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他的动作,孟琼舟解释:“练箭所致。”
怪不得在左手长茧。林稚点点头,忍不住在那里多摸了几下。
考虑到铁板导热迅速,他在打板子时特意告诉铁匠多加一个防烫手柄,自铁板鱿鱼上新以来,还没有客人被烫伤过……没想到居然被孟琼舟打破记录了。
孟少卿看着冰雪聪明,又写得一笔好字……怎么手这么笨?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就是十岁的小林啦,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还有小孟是看到长大后的小林才突然友情变质(一见钟情)的,不是变态!
雨点滴答滴答打着窗沿。
过了夏至的雨, 再下起来就属于“一场秋雨一场寒”的范畴,仔细一体会,还真是比初夏的雨冷了许多。
林稚站在窗前, 仰头看外面的雨景。
想到当初“有钱了一定要找个专门采蘑菇的小工”的戏言, 小工好找,蘑菇却是不好采——雨哪是天天下的?
就算天天下, 还要人挤人地和其他采蘑菇的人抢,去得晚了, 可能只能采个蘑菇屁股,和上辈子挤公交挤地铁又是一番不同的感受。
原先还没这么多人采蘑菇, 喜好这一口的大部分也只集中在挑野菜、摘槐花的阶段,不知什么时候, 采蘑菇的活动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真不怪林稚自恋, 这和他酒楼的小鸡炖蘑菇有一定关系吧?
掐着雨刚停的时间点,林稚背着小竹筐子, 去南湖边采蘑菇。
要说临安城确实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春日野钓、夏日挑菜、秋日采蘑, 光是靠这些大自然的馈赠几乎就能吃饱了。
因刚下过雨,出来的人并不很多,林稚足足采了一上午,总算备好了今年的最后一批榛蘑。
他听起身来,很意外地, 腰居然不是很酸。
可能食店开得久了, 身体得到了锻炼?
虽然和沈小七、阿青他们天生强健的身体比不了,但能达到这种程度, 林稚已经挺满意了。
许是和蘑菇有缘, 回去的路上, 又遇着一份卖平菇的。
那小贩见他也背着个蘑菇筐子,还以为遇到了同行,很是警惕地打量他好几眼。
听林稚说要买蘑菇,还是包圆买,这才放下心来。
林稚倒觉得没什么——如果其他酒楼食店的店主小厮来他店里吃饭,他也会很警惕。
那小贩嘿嘿一笑,把捆好的平菇递给他:“想来也是,郎君气质出众,哪里和我们一样?”
回到酒楼,把榛蘑洗干、剪去硬柄,铺在竹篾上,正准备放在得风的地方晾晒,谁知天公不作美,又开始下起雨来。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照这个势头,今天就得穿上五分之一棉袄了吧?
说起棉袄,很有必要去成衣铺子提前买着,免得日后涨价。
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收起来,正要鼓捣平菇的时候,有人打着罗伞来了。
孟琼舟进门就收了伞,依旧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孟郎君怎么下着雨就来了?路多不好走。”
孟琼舟道:“屋子闷,出来透透气。”
下雨天客人不多,酒楼里也就没准备什么吃食,只剩下朝食的清粥小菜。
林稚有点不好意思,告诉对方若是要吃炙鸭等菜,可能要等上一会儿。
“林小郎君随意做些便可。”
随意做些……想起刚买来的平菇,林稚问:“孟郎君吃不吃炸蘑菇?”
撕成小块的平菇裹上蛋液面糊,下锅油炸,撒上芝麻椒盐,比肉还好吃。
这时候平菇的烹制方法有炖、炒、做馅等,可以与肉类搭配,还可以生食,炸制却是不多。
孟琼舟想了一会儿,“吃。”
于是林稚开始给他搭配起午食食谱,“炸平菇、葱爆肉、清炒鸡毛菜,再来一碗鸡子羹如何?”
“小郎君搭配得很得宜。”
林稚得意一笑,那是,这可都是在幼儿园练出来的!
“孟郎君手上的伤怎么样了?”
孟琼舟伸出蜷起来的手指,“你看看。”
那伤口已经结痂了。
林稚仔细瞧了瞧,若有所思道:“还是再涂些药膏吧?要不容易留疤。”
“手上的疤而已,不妨事。”
“别。”林稚去取了三黄膏,“孟郎君这双射箭的手这么好看,还是不要留疤的好。”
孟琼舟很轻很轻地抿了一下嘴角,原以为他会接着留疤的话题继续说下去,不知怎么却转到了林稚身上。
“小郎君的手也好看。”
林稚愣了愣。
说来奇怪,自己这双手每日洗菜切肉颠勺无数次,却依旧修长白皙,不像是厨师,倒像是什么文弱书生的手,很不符合规律常识。
不过穿越这种事就已经很不符合常识了,其他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他冲孟琼舟笑了笑,“孟郎君今日是不是吃了乳糖真雪?”嘴这么甜。
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林稚连忙溜去了厨房。
见他进来,沈小七问道:“发生什么了,阿郎怎么笑得这么高兴?”
林稚把翘起的嘴角压下去,“不告诉你。”
沈小七:“?”
阿郎有小秘密了!
菜端上去时,孟琼舟正看着那三黄膏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久等了。”林稚把菜端上去,“这鸡子羹里额外放了奶液,吃起来口感更嫩滑,孟郎君且尝一尝。”
“哦,还有那葱爆肉用的也是甜葱,不辣的。”
孟琼舟抿抿唇,“林小郎君有心了。”
舀一勺鸡子羹,果然香滑可口,葱爆肉也是鲜中带甜,吃到那有些新奇的干炸蘑菇……
“外酥里嫩。”孟琼舟评价道。
林稚笑笑,“孟郎君喜欢就好。”
吃完饭,外面淅淅沥沥的雨依旧没有止歇的意思,孟琼舟把药膏揣进怀里,打着伞往回走。
林稚出去送他,“孟郎君当心路滑。”
听到声音,孟琼舟回头嘱咐他:“雨汽潮寒,小郎君别往外走了。”
林稚很听话地没有再出来,就站在门口送他。
细雨绵绵,那人就像从画中走出一般,诗情画意的。
孟琼舟离开后,又零星来了几个用午食的客人,做完他们点的吃食,林稚单手托腮,坐在帐台旁听食客们聊天。
“听说七皇子回临安城了,你知道吗?”
“不是前些天刚去了扬州,据说就是为了一道扬州炒饭?”
“这有什么新奇的。”那食客道,“七皇子素来爱吃爱玩,为了一道扬州炒饭亲下扬州,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
“有道理。也不知道那扬州炒饭好不好吃。”
“我吃过,不及林氏的什锦炒饭。”
“……”
什锦炒饭是前世的菜谱,林稚第一次在饭店吃它的时候,那名字叫“黯然销魂腊肠炒饭”,里面有菜有肉又有饭,确实很香气扑鼻、很黯然销魂。
考虑到这时候的人民对于“黯然销魂”可能没那么接受,最终还是起了个大众版本的名字。
扬州炒饭,林稚也吃过,只不过是在上辈子。至于这辈子真正在扬州城的扬州炒饭……没吃过,就不评价了。
许是被勾起了馋虫,那几个食客提完什锦炒饭,还真让林稚又上了两份。
此情此景,林稚自然喜闻乐见,今天的绩效指标就靠二位了!
然而没过多久,真正来完成绩效指标的大客户就出现了——刚刚还存在于八卦轶事当中的七皇子,下一刻就出现在了酒楼。
其实林稚一开始也没认出这位就是七皇子,毕竟按照“素来爱吃爱玩”的标准,这位怎么也得跟程砚清一样吧?没想到却是个文弱纤弱的少年郎。
文弱纤弱的少年郎刚一进门,阵仗就很大,刷刷刷先进来一队侍卫,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酒楼的老板小厮犯什么事了。
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到”的故事真切发生在了自己头上,两个刚八卦完的食客都有些惴惴,同时也有些遗憾——若早知说什么来什么,当初怎么没说些出门就捡到银钱之类的话?
等到各个侍卫站定不动,林稚才拿着食单上前,“殿下要吃些什么?”说完,顺便看了对方一眼。
今上子嗣稀薄,公主皇子加起来不过七人,七皇子最为年幼,又为梁皇后所出,很得官家宠爱——不然的话,也不能为了一道扬州炒饭就亲自去了扬州。
让林稚感到意外的是,原以为按照传闻,七皇子的性子必定娇纵任性,却没想到竟意外的……害羞。
对方红着脸接过食单,点了一道铁板鱿鱼。
林稚看了一眼周围虎视眈眈的侍卫,还是没忍住问他:“殿下是如何得知这里的?”
七皇子怯怯道出三个字:“饕先生。”
林稚懂了,广告的力量,诚不欺他!
上了鱿鱼和铁板,他终于知道传闻不虚,七皇子果真是个会吃的,那串签子的动作、烤鱿鱼的姿势、毫不拖泥带水的手法,简直浑然天成。
吃到心心念念的铁板鱿鱼,七皇子看上去也没那么害羞了,认真点评起来:“肉质紧韧,很鲜美,酱汁也香得很,是不是放了安息茴香?”
宫里面管孜然叫安息茴香,林稚笑道,“殿下慧眼如炬。”
七皇子点点头,“我喜欢安息茴香。”说完,自去小口小口咬鱿鱼了。
吃完了,似是觉得没吃够,七皇子又问:“你这里还有什么新鲜菜吗?”
想来七皇子走南闯北,吃的就是“新奇”二字。林稚没好意思告诉他今日下雨没弄太多菜,把那道干炸蘑菇端上来了。
“这是什么?”七皇子看着盘中似是酥肉的东西问道。
林稚如实回答:“炸平菇。”
七皇子若有所思:“蘑菇常吃,炸的蘑菇却是不常吃。”
夹起一筷送入口中,先咬到酥脆的外壳,接着就是细腻鲜嫩的蘑菇肉,外酥里软,香脆不油腻。
七皇子给出了一个很高的评价:“不是吃肉,胜似吃肉。”
林稚笑了笑,心道这孩子说话一套一套的,若是在二十一世纪,是不是能谋个美食评论家的职业?
临走前,七皇子恋恋不舍,“有机会的话,我还会再过来的。”
林稚微笑点头:“敝店时刻恭迎殿下。”
能不恭迎吗?这可是移动的招牌!
七皇子打着伞走后,雨很快就停了。
确定不会再下,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重新拿出来,放在得风的地方,看了看和往常相比黑得格外快的天色。
秋天要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秋天是吃螃蟹的季节~
林稚今天起得有些晚了。
立秋一到, 气温马不停蹄地降下来,原先的夏装是穿不上了,他和气温一样马不停蹄地换上秋装。
不光是秋装, 还有秋天的睡衣、秋天的床被, 盖在身上暖洋洋的,这才让一贯早醒的他难得赖了床。
想起上辈子看过的一些“被子沉些睡得更香”的研究, 看来是真的。
起床一看,桌子上已经放好被剪出花样的楸叶, 还有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秋水——阿蓝在处理这些事情着实很妥帖。
本朝人过立秋,除了饮秋水, 还要戴楸叶。
楸叶就是楸树的叶子,绿叶红花, 叶片心形, 落得早,戴在头上有驱散暑热之意。秋水则是加糖熬煮的红豆汤。
等林稚挑了片五角星形状的楸叶戴在头上, 又喝了一碗香甜的红豆汤之后,阿青的朝食也做好了。
“天气冷了, 该吃些热乎的。”
阿青把那屉不知什么东西放在食案上,掀开一看,里面挤着一堆大小均匀的汤包。
这时候的灌汤包还叫灌浆馒头,林稚嗅了嗅空气中飘着的香味,问:“这馒头是什么馅儿的?”
阿青把他那套卖关子的技术学了下来:“小郎君咬一口就知道了。”
林稚笑看他一眼, “行!”
把薄薄的面皮戳破一个口子, 又烫又鲜的汤汁从里面流到碗里,淡淡黄色, 还带着星星点点的油花。
林稚惊喜道:“是蟹黄馅儿?”
“昨日点蟹粉丸子的人不多。”阿青道, “我看那些蟹黄很好, 便用来做灌浆馒头了。”
“做得好。”林稚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以后若是有剩下的贵食材,一律做成馒头。”
“小郎君不怕吃腻?”
想到本朝那几十种花色繁多的馒头,林稚笑道:“不怕!”
说到点蟹粉丸子的人不多,那是因为孟少卿昨日又去加班了,这才剩下。
可怜的案牍劳形的孟郎君……这样想着,林稚又咬下一口蟹黄汤包。
吃灌汤包有讲究,需得先把汤汁吸出来喝掉,然后吃皮,然后吃馅,还有个“轻轻提、慢慢移、先开窗、后吸汤”的顺口溜——他直接快进到最后吸汤两步了。
蟹黄和蟹肉加鲜肉油炸过,经高温蒸熟,肉冻化开,溢出来的汤汁稠而不油,带着蟹子的清甜,味道鲜美极了。
吃面皮肉馅的时候倒一碟子醋进去,酸香浓郁。醋这种东西,大概就是有一种能让带馅面食更好吃的魔力。
阿青做的灌汤包个头大,再加有那碗红豆汤打底,林稚吃两个就饱了,剩下的七八个就等沈小七和阿蓝忙完来吃。
大宋人民注重养生,到了秋天,食单上夏天专属的冰雪冷饮、凉皮冷淘等菜品只得暂时离场。
林稚把这些花花绿绿的小木牌取下来,留着明年再挂上——活页就是方便。
因取出不少张木牌,食单明显瘦了许多,开食店的人见不得这个字,林稚又开始琢磨着研究几道新菜,好给食单增增肥。
适逢刘三送肉过来,去验货一看,猪肉、鸡肉、羊肉还有鸭子,都很好,今日却还额外多了一样。
林稚看着那捆蹄子笑问:“可是那宋家新妇又挑食了?”
刘三朗声:“可不是嘛!林郎君说得分毫不差。那宋家新妇也不爱吃这猪蹄子……”
没关系。宋家新媳妇儿不爱吃不要紧,他爱吃!
这时候人吃猪蹄吃得很含蓄,无论寒食节的冻姜豉还是寒冬腊月的水晶脍,都是把猪蹄切碎了混在肉汁里,做成皮冻来吃,“闻其味不见其形”,颇文雅。
但林稚却觉得,这样的吃法好虽好,就是少了点猪蹄那种活色生香的诱惑。
切成小块的新鲜猪蹄,用浓油赤酱的料汁慢火红烧,亮晶晶、颤巍巍的胶原蛋白,有股淡淡的酱糖香,口感浓郁,入口即化。
林稚舔舔嘴唇,去做红烧猪蹄了。
七皇子再次大驾光临时,他刚炒好糖色,听到外面兵戈铿锵的声音,就知道那位爱吃爱玩的贵客又来了。
想起对方上次临走前那句“我还会再来的”,真是和灰太狼一样讲守信用。
好是好,就是每次来时的动静都大了点,害得其他食客都不敢进来……
同样是贵客,林稚又想起孟琼舟。瞧瞧人家孟少卿,每次来都悄没声的,恨不得只让他一个人知道才好。
吐槽完毕,林稚去招待外面嗷嗷待哺的少年,“殿下想吃些什么?今日有新菜焖蹄子,一会儿就好。”
七皇子含羞带怯地点点头,“那便吃这个好了。”
红烧猪蹄的香味慢慢飘出来,林稚倒很沉静,七皇子却先和他搭话了,“店主郎君做食店生意多久了?”
林稚想了想,从春天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季节了。
“还不到一年。”七皇子道,“能得饕先生如此大力褒扬,店主郎君着实很有天赋。”
说起来,他还没见过饕先生给他打的广告,“不知饕先生在信中是如何说的?”
也是巧,七皇子竟随身带着这美食软文,从怀中掏出来给林稚看。
林稚握着那淡黄微脆的纸张,打开一看,一列排比句落入眼中。
“今于林氏酒楼食砂釜鲜粥,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林氏酒楼食玫瑰乳肉,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林氏酒楼食螺蛳索粉,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
这推荐语居然……这么简单粗暴吗?
林稚震惊了。
一溜的“味成腴”句式当中,有一句很不一样,便是最后一句“林酒楼饰姿,荐君等观之”。
这是在夸他的酒楼商标好看!
怪不得对方当时盯着那油纸袋子多看了好几眼。林稚笑了笑,把纸张还给七皇子。
又过几刻钟,红烧猪蹄焖好,林稚去庖厨取了端出来,“殿下慢用。”
比漆红木盘颜色更浓郁的,是油亮的棕红色猪蹄,炖得烂糊糊的,随着食盘置于案上,那厚实肥腴的猪蹄肉便颤了一颤,光看外表就知不输宫里的酒醋蹄酥、姜豉蹄子。
七皇子胡乱冲他点点头,迫不及待地投入到战斗之中。
猪蹄趁热最好吃,先抿一口酥烂的肉皮,牙齿轻轻往下咬,一块连肥带瘦的香软肉块就吞进了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