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长到20岁,这还是第一次进酒吧,真是有些紧张。
——杜沫沫在出门前说了这样的话之后,魔王就说什么都要一起跟着去了。
“酒吧我知道啊,不适合单身小姑娘一个人去,”魔王说,“毕竟人那么多,那么杂,还有些巨魔喝醉了是会拆房子的——有一次还拆了一条街呢,很危险的。”说完,魔王一副义不容辞的样子站到了杜沫沫前面。
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认真的还是在讲冷笑话,而且说到拆房子的时候,脸上强行绷住的兴奋神情也有点可疑,但杜沫沫还是拉了拉背心,遮了一下肚脐眼儿,带上他一起去了。
☆、你会唱歌吗
魔王好像有点不太高兴,杜沫沫猜想,可能是因为小蘑菇他们驻场的酒吧里并没有会拆房子的巨魔。
他们穿过空间门到了小蘑菇的酒吧,里面的世界是杜沫沫和魔王都不认识的。杜沫沫在人生的前20年中,并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吵得听不出调的音乐,魔王在人生的前800年中,也一直以为酒吧就是喝酒的地方——喝完之后可能会顺便拆拆房子。
眼前的酒吧确实看起来是喝酒的地方。灯光迷幻的大厅里乱而有序地摆着好几组桌椅,身材修长的酒保站在吧台里摇晃调酒器,谈笑的男女手里端着颜色奇妙的饮料——只是似乎在灯光扫射之外的地方,还有一些12岁的孩子不能参与的活动。
“有点厉害啊,”魔王低了头大声地对杜沫沫说,努力压过嘈杂的背景音,“沫沫你看那边——”
杜沫沫学着阿拉琪的样子,垫脚伸手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同样大声地对着魔王的耳朵说:“走,路,看,路!”然后把耸起来的小背心拽了回去。
“哦。”魔王看路了。
杜沫沫觉得自己之前的话可能说得有点早,在表示愿意签下“玻璃烟嘴”之前,应该先来看看他们的表演——如果没有什么推广潜力,或者不太适合大众口味……
算了,就当帮小蘑菇好了。杜沫沫看了一眼时间,距离乐队演出还有不到半小时,现在台上一个人都没有,音箱里放着吵死人的电子音乐。杜沫沫带着魔王找了一个稍微靠近舞台的卡座,点了两杯饮料,然后开始煎熬地等待。
太煎熬了,从出门开始就很煎熬,从脚上的恨天高到时不时露出一截肚皮的小背心,全都让她很煎熬——要不是魔王反应快,从进门到卡座这一路,她可能已经摔了三次了。
杜沫沫转头看了一眼坐在身边的魔王,对方从落座之后,就低着头玩手机游戏。
“觉得无聊?”杜沫沫问。
魔王听到她问,放下手机,四下看了看:“这里只有人——我是说,只有人类……没意思。”
虽然还是不太懂他在说什么,但总觉得会让他感觉有意思的东西,似乎有点可怕。
“那魔界的酒吧是什么样的?”
正好一束灯光扫射过来,魔王的眼神“呼”地亮了:“哦,那时候我还小,不过经常听城堡里的守卫说,酒吧可热闹了!他们经常打赌今天的舞娘是什么东西变的,隔壁桌桌面上有几个脑袋,桌底下有几条腿。有时候还有海妖去唱歌,舞台上放个大水箱,不过到最后肯定是整个房子被淹了——对了还有巨魔,五米多高的块头,喝醉了会拆房——”
“好了你不用说了。”
音乐突然停了,灯光的节奏也慢了下来,舞台上亮起了几束追光,有人上来调试麦克风了。杜沫沫看了一眼时间,演出快要开始了。
没有司仪也没有报幕,玻璃烟嘴的五人背着乐器直接上了台。主唱是个头发半长的小伙子,穿着普通的白T牛仔裤,走到台前试了试话筒,台下就响起一阵女孩子压低的尖叫声。
吉他也插上电来了一小段solo,然后键盘手加入合奏,再然后鼓手和贝斯也加入了——杜沫沫下意识地望向站在吉他对角的小蘑菇,他低着头弹贝斯,眉眼都隐没在头发的阴影下,感觉连追光都很少扫到他。
……确实不太出风头啊,杜沫沫想,可能就是因为这样,他才穿得这么……醒目?
乐队里的其他四人都是很普通的打扮,只有小蘑菇,身上各种叮叮当当的装饰挂件,比四人加起来的还多。
暖场演奏结束后,场内的人声完全静下来了。杜沫沫看到那些挤在前排的粉丝,仰着头望着灯光下的乐队,眼神热烈得有些虔诚,好像在聆听布道的信徒。
杜沫沫忍不住转过头,悄悄问魔王:“你会唱歌吗?”刚才的一瞬间她脑补了魔王站在聚光灯下,站在万人瞩目的舞台上,在荧光棒组成的浪潮前,半垂眼帘轻吟浅唱的画面。他的白发在灯光下像闪烁的积雪,嘴唇半开半合,空出一个诱惑的弧度,手指雍容地虚握着麦克风,唱至情深处,迷离的眼神中透出几丝邪意的暗红——
“不会,”魔王很干脆地回答道,“我有一次在花园唱了两句,门口的守卫以为我被袭击了,分分钟来了一群人把我围起来,吓死我了。”
杜沫沫转过去看表演了。
她原本以为玻璃烟嘴也和刚才的电子音乐一个风格,是个吵吵闹闹的夜店乐队,然而主唱一开口,场内的气氛瞬间不一样了。
一开始是纯净的人声,像林间清晨尚未散去的雾气,键盘的音节仿佛雨滴打在树叶上。然后加入了富有韵律和感染力的鼓点和贝斯,缭绕的雾气像找到了方向的精灵,在树叶间轻盈地跃动追逐。吉他奏响了,精灵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鼓动的翅膀上落下闪闪烁烁的光点,像一场星星似的小雨……杜沫沫感觉自己眼前似乎有一汪湖水,星光像糖一样融化在湖里,歌声是从湖水深处的水泡里飘出来的。
人声突然停止了,旋律还在往前滑动,歌声的精灵却消失了。然后,主奏的吉他陡然拉紧了旋律,鼓点如狂风暴雨般炸裂,静谧的湖边夜色粉碎成了炮火与鲜血的战斗。吉他像嘶鸣着冲锋的头马,贝斯安静地紧随其后。现场应和似的爆起一阵呼喊,一双双手臂跟着节奏一起挥舞。人声再次响起,从舒缓的吟唱变成了一首激昂的战歌,似乎有瓦尔基里跨着骏马从歌声里飞驰而出。
杜沫沫悄悄看了一眼身边的魔王,他已经从座位上站起来了,专注地望着台上的五人,瞳孔中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就签他们吧……杜沫沫想,他们的实力应该有比小酒吧更匹配的平台。
玻璃烟嘴的演出结束后,已经是午夜。杜沫沫带着魔王去了后台,一路上还遇到好几个拿着签名本的粉丝。
“他们很受欢迎啊。”魔王说。
杜沫沫摇摇头:“他们应该更受欢迎。”
后台的门开着,杜沫沫刚进去就被小蘑菇看到了。他马上放下手里正在调试的贝斯跑过来:“你们来了?”
杜沫沫点点头:“我们来看你呀,小蘑——”
“阿丘,”魔王说,“什么时候签约?”
……对哦,小蘑菇上次说他在乐队里用的名字叫丘卡,杜沫沫想起来了,有点庆幸魔王接得快。
“你们是之前阿丘提过的事务所吗?”吉他手也走了过来——他也是乐队队长。
“是啊是啊,”杜沫沫赶紧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今天还是第一次来看你们的现场,感觉好棒啊!你们很有潜力!跟我们合作吧!”
队长接过名片看了看,又抬头看看杜沫沫和魔王,视线在他们两人和小蘑菇之间来回几趟,终于开口:“你是觉得我们哪里棒?”
杜沫沫愣了一下。乐队的其他三人也围了过来,把事务所的名片传着看了看,然后等杜沫沫回答。
“就是……现场气氛,歌曲的感觉,还有你们的技巧和配合……都很棒啊,”杜沫沫搜肠刮肚地寻找着能描述的词语,“我第一次来看地下乐队的演出,真是被震撼了……可能我的表述不太准确,但是你们要相信我,我真的觉得你们很有潜力!”
队长从鼓手手里接过名片,还给了杜沫沫。
“你第一次看地下乐队的演出,觉得我们很棒,这和‘从来不看小说的人,都觉得这书很好看’,‘从来没吃过西餐的人,觉得这牛排很好吃’,不是一样的吗,”队长说,“你觉得我们好,是因为你见识少吧?”
虽然他说得很有道理……但是也太直接了,杜沫沫的脸有点烫。
“诶,不要这么说嘛,”主场赶紧打圆场说,“其实在你们之前,也有几家公司来找过我们……不过都没谈成,主要还是大家理念的问题。先不提商业化和挣钱什么的,我们至少不能找一家不懂音乐的公司做依靠,你说对不对?而且你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觉得我们不错,万一签好合同开始合作之后,发现错大了,那就很尴尬了。”
“你说得对,”杜沫沫点点头,“可能我让你们觉得我不靠谱了,但是刚才我说的话都是出自观众角度的,我是真的觉得你们挺好……当然这也是双向选择,我还是希望你们能考虑一下……”
房间里突然响起钢琴声。这里只有一架有点年头的旧钢琴,偶尔包场搞活动的时候才会用上。杜沫沫顺着乐队五人的视线看到了角落里的旧钢琴,以及侧身坐在琴凳上的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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