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珩:“......你就不怕羽人越过了防线,彼时东夷就得倒霉了?”羽人越过沃州防线,中州诚然是要倒霉,但中州华族在倒霉的顺序上是第二个,第一个妥妥的是与羽人自上古时打到如今,狗脑子都打了出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是拔剑生死相搏的东夷。
巫盼道:“不会,老子带了人在一边看着呢,若离人连那么点小战争都撑不住时,老子也会出手救下了部分废物。”报复归报复,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
阿珩完全能理解这些年离国为何屡屡割地了,先是内战,后是沃州战场失利,最后还被她老娘给坑了一把,这都没灭亡,真是个奇迹,割地真不算什么。
阿珩将最后一口鱼脍送入嘴里咀嚼了二十下,咽下。“我第一次发现,离王是一个很可敬的人。”
巫盼讥笑:“可敬?”
阿珩反问:“这么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换了你,你能支撑到如今?”
巫盼挑眉:“若是我,从一开始便不会给自己弄这么个烂摊子苦苦支撑。”
阿珩默然,确实,离王是挺可怜,也挺厉害的,能撑着个烂摊子这么多年,但......这烂摊子有九成的原因是他自己作死搞出来的。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邺城筑城的地方原是云水中心的一片渚。
渚之意为水中的小块陆地,因为泥沙淤积而形成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在九州有很多。不过邺城所在这一片最为特殊,这一方渚有二三十里宽,整个就是一水中岛屿。
太子琚当年便是看中了这片渚的易守难攻才于此筑城,真正意义上的易守难攻,这一段的河面平时就有两百多里的宽度,丰水季时更是宽达三四百里,甚至五六百里。在这样的地方筑城,除非敌人长了鱼鳍或是翅膀,否则都得徒呼奈何。
后来与东夷休战,双方开始交好,并且开通了商贸,这里又从军事重镇变成了商贸——军事的重镇。
商业是一个发展起来的最快捷的道路,太子琚虽然不懂这个道理,但他意外的做到了这个道理,随着商贸的发展,邺城的人口越来越多,邺城的规模自然要扩建。可之前就说过了,邺城是建立在一座宽达几百里的大河的河渚上的,而人不是鱼,不可能在水里生活,因此扩建起来有点难度。
太子琚不想放弃这么一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但城邑又的确需要扩建,这位主也着实是个人才,竟然真的想出了一个鱼和熊掌兼得的主意。
伐光了邺城周围方圆三百里的原始森林,太子琚在云水河心打地基,将邺城的地基给扩大了一倍,然后又兴修水渠,将云水的水量引得向外绕了一圈再继续向东去,缓解了邺城的压力。
十九年前,离王迁都于此一半是看中了邺城的繁荣,另一半便是因为这座城的地理优势,易守难攻,够安全。
当年稷阳之乱,列国有趁机落井下石,离国西部到处都是战火。大量的人口向没有战事的东部迁徙,也为新开拓而没有多少人口的东部注入了大量的血液,尤其是做为新都的邺城。十九年过去,邺城已然成为一座拥有五十万人口的大城。
船停在了王公贵族专用的大型码头,原以为可以下船换乘马车的阿珩悲哀的发现,自己还得继续坐船。
邺城的主要交通工具不是畜力,是船只。
阿珩叹道:“我记得我阿母与我说过,她是贵族,但她四岁前一直以为自己与鲛人一样生活在水的世界里;六岁之前更是不曾乘坐牛马或任何车,一直以为船是唯一的交通工具。我一直觉得她在骗我,哪有贵族从未乘过牛马与车的,哪怕没乘过,也不可能没学过。”
公孙係闻言奇道:“阿珩的母亲是邺城人?”
普天之下只有邺城出生的人才可能活了很多年,却有着与这样迥异常人的认知,因为,邺城就是一座到处都是谁,且以船为常用交通工具的城。
阿珩望着舟楫往来如梭的邺城,嗯了一声做为回答。
☆、第十六章掀案
几位公子王孙乘着华美的画舫回宫去复命了,阿珩自己去找住的地方,虽然公子兰与公孙係也能给她提供住的地方,但安全问题有待商榷,阿珩觉得,还是自己找个合心意的地方住着好,至少住得舒心。
邺城的格局与大部分国家的格局不同,王宫位于城邑的中心,东城居住王公贵族,南城聚居着小贵族、没落贵族以及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商贾,西城则是贱民庶人聚居处,北城多为商贾与夷狄之人聚居处。
阿珩坐着乌篷船在邺城内的各大水渠都逛了一遍,并且在船上解决了一顿饭食,终于寻到了合心意的住处,南城一处于东城靠的很近的小院子。
巫盼购置了一些家具回来时,便看到阿珩在玩蛇。
江河湖泊里也有蛇,是为水蛇,水蛇多无毒,自然,事无绝对,在云水里有一种水蛇是有毒的,且是剧毒,一旦被咬,会死得很惨。不过一般没人会去惹这种蛇,蛇身是蓝色的,很好认,看到了,躲开便是,自然,不怕死的也可以拿工具去打蛇的七寸。
阿珩正在玩的蛇便是蓝色的,很鲜艳的蓝色,瞧得巫盼一愣。“你哪弄这么一条蛇,它可是有剧毒的。”也不怕咬死你。
“没事,我已经将它毒牙里的毒液给抽了出来。”阿珩道。
“就算如此,你一个女孩子玩什么不好,玩这个。”
“我不是玩,我是准备帮离王回忆一些很美好的记忆。”阿珩笑吟吟道。
瞅着阿珩的笑容,巫盼只觉得背脊冒汗,“美好”的记忆?有多美好?“你以前放蛇咬过离王?”
“你觉得离王身边的人都是白痴,能让毒蛇靠近他?我只是抓条了蓝蛇,将蓝蛇的毒液下在了我的燕窝里,然后将我觉得很好吃的燕窝分给他吃了几口。”阿珩道。
“你也会中毒。”
“我不是专业的捕蛇人,抓到蛇已是不易,想要避免被蛇咬到却不能,然我什么药都没吃,后来身体自己解了毒,对蓝蛇的毒有了一定的抗性。”阿珩随口回道。
一碗燕窝,两个人吃了,一个对蛇毒有抗性,另一个没有,于是乎,阿珩只是虚弱了几日,吃了几顿好吃的便没事了,而离王......那是离王肉.体上所有痛苦的起源。
“你那么确定蛇毒毒不死你?”
“不确定。”
“那你不怕被毒死?”
“怕啊,所以我赶紧趁着自己还没毒发请他吃了燕窝。”
巫盼无言,招惹阿珩,绝对是离王一生最大的错误,这就是个疯子,只要能达到目的,她不吝于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女郎你性情如斯凶残,你爹娘知道吗?
阿珩来到邺城后,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游览邺城,邺城有很多水渠,每一条水渠里窄的有两丈宽,宽的有百丈宽,大大小小的水渠多达六百余条。水渠里的水皆引自云水,而因着这些水渠的存在,云水在这一段的水流量严重受到了影响,都快彻底化整为零了。
当年太子琚筑城时已娶妻,而太子妃与太子琚完全是两种画风的人,太子琚筑城,怎么简洁明了就怎么筑,后者却偏要增加各种各样没有实用,但能够增益景色令人看了便觉得心情舒畅的东西。比如映日芙蕖,自然,这时节,芙蕖看不到,最多看到几片荷叶,且就算是莲叶也不是很多,邺城的很多商贩并未专门租个铺子开店,而是将货物放在船上到处卖。
往来的小商船上不乏卖吃食的,吃食也不是用容器来盛,用的是新鲜采摘的荷叶,洗净后便可以包食物了,非常干净,且荷叶也能入味给吃食,让吃食更好吃。
卖的吃食多为鱼虾,水上之城,最多的便是鱼虾,筑城时,水渠放养了很多繁殖快的鱼苗,且,战事平定后,太子琚专门掘了一条五百里的河道,引云水入月照海,打通了邺城的海上商道,也令得沿海在海上捕鱼的渔民捕的鱼多是拿到邺城来卖。
邺城有专门的鱼市,阿珩去溜达了几圈,淡水鱼、咸水鱼,不管是什么鱼类,只要是人能抵达的水域海域里的有的鱼,鱼市都能寻到,且数量庞大。
阿珩深以为,若那一日,邺城让人给围了,完全不用担心粮食不够,将鱼市给征了,这些足够全城省着吃两个月。
阿珩拎着用草绳串着的鲟鱼在鱼市里寻了很久才找到在海上打鱼的渔夫。
鱼市的鱼贩多非渔民,大多是从渔民手里大宗的买进活鱼,然后用尽各种方法将鱼或者带到鱼市上来卖个好价钱。自己打鱼来买的渔民都是淡水渔民,否则距离太远,便是将鱼带到了邺城鱼市,鱼也已经死了,卖不了好价钱,倒不如卖给专门的鱼贩更稳妥。
自然,并非所有渔民都会将鱼卖给鱼贩,有的是因为鱼已经死了或快死了,鱼是生活在水里的生物,把鱼给捞出了水,能不死吗?鱼贩只买那些新鲜且活蹦乱跳的鱼,已死的与焉巴巴的鱼都留给渔民。渔民大多选择自己吃掉,实在吃不掉便用盐腌制起来过冬吃,但数量实在太多,冬季吃不了那么多,便会将咸鱼送到邺城来卖,同时购买一些无法自产的生活用品。