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前只觉得,对于爱情,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所以对于另一半,她从不做过多的要求,也不喜欢过着如胶似漆的生活。因为谈恋爱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不是单个的雌雄同体,所以她觉得,双方都必须有足够的空间。
理论上是如此,没错的。
可现实呢?是否她给的空间太多了?她的前两任男友都娶了别人为妻,一个与她青梅竹马,一个与她同生共死。
如今想来,她要感谢他们,感谢他们肆无忌惮蹂躏她的真心,感谢他们让她遇到对的人。
雨夜早已过去,阳光透过纱窗照了进来,窗帘的影子因为风的浮动而摇曳。
一切如此美好,天瑜看到秦玦朝她走来,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和黑色宽松的裤子,他轮廓分明,曾经的少年感丁点无存,他的嘴角没有笑意,他的神情如竹月之清冷。
可是秦玦朝她走来,轻轻拥着她说:“这是我的荣幸。”
这话就像人间最美的四月天,让人流连,也像深山里清幽的甘泉水,甜入心扉。
秦玦把天瑜的心扉彻底打开了,他住在了她的心里。
“你以后……会不会厌倦我?”
她到底是一个脆弱的女人,她曾经被别人放干了心血。她明明是一个理性的人啊。
她怎么能这样问呢?人是会变的,思想会变,心境会变,她也会变。
即使秦玦此刻保证了,也是不能作数的。
那时候他厌倦了,便是厌倦了,她又能如何呢?难道还能杀了他不成?
天瑜怕秦玦以后会厌倦了她,到底是因为经历过感情的失败,把曾经的信心给丢了吧。
秦玦把她抱得更紧了,他的嘴唇轻轻在她的耳朵上移动,他说:“你这么好,光是靠近你,我就用了七年,一辈子那么短,连好好看你都不够,我又怎么会厌倦你呢?”
天瑜忍不住想要去亲秦玦的唇,可是由于身高原因,她只能转而去亲他的脖子。
秦玦抱住了天瑜,任天瑜在他的脖子上吮吸着,他只是温柔的抚摸着天瑜,闭着眼睛静静地享受着这一切。
突然,天瑜停了下来。
秦玦睁开眼睛,看着天瑜一脸憋屈的样子问:“怎么了?”
“我……还没有刷牙一脸。”
然后天瑜跑了,秦玦想抓都没有抓住。
秦玦端出饭菜,等待天瑜来品尝,这是他精心准备了一个上午做好的,专门为她做的。
他为了她,用了七年的时间,从一个两手不沾阳春水的少年,变成了一个下得了厨房的男人。
只因天瑜曾说,她喜欢能亲自为她做饭的男人。
“饿了吧?”
天瑜的心情似乎不错,她笑着问:“秦玦,这一桌子菜都是你做的?”
“嗯。”
不然她以为是谁做的。
天瑜看了看桌上的菜品,多的可以够她他们两个人她吃上好几天了,快赶得上满汉全席了吧。
其实做饭这件事,比起工作还要累。
天瑜说:“秦玦,其实你不必为我做这么多的,你的好我已经记在心里。”
“陆天瑜女士,难道你的丈夫为你做这么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把你感动的五体投地了?”
天瑜的眼里冒出了些许泪光,“嗯,感动了。”
“这没什么,我只不过是想,在家里的第一顿饭是我为你亲手做的,能好好陪你一起吃罢了。”
饭后,天瑜在房间到处走了走。
当她走进书房时,便被他书桌上的画吸引住了,画中的她明艳动人,倚立在台前,温婉含笑的眉目,艳丽的红唇。
苏幕辙为她画的画,怎么……会在这里?
“秦玦,这画……”
“这是武阳送来的,他送到了公司,她送来时,你不在,我就搬回来了。”
“我记得那天,我在中心广场等了很久,苏先生都没有来。”
“就是那天,你来公司找我的那天,武阳他哥哥去世了。”
“原来如此……”
所以是她小肚鸡肠,随意猜测了?所以在那寒风呼啸的冬天,他选择了武阳。
天瑜好想问一问,如果秦玦知道那天她是去找他表白的,他是否还会决绝的选择武阳?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报仇
天瑜坐在了靠窗的玫红色沙发上,看着她的画像问:“那后来,武阳呢?你们整天在公司见面,会不会很尴尬?”
秦玦很高兴,她能在他面前主动提起武阳,她或许为了他已经吃醋了,他喜欢她在意他的样子。
“她辞职了。”
“哦。”
秦玦忽然想起吴桐告诉过他,说天瑜亲眼看到了他和武阳地的亲密行为,就在武阳哥哥去世的那段时间里。
“天瑜,你以前是不是误会我和武阳了,在你去年离开的那几天。”
天瑜有些愧疚:“对不起,我那时不知道武阳出了这样的事。我那时……去苏先生画室里去拿画,在他的楼底下看到你抱着武阳……其实抱一抱也没什么的,可当时这刺激到我了,你偏偏还对她说‘你别怕,我会帮你,会管你一辈子’之类的,秦玦,你不知道,那时我已经爱上了你……”
秦玦将天瑜手中的画摆在书桌上,然后凑过去,与天瑜靠的特别近,他搂着天瑜说:“对不起……”
“不关你的事,是我太冲动。”
秦玦将她额前的碎发拨了拨,他说:“天瑜,即使你发现我和武阳……关系暧昧,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快嫁给别人,你怎么能这么狠心,让我看着你嫁给别人,在婚礼上和别人亲吻?”
如果他晚点过去,如果吴桐没有告诉他真相,是不是……是不是他就只能再一次眼睁睁的看着她走进别人的怀里?
幸亏啊,他去的及时。
“秦玦,我是一个女人,作为一个二十六岁的女人,我已经不小了,我妈他们希望我早点嫁掉……而且我拒绝过的……”
“你拒绝过?为了我?”秦玦有些欣喜。
“嗯。”
秦玦捧着天瑜的头,凑了过去:“对不起,没能早点去找你。”
他应该早点去找天瑜的,可是爷爷在年后生了重病,他不能抽身,而且公司因为高仙的缘故,业绩下滑的厉害,他不得不采取对策。
因为武阳的牵线,他们公司当初请到了小有名气的演员高仙来担任他们公司的模特,可是高仙出了丑闻,为了上位而盗取别人的画作,所以公司不得不想办法。
请明星代言便是这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特别是他们这样刚刚崛起的公司。
还好,面对如此窘况,他也不是无计可施。
他通过各种办法,找到了他的高中同学。
是个演员,比高仙更有名气,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而且他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富三代。
他的同学叫做宋梓懿。
高中时,宋梓懿总是和班内的班外的校外的人打成一片,还混成了“大哥”,可他不同,他总是独来独往。
除了考试时,宋梓懿要他帮着他,一般来说,他们是没有交集的。
直到高三的时候,班里来了一个怪异的女孩,女孩很漂亮,异常漂亮,当然,没有天瑜漂亮,比天瑜来说,可要差远了。
事隔多年,他已经不记得那女生的名字,只记得老师让她做自我介绍时,她只是盯着地面默不作声,后来她抬起了头,他看清了那个女孩的眼睛,双目无神,盯着某一处,脸色惨白,不正常的白。
没有人愿意同这个女生一起坐,只有秦玦。
秦玦觉得这也没什么,只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而已。
可是两节课之后的下课,在宋梓懿去操场打球时,这个姑娘就晕倒了,宋梓懿听到消息便飞快的回了教室,是宋梓懿给她做了人工呼吸,做了心肺复苏,才救回来的,老师也来了,当时老师都吓傻了,急忙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和女生的家长。
从此以后,那位姑娘再也没有来过学校。
学校里没有任何关于她的传闻。
可是不久后,宋梓懿找到他,郑重其事交给他一个小喷雾似的瓶子,要他去医院里,交给住在三零一房间的女生。
秦玦去到医院的时候,看到了在学校晕倒的姑娘,女生独自坐在病床上,他把东西交给她。
秦玦复述了宋梓懿的话:“你哥哥让我把这个给你,是能驱鬼的。”
秦玦以为是宋梓懿的恶作剧,专门让他来吓这个姑娘的。
令他意外,女生接了过去,小声地说了声:“谢谢。”
秦玦帮宋梓懿递过东西,他们之间的交情,仅此而已。
他们交情不深,但宋梓懿还是答应他了,答应来他们公司做代言。
事情这才得到彻底解决,托宋梓懿的福,他们公司的业绩翻了不少,特别是网上的销售量。
等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了之后,吴桐对他说,天瑜又要结婚了。
他知道,天瑜要来参加吴桐的婚礼,他等不及了,即使在天已经黑了的情况下,她还是迫不及待的去见她。
他想她已经想的快要疯掉了。
秦玦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看着天瑜正坐在他的眼前,一汪柔情似水,一脸芬芳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