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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尼克号]Rose不是肉丝 (昨夜晴风)


  “……丽顿酒店,妈妈。”
  可怜的安妮,害你白跑一趟……
  
  晚餐进行到一半,女神可可才姗姗来迟。
  她头戴男式圆顶礼帽,身穿经过修改的男式黑外套和宽松的白衬衫,即使胸部平平,简洁、大方和优雅却不要钱似的流淌出来,在一堆堆色彩斑斓的花边里鹤立鸡群。
  她不管不顾,潇洒肆意,无视他人的眼光。
  而巴黎恰好又很宽容——比英国更加开放、浪漫和善于变通——何况这位需要宽容的还是一个年轻女郎。
  鲁芙压低声音说:“这位女童子军模样的香奈儿姑娘,一定是参加化装舞会忘记换衣服了。”
  萝丝没理鲁芙刻薄的嘲讽。
  
  身为一个被母星捉弄的二十一世纪女汉子,她早就恨死了束缚得她吃不下饭喘不了气紧身衣,厌倦了繁琐的花边和装饰,还有那些该死的拖到脚的长裙……她却一直默默顺从着一切,装作乖巧的女儿,听话的小姐。
  可可身为本土居民,都敢于向传统发起冲击,甚至开创了女装的现代潮流……社会的进步,真的是由这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叛逆者推动的。
  超越时代、开创时代者,是谓女神。
  
  晚宴结束了,舞会和寻欢作乐却远远没有完结。巴黎人很会享受人生、及时行乐,种种声色犬马,衬托得伦敦都像个小山村了。
  不过这些寻欢作乐的手段让萝丝没法提起兴致,她无聊到去打台球,无聊的听着众人的欢声笑语,尖叫,嘲笑……很想俯视众生的来一句:
  鱼唇的人类!
  
  “可可有一副好嗓子,我们来听她唱歌吧!”
  “唱一个,可可,来一个!”
  “我不想唱。”
  “你就不会顺从着别人一点吗?”
  “如果我愿意的话,我会的。”
  “没关系,可可会唱的,不然我就把她送到乡下去。”
  众人拍手,鼓掌,哈哈大笑。
  一片欢声笑语、喧嚣嘈杂中,女郎苍白的面孔上流露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神情,狼狈又愤怒。
  萝丝见状,迅速放下球杆,快步走到可可面前,一把拉过她的手,向众人宣布说:“我们两个一起唱。”她凑近可可耳边,用蚊子哼哼的声音耳语:“只是一首歌而已,来吧,可可。”
  “我不愿意被当做小丑来戏耍。”女郎低声说,神情却有些松动下来。
  “不要老是用最大的恶意来忖度别人,也别愁眉苦脸了,小心长皱纹。”
  两人心有灵犀,唱起了可可今天下午在酒吧里卖唱的那支曲子。
  沙哑低沉的女低音,混合着刚度过变声期的柔和嗓音,很快调动起大家的情绪。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唱起来,打着拍子跳起舞……
  
  趁着气氛正好、没人注意,萝丝拉着可可开溜。
  溜进可可的卧室,两人咯咯笑着一起倒在床上,对视了一眼,又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像两个干坏事的孩子。
  好不容易止住笑,萝丝清了清嗓子,正色说:“把这顶帽子卖给我吧,可可。”
  “鉴于你是我的朋友,我可以再给你个折扣。”女郎坐起来,理了理头发,顺手点了一根烟,“这群所谓的上流社会的家伙们实在讨厌,当然,不包括你。”
  萝丝噗嗤一笑:“有时候我确实会自我厌恶。我真想像你这样勇敢,可可,我真的很想像你这样肆意潇洒的生活。”
  “因为我什么都没有,所以才敢作敢为,反正没什么可失去的。”可可继续吞云吐雾,“我住在城堡式的大宅子里,享受着浴池、大床和马匹,这一切全都不是我的。哼,总有一天,我要彻底摆脱该死的男人,完完全全的独立生活,自己赚出一幢豪宅别墅来。”
  萝丝微微一愣,在女郎呼出的烟雾中,脑筋以光速运转。
  她计上心来。
  “只跟朋友做生意是赚不了大钱的,可可。你既然想工作,想脱离男人们独立生活,干脆我们合伙做生意好了。”
  “做生意?我不会。我只会做衣服。”女郎随手掐灭烟头,眉峰蹙得高高的。
  “我出资,亲爱的,然后你再跟你的老情人借点钱,如果我成年了的话我也会去借钱的。我们可以在一条街道上租家店面,我负责出钱,你负责缝纫,然后我们一起设计衣服……这难道不是个好主意?”萝丝兴致勃勃,滔滔不绝,“好啦,别再皱眉了,我又不欠你钱,不要用这么恐怖的表情对着我。我们可以先开个帽子店,等店铺走上正轨再扩大经营范围。我们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喂,可可,你倒是说句话啊!”
  
  母星啊母星,每个穿越小说中,总要有那么几条大腿可以抱,这条大腿未免太姗姗来迟……和纤细了吧。
  不过还是要谢天谢地谢母星,这大腿总算是抱上了TAT
  
  1910年,两个人合开的帽子店慢慢走上正轨,萝丝把几千英镑的积蓄全都投了进去,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萝丝离开了巴黎后,悄无声息的在伦敦开了分店。
  再后来,萝丝把分店开到了美国……
  这些都是后话了。
  让我们把镜头拉回到此时此刻。
  此时此刻,卧室的烛光里,淡绿和漆黑的眼睛相互对视,里面燃烧着对未来憧憬的火花。
  目标,赚大钱!
  
作者有话要说:  




☆、开分店

  Chapter8 开分店
  
  嘿,可可。
  她这辈子一直处在腥风血雨的争议中。每当有人质疑可可放^荡、任性、自我为中心时,脑残粉萝丝都忍不住吐槽:坦白说,身为女神,可可没给大家惹一屁股麻烦,然后坐等圣斗士们救援,最后害斗士们近乎团灭——已经算很有社会责任感了!
  ——在成为脑残粉的那一刻,理智和逻辑这两个零部件就滚走了,我们不要理她。
  
  当一个人近距离接触他\她的女神、甚至与女神长期在一起做事或者生活,这个人心中的惊讶和优越感是难以企及的,尤其是掌握了女神不为人知的内部资料后。
  在巴黎做客其间,萝丝整天泡在她们的帽子店里,她毫无形象的趴在桌子上,冥思苦想画着设计图,可可强硬霸道的回答在她耳边飘来飘去:
  “不行,太太,不能这么改动。”
  “请你相信我的眼光,这里绝对不能改。”
  “领口不能再低了,这种裙子不是用来表现诱惑的。”
  “不行,太太。”
  “总之我坚持己见。”
  “必须这么做。”
  “……可可,你这个霸道的小顽固!”——BY 所有被香奈儿女王调^教得甘之如饴的小姐太太们。
  唉,可可这个家伙啊……是个非常,非常,非常复杂的女神。
  因为复杂而真实动人。
  
  身为二十世纪初的本土居民,香奈儿女神都能做到活的勇敢,活的肆意,活的潇洒,活的纵情……相比之下,来自一百年后的母星的自己,实在是弱爆了。
  母星,我丢了您老人家的脸TAT。
  不过还好,我们萝丝心宽体胖,虽然离“乐观开朗”远了点,至少她懂得自我排解。
  尽管萝丝内心是个叛逆者,但她做不到可可·香奈儿那样对传统彻底的背弃。中国人固有的中庸与和稀泥的特性,促使她在自我放纵与合乎传统之间寻找平。
  萝丝随手送了自己一碗心灵鸡汤:人嘛,来到这个世界上,难免委屈自己来适应大多数人,来适应这个社会。能够做到完全的真性情,大概只有两种人了,要么是可可·香奈儿这样站在神坛上的偶像和传奇,他们的一举一动即使不合乎规范也会被奉为圭臬;要么就是强盗、土匪和疯子了,这两类人都不太把传统和规则当回事儿。
  唉,至于我这样在社会上讨生活的俗人,基本得装,也一直在装,甚至不得不装。有时装A,有时装C,尺度没控制好的话就装个B。
  ……这样一来,24K纯女汉子伪装成举止优雅温文有礼的大家闺秀,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自己剖析了一遍,萝丝觉得异常兴奋,甚至是亢奋。灵感爆棚的她兴冲冲的点了蜡烛,摆好纸笔,准备大干一番。
  干了半天,下笔如浆糊。萝丝只得默默的画了几幅比亲吻尺度高得多的H漫,画完后在蜡烛上烧了,以此祭奠母星。
  
  向玫瑰庄园返程的路上,萝丝志得意满、神采飞扬——那几幅H漫画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一点都没退步。如果不是时代特殊,她甚至想珍重收藏。
  不过女仆安妮,精神状态却非常非常糟糕。
  原以为精神疲惫是旅途劳顿导致的(轮船,横渡英吉利海峡-火车-汽车),没想到回家后,安妮的状态始终不见好转,甚至有直线下降的趋势。
  比如,一向性格活泼、爱说爱笑的安妮,越来越沉默寡言。比如,打扫卫生时喜欢唱歌的她彻底沉默了,萝丝常常看到她打扫着屋子就开始神游。比如,她给萝丝梳头时生生的扯下了一缕长发。比如,安妮拉开藏书室的窗帘,就向外远眺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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