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珠寻了一圈,没找到蒲扇,索性匐得更低,脸腮鼓起,深深吸气,再呼气。
呼——
呼——
气吹到小火苗上,小火苗立马烧开了,在秸秆和枯草上漫开。
呼——
呼——
秸秆和枯草烧的很快,火焰熊熊燃起,厨室内一时灰烬纷飞,如飞雨般溅在林沁眼脸上,嘴巴边,她眯眼呛咳,顶着张花猫脸同其其格阿姐说:“火生好了,你烧饭吧。”
林沁躲到厨室外头擦脸,一通乱拍,脸上越磨越脏,眼皮被糊的睁不开。
下巴忽然被手指抬起,面前的阳光被挡住了,林沁脑袋仰着,森头无声落在脚边,李榕不知何时来到她跟前,湿润的帕巾轻轻擦拭过她的脸,冰沁沁的,林沁脖颈往后缩了下。
“别动。”他低声说。
林沁耳朵红着,愣站在原地。
他擦拭片刻后,她聆听到了水珠潺潺的声音,因当是他在洗帕巾。
林沁眼皮悄然掀开,李榕背对着她,水盆摆在石桌上,白皙的手浸在乌黑的水中,水波轻轻拂动,她闹了个大红脸,手伸进水盆里,由他手中夺过帕巾,连带着已经脏了的水盆,疾步端到后头倒掉。
她蹲着,重新勺水把他的帕巾洗好,拧干,甩了甩,展开一块素白的方帕,料子柔软,右下角有青色棉线缝着“李榕”二字,她低头看着那圆鼓鼓的勾线描边,字写的比她还差些,她偷偷笑了一下,大致猜出是他妹很早以前绣给他的。他倒是重感情。
李榕走过来:“干嘛抢我的帕巾?”
帕巾半干,还有几分湿润,林沁把帕巾递到他手中,眸子上抬,对上他清隽的面容,干干净净的,连调皮的阳光都愿意躺在他的眼睫打盹,而她刚刚就像只灰扑扑的豪猪,心中发窘,嘴上犟着:“抢了就抢了,你怎么这么小气?”
听她这般骄纵的说话,李榕也未见恼火,他温煦的朝她笑,与她商量:“这张帕巾不能给你,之后我给你带张新帕巾,好不?”
“哦。”林沁将他珍视的东西物归原主。
庭院那头,其其格在催两人过去吃午饭了,他伸手,拉她起来。
林沁慢吞吞的跟在他身后,毡靴旁边是他在白日落下的影子,她眼睫垂着,手指轻轻点了下那个影子束整的发冠,简直不敢想世上会有这般温柔的男人,比春日的风还要醇和。……可这样的男人,也十分强大,毫不手软,在夜里带着那张如同煞神的鬼面具,能将那些前来侵犯的罗刹人斩落马下,一个都不放过。
石桌上余留有种子,李榕仔细的收进褡裢中,给饭菜腾出地方放。
午饭是馕,野菜,和熟羊肉碎,喝兑了羊奶的热茶,这是胡族惯常的吃食。林沁熟练的用小刀划开馕饼,中间鼓出空洞,塞入野菜和羊肉,再一口咬下去,滋味丰厚,配着奶茶喝,舒服的眯起眼。
李榕初来乍到时,吃不惯本地粗犷的饮食,终究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今他品味起来,也是有滋有味。
饭后,林沁该回罗加城去欧阳无忌家上课了。
李榕与她一道离开新城,他要向塞北军营去,两人走的是相反的方向。
林沁翻身上马,目光落在他垂于跨侧的黑白纹褡裢上,歪头拨了拨森头的珠串,明知故问:“你好像还有些种子。”
李榕眼眸清浅,倒映着小姑娘的眼脸,缓缓笑了:“你想要?”
林沁吱唔了一声:“我之前看欧阳无忌在庭院里养花养的挺好的,便也想试试养菜。”
李榕取下褡裢,倾身掮在林沁肩头小马甲处:“那你拿过去吧。”
林沁问:“全部给我了吗?”
李榕说:“在你眼中,阿哥是很小气的人吗?”
哦……
林沁瞥他一眼,未说话了。
两匹骏马挨靠的十分近,行进时,毡靴偶尔还会踢到黑色步靴侧沿,马蹄在浅草中走远了几步,也该分别了,李榕指指褡裢:“知道怎么做吗?”
林沁知她若答不会,他会随她回罗加城,手把手的教她;但她亦知他有事要忙,并非真的空闲,因此也就答:“今日学了半日,大致知道的。”
“那你好好养着,下回阿哥去看你的时候,检查作业。”
林沁斜睨:“做的不好如何?”
李榕摸摸下巴:“做的不好,好像也惩罚不了你,那就做的好,奖励你吧。”
林沁唇抿着,下巴略微抬起,有几分桀骜地盯着他看。
李榕五指在她森头上揉了一把:“去过大同没有,下回阿哥带你去玩。”
第17章 水战
他们抱在了一块儿,但一点也不美好。
林沁可宝贝她那些不知什么是什么的种子了,乌日更达来打猎回来,就想看一眼她在忙活什么,都被她嫌打扰,一拱一拱的推走了。
她圈起庭院土墙下一块地,据为己有,用木棍捣松土壤,把底下的土翻上来,还去厨室拿了许多乌日更达来的柴枝,将土地划分排布的如星罗棋盘似的,全是小格子,每个格子里挖出小洞,塞进种子,再小心翼翼的盖好。再度钻进厨室,把乌日更达来的铜壶拿走,提满井水,一个个小格子都浇落丰沛的水,滋养着这些种子生长。她蹲在边上,看了许久,企图看到那些种子生根发芽,可哪有这么快?
头顶悬着的天色乌黑,身后篝火徐徐燃着,林沁手支下巴,呆愣愣的盯住看,脖颈咿得一缩;乌日更达来揪着她后裳去吃晚饭。
这晚的吃食居然是菜粥,吸的鼓鼓的米粒在碗中悬浮,偶尔靠在切碎的菜叶子上闲适的打盹,林沁好奇道:“阿爹,你怎么有大米?”
“你娘托工人带来的。”
新城在如火如荼的建设,罗加城的夜好像都愈发暗淡,连星子都没有几颗,托娅好久没回来了,城池里荒芜而空落,因为她把建造一座新城比回家这件事看得更重,可是她心中也并非完全抛下了这个家,所以才会谴人送米。
林沁脑海中浮出了一个早前在欧阳无忌那里学到的成语:聊胜于无。
一时间,庭院静谧,唯有燃烧的柴枝偶然会迸发出嘶嘶的声响,林沁瞥了眼乌日更达来,埋头默默勺粥,忽然,她问:“阿爹,阿娘这样不着家,你心里怨不怨她?”
乌日更达来是典型的胡族汉子,身材魁梧,大多时候他的并话不多,肚子里也没什么墨水,朴实无华。
“这是她想做的事啊。”他说,“你不能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或是一个妻子,就阻止她。我是男人,应当成为她的支柱,而不成为她的制肘。何况,这是伟大的事,没有其他人能做,我是这个伟大的女人的丈夫啊,去草原上喝酒,吹牛都能吹三天三夜,只是她不喜欢我酒后说胡话,我这才不说。草原上那些人,偷偷喜欢你娘的一大把,我每回在那达慕大会上,都要展现我的英武,击退那些鼠辈,才能守护这个家。”
林沁眨了下眼睛,心中不见光的陈郁消散去,她也轻轻接他的话:“阿爹,你真厉害,因为你守护这个家,让我成了这个伟大的女人的女儿。”
乌日更达来骄傲的挺起壮实的胸膛,起身去小厨室,放下装菜粥的碗,端出馕和羊肉,他还是吃不惯中原食物。
……
秋时,风瑟瑟,草原变成金子的颜色,墙角的一片小田被林沁打理的井井有条,不同的小苗,相同的如比赛般茁壮生长的架势,郁郁葱葱的,是与外面截然不同的颜色。
掰着手指数,快到塞北军营放假的时候了。
这日,林沁在欧阳愫家上完课,出来云朵乌泱泱的,天空猛然如被宝剑捅漏了窟窿,雨水唰唰的落,恍若要洗净世间所有的尘埃。
于罗加城而言,却不是一件好事,每逢暴雨,这地方就成湖泊了。
晶莹的水珠砸在大南街上,与泥土交融在一块,发黄而浑浊,水线高涨,没过毡靴,林沁萝袜里都是水,湿漉漉的走在雨水里,湖绿的裙摆失了艳丽,灰扑扑的,墨发黏在肉嘟的脸蛋上,她丝毫没有躲雨的念头,反而还仰起头,眯眼,张嘴吃掉几口冰沁沁的雨,毡靴一踩一踩,哒哒地在水中跳起胡族传统的踏舞,胡袖纷飞,手臂牵引着身子转出欢悦的圆圈,跳到一半,她乍然掀开眼帘,对着雾蒙蒙的罗加城说了句“完蛋”,飞也似往家奔。
她的小苗们要被水淹死啦!
林沁赶到家中庭院,墙角下的田仿佛消失了,水早就没过了小苗,目光所及,是蓄在庭院四壁之内一汪浑浊的水。
轰隆隆——
头顶有闪雷劈落,鼓膜阵痛,林沁脑子嗡嗡作响,跑去厨室拿木盆勺水,可一切只是徒劳,刚勺走的水,又缓缓流了回来,只要没有可以排水的地方,雨水一定会越涨越高,哪处都逃不掉,她胸脯用力起伏着,想到那些悉心栽培才破土发芽的青苗,忽然就很不甘心,铁杵似的钉在原地继续用勺子勺水。
门前传来动静,林沁听到,只当是乌日更达来因为暴雨提早回来了,没有理会。
不想是李榕,他顶着宽围的蓑帽,帽檐嘀嗒掉着水珠,肩膀边上一片湿迹,顺着朝下蔓延,黑黝的骏马拴好,黑色步靴踩进水里,走到林沁身旁,帮她把湿漉的发鬓别到耳朵后,取下蓑帽给她盖着,俯身问她:“你怎么在这淋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