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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杀我千百次 (缇十七)


  所谓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总而言之,当阿锄又一次到马厩里来探望自己这匹最珍爱的小公马,结果得此噩耗的时候,整个人都崩溃了。
  不过阿锄对禾禾是真爱,并且他决定要为自己的小公马禾禾办世界上最为豪奢的葬礼,让所有的母马都黯然伤神,让所有的公马都艳羡不已。
  旁观全程的厨子举起手:“或许应该是让所有的小母马驹都艳羡,所有的公马都尥蹶子伤神?”
  当然了,这个也不重要。
  因为想要办一个豪奢的葬礼,对得起禾禾的在天之灵,阿锄前来问一反常态、最近很是乐于助人的阿笙。
  回忆着各种书中杂谈的记载,阿笙举起手指头:“如果要豪奢的话,就要用紫檀木来打棺材,马蹄铁不需要镀金,镀银就可以。还有石碑,用上蓝翠玉,保准是世上最为豪奢的马的葬礼。”
  奈何阿锄很是囊中羞涩:“我买不起。”
  百叶好奇道:“你这不是锄公好禾吗?”
  阿笙指正那时候还不识字的百叶:“是叶公好龙,哎呀,不过意思差不多。”
  “我这是有这个心没这个力气。”没学过成语的阿锄恼羞成怒,“我也不想的。”
  作为一个善良的女郎,阿笙点点头:“那就看你的禾禾最喜欢什么,就给禾禾办怎样的葬礼。”
  她悄悄地回忆起和一堆零嘴共同葬在后山的小狗寒寒,确认地又点了两下头:“禾禾最喜欢什么啊?”
  这对于阿锄来说,简直是史上最难的题目,良久他才给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他最喜欢我。”
  “那你也不能给它陪葬啊。”百叶放下手里的锅铲,哂笑道。
  “怎么不可以?”阿笙严肃地指正她,眼神中流露出悲悯,“虽然作为朋友,我会很惋惜你就这样追随禾禾而去。但是如果你下定了决心,我们也会支持你的。对吧,百叶姐姐?”
  百叶茫然地点点头:“好吧,阿笙,我被你说服了。阿锄,你安心的去吧,我们别的事情做不了,会帮忙将你们一起合葬的。”
  最后还是膳房的主厨出来解了围:“这小骚马才不喜欢阿锄呢,它最喜欢马厩里面膘肥体壮的马,尤其是晚上的时候能令它叫的大声的那一种。趁着阿锄你走了的时候,这小骚马还会把自己的口粮分给这种公马。真是了不得,成精了。”
  “你胡说!禾禾喜欢的是小母马。”阿锄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
  主厨叹口气摇摇头,不知道该怎样让他接受母马和这匹叫做禾禾的小骚马都是情敌的事实。
  这种事情依旧不是特别重要。
  幼年的纯洁阿笙听不懂这个话,但是这不耽误她的断章取义:“也就是说,禾禾特别喜欢大声嘶叫?”
  怎么说呢,虽然其实并不是完全的喜欢嘶叫,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件事情还是成立的。
  毕竟,睡眠质量不如阿锄好的主厨是夜夜都能听到这小骚马在快乐的嘶鸣。哦,在其他公马不需要出去驮人的时候,白天这匹小骚马也会愉悦地鸣叫,有时候还会被三四匹为了口粮上缴公粮的公马围绕。
  怨不得最近的马崽子降生率创了新低,甚至小母马也和小母马搅在了一起,这个事情就比较魔幻。
  于是主厨也跟着放下颠勺,喝下一杯凉透的茶:“也可以这么说吧。”
  拍拍手,阿笙眼睛快乐地眯起来:“这就好。我从前看《世说新语》的时候,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位叫王仲宣的名士特别的喜欢驴鸣,在他死后,文帝曹丕前去他的墓地看望。”
  一个喜欢驴鸣,一个喜欢马啼,确实可以用来参考。
  这位名士的知交好友很多,曹丕就对一起来结伴探望的好友道:“仲宣这人最爱的就是驴鸣了。我们作为他的朋友,也没法做别的什么,就每个人叫一声给他听听吧。”
  一时之间,各种驴鸣在王仲宣的墓前不绝于耳,让听到的过路人都感叹友情至深,这名士当真好人缘。
  阿锄难得沉默了,“这,这也行?”
  “做不到也没有什么。”阿笙体贴地拍拍他的肩,“毕竟这是名士专属,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从小就对名士一词有着复杂感情的阿锄猛地一跺脚,“这有什么的?曹丕都能做到,我自然也可以!”
  于是膳房中的大家纷纷为他鼓起掌来,“不愧是阿锄,真是人马情未了,府中哪个主子能及?”
  被簇拥着送到禾禾墓前的阿锄咽了口唾沫,转头向阿笙道:“你们和我一起吗?”
  阿笙严肃地摇摇头:“当然不行。”
  就在阿锄要皱起眉头的时候,阿笙解释说:“我又是禾禾的友人,甚至不识得禾禾,怎么能送葬?”
  此话有理。
  午时三刻,秋高气爽,阿锄驴啼。
  连梨子水都忘记喝、听得津津有味的谢涵秋猛地顿住:“等一等,不过这事和崔公子有什么关系?”
  阿笙给自己倒了杯梨子水,还又往里面添了块冰糖,润了润喉,“你马上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个________写手qaq


第100章 最后的馈赠
  过了秋季与冬季, 转眼又是一年春。
  小时候的阿笙因为给阿锄驴啼的建议, 获得厨子们的一致好评, 因而从此获得灵感。
  要说为什么厨子们乐衷于此,那就要从夜半就喜欢嘶鸣的公马禾禾说起。
  说到公马禾禾,就不得不提到住处和马厩靠得非常近的厨子们。
  要说到厨子们……
  坐船运回来的俄罗斯特产, 有一种叫做套娃的东西,一套叠一套, 忽然就没有意思了是怎么回事。
  言而总之, 总而言之, 阿笙由此斩获了很强的信心。
  就比如说,阿锄本来是不想要驴啼的, 但是在身高体壮的厨子们包围下,最后还是勇敢地发出了声音。
  “知道这说明了什么吗?”阿笙问。
  百叶笑一声:“说明拳头硬才是真道理?”
  “什么啊。”阿笙神秘地摇摇头,“这说明很多事情不是他们不想做,而是需要旁人的鼓励。”
  这时候小公子崔珩晏的病看起来好了不少, 不仅已经拜陈大儒为师, 甚至第二日就要初次去赴宴。
  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不过阿笙在问到小公子此事的时候, 崔珩晏恹恹地抬起眸,墨色的长发垂落在书案上, 杜蘅味就飘散出来。
  他轻笑一声:“阿笙要是不想让我去的话, 我不去也是可以的。”
  这是什么?
  这就是没有信心的表现,亟需旁人的鼓励。
  奈何阿笙根本就不知道崔珩晏偏爱什么东西,好像看什么都是淡淡的, 这就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还是当初让她去夜半吹笛的百叶提出了新的好主意:“小公子虽然名声不太好,骄奢淫逸,可是他因着皮相好,兼很少出门见人,每次出府都能被一堆的鲜花果子砸。他定是很喜欢鲜花。”
  “啊。”长长地感叹一声,阿笙问,“不过这两者有什么干系吗?”
  百叶恨恨地戳了下她光洁的额头,“是不是傻?鲜花这是对一个公子至高无上的赞扬,会让宴席上的每一个人都正视他,心中还酸溜溜的既羡且妒,你说公子会不会很喜欢?”
  听起来很有那么两三分道理。
  兴奋地站起身,阿笙说:“茉莉花开了,我扎成一大捧,香喷喷的还漂亮。”
  “俗艳。”百叶轻蔑地摇摇头,给出了只有大师才具备的真知灼见的理念,“每位郎君身上的气味都是精心准备的,茉莉那么香,一染上不就全串味了吗?”
  会调香的阿笙不怕:“没关系,我会调配成没味道的。”
  百叶一噎,接着摇头:“那也不行,茉莉花是白色的,一点也不显眼,特别是你刚才还说公子要穿月白色的衣衫,不是混成一个颜色了吗?”
  “但是月白色是清淡的蓝色,茉莉是雪白的,怎么是一个颜色呢?”阿笙疑惑地挠了挠头。
  说来惭愧,文盲百叶一直认为这两个颜色是一样的,于是她自动跳过这个话题:“你也说了是淡淡的蓝色,一点都不显眼,总之,绝对不行,你还不如去弄点无味的凤仙花瓣,又夺目又漂亮,还省去调香的功夫。”
  这话很是有理。
  然而阿笙出院子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更加愁眉苦脸:“但是凤仙花都被崔大夫人给摘秃了,一瓣都不剩下。”
  凤仙花一般都是用来涂抹指甲的上好材料,捣成汁水敷在指甲上,用不了多久,无色的指甲就变成艳色的红了,是崔大夫人离不开的好帮手。
  不在主子面前伺候的百叶一下惊呆了:“崔大夫人是长了多少片指甲啊?不愧是大夫人,只有她的驭宅才能,才得以配得上这么多指甲。”
  虽然依旧不明白这两者又有什么干系,阿笙依旧认真地点点头:“百叶姐姐你说得对。”
  被吹嘘得每一个毛孔都张开的百叶怪不好意思的,轻轻揉了揉自己也染红的指甲,低声说:“我还知道有个野园子里头种凤仙花,光是落花就好多片。不过今儿个已经下匙了,你得明天一早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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