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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概率百分百 (莫翰奇)



总觉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典自知是个只有“三分热度”的人,过了这阵子她可能想都不会想写信这样的事情了。
就在她感到小小的心愿即将破灭之时,却又一次在诊所看到叶澄铎。

“缘分啊缘分!”这是闪现在脑海中的第一句话。而当月琦婶婶提出交换联系方式时,她又壮着胆子要来了收信地址。










第3章 CHAPTER 03
第一封信寄出去是开学前一天。
时典一笔一划地在信里写下学校地址,并且郑重其事地在下面划了红线,嘱咐千万要把信寄到学校。

不知道他看到这种惊师动众的举动时会是什么反应,时典暗自觉得不妥。
但转而一想,她甚至连他会不会回信都觉得没底。

现在想来,整件事情都不妥当。
有时候躺在宿舍床上,时典都想偷偷祈求,让那封信再无着落。

然而,一周过后,第一封回信出现在宿舍门口的纸箱里。时典按捺住一丝忐忑与兴奋,将那个墨绿色的信封拆开。

舍友姚琳琳好奇地凑过来问:“是情书吗?”
“才不是呢!”

信纸也是墨绿色的,黑色的墨汁印在上面,龙飞凤舞的几行字看起来赏心悦目。
没想到他写字这么好看,早知道这样,她就该把字再写得漂亮一点。气势输人,好歹也要拉近差距。

回信里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对应时典寄过去的那封信:

我今年也初三,年龄的话,应该比你大一岁。
我在市一中读书,没有寄宿,所以每天下晚自修都会回家。
我喜欢打球,也喜欢看电影。之前学过一段时间小提琴,不过后来就没学了。

信到这里,结尾戛然而止,字里行间透露着想快点结束的急迫感。
时典猜想,他一定很少写信。至少写信对他而言,大抵是生疏的。

她开始思忖,该不该再回信。

总觉得会打扰他,而且信寄回他家,会不会引发什么误会?
换位思考,如果回信是寄回家里而不是寄来学校,爸爸怕是早就一蹦三尺高了。

如此一想,时典有些失落,把信拿在手里发了一会儿呆。
最终,她把信连同信封压进一本厚重的练习册,决定不写回信了。

* *

位于市中心古楼旁是H市第一中学。面朝人行道的两道阶梯一左一右,一直通到学校操场的看台。
每天,叶澄铎都会从这条路上下学,身边跟着几个爱说笑的朋友。

这样的团体难免有些聒噪。
因此,当渴望一个人静一静时,他便会借口去别的地方,绕远路回家。

但不论是形单影只还是同侪结伴,对他而言都是必需的——人总要有伙伴,也要能独处,生活才不至于枯燥乏味。

寄出第一封回信是一个星期前,如果不出差错,第二封信应该也到了。可是几天过去了,什么动静也没有。

每天清晨的报纸都是一沓一沓地叠放在一起,其中不时地会夹几张广告信,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

这天上午,叶澄铎早早地起了床,到外头去拿报纸。站在邮筒旁把报纸翻了个底朝天,也没看到一点不一样的颜色——除了黑,就是白。

他不动声色地叹了口气。

谈不上失望,只是感到有什么事情未竟,而这种感觉推着他三番五次地去留意会不会第二封信。

是的……是“会不会有”。
从一开始关心“第二封来信何时来”到现在“会不会有第二封信”,他的心态有些动摇了。

就在叶澄铎花这几秒钟思忖的时候,隔壁小姨家的大门“吱呀”一声开了。
表妹程飏揉着惺忪的眼睛,走到邮筒旁翻找,抱出一沓报纸后正当往回走时,突然瞥到身侧的人,眼睛也完全睁开了:“大表哥……”

叶澄铎手忙脚乱地将手中乱糟糟的报纸整理好,哈出一团白气,迟钝地问了早安:“你今天这么早?”
“被我妈妈抓起来的。”
“哦。”
“我先进屋了,你别在门口瞎愣着,怪冷的。”

二月份,草木结着霜,空气里还凝着逼人的冷气。

确实怪冷的,冷得鼻炎都快犯了。叶澄铎揉揉通红的鼻子,拎着报纸快步走进家门。

没有就罢了。
他不打算等了。

* *

初三的时间过得很快,一场接一场的测试把日子填充得满满当当。

时典跟着中考的大部队向前走,少了停下来回头看的功夫。若不是那一天在办公室偶然瞄见市质检前十名名单的话,她都快忘记叶澄铎这个人了。

他的名字赫然出现在第三行,时典愣了一下。
全市第三名,那得多厉害啊。

“干嘛呢?”姚琳琳总爱在她发怔的时候吓她一跳。
这回,时典被她吓到了,好像偷偷摸摸之时被人逮到一般胆战心惊。

“没什么啊!”她别过头去继续数考卷,却是心不在焉,一连数乱了好几次。

二零一零年中考结束。
考完英语的这天下午,太阳甚是明媚。

三年一班的同学聚集在小卖部前的大树下,给懵懂青涩的初中三年画上圆满的句号。
大家欢喜谈笑,互相起哄。

有人拿得起放得下,这三年小小的成就小小的缺憾都成过眼云烟,未来可期;有人怀着心事,嘴上说着笑着,心却望向另一个方向。

时典和舍友几个抱在一起,尽管以后还会相见,但是结束在同一个屋檐下的生活仍旧让女孩们不忍不舍。
姚琳琳说,大家以后每年都要聚一次,至少一次!
所有人都答应了。

大家和老师拥抱作别,感谢这三年来老师的疼爱和训斥。
班主任咧着嘴笑得很开心,他说:“终于可以把你们这批熊孩子送出去了,我高兴得很!”
大家都不信,觉得老师是说反话呢。

回家之前,有个男生把时典叫到大树的另一边。粗壮的树干和斜坡把两个人完全遮挡住。
男生递给她一个浅蓝色信封,支吾许久讲不出完整的话,便慌张地跑了。

时典茫然地握着那封信,口袋不够大,书包也没带,叫她光明正大地带出去可不得引起一阵喧闹嘛!

初中结束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静候中考成绩。
而对于考入重点中学这件事,时典觉得没那么十拿九稳。

回到家后,爸爸和妈妈都没提“考得怎么样”的话题,只是准备了一桌的饭菜,说是“考试期间不敢给你大补,瞧瞧你瘦成什么样”。

而最让时典诧然的,却是爸爸竟把半年前那张纸条原封不动地还给了她,干净的纸面上一点小小的褶皱都没有。

看着女儿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爸爸故意脸色一沉:“怎么?不要啊?亏我还保存得这么好!”

“要!要要要!”也不知道现在要过来能干吗,可时典还是迫不及待地抢了过来,“谢谢老爸!”

“我们以前也写信呢,”妈妈若有所思道,“可都是我写给你爸,你爸写给我,我可从没给陌生的男孩子写过信哩。”

“时代都在变化嘛!你跟爸爸那是谈恋爱,我跟他又不是!就是找个笔友而已,pen pal!”
“OK, OK, 随便你,”爸爸高声道,“反正人家肯定早就忘记你了。”

……

这才是老爹的良苦用心……时典愕然。

可是爸爸说得对极了,他估计早就把自己忘了。
是啊,他有什么理由记住像自己这样没礼貌的人呢?

——开了写信先河,却在他回信之后断了联系,任谁都会觉得奇怪和愤怒吧?

时典越想越觉得理亏,看着那张字条,漫无目的地把第一行数字翻来覆去念了好多遍,直到把纸张收起来能脱口而出时,她才发现自己已经记得滚瓜烂熟了。

她疲倦地躺在床上,伸出一条长胳膊在地上捞,忽然摸到一个质感不错的纸张,拿起来一看,是刚才班里男生给的信封。

她拆开来,只见一张明信片,背后是卡通图,一个男孩牵着一个女孩,下面一行英文字“The Apple of My Eyes”;正面则是几行娟秀的字迹,笔画细腻,完全看不出来这是出自一个一米八的男生之手。

那是班里英语极好的男生,时典曾经多次问他问题。如果当初明白他的心思,她十之八.九会刻意躲避。

但蓦然在一张小小的明信片上读到一个男孩全然诚挚的内心独白,时典觉得鼻子酸酸的。
她忽然后悔刚刚没跟他多讲几句话,几句告别的话也好,至少不是呆呆地看着他窘迫。

“遗憾”两个字又一次出现在脑海中,时典抱紧枕头,伤心地皱着眉。

心里仿佛有样东西在悄然啃噬,一面啃噬一面催逼着她去完成某件事情……
她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伸手从床头柜上抓过手机,输入那个倒背如流的号码,拨了过去。

* *

手机在卧室里响起,待叶澄铎从浴室出来后,铃声已经停止。

屏幕上显示着一个陌生号码,他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按下拨号键回拨过去。

“嘟嘟嘟”的声音通过电波传来,足足响了四十几秒后,才传来片时的沉寂。

电话那头的人久久不说话,甚至感知不到对方的存在。叶澄铎觉得奇怪,警惕地“喂”了一声,忽然听到一个略微沙哑的声音:“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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