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操!关键时刻不要跟我装熟啊,还有你才小强,你全家都小强……我来不及解释,对方已经将我当敌人一拳挥过来,很可惜,这一拳在离我的鼻尖0.001公分的时候,被傅林森及时挡下了。他轻松一脚把对方给踹飞了,接着又是干净利落的几下,其余两个要来帮忙的人也趴地上了。
对此我毫不惊讶。傅林森是北方人,严格来说算半个内蒙古人,从小跟着奶奶在内蒙古一直待到十几岁,可能因为打小喝生牛奶,长了一米八五的个头。但他绝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北方壮汉,相反,他身材跟游泳健将孙杨差不多,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平时看上去总是一副瘦弱斯文的优质男样子,真打起架来,三五个人完全不是对手。
最终我们扶起鼻青脸肿的刘凯希,心不甘情不愿地救走了他。
刘凯希这孙子虽不靠谱,却有个优点,就是大方。被我们救下的当晚扬言一定会知恩图报。在半个月后的某天清早,我被刺耳的汽车鸣笛声吵醒了,打开窗来不及骂娘就看到楼下停着一辆红色保时捷,刘凯希坐在车里,很臭屁地朝我们打了个响指:“宝贝们,收拾东西,跟哥走。”
“上哪?”我以为在做梦。
“Gohome。”
刘凯希的老爸是做金融的,至于具体业务用他的原话是:“Whocare?反正他一年出两次差,一次出半年,你们爱住多久住多久。”
“万一哪天你爸回来你又正好不在家怎么办?我们不会被当成贼吗?”秦大义觉得不妥。
“你就说你是他私生子,来认亲的,他会信。”刘凯希一点也不像开玩笑。
“也好,还能敲诈一笔。”我跟傅林森相视一笑,欣然接受。
从此我们就告别了木板床、水泥地板、随时会被大风刮落的破旧木窗以及肮脏得无从下脚的厕所。我们睡真皮沙发、吹空调、看家庭影院,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唯有秦大义终日惶惶不安,为此我经常一边偷抽刘凯希他爹的雪茄一边安慰他:“小秦啊,既来之则安之嘛,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
“是‘莫使金樽空对月’。”傅林森一本正经地替我更正,顺手拧开了一瓶价值八千多的红酒,平静得像打开一瓶可乐。
当然,就算我跟傅林森再恬不知耻还不至于忘记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很快刘凯希便有事相求了,他打开手机微信给我们看了眼女孩A的照片,也就是他本次的捕猎目标,然后又给我们看了眼女孩B的照片——A的好闺蜜。到时我们要做的就是负责把这个碍手碍脚的女孩B给灌醉,然后就可以一边凉快去了。
故事讲到这大概有人猜到了——是的,非常不幸,女孩A是张雨乔。
平心而论,张雨乔虽然即将年过三十俗称大龄剩女,给人的第一印象却是年轻漂亮活力四射。当晚我们约在一家KTV,前来赴约的小乔一头黄色大波卷长发,妆容妩媚却不风尘,一手iPhone5,一手LV钱夹,颇有微博上那些白富美的味道。
我分明记得她一开始是想给我们营造出一个文静矜持且富有涵养的小资女形象,不过在她的目光从刘凯希脸上移到我脸上……好吧,停留一秒后又迅速转移到傅林森的脸上时,节操便掉光了。她尖叫一声冲上去,捏了两把傅林森的脸不可思议地喊道:“怎么可以那么帅!怎么可以啊!这不科学!!”
我好像忘记说了,傅林森除了功夫攀叶问外,相貌也胜潘安。别怀疑,这是真的。有些人就是那么幸运,明明所有的优点都占齐了还活得从不自知。这真可耻。
我曾花了不少时间去思考傅林森属于哪种帅,最后得出的答案是不真实的帅。我想每个女孩在学生时代里总免不了撞见一两个惊艳时光的少年,干净、帅气、忧郁,反正就是烂俗言情小说里的那套,每天不是在篮球场上吸引尖叫就是站在教室走廊尽头苦大仇深地读着一本《百年孤独》,就好像看A片放屁抠脚丫挖鼻屎这些青少年都会有的恶习跟他没半点关系。
傅林森的脸就属于这种完美少年长大后的版本。这很难得,毕竟岁月蹉跎,那些活在女孩记忆里的美少年不是肥成了二师兄就是丑成了猥亵狂。记得初中那会我们班上有个富二代转校生,每天奥迪接送,穿贵族学校定做的英伦风制服,用牛奶洗脸,长得各种水嫩,元旦晚会上唱了一首周杰伦的《七里香》,当场就晕过去好多女生。去年同学聚会上再见到他,大家都以为看到了小沈阳。
总之,当晚的张雨乔就那么毫无节操地沦陷在了傅林森的美貌下。她如狼似虎的模样吓坏了所有人。幸好她的闺蜜——一个齐刘海戴红色鸭舌帽穿背带牛仔裤的女孩把她稳住了,而这位穿着打扮让我联想到阿拉蕾的女孩名叫陶子,她是张雨乔的学妹,大学毕业后升级成好姐妹。
我忘记当晚刘凯希是怎么醉的,反正在张雨乔挑逗地说出“这样吧,我喝多少你喝多少,喝醉了任你处置”的二十分钟后,刘凯希就躺在包厢里的榻榻米上一动不动了,整一个24K纯山炮。
“嗨,这位帅哥,你是叫什么来着……”张雨乔又把目标锁定我,她眼神中的自信分明透露着——接下来只要搞定我,坐在一旁笑得斯文腼腆人畜无害的傅林森就是她的囊中物了。
“卫寻。”
“对对对,来,小寻寻,姐姐先敬你一杯。”
虽说盛情难却吧,但我可不想成为第二个刘凯希。要知道江湖险恶,指不定一觉醒来我就裸在大街上了,一摸腰还发现少了只肾。我忙朝傅林森使眼色,他立马会意地夺过张雨乔递上来的酒杯。
“我朋友不能喝,这杯我帮他喝了吧。”他仰起头一饮而尽时,张雨乔眼中闪过了一丝奇异的兴奋。
“看样子,你挺能喝的嘛。”
“哪里,不能喝的。”
“你就别谦虚了,再来几杯!”
“算了吧,我真不会喝。”傅林森避开她的眼神。
“小弟弟干吗这么扫兴呀。要不这样,姐让着你,你一杯,我两杯怎么样?”她托起下巴赤裸裸地打量他,笑意中满是得寸进尺的戏谑。傅林森安静几秒,随后抬头迎向她的目光,嘴角不动声色地扬了下。
“这样吧,我先喝十杯,算上你之前的。”他认真了。
“好,爽快,姐喜欢。”
如果张雨乔能预料到后面的事,我保准她一定不会答应。很快两人就摆开阵仗一杯接一杯玩命地灌起来。喝空了大半箱后,张雨乔明显有些体力不支了,傅林森却依然从容,与其说他在喝酒,不如说他是把酒一杯杯倒进了一个坚实沉闷的大缸。
胜负已分,他试着解围道:“算了,不喝了,我喝不下了。”
“是啊,小乔姐别喝了,时间不早了咱回家吧。”陶子也在劝。
“少瞧不起人,老娘才刚开始呢!”她原形毕露,恼羞成怒地大手一挥,“接着来!”那之后又是无聊的半小时,当我已经帮陶子把她手机里的“逃亡神庙”刷到一百多万分时,这场战争总算结束,小乔输得惨不忍睹。
对此我一点也不惊讶。自我认识傅林森以来还没见他醉过。我曾问他为什么这么能喝,他说小时候他住奶奶家,就是电视中常看到的那种蒙古包。每次家里来客人了奶奶就喊他去陪酒,等什么时候客人都趴下了,他差不多就可以回房做作业了。对此我总结:果然无论做什么事都得从娃娃抓起。
“别喝了,我认输。”傅林森开始后悔不该跟一个女人较劲了。
“不,我要喝……我还没……”张雨乔扑通一声磕在桌上,没过几秒又诈尸般跳起来高喊一声“法海你不懂爱啊雷峰塔会掉下来”后再次倒下,然后彻底安静了。傅林森起身时身体隐蔽地晃了一下,差不多也到极限了。
我们把刘凯希扶出KTV时夜色已深,寒冬刚过的街头冷风阵阵,吹得人清醒不少。陶子追上来,“喂,你们不能丢下她啊,我一个女孩子搞不定。喂!喂,站住……你们怎么这样啊,把人家喝醉了都不负责吗?至少领酒店去呀!”她完全没搞清楚,想领她去酒店的刘凯希已经第一个阵亡了,我和傅林森现在只想赶紧收拾烂摊子回家睡觉。
最后我们还是帮忙了,主要是傅林森太善良。
深夜,唯一没喝酒的我开着小乔的车送她们回家;而刘凯希则交给了接到电话赶来的秦大义,不过陶子事后说:“像刘凯希这种人应该不是GAY喜欢的类型,所以就算被晾在KTV大厅也没什么危险。”
张雨乔的住处是一套颇为宽敞的三室一厅,房子被几张巨型办公桌塞得满满当当,上面放着台式电脑跟堆积成山的文件。比起家,这里更像一个杂乱无章的工作室,眼下连个正常的座位都找不到。
“小乔姐很厉害的,她学摄影传媒,毕业后自己开工作室创业,才做几年就有房有车了。我是学平面广告的,毕业后就跑来跟着她了,算是她的助理吧。你呢?”陶子说话细声细气,带着一点小动物般的胆怯和警惕。她边收拾着沙发边向我们解释,也不管我们爱不爱听,仿佛只要主动向两个初次见面的陌生男人掏心掏肺对方就没理由加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