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柔柔的声音传至耳畔,盛臻低笑着问:“还没睡啊?”
虽然他们在加微信那天就顺便交换了一下手机号码,但其实这是他们第一次通电话。
说来也怪,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各种社交平台便利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打电话这种最直接的联系方式反而日渐式微,对于暧昧中的男女来说,打电话似乎要更加谨慎,因为一不小心就容易暴露心迹。
黎初是声控,她很喜欢听盛臻的声音,每次盛臻给她发语音她都要听很多遍,在和他失联了这么多天后突然接到他的电话,她心头大石落地的同时也感到无比高兴,但孙洁琪在旁边,怕被嘲笑,她不敢表现得太激动,只轻轻“嗯”了一声。
“失眠了吗?”
“有点。”
自从盛臻执行任务以来,黎初的睡眠质量就有些下降,虽然他说自己对川藏线很熟悉,但她还是不免担心,尤其是她在新闻里看到沿线地区恶劣的天气状况,有些路段的积雪甚至有一尺厚,这样的雨雪天在平地上行车都不安全,更不用说驾驶着几十吨重的军车行驶在本就崎岖险峻的川藏线上。
她生平第一次如此牵挂一个人的安危,却无从得知他的消息,又怎么能睡得安稳呢。不过今夜听到了他的声音,知道他平安,她肯定能睡个好觉。
“你到拉萨了吗?”
“嗯,今天晚上刚到。”
“吃过晚饭了吗?”
“吃了,还喝了点酒。”
“长途跋涉了这么多天,一定很累吧。”
“还好。”
原本是很累,可一听到她的声音,所有的疲累都得到了缓解,仿佛她就是他的能量源泉。
黎初不知道这是他的真心话,只当他在逞强,不由愈发心疼,连忙催他去休息。
盛臻还想多听听她的声音,但意识到时间不早了,她估计也困了,便也说了晚安。
道完晚安,他想起一事,低声问:“你喜欢什么?”
“啊?”黎初有些没反应过来。
“我们要在拉萨休整两天,如果不出意外,返回成都差不多是圣诞节前夕。这两天可以自由活动,你想要什么圣诞礼物,我去给你买。”
虽然说提前问女生想要什么礼物会没有惊喜,但比起送错了礼弄巧成拙,倒不如打听清楚她的喜好后认认真真地给她挑一个称心如意的礼物。
“都可以。”
黎初一点都不挑剔,礼物是什么不重要,关键看送礼的人是谁。
盛臻失笑:“你这是在考验我吗?”
“不是啊,心意比礼物更重要。”黎初的语气很认真,顿了顿,小声补充,“只要你平安回来,就是最好的礼物。”
后面那句话她刻意放低了声音,但盛臻还是听清了。
他的心瞬间软成一片,郑重承诺:“我一定平安回来。”
有一句话在心底埋藏了近十年,他还没对她说出口。
****
尽管黎初说什么礼物都可以,盛臻还是绞尽脑汁,毕竟这将是他送她的第一份礼物,怎么能随便敷衍。
一直以来,都是女生主动向他示好,他还从未费尽心思讨好过一个女生,如今倒有些摸不着头绪。
想着朱亮是过来人,第二天出门盛臻果断拉着他做参谋。
朱亮最讨厌逛街,尤其是和一个大男人一起,逛了没几家店就不耐烦道:“干嘛这么麻烦,你送她一束玫瑰花不就得了。”
“不行,”盛臻想也不想就否决:“太俗了。”
“俗?你还别说女孩子就喜欢这个。”朱亮大喇喇道,“你不是要表白吗,没有什么比玫瑰花更直接了,当初我就是用99朵玫瑰把我女朋友拿下的。”
虽然钱包瘪了,但能抱得美人归也值了。
玫瑰花的确够直接,可盛臻总觉得不够,他想送能保留得更久远一点的,最好是能随身携带的,这样她看到它们的时候就会想起他。
朱亮皱着眉头思索片刻,合掌一拍:“戒指!”
“我倒是想送,可现在来说太早了吧。”
一表白就送戒指,万一把她吓到了……
“大哥,你还真是难伺候。”朱亮没好气道,“我都还没睡够就陪你在这浪费时间,待会你一定要请我吃顿好的!”
“放心,亏待不了你。”盛臻满口答应,见朱亮哈欠连天,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便问:
“马上就到圣诞节了,你都不用给嫂子买点礼物吗?”
朱亮不以为意:“洋节有什么好过的,再说我们都老夫老妻了,没必要整这些虚头巴脑的仪式。”
盛臻道:“你这是典型的到手了就不知道珍惜。”
“谁说的!”朱亮掷地有声地反驳,“我俩感情好着呢,等我明年转业就结婚!”
盛臻也就是故意调侃一下,和他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两年,狗粮都不知道吃了多少,又怎么会不知他和女朋友感情好呢。
虽然朱亮口口声声说不买礼物,当他和盛臻走进一家藏族饰品店时,还是忍不住买了一对做工精致的银戒。
盛臻也在这家店选了一个鸡血藤手镯和一把牦牛角梳。
鸡血藤生长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山,深埋地底。在西藏,鸡血藤神圣无比,做成手镯不仅别致,还象征着吉祥、保平安。牦牛角梳也是西藏的特产,富含有益于人体的微量元素,经常使用可疏经通络,促进头部血液循环,提神醒脑,改善睡眠。此外,送梳子还有一层附加寓意,代表相思,希望能与所爱之人白头偕老。
盛臻对这两件礼物十分满意,一丝不苟地盯着店员将它们包装好,迫不及待地想送到黎初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转折点~
第20章
黎初虽然学的是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对西方文化十分了解,但这些从外国舶来的洋节,她一向是不过的。因为盛臻说他圣诞节前夕就会回来, 她才开始对这个节日有所期待。
考虑到平安夜那天餐厅的火爆程度,她提前一个星期就订好了位子, 只等为他接风洗尘,还破天荒地拉上孙洁琪陪她去逛街买衣服。
为此又被孙洁琪揶揄了一番:“你终于舍得好好打扮自己了, 要是你早点有这个觉悟, 院花的头衔不就是你的。”
外国语学院曾搞过一次正儿八经的院花评选活动, 黎初也是呼声最高的候选人之一, 只不过因为她平时不爱化妆,也不怎么穿裙子, 最后还是以微弱的票数之差输给了日语系那个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系花。
黎初并不在乎能不能得到这个头衔,她只想在盛臻面前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接连试了好几套衣服,导购都夸得天花乱坠, 她当然知道销售的嘴, 骗人的鬼, 直接无视, 转头征求孙洁琪的意见:“你觉得哪套最好看?”
“都好看, 你颜值高身材好, 披个麻袋都好看。”
没想到孙洁琪的嘴比导购还夸张,黎初一脸无语:“你能不能认真给点意见?”
“我很认真啊!夸你还有错了?”孙洁琪十分无辜。
导购见缝插针:“是啊, 美女,我们家衣服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做的,既然穿得这么好看,就都买了吧!”
黎初一个穷学生,都买是不可能的, 最后对比下来,买了一件驼色的双面呢大衣,一件修身羊毛衫,一条高腰牛仔裤,她五官偏甜美,却有着近170的身高,身材比例又好,该凸的凸,该翘的翘,这样的穿搭虽然简单,却将她的优势全都彰显出来了,既美又飒。
孙洁琪神色暧昧地提醒她:“记得保护好自己,我怕某人看到你会把持不住啊。”
“……”黎初红着脸白了她一眼,“去你的,思想太不健康了。”
****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很快就到了12月24日。
这天是星期三,学校照常上课,但丝毫不影响学生们欢度节日的热情。
黎初上高中的时候同学之间流行在平安夜互送贺卡和苹果,每到这天盛臻都会收到很多女生送的礼物,胆小的偷偷把礼物塞进他课桌里,胆大一点的则会当面送。
黎初就曾亲眼目睹过一次他被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拦住,女生是他们年级有名的美女,追她的人也很多,她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件事,似乎是笃定了盛臻不会拂她的面子,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没有伸手去接她的礼物,只抱歉地笑了笑:“来而不往非礼也,不好意思,我没有准备回礼,所以你的礼物我不能收。”
她甚至还记得那时候自己的心理活动,既为他没有接受这个女生的示好而窃喜,又有些惆怅:他连这种等级的美女都看不上,更加不会注意到她这个灰姑娘。于是,她将对他的喜欢埋藏得愈深,深到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
那时候的她又怎么能想到,六年后,灰姑娘也是可以被白马王子看见的。
“黎老师,你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是要去约会吗?”
一道软糯的少女音打断了她的沉思,黎初回神,看到许思璇笑盈盈地站在她面前。
“思璇,有什么事吗?”
“我来给你送平安果呀!”少女从身后变出一颗和她脸颊一样娇嫩的红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