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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 (采采卷耳)


  只是,当我明白她真正想要靠近的是陆子煜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时的我,眼高于顶,十分轻狂,根本看不清周围的情况。我觉得自己是宇宙中心,是骄傲自恋的太阳花,所有人都应该并且理所当然的会围绕在我的身边。
  我遇到过一些女孩子,她们总是会抱怨她们爱的男生不爱她们。我基本上没有这个烦恼,陆子煜当时也不爱我,但是这个时间不长。
  我一直都有自信,可以让我看上的男生爱上我。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享受爱情。
  所以,我也不得不承认,除了命运以外,得到爱情更多靠的是一种天赋和技巧。这里面包含了太多复杂的东西,很多微妙的感觉都无从描述——
  特别深沉的感情只能有一次,不然谁也承受不了失去的痛苦。
  这是我很久以后才明白的道理。
  

  ☆、回到过去(2)

  2.时光的印章。
  我的妈妈叫陈韵。
  她是市歌舞团唱民歌的艺术家,闲暇时办了一个培训班,专门教艺考的学生。她是受过良好高等教育的第一批高考录取生,聪明清高,通笔墨,长相妍丽又秀气。她十分注重外表的修饰,自然而然地就散发着雅致的书卷气息。
  沈长夏弃政从商,时机赶得不错。
  他很能赚钱,妈妈没有吃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贫贱夫妻之苦,几乎没有任何金钱概念。
  其实,一个在物质上恣意的人,对待感情也是纵情。我受她的影响颇深,为人处世之间,不自觉的就带着一股理想主义的天真和在旁人看来也许是虚伪的假清高。
  我跟陆子煜第一次见面是在顾嘉言的病房之中。
  当时,因为他对《棒球英豪》那部漫画近乎于打击的剧透,我们不欢而散。
  后来,我在学校的兴趣小组的活动中又遇到他,也曾经在体育馆跟他打过几场网球。陆子煜当时是整个南开中学的楷模,他的学习成绩相当好,为人温和谦虚有礼,不仅深受各科老师的喜爱,在学生中间也有很多粉丝,男的女的都有。
  他认出我是顾嘉言的妹妹,所以对我格外照顾。
  但是,我理所当然的以一朵骄傲自恋的太阳花自居,卯足了劲儿的仰着头,没怎么理过他。
  孙一白跟我是同班同学。
  他是那种学习成绩倒数的二世祖,张扬又潇洒。在我们大多数人还骑着单车追着公交上学的时候,他已经有了自己专属的司机。他并不是不会读书,相反,他很聪明,可以毫不费力的背出π小数点后一百位数字。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他们聪明,而且特立独行,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提前获得上帝的隆宠眷顾,旁人可能穷其一生也无法达到他最初的高度。
  很多事情,孙一白能做出来都并非出于其本心的恶意——
  他只是喜欢跟这个世界唱反调而已。
  姜婉的座位只跟我隔了个过道,我总是跟她一起进进出出。当时,学年有很多的男生都曾经通过她的手给我递过纸条,姜婉说是因为我长得很漂亮。我在心里耸肩,漂亮的女孩子多了去了,我也不算顶漂亮的。
  我很自负。
  就比如,无聊的时候我曾经实验了太多次让男孩子喜欢上我的方法,但是,我只是拿男生追我这件事来玩而已,最后我一个也不会答应。
  而姜婉——
  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好,眼睛会弯起来像一轮月牙,她看到喜欢的东西眼神会熠熠生辉,这才是十六岁女孩该有的状态。我能感到她对人总是特别过分的真诚,那种刻意的讨好是我身上不具备的品质。
  我在顾嘉言面前过早的透支了自己的幼稚和天真。
  我不需要对生活做任何妥协,反而没有同龄朋友身上那种洋溢的热情。
  姜婉课间趴在桌子上给我看她拿到的陆子煜曾经的数学笔记复印版。
  我抬眼望过去——素白的页面,并没有横长线的格子间隔,每页都均匀分布了各种设计规范逻辑清晰的图表和数字,每一章节的后面均有他龙飞凤舞的签名和日期,好像是完成一项任务后如释重负的标记一样。
  学霸。
  姜婉大方的递给我,“微微,我好不容易才求表姐拿到的,借给你看看吧。”
  我接过来,嘴里却忍不住嘟囔着说,“传闻中的《九阴真经》也不过如此,我哥如果不缺那么多节课,笔记应该会记得比他漂亮吧。”
  姜婉皱皱眉。
  孙一白立刻凑过来,“我前两天去学校旁边新开的必胜客,你猜我碰到了谁在那里打工?”
  我连头也没回,把语文课本后面的古文翻的哗哗响。
  姜婉小声问,“必胜客是什么?”
  孙一白懒得跟她解释,继续趴在我耳边问,“微微,你到底听没听我讲话啊?”
  我用力推了他的肩膀,尽量拉开与他的距离,双手交叉成错号挡在我面前,“离我远点,八戒,放学后你请我们去吃披萨不就知道你究竟碰到哪路神仙了吗?”
  孙一白立刻鬼叫道,“沈微微!”
  我警告的看他一眼,慢吞吞的说道,“别用顾嘉言专属的称呼叫我。”
  初雪时节。
  那天,刚好是圣诞节,第二天又是周末。
  当时的节日气氛虽然不如今日一般全民参与,但是门口依然立着一个圣诞老人装扮的雕塑和闪着五颜六色彩灯的塑料圣诞树。
  孙一白十分绅士的替我推开厚重的玻璃门,我全副武装裹得严严实实走进店里,他立刻紧随其后,被落在最后的姜婉差点撞在不锈钢的门柱上。
  我有些不高兴,正想发脾气,姜婉凑过来扯了扯我棉服的袖子。
  我只好作罢。
  我们坐在角落里的座位上。
  我顺着孙一白指点的方向看过去,陆子煜正低着头收拾桌子上的残羹,他穿着红白条相间的统一服装,藏青色的长围裙,鸭舌帽。领口露出一截白皙光滑的后颈,柔软的黑发温顺地搭在脖子上泛着粼粼光泽,干干净净,风清云淡的样子。
  姜婉问,“微微,陆子煜为什么在这里?”
  孙一白接话,“为了赚钱呗——你不知道啊,他是个孤儿,跟着姐姐过日子,高中三年都是靠奖学金和半工半读缴学费的。”
  他口气优越自以为是的拆穿了陆子煜的真面目。
  所有人都可以成为他口中的玩笑。
  姜婉表情有些复杂。
  我懂得她心中所想,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温雅有礼,专一钟情,高贵优秀,家世显赫,陆子煜满足了她所有的幻想,却唯独差了家世显赫这一条。
  孙一白扬手叫道,“这里,点餐。”
  陆子煜距离我们最近,他径直走了过来。我还没摘掉围巾帽子,露着两只眼睛看陆子煜递过来餐单的动作,他的手指瘦长白皙,手腕上系着一条别致的红绳,裤子包裹着细瘦结实的小腿,裤脚刚好落在深蓝色的帆布鞋上,身量在同龄人中间颀长的过分。
  清俊,斯文,干净,一丝不苟。
  孙一白突然大声说,“微微,你在屋里还系着围巾干嘛,你不热吗?”
  我忍不住抬头回嘴,“要你管我?”
  陆子煜这才发现是我,侧着脸看我的眼睛确认,略微怔了片刻,才展颜笑道:“微微,你怎么在这里?”
  我扯掉围巾,慢吞吞的别扭着回答他,“来这里还能做什么,当然是吃饭。”
  陆子煜笑了笑,说,“也对。”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究竟经历过怎样人世起伏的变故,但他早已练就一副铜皮铁骨的微笑面具,就算身穿乞丐服,仍旧是俯瞰众生的王子相。
  孙一白妄图以此来出陆子煜的糗根本就是自取其辱。但是,他这样的云淡风轻,却让我有一种特别想要欺负他的冲动。他姿态坦然的为恶作剧一般挑剔的孙一白和刻意刁难的我点餐,布餐,结账,过程之中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耐烦。
  会餐结束,我们各自回家。
  我沿着路边走了很远才发觉自己的围巾落在了陆子煜打工的那间店铺,于是又鬼使神差的折了回去。
  我抄着兜在整面墙的落地玻璃外站了一会儿。
  天色已经很晚,这场雪终于越下越大。
  主城几乎从不下雪,可以想象,所有人都会为这个圣诞老人送来的礼物而狂欢。
  我事先打过电话说会晚归,此刻倒不是很心急,甚至有些莫名其妙的私心,希望时光可以流逝的再慢一些。我听到店里正在播放欢快的圣诞音乐——
  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我看到陆子煜正拿着拖把弯着腰打扫角落里的垃圾,他有些困倦的眼角带了点红血丝,他抬起右手掩饰性的轻轻打了哈欠,他的每个动作都定格成我记忆之中的慢镜头。
  很多深刻的东西始终都是会留下来的。
  不会不记得。
  隔着玻璃,他的目光落到窗外。再向外延伸,又淹没在一片深邃之中。他向着我的方向望过来,我不想被他发觉,只想落荒而逃。
  我转身背着书包迎着风雪跑了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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