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林薇回答。
从上海到美国,航空件也要四五天,不是没有别的办法,扫描或者传真,更简单的拍张照片传过来也可以,可她不知道信里都写了些什么。她曾经去过监狱两次,胡凯都没见她,这些年寄过去的东西都收下了,却始终没有只言片语回过来,现在突然有封信寄来,总不至于只是一声谢谢。
等着信的那几天,林薇跟陈效都没有联系,只在那些飞来飞去的工作信件当中看到他的名字,尽管那些信大多是丁丁代笔的,至少也代表着有这么一个人还在几千里之外存在着。令她没想到的是,汤晓瑛转来的信还未曾寄到,也没有何齐和宋缤的消息,丁丁的电话倒先来了,传达陈效的意思,说是有个朋友在纽约,就要结婚,让她抽空送贺礼过去。
林薇愣在那里,她曾要陈效给她回电,他一直没有理睬,而且又是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他没有别的吩咐,却派她去做这么一件全无关系的事情,她不懂这是为什么。问丁丁,丁丁也说不大清楚。她一向知道丁丁是把软刀子,看起来糯糯傻傻的,其实却有着那么点无为而治的城府,而且这些年跟着陈效总也有些长进的。她换了话题,问丁丁这一阵忙不忙,丁丁很克制的抱怨了几句,听口气是很忙的,但说到实质问题,却又跟她绕起圈子。
林薇无语,丁丁可以算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从前她总是教训他,作为一个秘书,第一要务就是守好老板的秘密,哪怕是对她。那个时候,丁丁老是忘记,陈效的日程安排,跟什么人开会,在哪里吃饭,几点钟回家,甚至于吃了些什么,喝多少酒,不用她开口问,就一囫囵的告诉她。现在,丁丁总算达到了她的要求,她本应该表扬他的,却又不习惯了。
送礼的地址当天就发过来了,第二天,林薇就看着GPS画出的路线出发去纽约,地图上的那条线如此简单,好像连弯都没几个,GPS算出来的行车时间不过三个半小时,她握着方向盘,看着向前方不断延展的公路,却有种不知道驶向何处的感觉。快到连接新泽西和纽约的海底隧道的时候,路上开始堵车,她比预计晚了整整一个小时到达。
来美国已经差不多半年,她只去过一次纽约,就是前不久去找何齐的那一次,而且去了也不曾游览。别人问起来都觉得满奇怪的,因为离得这样近,又有许多有名的地方,大家都会趁假期去转转,只除了她。她总是解释,说自己不喜欢大城市,地方太大,人又多,而且道路复杂,停车也不方便,她又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女司机,还是不去了吧。当然,真实理由只有她自己心里最清楚。
那场里氏五级地震发生之前,国家地震信息中心并没有发出预警,她根本没想到自己会遭遇地震,却在冥冥中料到自己会遇到何齐。
她坐在那间咖啡馆里,何齐就在她对面,大约是因为一直看到他的照片,她并不觉得他变了许多,只是眼神里染了风霜,眉间不再舒展。她在心中自语:看吧,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来纽约,来了也不出去乱转的原因。他们总是会遇到,哪怕是最不相干的身份,哪怕是在一座更大、人更多、更加纷杂的城市里,简直就像是一种宿命。
当天晚上就是婚礼前夜的派对,办在纽约大学附近的一间酒吧里,林薇尽职尽责的把礼物送到,也是在那里,她看到了宋缤。
她和何齐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客人来了,宋缤正跟别人讲话,身上没穿什么礼服,就是平时的衣服,格子衬衣,牛仔裤,很活泼的样子,笑的时候从侧面看起来眼梢细长,特别好看,像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女孩儿,与何齐很相配。
她看着宋缤,宋缤也正好回过头,见到她跟何齐,似乎是愣了一愣的,但很快还是笑了,朝他们走过来。有那么一小会儿,何齐站在她们中间,一句话都没说,宋缤好象也有些尴尬。
不知是不是错觉,林薇觉得这沉默太长了,赶紧把礼物递过过去,看着他们两个笑道:“都认识,也不用介绍了。”
“我们是临时决定的,前天刚刚说起,下了飞机就开始张罗,太匆忙,什么都没准备,你看这……”宋缤似乎也放松了一点,指指自己身上穿的,以及周围的环境。
林薇知道这是在解释为什么没把结婚的事情告诉她,的确,凭什么啊?又说什么好呢?她算是谁?她很配合的点头,表示万分理解。
☆、70.第十五章 (2)
才说了几句话,便有人过来找何齐。那是一个头发半白的男人,因是洋人,林薇也估不好年纪,初一看像是有六十岁了,可再仔细看看,你说他四十左右也可以。男人向何齐和宋缤道贺,一番客套之后,又有别的客人拉了何齐去讲话,只留下宋缤和林薇两个人站在那里。
“刚才那个就是亚瑟贝林。”宋缤对林薇道。
亚瑟贝林,林薇本就觉得那个人面熟,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到过,直到此时才想起来,那档讲服用中药致死的谈话节目她曾录下来看过好几遍,后来还拜读过这位亚瑟贝林教授的不少大作。贝林自诩是个不信邪的科学家,对一切疗效和副作用未经严谨论证的药物嗤之以鼻,不幸被他炮轰过不光是中草药一种,除此之外还有顺势疗法、芳香疗法等等等等。
林薇一早就知道何齐和贝林是认识的,却没料到会在这者场合遇到。对于此行,她早有预感,陈效让她放下工作,从巴尔的摩赶到纽约,绝不会是吃喜酒这么简单,可乍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还是颇为震动的。这一次,他有求于何齐,而她只是他送出去的一份求和的礼物,却又是在这样的时机,他究竟想她怎么做?!她不禁觉得讽刺,莫名记起何齐刚刚说过的那句话,在心里无声的念出来:“他那个人,做得出。”往日的种种一时间涌上来,像突然饮下一杯烈酒,辛辣的味道直冲到鼻腔里。
她自知脸上的表情好看不到哪里,又不想让宋缤察觉,只得低着头装作在包里找手机,可这大约也是多虑了,今夜宋缤才是焦点,第二天就是人家的好日子,美式酒吧里灯光昏暗,派对现场来的人又多,周围又笑又闹,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她。
一年当中,何齐总有大半时间呆在此地,宋缤曾在这里读书,如今又住了好几年,认识得人很多,来宾大多也是他们交往的人,不是医生,就是文艺圈子里的人,记者、作家、编辑。除去刚刚看到的亚瑟贝林,林薇一个都不认识。何齐被一群人围着不得脱身,宋缤想的比较周到,把她带到几个差不多年纪的人中间,又穿针引线了一番,才告辞去招呼别的朋友。林薇明白这是照顾自己不受冷落,身边的确很快便有人与她搭讪,可她却没有交际的兴致,径直去吧台拿酒。吧台上已经摆了一溜的酒杯,只可惜里面倒好的都是鸡尾酒,她喝不惯,就直接探身到吧台后面去找,正好摸到一只冰桶,里面有很好的香槟,就顺手拿了一瓶,找了一个角落的位子,起开瓶塞,倒了一杯,静静的抿一口,再抿一口。
宋缤已经被一帮女孩子拉去合影,何齐也不知所踪,林薇乐得一个人,躲在那里自斟自饮。二十岁不到,她就是酒鬼,酒量老早就练出来了,手上这一整瓶不过四分之三升,度数又低,就算全部喝下去也不会怎么样。一杯喝完,她又拿起酒瓶,还没倒下去,却莫名想起陈效。他们曾约好一起戒酒,他可以不仁,她不能不义。她对自己笑,手指顺着瓶身滑下来,抹了些水珠,一片湿冷,终于还是没有倒第二杯。
所幸也不是没有别的消遣,台上有支Jazz乐队在演奏,主唱是一个声音哑暗的黑人,两只手捧着话筒浅吟低唱。她静静坐在人群里听,那种妥妥的感觉,就好像只是为她一个人唱的。
许久她才感觉有人在看着她,抬起头,就看到何齐。他站在酒吧门口,正远远看着她,可能已经有一会儿了,而她还是后知后觉。两人目光相接,她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手上的小动作却是控制不住的,下意识地又去摸那只酒瓶,用指甲抠着瓶身上的酒标,直到撕下一条来。
“医院有事,何齐得去一下。”宋缤过来解释,语气里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这样的场合,准新郎却早退。
“做外科医生,这是常有的事。”林薇点头回答,许多年了,她圆滑的做人,这一点总还是做得到的。
两个女人站在一起,远远看着何齐推门出去。林薇看了看就转过头去了,宋缤却是目光紧随的,微笑着感叹:“他很帅是不是?”
林薇也带着笑附和,心里却很想对宋缤说:现在这样算什么?那是你没有见过他从前的样子,可转念一想,又觉得未必,或许只有她这样经历的人才会喜欢那样的何齐,宋缤与何齐初遇的时候,他已经历了一切,也做了一段时间的无国界医生,在宋缤的眼睛里,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沉默冷淡,并没有太多改变。
两人又聊了几句,气氛看似很好,但林薇却不能不注意到宋缤眼神闪烁,她也有自己的心事,无意去探究别人的,再说下去也只会觉得更累,坐了一会儿,便开口向宋缤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