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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 (采采卷耳)


  我鼓着嘴反驳道:“未必,就算出生在小镇,你也不会一直留在这里的,你不是已经打算出国去见识这未知的花花世界吗?”
  陆子煜无奈的叫我:“微微——”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闹什么别扭,一到他面前就失去了好好讲话的能力,不是十万个为什么就是无休止的找茬斗嘴。我撇撇嘴,故作深沉,“本来就是嘛,既自以心为形役,结果也只能是——身在红尘中,无处不江湖。”
  陆子煜被我的老成的口吻逗的不行。他忽然伸出右手偷袭一样迅速捏了一把我鼓着的脸颊,笑道:“微微,你讲话怎么能这么可爱。”
  我竟然唰的一下红了脸,低下头半天没吭声。
  陆子煜像是丝毫没注意到,他扶着旁边的树根站起来,说:“我们回去吧。”
  我尾随着他回到营地,人群都三五成群的围在湖边,有几个男生卷起裤脚站在只能淹没脚背的浅水中,拿着木棍改造的工具捉鱼。其实哪里能捉到,不过是年轻人凑在一起热闹好玩。
  姜婉的脸色不太好,见到我问,“你刚才去哪里了?”
  我沉默了一下,面不改色的撒谎道:“就周围随便走走。”
  陆子煜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皱着眉的表情十分严肃,似乎是要去阻止疯闹的人群。
  姜婉也没有继续追问,挽着我的小臂走到湖边,笑道:“我们去看他们抓鱼吧。”
  我们携伴走到石头浅滩的湖边。
  陆子煜正义正言辞的让下水的几个男生赶紧上来。这里的石头上有常年累积的青苔,踩上去有些滑腻。出于安全的考虑,我又往后退了几步。
  陆子煜就站在我身边两三步远的样子,他转头嘱咐我一句,“微微,你离水边远一点。”
  我正要点头——
  意外却在此时猝不及防的发生了。
  身边的姜婉脚下一滑,拉住我的右手臂眼神惊恐的向后倒去,她似乎出于本能要寻求支撑借力,距离她最近的我自然首当其中。她的力气非常大,我一时之间又只考虑到要把她拽回来,所以一个踉跄下一秒就要摔进水里。
  我闭上眼睛想,这下完了。
  电光石火之间,意料之中的坚硬冰冷并没有出现,我反而跌入一个温暖柔软的怀抱。
  陆子煜从身后抱着我摔进了冰凉的湖水中。
  湖边的这一地带是石头浅滩,有些石墩子的边缘相当锋利。
  陆子煜为了护着我的脸,右手小臂磕在一块石头锐利的边缘上,划开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狭长伤口。我刚开始并未注意到,直到大家七手八脚的把我们从水里扶起来,姜婉才指着他已经被不断涌出的鲜红色血液湿透的净色衬衣仓皇叫道——
  陆子煜,你的手!
  周围立刻有女生说:“沈微你干嘛要拉陆老师下水啊。”
  有人附和她,“就是啊,陆老师是天才,以后要是不能画画了怎么办。”
  陆子煜这才用左手将右手臂的袖子又往上卷了一截,垂着手忍痛道:“大家不要吵了,我没事。微微,你怎么样?”
  我只觉得那狭长的伤口触目锥心极了。
  我眼睁睁看着身旁有人脱下来纯棉的T恤替他包裹住整个小臂,但是很快不断涌出的血就把白色的布染红了。
  我心中有无数言语,此时却全部堵在喉咙里,一句辩解也说不出来。
  我们去镇上的卫生院简单的做了止血处理,又去车站乘坐大巴赶回主城。
  一路上我都坐在陆子煜的旁边的位置,他的脸色因为失血愈发苍白,但是眼眸中始终带着温和的笑意。他跟我强调很多遍,“微微,这不关你的事,你也是想去救人,我知道的。”
  我十分惶惑不安,“如果真的影响到你画画,我——”
  陆子煜连忙安慰我,“没那么严重。”
  我仍旧难以释怀。
  他又说,“如果真的不能画,那就不画了,不是什么大事。”
  我立刻反驳他,“你怎么能这么轻易说放弃,一个普通人,只要能坚持10000小时于一件事情上,他就会成为这项领域里了不起的人,何况你天赋异禀。”
  陆子煜笑道:“你说的很有道理,所以,不要再难过了。我只是普通人,也会坚持下去。”
  我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变相安慰我,更觉得无比愧疚。
  我早就跟沈长夏通过电话。
  我们刚到主城的医院,他就已经赶到为我善后,一直忙上忙下的打点事情,我反而闲了下来,在治疗室看戴着口罩的医生透过手术盖布替陆子煜缝合伤口。
  陆子琳很快也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她是陆子煜唯一的亲人,一看到他的伤就红了眼圈。毕竟陆子煜是因为我才受伤,我默认了自己应该要负的经济责任,什么都没有解释。
  沈长夏跟陆子琳出去协商相关事情——
  这次意外,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会面。
  时光的车轮滚滚碾过青春岁月。
  在成长所付出的艰辛代价里,我渐渐明白,我自己的生活只是透过狭窄天窗看到的一小部分而已,很多因为我而促成的契机在悄悄萌芽、发酵、并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彻底爆发。
  在陆子煜受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为了进一步拉近与他的距离,我默许了我的家庭与陆子琳越走越近的事实。我对她丝毫不设心防,邀请她来家里做客,甚至有意无意的制造了几次机会刻意接近讨好她。
  陆子琳渐渐跟妈妈成为亲密无间的好友,这——
  才是我最无法原谅自己的地方。
  

  ☆、象牙塔(1)

  1.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他。
  兵荒马乱的毕业季。
  金秋九月,我沿着陆子煜曾经走过的路程,成为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的一名新生。陆子煜最终还是拒绝了那所世界上最难进的大学深泉学院向他抛出的全奖橄榄枝,选择继续留在国内读大学。
  那个漫长而热烈的暑假。
  山城夏天的常态就是闷热,整个城市如同一个巨大的蒸锅。柏油马路也被正午的太阳炙烤的有些软绵绵的。
  我去沙坪坝上绘画特训班。
  陆子煜刚好在附近的商圈做兼职,我下了课之后去找他。
  他做的是庆典策划的工作,此刻正弯着腰一丝不苟的将地上的音响电线收拾齐整。
  他穿一件柔软的灰蓝色的衬衣,修身牛仔裤,白色的鞋子一尘不染,依旧是极其清淡的模样。他很少穿短袖,哪怕是在夏天最热的时候。衬衫是清爽的亚麻料子,袖子松松垮垮的挽着,露出一截白皙修长的手臂。
  我没有立刻走出去,而是站在广场上的喷泉旁边偷偷看了一会儿。
  距离我上次见到陆子煜已经过去两个月的时间,我只觉得他似乎是更加消瘦了些,眉宇之间也有些萎靡不振的颓败神色。
  恰好赶上午饭饭点,别的工作人员都聚在一旁的树荫底下吃着盒饭工作餐。
  陆子煜也不跟着凑热闹,缓解疲乏一样的靠在一边扶着膝盖长出一口气。他低头看一眼手机屏幕,抬眼四处逡巡了一圈。
  我连忙背着书包向前跑了两步,大声跟他打招呼。
  他见到我也很高兴,神色都带了三分恣意的飞扬。我走得近了,才发觉他的脸色实在太差,眼睫下面一片倦意青影,垂在一侧的手背上一团明显青紫中有疏落的几个针孔。
  我们一起去附近的冰店,靠窗的位子,冷气开的十足。
  因为是暑假,店里的人不算少。陆子煜排了一会队,买了两杯冰激凌,香草味的冰激凌浇了蓝莓果酱和碎碎的核桃杏仁坚果,是我最喜欢的口味。
  陆子煜坐在我的对面,问,“拿到录取通知书了吗?”
  我拿起勺子开吃,一口一口的吞着高热量高卡路里的冰激凌。
  陆子煜也不怎么吃,只笑着看我,偶尔偏过头咳嗽两声。我从书包里掏出大红色的通知书递给他,“嗯,刚拿到。妈妈说改天一定要请你和你姐姐吃饭,感谢你对我学习上的帮助。”
  他最近一年一直在给我做免费家教,效果当然立竿见影。妈妈觉得十分过意不去,她包了丰厚报酬的红包被陆子煜退了回来,她也不便再次进行,只好在心里欠下了这份情,对陆子琳也难免更加亲近。
  陆子煜接过去通知书,我不小心碰到他冰凉的指尖,看到他手背上的针孔,又看到他右手小臂上留下的那道触目的疤痕,别扭着面无表情的问了句:“你身体不舒服吗?”
  陆子煜一怔。
  我无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的看那个简易餐牌。
  他只好低声解释了句,“有点发烧,不过现在已经好了。”
  我表忠心似的说道:“以后我跟你一起做兼职吧,我把我赚的钱都给你,你就可以多点时间休息了。”
  陆子煜被我没头没脑的表白弄的很不好意思,他目光灼灼的看着我的眼睛,无奈的叫我,“微微,你——”
  我厚着脸皮大方承认,“我就是那个意思,你想的那个意思。”
  陆子煜动了动嘴巴,没说出话来。
  下午,孙一白打电话约我去龙门阵水上乐园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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