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他赶忙一把抓住雪鸢的纤纤玉手,直接带入怀里,激动的说道:“哎呦,鸢儿啊,你可吓死师兄我了。你不知道刚刚我寻不到你,都急成什么样了。”
然后,他又捧着雪鸢的脸仔细瞧了一回说道:“嗯,还好没出什么岔子,好了,还是赶紧随我回茶楼吧,别在外面多做逗留了,万一再遇到什么歹人,可不是闹着玩的。”说着,他不由分说的拉了雪鸢的一支手腕就往回走,路过霍大人身边时,他也只是简单的打了声招呼,略点了回头。
雪鸢这样被他强行牵着往回走,心里却很有些不乐意,还是时不时的扭过头去望向身后的霍大人。
霍焰此时又徒然感到一阵为难和矛盾。
为难的是,这姑娘和自己非亲非故的,如今被自己的“亲人”领回家去,这原本就是正经,自己委实没有什么道理要阻拦人家。
矛盾的是,其实现下自己心里对这姑娘很有些依依不舍。似乎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有和人这样交心长谈了,他甚至已经想不起来上一次和人这样侃侃而谈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如今自己正是和这姑娘相谈甚欢之际,这赵挽成就横插一手,直接将这姑娘拽走了。自己是想挽留也不是;不挽留,又觉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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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感悟浅谈(To describe chaper 71 with the inspiration of the author):漫步在乡间的小路,互相依偎的身影,总能一起分享看不见的不安......
正文 第七十二章:东郊之行(1)
前言:这挑选衣服可当真是件麻烦事,若是挑拣过于朴素平常的,她嫌衬托不出自己的美丽,唯恐入不了她心上人的眼;若是挑拣太艳丽,太显眼的,她又担心是太过招摇,“攀附”之心过于明显,让自己跌了面子。因此,这约会之前的装扮当真是很让人伤脑筋的一件事。
祸乱世人之心者莫过于色欲。任你有多高的道行,一旦沾了这色字,那也是前功尽弃,道行尽失。
年轻人不懂事总觉得情爱可贵,到最后涉及婚姻了还不是要选门当户对的。是以,没必要给自己增添烦恼,这凡人堆里的烦恼已经够多的了,聪明点的话就别再自寻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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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下旬,黎明天色,微现朦胧,晨霞初上,清辉渐显。
雪鸢因前日与霍大人约定了今日一同去东郊山庙进香礼佛,因此早早就起了床,对镜梳妆,先是略施粉黛,又是对着镜子将头发理了又理,本想着梳个稀罕些的发式,怎奈功夫不到家,只得作罢,依旧是照着往日的样式细细整理了。
再然后就是选件衣裙,这挑选衣服可当真是件麻烦事,若是挑拣过于朴素平常的,她嫌衬托不出自己的美丽,唯恐入不了她心上人的眼;若是挑拣太艳丽,太显眼的,她又担心是太过招摇,“攀附”之心过于明显,让自己跌了面子。因此,这约会之前的装扮当真是很让人伤脑筋的一件事。
她一连试了六,七套衣裙,最终才勉强选了一件素白笼轻纱,领口和裙摆处散落桃花瓣的轻罗绸缎裙。其实她并不是太满意,总嫌还是素气普通了些,但是怎奈早起时间有限,也只得凑合了。
全部收拾妥当了,她就满怀欣喜的出了门,奔赴先前和霍大人约定的地点。
再说霍焰这厢,自从那日在那河岸的拂堤杨柳旁与雪鸢约定了要一同去山庙礼佛,他心里就很有些矛盾。他的矛盾并不是因为不想和这姑娘一同出游,而是恰恰相反,他心里面很想和这姑娘一同尽享春日的明媚春光。
但是他心里面有两个难解的结。
这往远处说,先前他娘亲尚在人世时,总是有一搭没一搭的与他道---这男女之间的情爱是最要不得的东西,年轻人不懂事总觉得情爱可贵,到最后涉及婚姻了还不是要选门当户对的。是以,没必要给自己增添烦恼,这凡人堆里的烦恼已经够多的了,聪明点的话就别再自寻烦恼了。
而且他听过的儿时童话里,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娘亲与他讲的一个关于飞升成仙的高人因色欲而堕落的故事----话说这仙人从天上返回人间,本为入深山学仙方,哪知道腾飞过河岸时,恰遇一妇人浣纱,他见那妇人胫白,忽生染心,当即坠落而下,失其神通。因此得出结论:祸乱世人之心者莫过于色欲。任你是有多高的道行,一旦沾了这色字,那也是前功尽弃,道行尽失。
往近处说呢,这就得提到那教坊司的名妓凤雨钗了。先前他与凤雨钗情浓之时,也可算是掏心掏肺,恨不能拼其所有,替她赎身,从此只羡鸳鸯不羡仙。
当时赎金其实他是有的,赎金从哪里来呢?当然是他父亲生前兢兢业业,勤俭持家攒下的积蓄。当然了只靠他父亲霍百户那点固定的俸禄自然是攒不了多少,常言说的好----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霍焰的父亲霍百户生前虽未曾发过横财,但是其有徐氏酱油铺的生意,每月都有一笔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进项,长年累月的积攒下来,自然就多了。
只是想要从教坊司赎人,没有“上面”的批文,光有银子那是不够的。因此霍焰当时是大费周章的托关系寻人情的找到了一位“上面”的人,哪知道见面人家话不多,先伸出五根手指。于是这之后挺长的一段时间,霍焰都为了这“五根手指”的银子省吃俭用,拼命攒钱。说知道这笔钱还未曾攒够,自己就被那凤雨钗出卖,再至折进了诏狱里,可谓九死一生。
因此自从有了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教训,他再回忆起先前他娘亲与他讲的“祸乱世人之心者莫过于色。”此番,他是深以为是啊。
现下,既然有了这番深刻的认知,他就更觉的不能再沾染这个“情”字了。
但是也不知道是因为他这个人多少有些逆反心理呢,还是这姑娘对他而言的确是太不一般了,总之,他在百般矛盾之后,还是决定要去赴约。
赴约就赴约吧,左不过就是因为这姑娘曾经搭救过自己,自己为了报答人家,满足人家一个小小心愿,没什么大不了。
然而这连日来,他只要想到这“赴约”二字,就总是不免浮想联翩,再至心潮澎湃,茶不思饭不想,魂不守舍。郑言和赵挽成好几次看他不对劲,好意关心的问候,他都是编个幌子搪塞过去了。然而这搪塞别人容易,搪塞自己就难了。自己的心事瞒谁都容易,就是瞒不过自个去。
他起初想到这“赴约”二字,的确是想着“报恩”来着。可是再后来总是不自觉的联想到与这姑娘肩并肩游览湖光山色的美好情境,至此,他就大呼不好了。他这是又“失了足”,“迷了魂”,“失了道行”。
呜呼哀哉,这人想“得道”难,想堕落却易如反掌。想要制止自己的堕落,这事就得看你的意志力有多坚定,当然还得看这诱惑对你到底有多强。
大约是他的意志力到底不够坚定,再则就是这姑娘对他的诱惑力实在是非同一般。因此当这“赴约”一事反复出现在他脑海里之后,在某一个不经意的节点,他到底是“坠落而下”,被这“情”字所困了,自此又做了这“情”字的俘虏,任其蹂躏去了。
这日,天刚蒙蒙亮,他就换好了一件平常穿的青色布衫,但是仍然没忘带着他那从来不离身的宝刀。一切收拾妥当后,他便牵着马出了门。
说来也巧了,这二人都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不少到达的约定地点。
见面时,二人先是有些尴尬。
这雪鸢先讪讪的问道:“霍大人好容易休息半日,怎么起的这样早。”
霍焰听她如此问,倒更觉尴尬起来了,他总不能说自己起这么早都是想“赴约”这事想的,这有点太露骨了,显得过于轻浮。不管怎么说人家姑娘涉世未深,虽则也是到了这十五,六岁该出阁的年纪了,但是怎么看都还有些稚气未脱,况且自己又比人家年年长着十岁。此番若是表达的太过明显了,总归是不合适。所以得慢慢来,“小火慢炖”,不能操之过急。
想到这一层,他正色道:“毕竟是为了报答姑娘的搭救之恩,霍某怎么说都应该早些到,若是到的晚了,再让姑娘久等,这就不像话了。”
这话听起来原本也没什么毛病,可是听到雪鸢耳朵里却很有些不受用。她心里对这此番相约那自然是相当看中的,而且她原本以为霍大人同意与自己共同赴山庙烧香礼佛,那就是说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如今他这一见面就挑明了是为了报恩,她顿时感到大失所望,连日来的期盼瞬间落空了。
于是乎,霍焰将她扶上马背之后,她一直有些闷闷不乐,好半天都是一言不发。
其实春天晨色很是美妙,逐渐发白的山头,天色微明,淡红的彩云变得纤细,长拖拖的横卧苍空。
马儿走过田野时,道路两边爬满了蔓草和不知名的野花,而蓬草又长长的丛生着,晨阳洒下普照万物的光辉,这花花草草就更显得生机勃勃了。不知是天空还是草丛深处时不时的传出鸟儿的啼鸣声,反而更衬托了周围的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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