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从未有过的慌乱与狠决在一瞬间扼住了她,没有任何先兆,她反手一把扣紧他的手。
层层叠叠的白纱掩盖了这小小的角力,她极热的手掌和他极冰的指尖纠缠在一起,精致修饰过的甲片狠狠划破他的掌心。
他的眼里清楚的闪过一丝痛楚的神色,但转眼安静。
他们的目光如冰雪压城,在交换誓言的一刻冷冷相遇。
礼成后,她伏在他的肩上,假戏真作的开始哭泣。
16、程安之!!到底是小清新还是重口味你给个干脆的!
“今天好运气,老娘请吃鸡!一只别嫌少,两只笑嘻嘻!”七春一边猛啃鸡腿,一边朝我大抛媚眼。
我拼命的玩手机来忽略肚子的强烈抗议。
“你真的不吃?”她把油糊糊的嘴凑到我面前。
“不吃!”我悲愤的呐喊。
“我跟你说啊,我查过资料,饿肚子最先瘦的,是胸!你就算饿上几天,也只能把你的b罩成功饿成a罩,你本来就没什么料,这下你的男神会更加失望的。”
“不是吧……”我动摇的低头看自己的领地。
“所以嘛,来,陪姐姐啃个鸡腿,反正是你买单……对了,咱还是继续用内在美征服他!”
“你的意思是我没有外在美?!”
“你当然有!谁说你没有我和谁急!来,吃腿吃腿!”
……
和七春吃完鸡腿后直奔今天的目的地,某商场。
我从试衣间里出来。
“哇!好萝莉,适合你的小清新脸!”
“男人会不会喜欢成熟点的?”
“那试试这件。”
过一会。
“程安之,我真诚的收回刚才的目测数据,原来你有c罩杯!佩服佩服!”
“过奖过奖,这种事我也不好意思纠正你……”和七春在一起石头也会变滑头。
“嗯,这件衣服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欲望都市!我很喜欢!”
“……可是我觉得第一次约会,也许穿保守点更合适……”
……
在鞋柜台。
“这双吧,细高跟,有女人味,显腿长,反正封信也高。”七春递过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会不会他喜欢娇小点的……”
“那平跟?”
“呃,但是女人味和长腿什么的是所有男人的最爱吧……”
……
五个小时后,商场里七春的咆哮振聋发聩。
“程安之!!到底是小清新还是重口味你给个干脆的!要死要活就这一把定输赢!这一下午老娘的鸡腿都已经被你消化干净了!!”
……
最后终于还是按平时的着装风格,买了条米色羊毛小裙子,一双中跟小靴子,再外搭一件大衣。
当我一起刷卡的时候,七春对着小票上的总和超过五位数的单据直接崩溃了。
“程安之,人家说,女人靠外表得到男人一时,靠内在守住男人一世。我看你这几年真的是脱胎换骨,内外兼修了……要是你的男神不要你,你就娶了我吧!求娶!!”
我暴汗。
“请问七春大小姐,我是何时征服了你的芳心?”
“刚才你刷卡的时候,那气定神闲的霸气……”
“哦……我工作两年还是存了点钱。”
“存了多少?招也是死,不招也是死……”
“还好啦,我也没什么地方花钱,大概就存了个小户型的首付……为什么招也死不招也死?”
“因为同样工作了两年的我,对比自己空荡荡的行囊,忍不住流下了黯然的泪水……今晚我要喝死,别拦我。”
“喝死之前,陪我再去修一下头发……”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想要早点睡,免得明天有黑眼圈,却越是如此,越是无法入眠。
七春真的跑出去了,说是找朋友喝酒,大半夜的才听到回来的门响。
而我的脑袋里乱糟糟的。
时而想起最初在校园里的种种;
时而想起在香港时的各种意外与跌宕;
更多的是想明天的第一次约会,他知道是我吗?他听到名字的时候有没有觉得熟悉?如果他不记得我,我该怎么说;如果他记得我,又记得多少,记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胡思乱想中,眼皮逐渐变得又涩又痛,我愈发辗转不安。
一直熬到下半夜,终于才睡去。
夜里有梦,梦里不知身是客。
17、恰好我记性很好,所以应该记得全部
西餐厅里的音乐舒缓,像情人间优雅而试探的呢喃,封信先到,他选择了靠窗的一个卡座。
像多年前去送明信片的那一次般,我对着镜子练习了千百次,最后却仍是一片空白。
上午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温柔而清冷。
“我是封信,把地址和时间发到你手机上好吗?”
我讷讷的答好。
明明是带着孤注一掷的勇气,却怎么能在这里止步。
服务员看我站在路中间不动,走过来轻声询问,我指指封信,示意已经约人,而他恰好在此时转过脸来,我们的目光不经意间就撞上。
虽然我的附近还有很多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是在看我。
一秒。
两秒。
三秒。
……
他就那么看着我,不出声,也不招呼。
渐渐的,他坐在那里沉静等待的样子,和八年前的少年微笑的脸重合起来,他低下头对我轻声说:“加油”。
服务员再次催促的声音终于把我拉回现实。
我横下心,眼皮一垂,迈步朝他的方向走过去。
终于站在了他的面前。
“你好。”我鼓起勇气微笑。
“坐。”他优雅的站起身来,手指对面的座位,我看到他的嘴角轻轻弯了弯,那双墨如夜色的眼眸里,看不出意外表情。
他没有问我是谁,也没有问我是不是他在等的人。
这才是我记忆里的封信,不发一言,就已经成竹在胸。
我再次疑心那夜在酒吧相遇是不是一个梦。
我们都坐下。
我微低着头,想着应该怎么开口。
封信今天穿了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露出了里面的黑色衬衣,但下身却是搭的牛仔裤,略紧的设计显得他愈发的风神俊朗,双腿修长。我注意到这几次见面,他仍然只穿黑白灰色系的衣服,但并不显得冷硬,只让人感觉这个男人的精美而从容。
我呼吸困难。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但这里午餐时间上菜很慢,所以还是先点了。”他倒是很自然,不急不徐地说,声音那么近,似乎气息都能感知。
“嗯。”我僵硬点头
“先喝点热茶?”他很有耐心的把桌上用蜡烛加热的玻璃壶轻轻提起来,取过两个晶莹的小杯子,金黄色的茶汁从壶嘴汩汩流出,空气里腾起细微的白色热气。
他把一只杯子轻轻放在我的面前。
我盯着他的手,他的手指修长,动作却沉稳有力。
我觉得自己这二十四年都白活了,明明在外面已经锻炼得不说明眸善睐也算大方得体,但怎么一面对这个人,就只有白痴般的反应。
在这样自责而羞愧的心情里,我默默的端起面前的小杯茶喝了下去。
“喂!”一只手及时伸到我嘴边迅速夺下了杯子,但沾到嘴唇的热茶仍然烫得我一个哆嗦。
我茫然的抬起头来,就看到封信近在咫尺的脸。
我一时间连疼痛都忘记了,只觉得整个人都麻了。
他把杯子放远一点,但是并没有立刻收回前倾的身体。
他就那么隔着一尺的距离对着我的脸。
“程安之,你看着我。”他鲜有情绪波动的声音里有着我所陌生的不悦感。
“我到底有什么可怕,让你看到我的时候,表情永远那么视死如归?”
我就真的看着他了。
其实是因为震撼得失去动弹的力气了。
他记得我?
他记得我!
他记得我!
他记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大概过了十秒,他缓缓收回身体,回复正常坐姿,目光也终于离开了我的脸,气氛随着他的表情变化而瞬间柔和下来。
我松了口气,刚感觉自己恢复了说话能力,服务员已经开始掀帘上菜了。
居然是红烧肉,水煮鱼,猪肚墨鱼汤。
我以为我们应该在西餐厅里吃牛排。
但是,却是我真正喜欢的几道家常菜。
“先吃吧。”封信恢复淡定的先拿起勺子盛汤。
我机械的拿起筷子,满心的疑问却一个接一个的往外冒。
“你……记得我?”试探着问。
“嗯。”平静的答。
“呃……那你记得我是谁……”这句真不知道怎么问才好。
他停住勺子,又深深看了我一眼。
还是平静的声音。
“学校,婚礼,酒吧……恰好我记性很好,所以应该记得全部。”
我瞬间石化。
带着更多的疑问埋头喝汤。
偷眼看封信,只觉得他吃中餐的样子也优雅得不像话,每一个动作,都有着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风华。
这样美好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得到过又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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