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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杀我千百次 (缇十七)


  他呸地一声,唾沫就溅在祈华的裙底,尽显出一个被背叛的老实夫主的愤怒。
  这种时候,依旧要记得用子虚乌有的丑事来泼对方的脏水,也不知道这对他有什么好处,还是只是想着,共沉沦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与此同时,他也完全忘记不到一刻钟前,他才自己承认了确实和梨贵妃有了首尾,甚至还留下了一个只知道奸..污公主的二皇子。
  然而他表面上看着凶狠,在看到穿着铁甲的侍卫气质森森地上前一步时,内心却是瑟缩的。
  于是一时之间,只能听见男人呼哧呼哧的急速喘气声。
  祈华郡主笑起来:“你都知道我回娘家想改嫁了。”
  果然是这样!
  谢三老爷猛地抬起头,眼睛里都快射出来簇簇的箭矢,恨不得冲上去把她给撕碎。
  叹口气,他的夫人也不动怒,转过头来轻声问道,“不改嫁也是可以的,其实对我来说,守寡也差不太多,母亲你觉得怎么样?”
  于是乎,谢老太太摸着下巴,在谢三老爷希冀的目光下,很是装模作样地沉吟了一会儿,“老身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就是得脏了你们的手了。”
  “不麻烦不麻烦。”在谢三老爷长大了嘴的丑陋表情下,婆媳和乐,相视而笑,充满了喜庆与祥和的氛围,当真不愧是钟鸣鼎食的谢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快完结了!再收个尾基本就快啦
  大概还会再死一到两个人吧,我就知道我可以在一百二十章之前完结,耶耶耶!


第98章 英俊的傻子
  如果问西戎三王子申诃巅最心仪的女郎是什么样, 一共要分成三点。
  自从在他非常诚恳地表示自己很是爱慕谢家的大小姐谢洄笙之后, 就有诡谲的沉默沉淀在他们三人中间, 最后还是申诃巅自己忍不住这同行路上死一样的沉寂,主动提起自己喜欢的女郎究竟是什么样子。
  要是一个人走,没人说话也就算了。现在明明是他们三个人一起走, 怎么还会一点声音都没有呢?
  这会让一向晚上都不敢吹灭蜡烛的申诃巅怀疑,自己身边的两团影子到底是人还是鬼的。
  就是真的要命。
  崔珩晏似笑非笑地抬起眸子, 望了旁边的公主一眼, 终于开了口:“洗耳恭听。”
  申诃巅这才隐隐松了一口气, 从抓耳挠腮的尴尬状态中解放出来,就地扎了个帐篷, 捧着酒在风沙雪河中饮起酒。。
  其一,要会打仗。
  没错,申诃巅对那种娇娇弱弱的小姑娘完全提不起来兴致,就喜欢提剑汗马、建立功勋的勇猛女郎, 要是能战一敌百, 那就更是他心心念念的完美女郎。
  其二, 要喜欢西戎。
  这种喜欢可不是叶公好龙的喜欢, 而是实打实沉迷于浩瀚沙尘的野旷魅力,要珍视手抓羊羔肉的每一片血色纹理, 要大口饮下醇香微咸的奶酒。
  其三, 最好不是西戎本族的人。
  本来听到前两点,公主姬昭时还能微笑着聆听,等到申诃巅摇头晃脑说出第三点的时候, 她就想把他的大头给拧下来了。
  虽然姬昭时从前觉得他挺可爱的,但是一听到他这么多屁话,就莫名其妙觉得很不爽。
  “哎哎哎,你且听本王说完啊,怎么动不动就上手打人呢?”申诃巅很是狼狈地捂住自己的头,不忿地嚷起来,“这不是你问的吗?平时别人问,本王还不愿意说呢。”
  崔珩晏冷嗤一声:“我算是知道为何你都快到而立之年还没成亲了,人不怎么样,要求还不少。”
  “怎么能说本王要求多呢?”这话申诃巅可就不乐意听,一咕噜就从地上爬起来,“本王这是忠实于自己的内心,不然若是随便娶一个温婉或者本族的女郎,这不也是耽搁了人家姑娘的一辈子吗?”
  姬昭时默默脱下了自己厚重的头盔,长长出了一口气,“好,还请三王子殿下接着讲。”
  满意地点点头,申诃巅还哥俩好地拍了拍姬昭时的后背,“还是贤弟你懂我,这崔公子说话不冷不热的,就很是不好听。”
  崔珩晏眼尾微勾:“贤弟?”
  申诃巅切一声,“本王本来就年岁长一些,叫一声贤弟怎么了?”
  “没什么不可以,两个人之间的狎昵称呼怎么样都没有关系。”崔珩晏温声说,“只是依照你的三条标准,我看你的贤弟就很是符合,为何你从未曾考虑她呢?”
  “当然是因为贤弟他是个儿郎,而本王不好龙阳之道,还是偏爱女郎了。”申诃巅不假思索地快速回答。
  他还接着道:“虽说本王从小在族落里长大,但是这些西戎的女郎都瞧我不起,天天管本王叫阿弟,还闲来无事就摘几朵野玫瑰插在我头上,盛赞我漂亮。按照你们中原的话来说,本王堂堂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用漂亮来形容?更别提这些姑娘每天都只知道围绕在我父王身旁载歌载舞,赞他有气魄魅力。”
  “她们瞧不上本王,本王还瞧不上她们呢。”三王子似乎回忆起了极为窘迫的场景,脸都气得红了,“所以说,还是外族的姑娘好,宽和温柔,还不会整天让我向她叫阿姐。”
  崔珩晏声音很是清雅,诚恳中带着一点不易察觉的笑意:“这样的姑娘虽说不多,倒是也并不是没有。”
  比如说看起来是个郎君,其实是个女郎的公主姬昭时。
  姬昭时冷哼道:“有是有,不过人家凭什么会瞧得上你啊?是瞧你没腹肌,还是长得像弟弟啊?”
  “贤弟怎么能这么说?本王不仅细致善良,最关键的是技术好。”三王子手里的酒都差点没拿稳,“你忘了从前你我二人凭着一头骆驼驰骋沙漠的美好日子吗?本王还凭借着高超的射箭技术,离个老远帮口渴的贤弟你打下一株仙人掌呢,咱们两个把它分吃的干干净净,你全都忘了吗?”
  在当初姬昭时一箭射穿了原本的未婚夫萧易远之后,有几个眼尖的亲信汇拢了残部向她复仇。
  那时候由于身边没有多少将士,姬昭时也来不及和崔珩晏说一声,就已经掉头向礁石丛丛的沙漠进发,结果迷失了方向。就在她干渴到快要昏迷过去的时候,偶然被向着残部进发复仇的三王子给捡到。
  这是多么可歌可泣的英雄救美的故事啊。
  前提是三王子申诃巅知道姬昭时其实是一个女郎。
  又及,申诃巅没有因为愤怒到自己骑着骆驼就冲进荒漠,结果连司南都忘记带,自己迷失在荒漠里。
  丢不丢人?丢死人了。
  这可是西戎,他的本家,结果自己迷了路。
  不过也是因为申诃巅在拿起仙人掌后,不顾自己同样干裂的唇和不停叫唤的肚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喂到半昏迷的公主姬昭时口中,也才让所有的事情有了一个后来。
  姬昭时凉凉地笑起来:“你除了个戴满驼铃的花里胡哨的骆驼还有什么?要不是我随身还带着把弓箭,你上哪去打下一株仙人掌?”
  这下就说的通了。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
  崔珩晏淡声道:“我依稀记得,公主的弓箭头都是淬毒的,你们没忘记在吃光仙人掌之前,把那一截给砍落吧?”
  不记得了。当时姬昭时昏迷到只记得本能咀嚼,于是默默地转过头看申诃巅。
  无言地回忆了一会儿,申诃巅自豪地把发尾上最后一点沙子甩落,“男子汉大丈夫,怎会惧怕一点小小的毒素?更何况我们两个现在还好端端地活着,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说不准那仙人掌已经自己把毒全都给消化了呢?”
  时过经年,崔珩晏已然难以理解为什么公主姬昭时会看上这么一个呆瓜,并且这么久都没有把他的脑袋给削落。
  彼时公主殿下正给手里的箭矢淬毒,很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可能是看他这么傻还能活到这么大,有感于生命的奇迹吧。”
  “要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公主你不喜欢守着王都门口的阿呆和阿瓜啊?”放下了话本子、正借着公子温度偏低的身体纳凉的阿笙举起手。
  公主姬昭时放下了箭矢,微微一笑:“不是什么傻子都可以的。就算是傻子,也得是英俊的傻子。”
  在崔珩晏很是无奈的注视下,阿笙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不愧是我谢洄笙的知己,妙啊!”
  不过依照现在依旧在帐篷里旁观着的公子来看,这位三王子申诃巅不仅是呆傻,脑子简直是处于西戎人的智商盆地:“说来本王也很是好奇,为何崔公子你总是叫姬贤弟为公主啊?在我们西戎,只有父王生下来的女儿,也就是本王的亲生姐姐或是妹妹,才会被称作是公主。”
  他还很是得意洋洋地挑起眉:“崔公子你也不要总觉得我蠢,依我看,你是想称呼对方为主公吧?”
  如果将来是姬昭时登上帝位的话,这话也不能说就是错的。
  于是崔珩晏颔首说:“谢你吉言。”
  “什么吉言啊?”姬昭时一下子来了火,“我可不想要那个位置,累都累死了。再说我又不是他亲生的,为何不是你来当?”
  “公主在说什么呢?”崔珩晏微妙地撤开半步,“微臣只是崔家无足挂齿的人,和帝位有什么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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