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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传令——BY:姬婼


  姬洛只能鼓励一句:“好好干活!”
  毕竟,只要帝师阁没什么大事,师昂在天都八年都蛰伏了,还会在乎这一朝一夕,相比之下,自己手头的事情,反倒更为着急。
  接下来两日,姬洛都在熟悉兰苑的环境。那冬瓜很少来纠缠他,这人天资不足,但好在用功刻苦,每日按时练功,除此之外,便在伙房掌勺,承包了一院子的饭菜,倒是颇挣了些好人缘。
  第三日,楼括来了消息,说杀将负伤,殿主深入北地,只派人捎回了本月的千秋令。
  姬洛仔细一琢磨,发现这里头有两条隐含的线索——
  其一,一个年年发布杀令又坚持不懈亲自动手的人,选择继续北上而非返回冀北,是因为他有把握能拿下人,同时,也说明杀将不曾西归长安,极有可能北逃代国,且负伤不轻。
  其二,那单悲风负伤,没有选择即刻撤回西面,最大的可能是他一开始并未有这样的打算,恐怕还有要务在身,在太行山甩脱自己后,凭着技高胆大,欲将手头事一次解决,再回宫复命。
  姬洛稍稍安心了一些,以千秋殿主的为人和脾气,绝不会轻言放弃,短时间内,杀将不大可能全身而退。如果不能确保安全,手握《天枢谱》的他,也绝对不敢再做一次失误的判断——当一个举世无双的刺客窥伺在侧时,将手上重要的东西转手他人送出。
  既然急不得,那许多事情即需从长计议。
  姬洛一面等待楼括后续的消息,一面留在兰苑,帮师昂想方设法接到“不可完成”的任务。
  机会的到来是在一个阴天。
  那天,姬洛正在屋中洒扫,冬瓜忽然走了进来,紧随其后的还有每月送任务的信使,他人缘极好,在这兰苑中,时常能第一个挑拣。
  他们既无避讳,姬洛自然扔下笤帚,凑过去瞧,这一瞧,别说是他,连冬瓜也为那盒中两支朱漆竹筒错愕非凡——
  浊紫为低,朱漆为极。这可是最难的任务,往昔别说兰苑,便是十二殿凤凰台也不一定能接到这么好的。
  冬瓜颇为犹豫,几次想摸那竹筒,手都伸出去了,可又堪堪折了回来。他是个保守的,惜命为主,有钱没命花的事情,太常见了,虽是垂涎,却很谨慎。
  那信使也不催促,容他考虑,偏这时候有人上门挑事,一柄飞刃正好扎在冬瓜手边。
  “他不敢接,我接!”孔雀倚着房门,一展艳丽的披风,低头把玩银匕,嘴角却掠起挑衅和嘲讽,“哪一支赏钱最多。”
  信使抬手指了右边。
  孔雀眼色一冷,摘下腰间藤鞭,向前一卷,卷走了那支竹筒,恻恻一笑:“死胖子,这么怕死,活该一辈子只能做个最低等的杀手,等着看吧,爷我做成这一单,迟早将你踩在脚下!”
  语落,他看也不看手书的任务,大步出了门。
  冬瓜脸上依旧挂着憨厚的笑,和那信使你来我往,讨价还价,似乎方才孔雀的讥讽,全都做了耳旁风:“您知道的,我这人规矩,九死一生给再高赏金也不去,您给看看,哪个凑活,又适合我这胖子的?”说完,他还往那信使手头塞了点钱。
  难得的是,那人把银钱又退了回来,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你和孔雀是同一批入千秋殿的?”
  “诶?”
  “如今死得只剩你俩了吧。”
  冬瓜默然,垂下眼眸,难得敛去一脸的和乐。
  那信使又说:“听说你俩是好朋友?”
  “您觉得像?”冬瓜撇了撇嘴角,冷冷一笑,有些吊儿郎当。放眼整个兰苑,谁不知他二人针锋相对,仇人还说得过去,说是朋友,放话出去都没半个人信。
  那信使叹了口气,兀自从锦盒里取出另一只朱漆竹筒,轻轻推到冬瓜面前,随后收起盒子,平静地说:“不是最好,这个任务留给你了。”
  冬瓜没有去捡那支竹筒,而是猛然起身。顶着质疑的目光,信使赶在他开口前,先将话头堵了回去:“你的规矩我知道,不杀好人,不做恶事。放心,这个任务,不杀人。”
  那信使轻功独步,话音一落,房内已无他的踪迹。
  竹筒滚落在靴边,姬洛替冬瓜拾起,拆掉朱漆蜡封,展平纸条,上书只有三字——
  “救燕凤。”
  冬瓜瞥了一眼纸条,目眦欲裂,一把从姬洛手头揪扯过来,撕成碎片,扔进灯火里,随后落坐竹席上,粗胖的手指撑着眉骨,重重叹息:“关中的号角和云中川上的马蹄声,你可有听见?这个时候去代国,虎口夺食,不啻于送死啊,难怪没人肯接这个任务!”
  所有的片段刹那间涌入脑海,姬洛恍然大悟——
  难怪张蚝会领兵困青州,出关东;难怪杀将会北入漠南草原;难怪苻枭会被派去招安河间的坞堡势力;难怪楼括从长安来带着消息说楼西嘉一切安好,甚至和铁弗部的世子多有亲近,这些看似没有关联的事情,恰恰都指向代国。
  王猛逝后不过一载,苻坚终还是没能沉得住气,发兵代国!
  青州不过虚晃一招,张蚝根本的意图是带兵走关东,穿过河朔,绕道漠南,断云中盛乐城的后路;穿过河间,必会引起斩家堡的注意,所以苻枭招安,一石二鸟;至于杀将夺物却未西归,保不准根本不是他自作主张,而是将夺来的图纸,就近用在战场上!
  而刘卫辰先为代国追杀,又与独孤部乃旧敌,此次出征,亦少不得他,苻坚自然不会白白默许楼西嘉与刘卫辰的儿子交好结党,不过是引巴蜀势力和匈奴势力相互制衡,有李舟阳握兵长安,刘卫辰这样狡狯之人,绝不敢首鼠两端!
  燕国已灭,仇池既亡,西蜀安定,只要代国归秦,自此后苻坚将雄踞北方!
  姬洛心中不免叹息,此计绝非短时间落定,必然经过长久考量,只怕那位“智盖诸葛”的王景略王丞相早留下了治国良策和“定北伐南”的大计,在其死后,亦是搅动天下风云。若代国当真覆灭,南方岌岌可危!
  “别担心,我帮你!”姬洛站在冬瓜身侧,左手落在他右肩,轻轻拍了拍,语气十分坚定。他定定瞧着灯油里的纸灰,心中暗道:子章兄,我们很快将会再见。
  冬瓜按住姬洛的手背,脸上露出笑容:“冲你这句话,上酒,我们好好痛饮一番!”
  孔雀回了屋子,拆下竹筒,展开纸条扫了一眼,随手搓了个纸球扔在妆奁边,取出身上带着的银匕,亲手打了水,配了毒,将其浸泡在金盆中,而后摘下腰上的藤鞭,伸脚踏在白墙上,一边压腿拉伸,一边叫麻雀备酒。
  今日,他难得没有发疯,还有几分高兴,因而在师昂端来两盅甜酒时,他非但没嫌弃数落,甚而亲自跑了一趟厨房,换了两坛烧酒。
  “麻雀,干完这一单,我们就能成为人上人了!”孔雀把酒坛一甩,哪里是斟酌,分明是泼水,两口大碗瞬间给满上,飞溅起的酒花沾湿了师昂前襟,师昂不由得低头瞥了一眼,眼中难掩嫌恶。
  孔雀端碗,一口饮尽,师昂则捡起那张字条,看了一眼,轻声说:“这个人可不好杀。”
  “没有我杀不了的人!”孔雀醉酒,口气非常狂妄,“十年前我还是任人宰杀的畜生,谁能想十年后我却成了索命鬼,我偏就是要叫所有见过我的人都心生畏惧,再不敢有一丝一毫的轻贱!”
  “如果死了呢?”
  孔雀睨了一眼:“谁不会死?”他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酒,目光透过支起的竹窗窗缝,落在对面冬瓜的门前,续道:“呸!怕死的人就不该来当杀手,杀手不需要假惺惺的善良,有钱就赚,有任务就接,怎么,你怕了?”
  师昂端起酒碗的手一僵。
  “越胆小的人越容易撞鬼,越是怕死的人死得越快。如果你失手,我不会救你。”孔雀当他畏缩,眼睛一眯,眼尾一挑,露出轻蔑和鄙视,嘴巴上狠狠耻笑,“别说我给你穿小鞋,我们这一脉传的就是个‘拼’字,拼争,拼命,拼死拼活!”
  看他醉了,师昂伸手欲将他扶到榻上,却被孔雀一把蛮横推开:“没规矩,行前酒不懂吗?不醉不归!”
  师昂放手,定定地看着他:“这么拼,不知你老东家死得有多惨?”
  “黄雀?哈哈哈,也没有多惨,就是被碾成了肉泥,”孔雀放下酒碗,用右手拇指摁着太阳穴,抿着唇,脸上露出苦涩,“他这个人啊,心里头很有些想法,就是时运不济,没碰上好年岁。”
  “入这一行,本是为了攒几个钱救她妹妹,不过钱还没攒够人就死了,最后作罢,散尽多年积蓄贴补穷人,最后南下想投奔朝廷,可惜因为出生,被拒之门外,最后又灰溜溜调头,重拾杀手,专杀胡地汉官,可惜,最后却死在了自己人手下。”
  孔雀站起身,碰翻了酒盏,踩着碎片,摇摇晃晃走到窗边,挥袖指着冬瓜的屋子,啐了一口:“死了都活该!他妈的,跟这个死胖子一样,做杀手就做杀手,只管杀人就是,讲什么个性,讲什么人情、恩义、道德,王八羔子!死了我连收尸都不会去收!”
  “并不是每个人都爱杀人。”师昂冷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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