟云君一挑眉:“你很惊讶?”
“是,是啊……很少见过嘛。”来人的目光躲躲闪闪的,接过炒货袋子时还滑了手,在胸口胡乱擦了擦手汗,慌里慌张地踩动摩托车道,“我就先走了,你们吃好玩好啊。”
他刚要拧动把手走人,斜地里忽然刺出了一个背书包的少年,直直地扑到了这人的车后座上,把他连人带车一起撞倒在地。
摩托车的后轮翘起来,徒劳地在原地转着圈。少年顾不上喊疼,三两下爬了起来,喘着粗气问:“你们谁是驱邪师?我有冤情!我要报案!”
“屁个案情!”中年男人骂骂咧咧地把他掀到一边,对晏灵修他们讨好地说,“几位警官,你别听这小子瞎说,他最喜欢报假警骗人了!”
“我没骗人!”
少年急得跳脚,扯着中年男人不让走,纠缠间,他甩在身后的旧背包滋啦一声,不堪重负地“吐”了,属于高中生的繁重课业稀里哗啦地掉出来。中年人粗鲁地甩开他,骑着摩托车一溜烟地跑了。
少年追了半条街,没有追上,悲愤地攥紧拳头盯着他的背影,过了好久,才不甘不愿地晃了回来,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走到杂货铺前,才发现他撒了一地的课本已经被人捡了起来。一个疑似驱邪师的年轻人捧着他的破书包,手里穿针引线,将缝好的地方展示给他看。
孙凌:“我挑了个色差不明显的线,保准别人瞧不出来……虽然你这洗得也没什么颜色了。”
少年:“……”
孙凌谢过老大爷无偿提供的针线,心有戚戚焉地感慨道:“背包,它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掉链子。”
晏灵修意有所指地扫了眼孟云君。
孟云君大尾巴狼似的,脸色都没变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上前,递了张凳子过去:“你想告诉我们什么?现在可以说了。”
少年闷闷地应了一声,臊眉耷眼地挨着凳子边坐了下来。
十六七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他的个子拔的够高,营养却跟不上,手脚都是细细长长的,穿一身洗得跟书包不相上下的校服,撞倒摩托车后没顾得上拍,两条裤腿上满是灰尘和机油。
“我叫陈远……有一件事,我想请你们帮忙查清楚。”
说到这里,他轻轻地抿住了嘴,露出轻微的抗拒神色。
还没等他做好心理准备,一边旁听的老人忽然插嘴道:“你是想说陈绛竹吧?”
陈远的眼睛倏地亮了起来,连声道:“对对对,爷爷,您也认识绛竹哥?”
老大爷摇头道:“我不认识他,但咱们镇子里,还有谁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你们陈家集的人,把人家的名声都搞臭了。”
孟云君从这三言两语中听出一点端倪:“这个人出了什么事?”
“都是村里人乱嚼舌根,一有点不顺就往他身上推,”陈远愤愤不平道,“绛竹哥就是个普通人!他父母早亡,在外地工作,最近几年一直没有回来过,渐渐的,村里就有了些风言风语,说他死在外头了,死后冤魂不散,村子里才总是出些倒霉事儿!”
“哪里是绛竹哥冤魂不散了,分明是他们发了狂犬病到处乱吠!有人生病了怪他,禽流感闹鸡瘟了怪他,连天不下雨都怪他,绛竹哥要真那么神通广大,一定把他们通通变成哑巴!”
孟云君抬手,打断了陈远发泄似的言语:“所以说,陈绛竹还活着吗?”
“……我,我也不知道。”
陈远一下子泄了气:“绛竹哥他最后一次回陈家集,是为了给去世的父母扫墓。那是三年前,我还在学校念书,和他错过了。第二年绛竹哥没有回来,村里就开始有人造谣,说他在田埂边看见了绛竹哥,一眨眼就不见了,肯定是变成鬼回来报复他们了。”
“报复?”孙凌惊讶地强调道,“陈绛竹跟你们村人矛盾很深?都到不死不休的地步了?”
陈远目光闪烁了一下,斟酌着措辞道:“因为……某些事,绛竹哥和他妹妹曾经跟村里人闹得很不愉快——不过那不重要!更多的是因为他妹妹陈绛云!她在七年前失踪了。”
“当时,学校以为她回家,村里人以为她在学校,双方都没有报警,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间,后来再也没有找到过了。”
作者有话说:
祝大家圣诞节快乐~

“那年,我已经退休了,但也听同事提起过。”
老大爷絮絮叨叨地说:“小姑娘性格叛逆,跟舍友闹别扭,哭着要回家。那天正好是周五,县一中是寄宿制学校,每个月才放假一次,但周末要是想走,也是可以的。小姑娘周五下午混在走读生里出了校门,周一一整天都没露面,老师去陈家集跑了一趟,这才发现人不见了。”
“村里人都说,绛竹哥嘴上不提,但心里肯定是记恨他们的……”陈远着急忙慌地强调道,“但冤魂作祟什么的,全是他们胡编乱造,绛竹哥肯定还活着呢!”
也不知是为了让他们相信,还是为了让自己相信,他最后一句话不自觉加重了语气,说完就梗着脖子,虚张声势地瞪着他们,好像他们要是反驳,就是不辨是非的坏人。
孙凌为难地捻着手指,纠结该如何尽量轻的打碎陈远到现在依然不肯放弃的希望——涉世不深的少年人,心理活动全表现在脸上,想要避重就轻些什么,在大人眼里简直像小孩子过家家般一览无余。
孟云君在心里叹了口气,刚要开口,就听晏灵修直截了当地开了口:“但他确实跟他妹妹一样,死不见人,活不见尸。清明忌日,也不见他来给故去的父母扫过墓。”
“那,那能说明什么!绛竹哥有可能,有可能是……”
“你自己心里清楚。”晏灵修冷淡地说道。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明知事有蹊跷,不去寻根究底,反而想尽办法地自欺欺人……一味地逃避,就真能当这些事情从未发生过吗?
“或许你们村人有谁得知了他的死讯,也知道陈绛竹临死前心怀怨恨,只是出于某种不得而知的原因,向绝大部分人隐瞒了这一点。其他人也半信半疑地将他的话传了出去,因为他们心知肚明,陈绛云的失踪,确实有他们的过错,远不止是没有报警那么简单……”
从始至终,不管陈远是狼狈地恳求,还是不可控制地被情绪左右,说出许多抑郁激愤的话,晏灵修都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动容。
他的脸上仿佛笼着一层不近人情的白霜,眼珠漂亮又无情,像一面镜子,冷冷地反射出微光。明明语气里听不出什么感情,但只要一开口,给人的感觉近乎是逼人的,字里行间充斥着我行我素的冷淡。
每说一句,陈远的脸就更白一分,到了最后,几乎是面无人色了。
一双手轻轻搭在了他的肩上,晏灵修偏过头,对上了孟云君的目光,顿了一下,没有再往下说了。
“活该!”老大爷用鼻孔出气道,“还不是因为他们苛待了人家。”
孟云君轻声问:“老大爷,您知道内情?”
老大爷:“当年,陈绛竹他爸爸是卫生所里唯一一个医生,谁有个头疼脑热,都来找他看病。陈大夫尽职尽责,从不敷衍,活生生累死在了岗位上。没过多久,他妻子又遇上了抢劫,防卫过当,失手杀了人,被送进了监狱,没几年也病死了。撇下两个孩子,无依无靠,给他们的叔叔抚养。”
“他们的叔叔不是个好东西,赌博欠了一屁股债,把自家的房子卖了,鸠占鹊巢,住在侄子侄女家里,搞得陈绛竹在外地上大学也不安生,拼命地做兼职,赚了钱寄回家供妹妹读书,女孩怕他叔叔偷钱,也不得不在中学寄宿。”
“整个陈家集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一个伸过援手,也不看看人家爸妈生前做了多少好事!”
天空阴沉沉的,乌云密布,低低地贴着田埂吹来的风带来一股泥土的潮气,眼看着就落下一场雨。
乡间的土路不够宽,也不够平整,他们的车开不进去,只好暂时寄放在杂货铺门口,徒步走向陈家集。
陈家集……既不是穷到吃不起饭的贫困村庄,也没有富裕到家家户户都能住上三层别墅。放眼望去,一溜的砖瓦小平房,杂七杂八的物件堆放在墙角,电视的声音从屋里若隐若现地传了出来。
恰好是晚饭时间,没有几个人在外头闲逛。陈远熟门熟路带他们走到一处院子前,掏出一根细长的铁丝,没两下就把挂在门上的大锁给捅开了,绝对是个溜门撬锁的熟练工。
“这里就是绛竹哥他家,”陈远做贼似的把他们拉进门,压低声音说,“你们待会儿动作轻点,别让邻居发现了。”
孙凌有生以来,还是头一回未经允许就进别人家的门,强烈的道德感令他颇有些束手束脚地放不开。倒是一脸正人君子的孟云君适应良好,跟回到自己家一样大摇大摆地往屋里走,边走,边在窗框上蹭了一下,蹭出一手指的灰:“这屋子很久没住人了,他叔叔搬走了?”
陈远摇头:“不是,他有天喝多了酒,跌下水渠淹死了。”
当孙凌终于做好心理建设,站到了客厅的地板上,孟云君已经毫无负担地推开了卧室的门。
除去无人居住,陈绛竹兄妹家中的陈设和陈家集其余人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只要一想起曾经住在这儿的两个主人下场都不怎么好,众人的想象力就平白给它添了上几分鬼屋气质,看哪里都觉得阴森森的吓人。
这间卧室贴着粉色的墙纸,靠墙放着的一个陈旧的梳妆台,有很明显的少女风格。晏灵修过去一看,梳妆台里空空荡荡,镶嵌在顶端的镜子四分五裂,狰狞的纹路蛛网密布地散开。
晏灵修一进门,就隐隐约约地感到不对劲,但又说不出上来出了什么问题。直到走进卧室这种较为私密的空间,他的思路才终于清晰起来,问道:“陈绛竹兄妹的私人物品呢?”
陈远:“都被他们邻居烧了,说是……晦气。”
孟云君环顾屋内,扫过同样空空荡荡的衣柜和书橱:“我看你们陈家集也不是很富裕,这些家具都还是好好的,怎么不搬回去自己用?”
“那不就成了小偷么!”陈远这个正义少年感觉受到了侮辱,代替邻居们断然拒绝了他不道德的提议。
孟云君笑了:“你撬锁进来,和小偷的行为可差不多啊。”
“这两者怎么能混为一谈呢?我是有正事的!”
陈远气呼呼地蹲下来,从床底下拖出一只一只铝盆,弄得屋里灰尘四起。
他端着铝盆,直愣愣地戳到孟云君面前道:“我把他们烧掉的灰烬都收集起来了,你们看看有没有用?”
众人都被灰尘迷了眼,咳嗽着拿手扇风。还没看看清盆里到底有些什么,一只黑团子忽然冒了头,它跳出晏灵修的袖口,跳上陈远端着铝盆的手,和他对了个大眼瞪小眼。
陈远往后一蹦,当场吓出了双下巴:“它它它它——”
“一只小精怪,刚抓到的。”孟云君把黑团子抓在手心,解放了一动也不敢动的陈远,后者忙不迭把铝盆放到床板上。
“……奇怪,它怎么突然出来了?”孟云君低声道。
他松开手,黑团子重又蹦到铝盆上,“呀呀”地叫了两声。
晏灵修弯腰翻了翻那堆看不出原貌的灰烬,勉强找到些没烧完的东西,有半截女孩的头绳手链、被烟熏黑的塑料笔、以及几片衣角,都是些零零碎碎的物件。
保存最完好的是一本学生证,中间几张纸幸免于难,晏灵修拿起来抖了抖灰,还能大致看清县一中的印章。
“就这么多吗?”他问。
陈远垂头丧气道:“原本不止这点的,是一个缺德的货色趁我不在,把盆倒空又烧了一遍,好多重要的东西都不见了——你看,学生证上本该有陈绛云姐的一寸照片的,现在也烧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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