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芳洗了把脸,闷不吭声的走到门口,连潮依依不舍的送她走出酒店的时候,她安慰自己:不管怎么说,连潮这一边,暂时搞定。
作者有话要说:有榜单就得日更了嘤嘤嘤偷懒都不行袅……话说有几位蕙质兰心的天使们看懂了这一章,我已经写得够不隐晦了的说……
41穿帮了露馅了
萃芳离开酒店后,回家换了一身衣服。换乘几次公交车,在确定自己没被人盯上之后,才去车站,跳上了一辆前往小镇的长途汽车。
路程颠簸的几个钟头里,她给苏芩打了一通电话。但回应她的,只是冷冰冰的语音提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心里隐约有不好的预感,她实在有太多的问题,依赖苏芩帮她解决,希望她不要出事。
到了镇上,萃芳熟门熟路的找到自己曾经的家。简朴的两层水泥楼房,门窗上的红色油漆斑斑驳驳,对联簇新,只是此时大门紧闭。
问了邻居,各个都说:“那小王真是养了个好侄女!”“芳芳真是机灵,满肚子鬼主意。”终于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在这里赚了不少钱,两个人又上大城市淘金去了!”
“大城市?哪个大城市?”
“那我们可就不知道了,他又没说,好像有什么急事吧,半个月前连夜走的呢。”
众说纷纭之中,萃芳的心头涌起一股恶寒。
枪击案之前苏芩就已经离开了这里!?她居然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这么消失的无影无踪!留下满腹疑问又大难临头的她,是想要置身事外吗?
萃芳身心俱疲,再徒步走回小镇街道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车站已经停运。高低不平的石子路旁香樟树叶在秋风中唰唰作响,出来的时候有些匆忙,衣服穿得单薄,这时候她才觉得有点冷。
脚步停了下来,眼前出现一间熟悉的门面。那是她曾经工作过的电器超市,门头还崭新的,店内灯火通明,还有几位客人在驻足看货。
老板在柜台那边记账,店里几个伙计送完货刚回来,拿脖子上的毛巾擦汗,那几个伙计之中,萃芳不出所料的发现了那个,她曾经朝思暮想的身影。
余毅在店里接了个电话便匆匆走出来,站在店门口大声重复客户留下的地址信息,浓重的乡音既熟悉又亲切。他在确认之后挂了电话,随意一抬眼,看见了对街的她。
视线交汇的一刹,萃芳完全愣住,而余毅的眼中除了惊艳,倒也没什么其他的情绪,毕竟他们已是陌路。
她突然觉得十分伤感,像被人遗弃。
为了方便观察,她在家电超市的附近投宿。小镇上的旅馆很便宜但是很简陋,过了半年锦衣玉食的生活,倒不习惯粗茶淡饭的滋味了。
萃芳在硬邦邦的单人床上坐了一会,便接到了王彦辰的一通电话,口气像是不大高兴:“在哪?”
“在外地出差,临时出任务。”
“怎么不说一声?”
萃芳疲惫的叹了口气:“太忙了一时忘记,不好意思。”
“那什么时候回来呢?”
“不知道,工作结束就给你打电话。”
怕王彦辰起疑心,她硬是逼着自己缠绵几句,算是敷衍了事。
挂了电话又发了一会儿呆,想了想还是拿起包包出了旅店,来到镇上唯一营业的一家大排档,挑了个偏僻的角落选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大排档的生意还不错,男男女女围在一起喝啤酒,烫串串,吃烧烤。隔壁摊子上也有大叔就着馒头喝白酒的,条件艰苦,却吃得津津有味。
粗俗却很淳朴的小镇生活,简单却不复杂,是原本属于她的世界。
于是也点了一份炒面和几十块钱的烧烤,啤酒也来了几瓶。
廉价啤酒入口难免苦涩,但也喝了两瓶。也不知道吃了些什么,她觉得肚子里就像填满了石头一样,硬邦邦的。
身边有几桌客人散了,也有新的客人加入进来,很快那个熟悉的声音出现了:“飞飞,你吃这个,这个很好吃的,一点儿也不辣。”
萃芳循声望去。
男人笑容灿烂,个子不高,长相普通却给人一种很干净很温暖的感觉。
其实,忽视掉那些不堪的欺骗,曾经相好过的日子还是非常值得怀念的。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让她如遭雷击。
“哥哥,你也吃。”余毅身边腿脚不大方便的女人站起来,一瘸一拐的走去孩子身边坐下,那个叫飞飞的孩子甜糯糯地说:“妈妈,你帮我洗洗,这个好辣!好辣!舅舅他骗人!”
余毅看着飞飞辣的直吐舌头,禁不住仰起脖子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谁说自己是男子汉的呀?”
“舅舅讨厌!”飞飞做出鬼脸,一副很不礼貌的样子。
妈妈看不下去了:“刘飞飞!”
看似一家三口的余毅三人开开心心的吃着喝着,笑声不断。根本没注意到,离他们不远处的餐桌旁,孤孤单单坐着一个女人,不时的打量他们,而后,神情绝望地浑身发抖。
“哥哥你别再给我弄钱了,我这腿治不好的,按摩复健什么的都是城里医生在骗人……”
“大医院怎么会骗人?不是有那么多人都治好了么,最重要是坚持。”
“可是你处对象也要花钱啊。”
“我还不想处对象。”
“哥哥,算了……”
“嗨,没事儿,做我这行很赚钱的。要不,等飞飞将来赚大钱再还给我。你的腿可不能等,年纪轻轻的,将来还要嫁人……”
萃芳实在没有勇气继续听下去,站起来别过脸去,从余毅的身边匆匆走过。
他还是那个善良质朴的男人,而她却已经失去了爱他的资格。
难受的一夜没睡,她其实并不想哭,但胸口憋得慌。
苏芩做到这一步实在是有些过分了。苏芩的目的她已经猜到了七八分,也明白苏芩再留在这里,其实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她肯定是料定了她这个傻子会因为爱上王彦辰而无法脱离这个局,才会选在这个时候消失。
苏芩这么做,其实对谁都好。
坐在狭小的旅店房间里,萃芳呆呆的望着窗外的景色,枯坐一夜。直到黑夜褪去,晨光从林间的薄雾中隐约乍现,天一亮,问题又会随着阳光一道,铺天漫地。
萃芳搭最早的一班车回城,到了宿舍楼下却已经十二点多了,灰头土脸的正准备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没想到一下车却瞧见了肖戮。
“苏小姐,出差啊?”肖戮降下车窗,摘下墨镜冲她笑。
萃芳顿觉不妙,从一开始肖戮就没给过她好脸色,这一抹诡异的笑容是什么意思?
“找我有事?”
“常爷,想见你。”肖戮已经推开车门走了下来,奔驰后座还有两个保镖也随着他一道走下车,看架势,就跟警察逮捕犯人的前奏是一样的。
萃芳后退了几步,趁其不备,转身拔腿就跑。
过了这条街就是南街派出所,到了那里就安全了。论手脚功夫她自然不敌肖戮这种高手,但脚底抹油可是她的强项。
萃芳拼命往派出所的方向发足狂奔,身后的人倒也穷追不舍,眼看着就要跑到转角,突然间衣领收紧,窒息感伴随着一阵天旋地转,萃芳整个人被猛的拽了个趔趄,摔在地上撞的是眼冒金星。
胳膊肘大概是蹭破了皮,火辣辣的疼。没等她挣扎着爬起来,肖戮便已伸手揪住她的衣领,拉起她站好了,颇为体贴了拂了拂她身上的灰尘,说:“怎么弄成这样?常爷会心疼的。”
不冷不热的口气萃芳听了就觉得一肚子火,只可惜这条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奔驰一路稳稳跟来,她硬是被三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押送上车。
司机一声不吭只是开车,肖戮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两个保镖一左一右,把萃芳押在后座,势如金刚,稳如泰山,整台车从内到外都黑压压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被带到地下室的时候,萃芳只觉得膝盖直哆嗦。这是王彦辰在半山藏酒的地方,全封闭式的设计,像是一座地下的恒温酒窖。常年阴暗湿冷,终年不见阳光,森冷恐怖,半年来,她从未涉足过这里。
进去的时候,王彦辰看起来像是在挑红酒。一袭黑色睡袍,整个人笼在暗处,皮肤白皙的仿佛貌美迷人的吸血鬼。肖戮推了她进来,和所有人一道退了出去,关上地下室的门,这一切发生着,他却像充耳未闻。
从扇形酒柜里抽出一支红酒,王彦辰认真端详了片刻,忽然手腕一松,整瓶昂贵的红酒脆然落地,玻璃碎片掺杂着红酒汁液洒了到处都是。
萃芳的神经本来就绷的很紧,这一下更是吓得她身形摇晃,勉强扶住了酒柜才站稳。
“啧啧。”他只是冷笑:“我费了很多心思才弄到这瓶红酒,照顾了它大半年,到头来,原来是赝品,真是让人失望呢。”
周身泛着阴冷的低气压,萃芳只觉得一颗心都悬在喉咙口,她低头想了片刻,决定什么似的,吐了口气:“你有话,就请直说。”
王彦辰穿着拖鞋踩过那些玻璃残渣,静谧的空间里这咯吱作响的声音尤为瘆人,“你胆子不小,居然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玩一招偷天换日?”
他既然在轿车里设下了窃听装备,那么苏芩的存在他想必早就知道了,可是他为什么到现在才揭穿她?而苏芩的外貌和姓名等等信息,他究竟掌握了多少?是不是只要她不开口,他便没办法从她的口中探到更多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