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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屏 (李守白)


  林自南和凯思不约而同地齐齐朝门口望去,只见医生穿一身齐整的西装,胸口别一朵白花,走到他们面前,目光飞快地扫了一眼正和人讲话的林太太,转回来看他们。
  “节哀,”医生朝林自南颔首。
  “多谢邓医生。”林自南回礼,又朝凯思道:“你们聊,我去后厨再多煮些水。”
  
  医生见林自南走远了,脸上正经的神色瞬间改换了。他拍了拍凯思的肩,搂过他的肩往旁边走。凯思见他笑得不太像怀着好意,便去扒拉他的手:“想干什么?”
  医生道:“凯思,你们现在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间知道总是清楚的。”
  “你又在谋划什么勾当?”
  “话不能这么说,”医生耸耸肩,“我只不过是一个追求爱情的可怜人罢了。”
  凯思不禁回头瞟了一眼还在应酬的林太太,向医生道:“你还是算了吧。”
  医生压低声音嚷嚷他:“你是在否定我追求爱情的权力吗?”
  
  凯思正要反驳他,医生却抢先一步开口:“我只不过想知道,林太太是不是心有所属。啊,我是被爱情折磨的可怜人,患得患失,惶惶不可终日。果然,爱情就像罗密欧说的一样,是沉重的轻浮、严肃的狂妄、整齐的混乱、铅铸的羽毛、光明的烟雾……”
  “你可闭嘴吧,”凯思扶额,“林太太似乎没有什么中意的对象。”
  
  “就等这句话!”医生松开他,欢快地打了一个响指,他转身朝林太太身边走去,要加入那群如蜂蝶一般围绕着林太太的男人们。可走了几步,他突然回过身,对着凯思挤眉弄眼。
  凯思被他弄得一头雾水,带着不自觉的嫌弃和诧异看着医生的古怪举动。
  
  医生对他夸张地做出口型。凯思皱眉看了片刻,才发觉医生在说:“等着瞧吧!我会让你叫我daddy的!”
  
  此时,林自南恰好走过来,见了凯思和医生,不由问凯思:“邓医生在说什么?”
  凯思不答话,却转回头,非常严肃地问林自南:“南,你有什么法子让林太太永远都不想见哈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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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理完父亲后事,林自南不想再去理会屋宅的事情,全部扔给林太太自己捯饬。这房子,她爱要不要,卖了也成,自己住也成,林自南正反不再需要。有些东西得到纾解,林自南觉得,便能将事处得潇洒自如一些,对未来也不必那么斤斤计较地去打算。
  
  日子依旧是往常那样过,只是舒心了不少。一日她独自在院子里散心时,忽见廊下生了一株兰花,仔细去瞧,发觉是先前自己盆里的。想是凯思在什么时候将那棵兰花种在了这里。林自南蹲下身抚摸兰叶,微微笑了。
  
  后来不久,便传来林太太远去香港的消息,问起凯思时,他说似乎是一个从香港来的富商带走了她。林自南只是随口一问,却想不到他真能答上来,心中惊疑,缠着他问了半晌,想知道他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凯思带着幸灾乐祸的揶揄冷哼一声,说:“除了哈瑞,还有谁心心念念这种事?”
  
  又过了一两个月,林自南的英文学得愈发好了,跟凯思用英语对话也不嫌吃力。一切尽入正轨的感觉分外好。她觉得自己是个颇有希望的人。
  
  某个周末,凯思告诉林自南,大学里的荷花开了。林自南兴致盎然,跟着他一同去看荷花。凯思带着她在大学里七绕八拐,林自南没见着荷花,反而被他带进一幢楼里。林自南拉着他的手走在空荡无人的走廊里,脚步声都能震开一道一道的回响。林自南不住地往两面瞧,问他:“你这是带我去哪儿呢?”
  凯思微笑:“到了就知道了。”
  
  最后,他们在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前停下。凯思掏出钥匙开了门,走廊里本就不盛的光堪堪照透了一小块地方,里面想必百叶窗都是拉上的,眼睛适应了光亮,一眼望进去,黑得见不到底。
  林自南给他拉进屋里,刚站定,想要去摸电灯开关,却不想凯思迅速掩上了门。他握住林自南在墙上摸索开关的手,道:“开了灯就看不见了。”
  
  林自南无法,只得被他引着,在昏暗中穿行。待眼睛接受了黯淡的光线,她看清百叶窗透着一道一道横着的红亮的光,这渗入的光线将室内的摆设隐隐勾勒出形状。
  房间的尽头似乎有一台庞然大物,而凯思拉着她前进的方向,就是那边的尽头。
  
  当林自南站在那个庞然大物的面前时,她无法用言语去形容那个东西。那应该是一台有着某种功用的仪器,静静蹲伏着,像一尊石狮,等待人将它唤醒。
  她站着,看凯思发动它。他的动作像是解谜,而她连这个谜题是怎样的曲折复杂,都全然不知。只是像是在台下,看一个魔术师摆弄他神奇的道具——然后奇迹现形了。秘密是被关在黑色而密不透风的匣子里的。凯思不需要和她解释,而她只需要站着,观赏那匣子面上精妙繁复的花纹扭动移位,听匣子里的机关喀喀作响,然后——匣子上自然会生出她不能理解却忍不住惊叹的东西。
  
  忽然,林自南听见很细微的“啪”的一声。那是电流击穿了空气。
  两个铜球之间炸出一道火花。持续而稳定的,那星点的光,像是数千年令人迷惑又叫人着迷的东西,褪下了厚重的面纱。
  
  林自南不禁捂住嘴,呆呆地盯着那一点光。
  
  凯思在仪器后面,平静地看着她。他说:“这就是我曾经跟你说起的那个实验。”
  “你不用知道它的名字,也不用了解它的原理。你只要看见它,就会明白。”
  “这世上的美,有时候,不需要知道谜底。它在那里,本身就是美,本身就与我们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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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里的荷花确实是开了。凯思没有哄骗她。林自南扶着阑槛,探出头去嗅荷花荷叶的清香。夜低低地荡漾在水面上,或有水波,白亮或星点的波色,映半道月光,半道灯火。
  
  凯思倚着阑干,望着天上剔透的星子,跟身边人说:“南,我要回英国一趟。”
  林自南问他:“有什么事么?”
  “一个重要的学术会议,”凯思道,“顺便看看父母,告诉他们我在这里的事情。”
  林自南莫名有些心慌,她问:“我能一起去么?”
  “恐怕不行。”凯思出乎意料地拒绝了她。
  “为什么?”林自南忽然想起报纸上提到的欧洲剑拔弩张的情势,惴惴不安。
  “别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加上往返的时间,最多也就三个月。”
  
  三个月。林自南攒眉:“三个月也太长了。要不我还是跟你一起去罢。如果到那边,你不愿再回这里了,咱们就住那儿,不回来了。”
  凯思笑道:“你想什么呢?我在中国还有这么多事情,工作也在这边,怎么可能干脆甩手不回来?”末了,他语气坚决:“那边太乱了。要是我们两人都在那边,相比我一人,就得多承担一份风险。我这次是作为一个科学家的身份回去的,安全一定会得到保障,你无须担心。”
  



第二十二章

  在凯思临走的前一夜,林自南去集市里挑了一只台历。日期在她心目中重要起来。她在次日的日期上拿墨水笔打了个圈,对凯思说:“这是你出发的日子。”末了,往后翻三个月,数好日期,拿笔尖在上面点了点,又打了个圈:“这是你回来的日子。”
  将水笔盖盖上,她将台历放在台灯下,转身一本正经地教训:“要是你那天还没有回来,我就把门锁上,你回来了也进不来。”
  凯思一把将她抱上桌子,逼近了,笑着问她:“你真狠得下心不给我开门?”
  
  当天晚上,将一切都打点收拾好,凯思给林自南留了地址,说要是给他寄信,就往这个地方寄。虽然此举颇为多余,毕竟可能信寄到了,人也回来了。但林自南却很高兴,她捏着那张写着地址的纸,轻声念了一遍,将纸用胶带贴在了台灯罩上。
  
  凯思走后,房子里空得有些吓人。他本意是要请一个下女来陪着林自南,却给她回绝了,说其他人住着她不适应,后来也就作罢。凯思叮嘱林自南,若是遇上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找邓医生就好。林自南自然是晓得。
  林自南一个人在家,难得会出门,常常就坐在书桌前翻译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家里囤了许多吃的,除了蔬菜要常常出门买之外,她几乎目不窥园。她既不出门,自然也难能碰上一些稀奇事儿,故要想给凯思写信,还真没有什么可写的,稍微心中还会有些波澜的,便是读报纸了。
  
  报纸上说欧洲形势很不好,每每看到哪里又阵亡了多少士兵、轰炸伤亡了多少人,林自南总是要看一眼灯罩上贴着的地址,确定和那个地方不在一块了之后,才松一口气,继续捯饬自己的翻译。
  异国他乡的消息,成了她生活中唯一的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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