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个菜的味道并不地道,陈沫索性把所有菜都换了个名字,类似于‘白雪飞飞’——豆腐,‘青梅竹马’——青菜,‘红颜薄命’——鸡肉,等等。
待最终的菜单确定下来,这个暑假也快结束了。陈沫又紧锣密鼓的设计宣传单。当然这一次,她又去了路家找路千珩帮忙。
路千珩接过陈沫递上的宣传单底稿,微微的笑了,“小沫,我发现你很有艺术天赋呢。”
他手指磨蹭着纸张,赞叹道:“上次是你画的底画,清新而淡雅,完全不像是你这个年纪的孩子能画出来的东西。这次居然是照片。照片拍的不错,这么古朴静谧的意境好似仙人的住所似的,我都想去你家看看了。”
陈沫被他夸的不好意思,脸颊微微泛红,“没有啦,那天的光线不错,凑巧而已。”
“不用谦虚的。”路千珩从笔筒里抽出钢笔,打开笔盖,一丝不苟的写着陈沫事先想好的语句。
他认真的模样让陈沫看得愣神。明明才15岁的年纪,举手投足间的优雅不像初中学生,更像古时出身高贵、修养良好的世家公子。
“好了。”路千珩放下笔,把底稿拿起来给陈沫看,“看看,怎么样?”
陈沫接过,扫视几眼,笑道:“恩恩,非常好。”
说完,她把这张纸夹在了书里,又说:“千珩哥哥还没去过我家呢,等过几天小饭馆的准备工作完成了,你和路爷爷来我家吃饭吧,尝尝我们饭馆的招牌。”
“行啊,我很期待。”
“那我先回去了,到时候我再给你们打电话。”
“好。”
……
开学前,小饭馆的准备工作完成了。
李桂芬成了厨房的主要负责人。陈建党和夏玲又招聘了几个厨艺不错的大妈在厨房帮忙。他们又买了辆二轮电动车,招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送外卖。
一切安置妥当后,青衿之城开始营业了,青衿之城小饭馆也开张了。
陈沫开始了宣传工作。这一次她在每个学校都找了几位兼职的学生,直接在宿舍和食堂发宣传单。
学生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很强,开业的第一天小饭馆就接到了订餐电话。
夏玲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将打包好的饭菜交给外卖小哥,叮嘱道:“小心点,一定要顺利交到顾客手上。”
外卖小哥是个阳光开朗的小伙子,他双脚并拢,右手一抬,做了个不伦不类的敬礼动作,精神饱满的回答道:“是的,长官,保证完成任务!”
此举让在场的人都笑了。第一份订单就此送出。
于此同时,来青衿之城买东西的学生们注意到青衿之城开了家小饭馆。
青衿之城一楼的双开门大开着,旁边竖着一块惹人眼的告示牌,上面写了小饭馆的菜单、价格、以及‘可电话订餐、送货上门’几个惹眼的大字。
不断有学生因为新奇走进去看看。
首先进入眼帘的是小院里摆放随意却又充满美感的花卉绿植,一眼看上去让人心生好感。小院中间立着一个告示牌,上面只有一个大红的箭头,指向左边的房子。
跟着指引走进别有风情的砖瓦房,来到改建后的堂屋,入眼的是小吃摊。这个小吃摊与陈家在小吃街上的小吃摊如出一辙,这让学生们反映过来,原来这家和小吃街的那家是一家的!
堂屋旁边以及后方的两间屋子布置得差不多,里面摆着最普通的木桌和木凳。但这些普通的桌凳放在这‘古朴’的房间里,反而有一种别致的感觉。
最后面的两间屋子是厨房。之所以有两间厨房,是因为旧厨房里是烧柴火的灶,做菜效率不高。所以又准备了一间现代化一点的厨房。
整个一楼的六间房四通八达的,房门没有上锁,他们不怕学生会进厨房参观。他们用的是自家顶楼菜园种出的蔬菜、凌晨刚买的新鲜鱼肉,用的也是优质的大米、正规的调料,绝对经得起检验。
好的原料加上新奇的菜式让学生们吃过后纷纷表示不错,说是以后不方便来就电话订餐。
就此,小饭馆的第一天营业算是顺利的结束了。盈利虽然不高,但反响不错,这让大家都相信小饭馆是可以长期发展下去的,前景良好。
半个月后,青衿之城小饭馆因为它‘独特’的环境和菜单小火了一把!有学生为了看看这个‘特别’的饭馆特意跑一趟!
同时,小饭馆的外卖业务飞快的发展起来,业务量不断增多,原本一个外卖小哥渐渐不够用了,他们又新买了辆二轮电动车、招聘了新的外卖小哥。
小饭馆的红火连带着青衿之城再次火了一把,来青衿之城的人流量明显增多。按司机的说法:
“哪怕一来一回也就7、8分钟,但高峰时期的时候,学生排了老长的队,有些等不了的,就自己走过来了,有些不愿意等或走的,就直接回去了,是不是应该多配几辆车啊?”
夫妻俩听闻,笑得合不拢嘴。他们决定听取司机的意见,过几天就去买两辆小三轮、招两个司机,减轻高峰时期的压力!
第五十一章 江亦
陈沫的生活多了一样东西——英语,陈沫逃避了十几年的强敌。
上辈子,陈沫从初中开始学英语,努力过、挣扎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英语成绩一直不好,一直处于下游的水平。可以说,英语一直是拖陈沫后腿的科目。
后来工作了,她去了上海。毕业于二本大学、连6级都没过的她毫无竞争力。因此,她找工作处处碰壁。为了远离英语,她能选择的工作也大幅度受限。
英语对陈沫来说,绝对是洪水猛兽般的存在。因而她下意识的逃避它、忽略它。
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素描老师戴维是英国人,教学的时候难免蹦出几句英语,她还没有意识到,她该把握这次机会、从小学习英语!
陈沫很清楚,她要想考一个好大学,有一个好学历,选择体面的工作,英语是不可避免的存在。于情于理,尽早开始学英语都是最好的选择。
学英语最好的方式不是死记硬背,而是用英语交流。身边有这么一位纯正的英国人士,多好的机会啊。
因此,陈沫决定把握机会,打败英语这一大强敌。
每个周六的下午,上素描课前,她会特意早到几分钟,用她蹩脚的英文和老师打招呼、聊天,下课后,她也会特意多留一会儿,用英文同戴维老师道别。
她现在只是小孩子,即便戴维老师给她指正发因的错误、语法的错误,顶着小孩面貌的她也不会觉得难堪。
开学前,她特意去了一趟‘风声’,买了一些基础性的英语书籍。开学后,她每天早上都会早起半个小时——背单词。她的每日练字任务里也不只是汉字了,还多了英文。
就这样,英语再次以强劲的姿态占领了陈沫的生活。只是这一次,是她主动打开的城门。
作为五年级的小学生,陈沫的生活越加充实了。画画、跆拳道、声乐、拍照、英语……
陈沫再也没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去风声看书、去路家蹭路千珩的电脑、或是陪弟弟玩幼稚的游戏。这样繁忙的生活对小学生来说太早了,但她甘之如饴。
日复一日,英语单词陈沫背了忘,忘了背,反复记忆,锲而不舍。再加上周六下午戴维老师对她发音和语法的帮助,她感觉自己正在缓慢的进步。
这天下午,素描课刚下课,陈沫和戴维老师用英文交流着,等待夏玲来接她回家。
戴维老师的电话响了,接过电话后,他遗憾的告诉陈沫,“你的妈妈打电话说,她在来的路上车胎爆了,她先去修车,晚点来接你。”
陈沫点头,微笑道:“好吧,我正好想和老师多聊几句呢,晚点就晚点吧。”
戴维为难:“恐怕要让你失望了。今天是我儿子的生日,我和我的妻子要尽快回家,不能陪你等你的母亲了。我们和楼下商店的店主夫妇挺熟的,要不然我把你交给他们照看一下,你在商店等你妈妈来接?”
陈沫善解人意的说:“可以啊。”
戴维和妻子将陈沫拜托给店主夫妇,离开了。
店主夫妇有个儿子,和陈沫差不多大,看上去虎头虎脑的,很可爱。他邀请陈沫去旁边的小公园里一起玩。陈沫摇头拒绝了。
店主说:“你放心去玩吧,如果你妈妈来了,我会告诉她的,让你妈妈去公园里寻你。”
陈沫心想:她待在商店里什么都干不了,还不如去公园里画个画,拍拍照呢。于是背着书包,跟着小男孩去了。
小男孩抱着玩具枪,领着陈沫往公园走去,自我介绍道:“我叫江亦,你叫什么啊?”
江亦……陈沫一愣。
这个名字她记忆深刻。
上辈子的陈沫没有谈过一次恋爱!但她喜欢过人,只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就叫江亦。
高中时期,她沉迷于言情小说,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和白马王子相恋,而她幻想的那个白马王子就是江亦。
江亦是她的同班同学,是班草,也是校草之一。他身高高挑,身材匀称,面容帅气,成绩优异。他还热爱运动,尤其是打篮球。这样优秀、开朗的男孩无疑是大多小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